红衣少女坐在妆台前。
一头柔软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挽起,头上是金灿灿的凤凰头面,凤凰嘴里衔了一只珍珠,垂在光洁的额头。
支起来的鬓上还斜簪了一朵大红色的山茶。花瓣边缘有些干枯,不是园子里新摘的,是下午急匆匆从瓶中插花中掐下来的一朵。
园子里已经没有花了。
夜色如墨倾洒,轰隆隆的雷声仿佛野兽的咆哮,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哗啦啦的声响犹如万马奔腾,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没有荫蔽的花朵,已经让雨打成了一地残红。
瘦得骨节突出的手指抚摸上枯萎的花瓣。她想着,不管再仓促,总要喜庆一些的。
镜中人微微笑了。
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啊。
笑容蔓延,那张雪白的脸陡然僵住,在一瞬间宛如变成一张毫无生气的面具。下一刻,脸上的肌肉开始有了细微的活动——笑容慢慢隐没下去。
痴痴的眸中泛出好奇和冷静的光。
凌妙妙斜坐着,仔细地打量镜中人的容颜:苍白的一张脸,细长的眉,杏眼,薄唇,再就是又尖又细的下巴。
是个小家碧玉的长相。倘若这双水灵的眼睛瞳距再近一些,还有可能拼一把,做个双目能放电的狐媚美人,走走祸国殃民路线。只可惜凌虞的瞳距略微宽,给人温和又没有攻击性的错觉,眼睛瞪成斗鸡眼,也是楚楚可怜那一挂。
凌妙妙长叹:没女主命就是没女主命,从面相上都看得出来。
她抚摸自己瘦削的下巴,微皱眉头。
凌虞太瘦了,瘦得让人难受。古往今来,都是丰腴一些的女人才有福气,按照老一辈的迷信说法,这张脸是个薄福短命像。
凌妙妙站起来,大红的嫁衣落在了地上,铜镜中模模糊糊地映出她的身影。
急匆匆地办婚礼,嫁衣不知道从哪儿借来的,并不合适,用细细的银针别出了腰身,宽大的袖口盖过了手,穿在身上直咣当,衣服上的金线刺绣缩在褶皱里,看不清细节。
凌虞瘦得像豆苗,含胸低头惯了,肩膀前倾,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的。
妙妙用力把背挺直了,斜眼看镜子,看到了一张蹙眉不耐烦的脸,吓得立即舒展了眉头——可能是她对凌虞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连带这幅躯壳也被她嫌弃,这实在是不该。
这个年代,人们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触发一次多维空间的旅行。而凌妙妙之所以一脚跨入了凌虞的世界,都怪她在半夜义愤填膺地写了一篇书评。
这本书正是狗血言情女王浮舟号称“十年归来,华丽转身”的转型玄幻大作《捉妖》。
年少无知时,凌妙妙曾经被那些生离死别的狗血言情欺骗了不少眼泪,十年之后,为了情怀,熬夜再读浮舟,换来的却是深夜里寝室床上的一声声“卧槽”。
——什么转型大作,捉妖世界的外壳下面,完全还是那熟悉的味道嘛!喜欢男主的三个女人斗智斗勇,喜欢女主的男二求而不得,男女主角误会重重,一对小鸳鸯在阴谋与算计中你侬我侬,感情线乱得像一团毛线。
凌妙妙为此愤而提笔写书评,写之前,诚恳地挑选了一个有代表性的角色作切入点。
如果说激起读者愤怒也算是成功的话,女三号凌虞应该算是整本书中最成功的一个角色了。
她坏。
可是坏得不那么典型。她习惯于以受害者的姿态,恩将仇报、背后捅刀,还要装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这个角色从头到尾阴郁怯懦。爱慕男主却不敢与女主正面竞争,除了变态般意淫着得到男主,就是暗搓搓地挑拨离间、暗害女主。
假如反派女二号是骄傲威风的猛虎,她就是阴暗处啃人脚趾的老鼠,或是米桶里监守自盗的蛀虫。
她一边享受着主角团的庇护,一边琢磨着如何挖墙脚,像墙缝里又湿又绿的青苔,湿哒哒、阴恻恻又甩不脱。
这种奇妙的气质让凌妙妙感到生理性厌恶,相比之下,她反倒觉得娇纵任性、坏得光明正大的女二号端阳帝姬可爱得多。
作为炮灰,凌虞的命运自然好不到哪去,感情之路尤其坎坷。
她一生嫁过两次。第一次,是应邀与她心心念念的男主角柳拂衣做一场成亲的假戏,还没等她陶醉,短暂的梦就破碎了。
第二次,她嫁给了女主慕瑶的弟弟慕声。
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了。
丫鬟收了伞站在门口,衣角滴滴答答淌着雨水,她颤抖着声音,活像只小鸡仔:“小姐,吉时到了。”
小丫鬟的一张脸铁青,手都在微微发抖,显然是怕到了极点。
妙妙应了一声,急匆匆沾了点胭脂胡乱抹在唇上,挽着丫鬟湿哒哒的袖口往出走。
油纸伞几乎要承受不住这么激烈的雨,雨水汇成一缕,小溪般从伞沿上流下。小丫鬟持伞的手直打颤,一颤,那雨水就迸溅一些到妙妙单薄的喜服上,不一会儿肩膀就洇湿了一片。
妙妙有点不高兴,劈手夺过伞柄,大伞稳稳地罩在了丫鬟头上。
沿着曲曲折折的连廊,一路无话,妙妙没话找话:“你看见了吗?”
“……嗯。”丫鬟紧紧贴在了妙妙身边,带上了哭腔,“小姐,小姐不怕吗……那个……好可怕……”
除了寡妇,没有人会在夜里结婚。就算是寡妇,也不会选择这样雷雨交加的夜晚。
因为这次成亲,本就是一个局。
这应该就是柳拂衣邀请凌虞假扮新娘子的那一次,目的是要引出一只大妖。
慕瑶和柳拂衣是一个月之前落脚太仓的。
太仓郡虽小,但是富得流油。富庶的太仓库人口众多,外来人挣破头地希望能在此安家落户。
可是上个月起,几对新婚的小夫妻在入洞房前双双失踪,传闻有人看见妖怪出没,流言四起,恐慌瞬间席卷了这座小城。
一时间,太仓郡没人敢再办喜事。
但嫁娶之事乃是寻常,长久废止不是办法。本来不信鬼神的太仓郡郡首凌禄山,挺着大肚子发了三天愁,憋到最后,也扛不住广发告示,开始招揽能人异士。
原书的男主角柳拂衣和女主角慕瑶游历到此,当仁不让地留下来为民除害。
捉妖的日子里,他们就住在郡守府,也就是原主凌虞的家。
主角团来的第三日,妖怪就主动送上门来。
它缠上了郡守的掌上明珠凌虞。
年方十六的凌虞未许良人,白天正常,夜里却总梳妆打扮,穿上喜服要嫁人,在空无一人的大堂里与空气拜天地,像是中了什么邪。
柳拂衣守在身边,在凌虞一个人“入洞房”的瞬间祭出九玄收妖塔,一下子就迫使附在凌虞身上的狐妖显了形。
这狐妖本想吸食人的精气,却被迫显出原身,面目狰狞,指爪锋利,一声巨啸,就朝手无寸铁的慕瑶扑去。
训练有素的捉妖人慕瑶冷静地与其酣战。柳拂衣在这当口,捞起了地上的受害人凌虞,像个脚踩祥云的大英雄从天而降,将其从幻梦中救了出来。
凌虞躺在他怀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滋味。
“吱呀——”门开了条缝。
丫鬟唬得半退两步,妙妙看着她摇摇欲坠的模样,有些不忍心:“你下去吧,我自己进去……”
丫鬟倒退一步,虚脱般一屁股坐在了水洼里。
书里的细节有些记不得了。凌妙妙在心里为自己打了气,素手推开了门。
柳拂衣长身玉立,正背对她站着。这位显然就要放松得多了,喜服下面还能看得见他常穿的白衣的边角,原来是随便在外面套了一件喜袍。
人家只当这是一场无足轻重的戏,可怜原身为之激动得夜不能寐。
柳拂衣闻声转过身来,果然是眉目如画的一张脸。
原书中写道,柳拂衣身体羸弱,因此身材瘦削,面色总是苍白,但也因此,带上了一丝出尘的仙气。
他温润和蔼,但眉宇间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忧郁。
凌妙妙读到这烂大街的设定时,心想,这样的男人,又可接近又禁欲,又亲和又有神秘感,的确是最招女孩子们丢魂的类型。
她看了柳拂衣两眼也就丧失了兴趣。作者规定了他属于慕瑶,不管他待别人再温和,都不会有任何故事发生。
柳拂衣开口了:“妙妙。”
妙妙被吓得一个哆嗦:“你叫我什么?”
柳拂衣微皱眉头,有些迟疑:“我记得你的小字叫做‘妙妙’……”
“哦——”凌妙妙拉长了调子,一点也不高兴凌虞还与自己共用一个名字,“是妙妙,是妙妙没错……你突然这样叫,我没有反应过来。”
柳拂衣微微笑了:“今日你我大喜之日,该叫得亲近些。”
男主角说起情话,令人骨头酥软。
妙妙看着柳拂衣的眼睛,在其中读出了清明的期许。
很好,男主角身先士卒,提醒她做戏要做全套。
“拂衣。”她乖觉地叫了一声,看见柳拂衣眸中闪过欣慰之色,朝她走来。
她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疑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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