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三年光阴便流逝了,这不得不让人感叹时间的飞逝。。很多人都说时间是一剂毒药,抹去你的青春,即使年轻时如何的英俊,如何的靓丽,服上这一剂毒药之后都是同样的苍老。也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药,无论什么创伤,服下它,疮口就会愈合,然后结疤。
春天的阳光始终是暖人的,那个青年对于一切暖人的东西都不能抗拒。即使他身穿军装,也无法不享受这美妙的东西。青年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他手里拿着一张信纸。那信纸的边已稍稍泛黄,毕竟是三年前的东西。
信纸上的字很秀丽,虽然只所有十来个字,但也看得出写这字的人的气质。青年念着那封信,“同情不是爱情,所以我离开。”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十一个字,可青年却看得入迷。
那一年,萧骑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先是重主烛阴发动叛乱。叛乱平息之后萧骑的国君烛楼又去世了。为了加强皇族与夜家的联系,新国君烛昭南催促着夜君少与烛昭平成婚。也许真的因为同情,君少没有抗拒,似是认命般接受那一段他并不承认的婚姻。
那青年将信纸对折,小心地将它塞入一只信封中,口中低低说着,“傻丫头。”他想起那个夜晚。
媒婆将自己的嘴横向拉长,扯开声音,“吉时已到。”
君少身穿一件红衣,胸前挂着一颗红色的绣球,他尽量露出笑脸,可有心人却看得出他只是强颜欢笑。
此时,一个婢女急匆匆跑了过来,向烛昭南叩首,“圣上,公主不见了,在房间里只留下这封信。”说着便将信送到烛昭南跟前。
烛昭南的脸有些发青,如果这婚成不了,那么于夜家他可就没多大的把握了。“传令下去,怎么也要把公主找回来。”
赵世明的脸色很难看,他忙告了一声,便领着下属离开。昭平公主是护皇军总都统一事在烛楼与烛阴对决时已暴露开来,她的武功与智谋也可见一斑,再加上她的身份,赵世明知道他铁定找不到昭平的。
君少拿过信封,拆开一看,喃喃说一声,“傻丫头。”敢当着圣上的面说圣上的妹妹是“傻丫头”怕也只有他了。只是烛昭南没有介意,又或者说他没心思去介意。
后来,赵世明真的找不到昭平,那件婚事也就似了非了。很多人见到君少都很难称呼他。叫驸马,又好象不是,不叫驸马,又好象不敬,还真的很为难。
青年打开一个木盒子,把信放进去。此时一个少女站在门口,她笑了笑,“想起公主了?”
青年伸了个懒腰,“今天天气不错。”他倒不想回答。
只是那少女却有些不愿意放过他,“向来都是落跑新郎,没想到这次却是落跑新娘了,一定是你长得太……健硕了,人家不大喜欢。”看来这健硕二字,少女还真的有些难以启齿,怎么看那青年也不大赔这两个字。也幸好他长得高大,若再矮上几分,一定被叫“胖子”。
少女见他稍稍有得意的样子,忙扯开话题,“现在都已是巳时五刻了,你还不去军营,小心让赵统领罚你这个副统领绕着军营跑五圈。我记得被你用稀奇古怪的法子罚过的护城兵为数不少,这一次他们倒可以满足地看你受罚。”
青年“哈哈”假笑两声,“我会那么容易就被抓到把柄吗?赵统领放我一个月假期,让我回瀛洲祭祖,当然这也是圣上准许的。”
少女望着天空,“是呢!这个时候也该到清晓祭祖了。”
青年用手晃了晃,“别多想了,你也要和我一起走的。”
“为什么?”
“你不是以我的婢女的身份才留下来的吗,虽然不怎么尽职,不过也算夜家的一分子,到是搬搬抬抬,打扫卫生,少不了你帮忙!”青年看起来很开心。
少女舒了口气,“好吧,反正我也想去见暮晴姐姐。什么时候走?”
“下午,所以现在赶快去收拾。”青年又补上一句,“小亭……”可他没有再说下去,维持原状或许对任何一人都好。
如今烛楼已逝世,而烛昭南显然没有魄力与魅力让弦月为他做事,所以弦月这个组织便解散了,而刚刚成为月神的小亭又少了身份,所以以婢女的身份留在夜家新府。而当年投降的张子矜却随着夜暮晴去了瀛洲。
当日下午,夜君少与小亭背上包袱,骑着快马便往瀛洲赶。本来夜家新府的夜二夜三要随他们一同走,却让君少拒绝了,反正离清晓祭祖还有些日子,就趁这时间好好游玩。
两人没有走官道,对于他们来说,官道太没特色了,只有充满着未知的小路才有更多的惊喜。本来从官道走只要经过雀深、无稽、苏昌、合伦、北湘、宏登六座城市便可到达瀛洲,这也是最短的途径,就算慢悠悠地走,也不过十三日的路程。而君少他们却选择了兜一个大圈,先拐向儒车与萧骑的边境,再往南下,没有半个月你还真别想到瀛洲。
两人走得不快,走了六天才到达儒车与萧骑的边境那座城镇风流香。那儿倒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小城镇,不过由于与儒车太接近,城里大多数是镇守的护城军,也有小部分东南疆营的士兵在次驻扎。而相对的,民众可就比较少,整座城镇也不过百来户,合约五百来人(没办法,那时候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每人都生两三个孩子)
君少与小亭刚进城,便知不好。像这种城镇,由外地过来的旅客是少之又少,因此像客栈、酒楼之类的建筑你就别想缉拿到了。
此时已到傍晚时分,若找不到好对策他们就只能露宿街头了。不过小亭仍是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她怎么说也当了五年杀手,也常在野外露宿,所以不觉得有什么,不过君少要比她稍挑剔,他还是希望有瓦遮头,说那样会比较有安全感。以前在军营的时候,他也没少利用自己的身份躲到帐篷内睡觉。
“小亭,现在怎么办?看样子就算借宿,他们也没房子可以借了。”他放眼望去,这儿大部分都是单间的茅草屋。
小亭道:“你自己想办法吧,我可是无所谓。”她又补上一句,“果然世家子弟就是世家子弟,终归有一两个富贵病。”
君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他搔搔后脑勺,“那也没办法,你家里富裕却还喜欢住茅草屋的话那会被说是傻子,这么长的时间下来,总该会形成习惯的。算起来,我已算是很不挑剔的。”他还真小有得意。
小亭也随声附和,“是是,你好相处。”她向远处望去,却见夕阳余辉红艳,一排排简陋的茅草屋在余辉之下就如着火一般。一群孩子就在那茅草屋前嬉闹着,相互追逐。
那群孩子中有个身影很是显眼,看那身形也是青年了,只是他忘乎自己的年龄,完全融入那群孩子之中。他似乎有些笨拙,本来以他的速度完全可以摆脱追在深厚的孩子,但他在转动上很不灵活,几下工夫就让一个孩子给擒住了。
君少随小亭的视线看过去,“人不管多少岁,只要他能与孩子打成一片,那么他就是开心的。小时侯的我们希望快些长大,那样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由而长大后的我们却希望回到小时侯,那时候的自由才是真的自由。”
小亭淡淡一笑,“不过那样太过执着于小与大。小孩中也不乏有大人的想法,大人中也不乏有小孩的心态,你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君少“呵呵”笑着,“那你是说我幼稚。”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冷却,“殇河又何尝不是呢!只是他没机会了。”
小亭的脸色一暗,“你怪我么?”
君少却摇摇头,“那也是他的希望。而且现在你也成了小亭啊,不再是无盐。”君少转头看了小亭一眼,“我们也当一日孩子吧,走,和他们一起吧!”说着便拉着小亭的手冲向那群孩子。
萧骑,白丁
白丁位于风流香以北七里之地。与风流香的情况相似,白丁也是兵多民少,不过有一点比风流香好的就是在白丁还有一座客栈。因为虽然白丁与儒车相临,但因为地形原因从未与儒车的军队交锋,所以私底下白丁的民众与儒车边境的民众的感情也不会太差,不过也说不上太好就是了。也是在如此条件下,两国民众也会在白丁交易。而对于此种情况,萧骑与儒车的官兵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他们也可以以收税为名赚点钱财。
此时白丁是热闹非凡,因为今日也是白丁的一个大日子,每年三月初九,这儿可是要举办一个美食节,这一日,无论是儒车的美食还是萧骑的美食都可以在这儿找到。可由于与儒车私自往来是死罪,白丁这边也不敢宣传,所以这种大日子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客栈是评选当年最佳美食的地方,因此此时齐聚了各式各样的人以及美食。
此时一个官员登上二楼,他摊开手里的布条,上面赫然写着“宴鸿”两个金漆大字,年迈的官员用苍老的声音说道:“今年的百味至尊是宴鸿公子。他的‘青柳翠衣’虽然只是用最简单的大白菜,可调出来的味道可是令所有食官赞不绝口。”那官员咳嗽几声,“现在让宴公子说说他的创作理念。”
话音刚落,人群中便分出一条通道,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对众人捧了捧拳,微笑说道:“其实我也没想太多,只是我希望任何一位民众都可以吃得上最美味的佳肴,所以才会把材料定格为最为普通的白菜。其实说句俗套的,只要心情好,吃什么都是香的,所以我只能说我的运气很好,各位食官在尝我这道菜的时候心情非常好,所以我才能侥幸得到这个百味至尊的称号,多谢了。”
那官员“呵呵”一笑,“宴公子太谦虚了。”说着便将一块通体碧玉的石头交给那位书生青年。
那种石头是白丁的特产,不过即使白丁盛产这种石头,可如此晶莹剔透,水色温润的却也少见。那官员又道:“现在大家自便,可尝一下各位膳师所做的名菜。”他刚说完,在客栈中人便散开了,吃东西去。
那名叫宴鸿的青年刚出客栈门口,一个中年男人便出现在他跟前。那中年人的穿着打扮很是奇特,全身上下封得严严实实,脸也让长长的刘海遮住大半,就像见不得人般。
“少爷,期限已至,我们该回去了。赋爷在少爷离开后更是明目张胆,再不回去,我们怕就回不去了。”
那青年微笑着,“武罗,是不是很不习惯叫赋止秋为赋爷?好了,现在不用代号了,即日启程,赋止秋,我们也该好好对上两手了。”
那个叫宴鸿的青年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真想多待些日子,萧骑实在太令人着迷了,武罗你说如果我们可以等到我把那本《秋止赋》写完再走该有多好。”青年提起的劲头又灰飞烟灭了。
“少爷,你又来了,像这种话你已说了许多次了!”中年人的话很冰冷,也没有任何妥协的语气。
宴鸿点了点头,打了个呵欠,“我知道了,武罗,少爷就叫到我们进入鸿国为止吧!接着叫我圣上吧!”青年的声音带着帝皇的威严,再无嬉戏之色。
“是,少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