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血与火的建立
作者:豆豆与大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008

凯文走出商店门口的时候,仍然感觉到头有点晕,在店主的一通神侃后,他掏出全身的八枚金币,换来了手中这本据说是功能强大,神秘莫测,由大魔法师斯塔尔·艾德·塔布理斯亲手撰写的魔法书。.

只不过这本珍贵的魔法书在凯文的手里有些惨不忍睹,封面没有了,露出来的书页上也坑坑洼洼到处是虫蛀和水浸火燎的痕迹,据那位善良的店主说,这本书是他的老师经过多次寻访,甚至杀掉了一个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最后才得到的,因此才有这么多的损伤。

这时坐在店里的老板心里乐开了花,那本破书是他从酒馆里拣回来的,自己当初也以为是个宝贝,结果研究了很久,又找了很多朋友鉴定,才知道里面的魔法根本是无法实现的,很可能是一个水平不高的魔法师研究失败的结果,一般行内人把这种东西统称为“魔法笔记”。

所谓的各种魔法,其实都是靠每个魔法师通过潜心钻研,而创造出来的,举个例子,最初尚没有火球魔法的时候,有一个魔法师对火元素的感应和控制力比较强,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比如咒语、手势将自身的魔力转化为火系魔法元素,组合成能够燃烧的火球并发射出来,能达到一定的破坏力,那么就算他发明了火球魔法。如果他把详细的研究过程、咒语的由来以及魔法的释放方式写下并公布出来,那就算是魔法书了。刚发明出的魔法经过魔法协会的高级会员们鉴定能够通行,也就是大多数相同等级的魔法师通过学习可以掌握的,就将正式登记入册归类,甚至以发明该魔法的魔法师的名字来命名,比如连珠火球最初的名字就是凡塞尔大火球。当然也不排除有某些魔法师发明了魔法却秘而不宣的情况。

而如果魔法师研究某个魔法没有结果,或者是发明出来的魔法不具有可重复性,自己和他人都无法再次释放,这就算研究失败,此前所记录的东西,就被称为“魔法笔记”了,这种东西是毫无价值的。

当凯文站在魔法商店门口仍然在发呆的时候,拉斐尔和伍德正面对面地坐在一个酒馆里,拉斐尔的身上,已经换了一套崭新的衣服,宽松舒适的深紫色短上衣,用一根黑色丝绸带子束在腰间,下身穿着白色的紧身裤,脚下是一双光亮的长尖头矮靴。

“看着他们,那就是佣兵。”拉斐尔啜了一口含着香料的葡萄酒,用目光示意着伍德。在酒馆墙角摆着一张桌子,围坐着四个壮汉,他们都穿着褐色的牛皮战甲,有人腰间挂着长剑,有人手边放着钉头锤,在他们战甲的后背或者胸脯位置,都有一个明显的印记,那是一匹用后腿站立,两个前足高高扬起,正昂首长嘶的战马图案。

“他们和我当骑士当将军有什么关系?”伍德莫明其妙,几乎是怀疑这家伙假借名头骗自己的钱。

“笨啊!自己组建一个佣兵团啊。虽然一个佣兵团最多只允许两百个人,但在正式的军队里,你要想当上两百人的指挥官,没有个四五年甚至没有立下很大的战功都是不可能的,而且目前没有什么大的战争,平时只能死死地呆在自己的驻地,等候上级的命令。但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就可以马上建立起一支自己的佣兵团,当上团长。”

伍德张大了口呆呆地看着拉斐尔,似乎没听懂:“那得多少钱啊,先不说有没有那么多钱,我组个佣兵团雇那么多人平时都能干些什么啊?难道白吃白喝,没事了整天睡觉?”拉斐尔得意地笑:“那可就不是我关心的事了,我只是说能让你很快当将军。”伍德伸出手一把抓住他的领口:“你这个骗子,光**的冒牌贵族,赶紧把钱还我。”拉斐尔赶紧求饶:“别急别急,别把衣服扯坏了,我说就是了。”

其实刚才拉斐尔说的话有些不尽不实,在恩洛斯大陆,佣兵团按照规模和功能大致可分为几个等级,最差的就是几个武技还不错的的好朋友聚在一起,运气好了可以雇个猎人或者落魄的低级魔法师,在大陆四处游逛,帮别人做点小任务,当当临时保镖或者清除一些祸害庄稼的野兽什么的,这种一般称为“冒险小队”;而超过五十人的队伍,则一般都是那些贵族或者比较有钱的商人出钱公开或者背后组织的,一般都有特定的目的,比如专业捕捉野兽或者兽人、寻找珍贵的宝藏矿产什么的;一百人以上的,那就是正规的佣兵团了,大都是有官方背景或者由几个城市的大商会联合招募组成,他们有着固定的驻地和制式装备,连他们所有的家属也必须住在官方指定的区域,受到当地驻军的监控,主要的作用就是负责押送商会的大宗珍贵货物以及与驻军配合,剿灭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强盗团。至于超过两百人的那种佣兵团或者已经可以叫做军队了,也只有在战争时才可能允许存在,只能由贵族从其领地组织招募,主要用来协助国王对外作战。

“所以……”拉斐尔看着伍德,认真地说:“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和凯文一起注册成立一个佣兵团,抓紧时间攒钱,然后不断扩大规模,到五十人以上的时候,就需要贵族的推荐和担保了,到时候我会找朋友帮忙的。”

伍德听从了拉斐尔的建议,拉着他跑到了佣兵行会。

“什么,你想要自己成立佣兵团?”负责登记的老头从厚厚的眼镜上方看着伍德,虽然他的个子已经和普通**一般高了,但光滑的嘴唇和下颌以及透满稚气的脸蛋仍然显示这只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他摇摇头,心里想着:“又是一个看小说看入迷的家伙啊,管他呢,反正登记就能收钱,等他自己四处碰壁,受点苦以后自然会明白的。”

在付出了十个金币的费用后,伍德注册了一个名字叫“血与火”的佣兵团,团徽是一个熊熊燃烧的红色火焰,团长是他自己,副团长是凯文,两个人的职业他都填的是战士。

“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啊?”拉斐尔皱着眉头,“太没有艺术细胞了,不如叫‘金蔷薇’,或者‘勇士力量’之类的,这‘血与火’听上去就挺恐怖,以后哪能招募到人啊。”

伍德这次没有理会他,从决定建立佣兵团的那一瞬间,这个名字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了,“血与火”既代表着他和凯文一个用长剑,一个用魔法战斗的场景,也隐含了这支佣兵团最终的目的,那就是为整个埃蒙村人流下的血而复仇。

接下来,拉斐尔又跑到酒馆里鬼混去了,伍德自己找到一家盔甲店,买了一身皮甲和一面小圆盾,这种盾牌是用椴木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牛皮制成的,四边镶着一圈铁边用来抵挡砍砸过来的武器,中间是一块圆凸形状的厚铁板,是用来防长剑长枪之类的穿刺的。虽然防护效果并不是很好,但关键的是便宜,伍德从死胖子法特身上收刮来的金币已经不多了。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省钱,伍德和凯文换了一家比较便宜的旅馆,他每天一大早就跑到佣兵行会,专抢些比较简单时间不长的任务,每天也能赚几十个银币。伍德充分发挥了商人儿子天生的聪明,经常在佣兵行会门口堵住那些来发布任务的主顾:“瞧,您这事情简单的很,我一个人就足够了,别看我年纪小,能打得过四五个壮汉呢。”自从几个挑衅的混混被他胖揍过之后,也没有小佣兵队来和他抢这种报酬不高的小任务了。凯文看着他每天忙忙碌碌的,心里觉得非常惭愧,一边研究那本“威力巨大”的魔法书,一边也加强训练自己的武技和魔法。

拉斐尔这家伙仍然每天在街上闲逛,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演唱了一首自己编的歌曲,他那优雅的气质和悦耳的歌喉,引起一阵如雷的掌声和少女们的尖叫,随后他频频出现在各个高级酒店和很多贵族们举办的聚会上,当然这些低级的贵族也不可能想到面前这位歌手居然就是赫赫有名的斯坦福公爵大人。而拉斐尔也喜欢上了这种生活,看着围拢在自己周围那些人脸上的迷醉赞叹的眼神,他心里就有一种强烈的满足和充实感,这是他在自己的领地从来没有感受过的美好感觉,他在收获了不少金币的同时,也与很多钦慕他的少女和贵妇人发展出了一些“超出友谊”的感情,甚至与其中几位一起度过了充满**的,美妙的夜晚……。

这一天晚上,拉斐尔把凯文和伍德喊到他的房间里,在一起享受了一顿美味大餐之后,他郑重地说:“凯文,伍德,我得和你们分别了。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我把你们俩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吃到的烤野鸡的味道,比我吃过的任何东西都美味,和你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说着,他眼圈都有点红了,接着他拿出一个钱包,“伍德,这是我这一阵唱歌赚的钱,大概有一百多个金币吧,我送给你,希望你们的佣兵团早日壮大起来……”

这时,突然“咣”地一声门被撞开了,一个人冲了进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