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儒蒲吧。”
在思考了足足一秒钟后,纳尔逊望着汤姆斩钉截铁的眼神,毫不迟疑地拿起了那件胸口印着侏儒蒲的毛衣,一边牵强地解释道:“我总不能每天顶着个‘n’在外面跑,侏儒蒲至少还可爱一点儿。”
他拎着挂衣架,跑到店铺后方的全身镜面前比划了两下,粉色的线头在空中抖来抖去,就像侏儒蒲的长毛一样。
“甚至感觉还挺好看。”
认命了的纳尔逊满意地点点头,对这种穿在长袍下的毛衣,其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区别,甚至套在衬衫上穿在大衣里面,也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观感,“人总是要尝试不同的穿衣风格的。”
“没错,我觉得粉红色很衬我的猛男气质。”
阿尔法德的声音从纳尔逊身后传来,他转过头,被一片连在一起的粉红色晃花了眼。
纳尔逊揉揉眼睛,定睛望去,只见在阿尔法德粉色毛衣的肩头,一只绣得极为还原的六角蝾螈正瞪大眼睛吐着泡泡,他的身后是已经穿上那件恶婆鸟毛衣的汤姆,看起来就很吵。
“为了庆祝我们的小朋友入学,今年的主题色是粉红色,”沃尔布加搂着阿黛尔走了上来,她穿着一件漂亮的火烈鸟毛衣,是一行人中看起来最正常的,而被她搂在身边的阿黛尔则穿了一件和纳尔逊同款的侏儒蒲毛衣,沃尔布加从弟弟的背后抽出一根突兀地竖在外面的毛线头,“汤姆刚刚一直在说,你一定会选那件侏儒蒲的毛衣,所以阿黛尔也选了一样的。”
阿黛尔扭了扭肩膀,但仍旧无力挣脱沃尔布加的“魔爪”,在店员的建议下,她买了一件稍大一些的毛衣,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号的侏儒蒲。
“说起来你这件毛衣不会像真正的侏儒蒲一样半夜起来偷吃鼻屎吧?”阿尔法德忽然说道,这句直击灵魂的拷问让后方靠近的海格与桃金娘都停下了脚步。
店内的众人,包括正在挑选衣服的顾客和店员在内,全都转过头,目瞪口呆地望向人群中央的阿尔法德。
空气凝固了,只有挂钟“咔哒咔哒”的声响在见证着时间的流逝。
良久,汤姆深吸一口气,笑容狰狞地说道,“你真恶心,阿尔法德。”
“你的神奇动物研究课可以得满分了,”纳尔逊干笑道,“连这么偏门、这么……的知识都知道。”
“不关我的事,”阿尔法德意识到了气氛的诡异,他连连摆手,指向了身后正在努力把自己藏在衣架后的海格,“是鲁伯告诉我的。”
海格的动作僵住了,他穿着一件裁缝临时赶制出来的大号粉红色毛衣,悻悻地转过身,挠着头,就像一枚蹑手蹑脚准备去偷袭螃蟹的大只海星,巧合的是,他的胸口印着的就是一枚粉红色的海星。
“我只是告诉你,不是让你这么大声讲出来。”好脾气的海格也着急了,他瓮声瓮气地说道,“我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这么……”
“这么不知羞耻。”
从海格身后冒出来的桃金娘推了推眼镜,用和沃尔布加一样的嫌弃眼神望着阿尔法德,她胸口的图案是一只幼年的中华白海豚,按照阿尔法德的理论,这件毛衣刚织出来的时候应该是灰色的。
沃尔布加依旧在咬着牙帮阿尔法德揪线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中已经卷了一个不小的毛线团。
看到一众粉红色的朋友,纳尔逊向汤姆投去疑问的眼神。
汤姆心领神会,抬了抬胳膊,展示着手中拎着的纸袋,那里装着买给克里斯蒂安的毛衣,尽管他们因为一些奇怪的原因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但汤姆这个老哥哥还是记挂着自己的妹妹。
“我们难道要这样站在店里吗?感觉有点儿占位置。”
纳尔逊轻快地问道,听到他的话,阿尔法德披上外套,扭头就跑,看样子很想离开这个令人尴尬的地方。
但他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沃尔布加盯着手中的毛线团愣住了,而一根粉红色的羊毛线正从毛线团上伸出,延伸至店铺外面,并且随着阿尔法德的原理越拉越长。
看长度,他的长袍下面可能只剩下两根袖子了,而在场的众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连着一根绳不容易走丢。”
汤姆尴尬地笑了笑,冲着粉色毛线延申的方向追了出去。
“小拇指。”纳尔逊笑着揉了揉阿黛尔的头发,跟着追了出去。
“我看过那个。”
当一行人找到阿尔法德时,他正站在冷饮店的门口瑟瑟发抖,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么冷的原因是什么。
一边跑一边缠线团的沃尔布加见状,偷偷地把毛线团塞到了阿尔法德的口袋里,柔声说道:“姐姐以前对你不好,是姐姐不对,姐姐请你吃刨冰。”
“你生病了?”阿尔法德伸手探向姐姐的额头,“都开始说胡话了!”
沃尔布加难得一见的温柔瞬间消失,恶狠狠地揪着弟弟的耳朵把他拎到了店中。
在五年以前,布莱克兄妹就是在谢尔顿·福斯科的冷饮店中与纳尔逊和汤姆初遇,甚至汤姆面前的覆盆子圣代都是当年的口味。
只不过,这次吊着勺子的不再是孤零零的纳尔逊与汤姆了。
“对了,你给阿黛尔买的宠物呢?”沃尔布加帮阿黛尔搅匀她的刨冰,望向汤姆。
“我付了钱,让店主在开学以后用那只斑头鸺鹠寄信到霍格沃兹,”汤姆云淡风轻地压制着众人的智商,“这样就不用抱着猫头鹰撞火车站的墙了,那样看起来太蠢了。”
大家回想起当年撞墙的时候,纷纷表达了自己的震撼之情。
一边吃着圣代,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话题很快回到了阿尔法德在成衣店中的惊天发言。
“是鲁伯告诉我的!”他牙齿打战着辩解道,不穿毛衣吃圣代让他更冷了。
“说起来,小海格对神奇动物很了解嘛。”
沃尔布加口中的“小海格”正一个人坐着两张椅子,快赶上阿黛尔头那么大的刨冰碗在他的手中像过家家的玩具一样迷你。
汤姆解释道,“之前纳尔送了我一套纽特写的《神奇动物在哪里》,我看海格很喜欢神奇动物,就把那套书送给了他。”
麦格与弗利维曾经将海格托付给了纳尔逊两人,但第二年,不负责任的纳尔逊就跑路了,这几年一直是汤姆在照顾他,不得不说,他照顾人还是有一手的,不光会织毛衣,海格长得这么快也有他一半功劳。
“纽特·斯卡曼德写得书真的很棒!这是我唯一能够主动反复阅读的书,”海格揉了揉自己圆圆的鼻子,腼腆地说道,“书里的描写和图片令我神往,如果能真正看到那些神奇动物就好了……”
他像个邀功的孩子一般面露自豪,轻声说道:“三年级开的神奇动物研究课是我唯一能拿第一的课程,所以我才知道侏儒蒲会在晚上——”
“好了,海格,吃东西呢,”汤姆拍了拍海格的肩膀,这明明就是个邀功的孩子,只不过是大了点儿,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把他当成小巫师看,“说得很好,以后不许给阿尔法德说了。”
海格挠了挠棕褐色的卷发,乐呵呵地笑着。
“海格以后可能会成为纽特学长那样的神奇动物大师呢。”
纳尔逊喊来福斯科,为海格又添了一碗刨冰,开始讲述起纽特的神奇箱子,这令海格心驰神往,甚至喃喃道,“如果能有一个装着火龙的箱子就好了。”
“哈哈,它会很憋屈的。”
看样子海格的爱好很小就养成了。
“所以说你们打算选神奇动物研究课吗?”桃金娘忽然抛出了一个问题。
“我要选!”海格第一个举手。
“鲁伯,你不用选。”汤姆用力地把他高高举起、已经捅到遮阳伞的手掰下来。
在霍格沃兹的学生六年级后,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选择需要修读的课程,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做出取舍。有些课程是需要达成前置成绩的条件,有些课程甚至是从零开始。
“我应该是不会选了。”汤姆摇摇头,见海格有些失落,他赶忙说道,“不过遇到神奇动物相关的问题我可一点儿都不担心,毕竟有我们的百科全书海格先生嘛。”
海格被他的夸奖说得有些害羞,只好大口地吃着刨冰来缓解尴尬。
“父亲让我选这门课,我们家前几天接受了一处农场,”沃尔布加说道,“但是很遗憾,家里除了家养小精灵,没有一个懂行的。”
“我还不确定。”桃金娘摇了摇头,似乎是在纠结。
“我也是。”这是阿尔法德,他确实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一定会选魔药和魔咒,其他的抽签决定吧。”
四个人除了沃尔布加没有一个选神奇动物研究课,甚至沃尔布加看起来也兴致缺缺,海格只好把期待的目光投向纳尔逊。
“我之前是不打算选的,”纳尔逊说道,但他很快从口袋中掏出那块乔昆达落下的碎片,说道,“但是不选课,我可能没法查禁书区的资料,从今天开始,我可是对神奇动物充满了好奇。”
海格悬着的心放下了,至少神奇动物不是一门没人感兴趣的学科,对纳尔逊的认同感油然而生,很快,他的注意就被纳尔逊摆在桌上的碎片吸引了。
“那你要放弃什么课呢?”汤姆好奇地问道,“据我所知,你的课表除了给自己的假期以外都排满了,难道要占用休息时间吗?”
“我准备放弃占卜课,至于相关的算术占卜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纳尔逊摊开手,说道,“这下就不用费尽心思编造自己的死状了,你知道的,汤姆,我一直觉得学占卜就是在浪费时间。”
“克里曼思夫人会伤心的。”
“我会定期向她递交自己的死讯的。”
“我真替她感到高兴。”
“这样我的课表就是魔法史、变形课、魔咒课、黑魔法防御课、古代如尼文、炼金术、还有神奇动物研究课。”
“可以,大多数都是重合的,不过你真的要放弃魔药课吗?”
“我觉得我得识趣一点儿,在斯拉格霍恩教授放弃我之前先放弃他。”
“哈哈,”汤姆想起了上学期末纳尔逊的某次用珍稀药材造出泥浆的创举,笑呵呵地说道,“那么草药课呢?”
“饶了我吧,你知道的,我分不清深绿色和浅绿色,”纳尔逊说道,“即便有你那镜片的帮忙也很痛苦,每次从苗圃出来,我看太阳都是绿的!”
“还有这种事?”阿尔法德望向太阳,似乎在想象绿色的太阳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纳尔逊,”桃金娘忽然说道,“天文学呢?”
“什么?还有这门课,”纳尔逊挠挠头,“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个也不选,有一张好用的星图就够了。”
“不过你可能是我们这一届学生当中唯一选择魔法史的人。”汤姆笑道,“不知道宾斯教授看到教室里只有你一个人会怎么想。”
“他习惯了。”纳尔逊耸耸肩,“1664年的时候,只有格兰芬多的一名学生选了宾斯教授的提高班,他读了两年,到毕业的时候才告诉宾斯教师,他选错了,原本想选麻瓜研究的。”
“哈哈哈……”看太阳看累了的阿尔法德捶着桌子笑。
“我也选了。”桃金娘忽然说道。
“太惨了……嗯?什么?”汤姆惊讶地望着桃金娘,脸上写满了“何苦来哉”。
“纳尔逊,我可以看看那块蛋壳吗?”海格盯着桌上的碎片说道。
“蛋壳?”纳尔逊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捏起碎片递到了海格手中,“这是一块蛋壳吗?”
“我想是的,”海格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接过蛋壳,“它应该很大,以至于弧度并不明显。”
这对纳尔逊倒是意外之喜,他眯起眼睛,双眼中白雾涌动,灵魂竟悄然地沉入了迷离幻境之中,站在亚历山大的头顶向西眺望,一道直冲云霄的银色光柱在一览无余的白色平原尽头闪烁,那是他留在乔昆达身上的信标,在平淡无奇的迷离幻境中,它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
信标的光辉在匀速向西,谨慎的乔昆达似乎是打算直接飞走,忽然,信标停下了。
他睁开眼睛,冷饮店的版等下,一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撕咬着他短靴上的金属铆钉。
“欸,是一只嗅嗅!”
“真可爱!”
众人很快注意到它,纳尔逊弯下腰,双手像闪电一样把嗅嗅抱了起来,它的四条小短腿在空中不住地扑腾着,但并不像野生的神奇动物那般慌乱。
“能吃吗?”
“应该不行,”纳尔逊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闪着规律红光的小银球,用手指悄悄抹过红点,将光点封闭起来,把小银球塞到嗅嗅的怀里,“加隆可一点儿都不亮,带着它去找你的主人吧。”
说罢,他把嗅嗅往地上一放,用清水冲了冲手。
“主人?这是巫师养的?”
“嗯,”纳尔逊含着勺子,点了点头,“毛皮的状态和纽特学长的那只一模一样,它在替自己的主人观察情况呢。”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逃跑的人。”汤姆的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
“勇气十足呢。”纳尔逊点点头,大声说道,“她跑得急,怕是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对角巷吧!可是我马上就就要去上学了,可怎么办呢!”
已经跑到街对面的嗅嗅转过头,望向纳尔逊的方向,解着钻入了一旁的小巷中。
“你可真坏,连嗅嗅都骗,”汤姆放下圣代,揶揄道,“不过真的好蠢。”
末了,他又补上一句,“甚至有点儿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