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门内广场上,虽然正值酷暑时分,天气炎热无比。但是刘瑾将要被行刑的消息还是吸引了数万围观百姓。围观杀人这件事其实一直都是一项吸引人的活动,更何况是凌迟之刑。
所谓凌迟,便是民间俗称的‘千刀万剐’之罪,是史上最为残酷的酷刑。凌迟不在于杀死犯人本身的行为,而在于过程。
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最大限度的延缓犯人死亡的过程,以体现刑罚的残酷性,让世人惊惧而不敢再犯罪行,这便是凌迟之刑存在的意义。
据说一个顶尖的刽子手,一个最成功的凌迟之刑,是要在犯人身上剐三千五百五十七刀。第三千五百五十七刀下去,犯人才会死去。
当然,这么好的手艺的刽子手,这么能抗的犯人是没有了,更何况是已经没了半条命的刘瑾。根本扛不住这么多刀。
其实大明朝严刑峻法是出了名的。立国之初的大明律便定了几类人必须受凌迟之刑的状况。第一便是谋逆造反者,第二便是杀害长辈者。第三便是妻妾杀夫者。第四,杀死多人而对方非犯死罪者。第五是奴婢杀主者。
总之,凌迟在大明朝的初期是很常见的刑罚。直到后来,有人觉得这样的刑罚太过严酷,所以缩小了适用的范围。近数十年来,凌迟之刑者寥寥。正德即位之后,这还是第一例。
太阳高高的照着,刘瑾被扒了衣服,露出白白胖胖的身子固定手脚身体,绑在木柱上。
操刀手是刑部资深刽子手李贵,人称贵爷,在行业内技术拔群。据说他经手的犯人,甚至感觉不到死亡的痛苦。他的技术,自称流派,甚至还收了徒弟传授技艺。
贵爷赤着上身,提着一个大竹篮子上了木台。在万众瞩目之下,神色自若。今日刘瑾固然是主角,但他也是。
“刘公公,在下李贵,由我侍奉您老。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不过早晚罢了。也不用懊悔害怕,你放松些,我下刀也容易些,你也少些痛苦。我只希望您老不要坏了我的名头,最后的时候,我会给你一个最爽快的结尾。你好我好大家好。如何?”
“哇啦哇啦哇啦。”刘瑾扭动着身子,嘴巴里哇哇叫道。
“你答应了?很好。”贵爷满意的点头,开始从篮子里将一包刀具取出来,在身旁的长桌上一字排开。
他的刀具一应俱全,大到长尺许的剔骨尖刀,小到只有小手指大笑,薄如蝉翼的雪亮刀片。这些都是凌迟的刀具。正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作为一名顶级刽子手,贵爷自然是要有自己的风范。这不仅体现在行刑本身,还在于这些工具。
身体各部位的肌肉和纹理都是不同的,所用的刀具自然也是不同的。松垮之处,紧实之处,刀具不同,会影响行刑的效果。割下来的肉片若是不能大小如一,若是七大八小一坨坨的血糊糊的,那岂非是一场糟糕的行刑。
百姓们好奇的看着贵爷摆弄着那些刀具,将他们依次排列,撒上烈酒,检查锋刃。有的人饶有趣味的等待着开始,有的人则看着刘瑾,想象着刘瑾此刻的心情。
刘瑾的心情只有四个字:魂飞魄散。作为一个平素磕着碰着都要龇牙咧嘴的人,尊贵的身体要被眼前这些刀子割成碎片,那还能有什么好心情。当贵爷摆弄这些雪亮锋利的刀具的时候,刘瑾已经屎尿失禁了。
他很想晕死过去,可是偏偏脑子里清醒的很。这就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吧。刘瑾眼泪哗哗流淌,苦于口不能言身不能动。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落得如此下场。
“如果时光倒流,我还会那么选择么?”
“会的,我会的。否则当时我便死了。”
“可是我得到了什么?这五年来,我忠心耿耿为了皇上,为了大明朝。我想做一番事情出来。这有错么?”
“或许我的错不是谋害了先皇,而是我不该认为自己是正常人。我只是个太监啊。一个有理想的太监而已。”
“他们要人规规矩矩的呆在自己的位置上。他们只是见不得一个太监骑在他们头上而已。我错就错在了,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否则,不会东窗事发。”
“那个张延龄……我不该惹他啊,我不该想着凌驾于他之上。我动了杀心在先,这才惹的他要跟我拼命。我不该如此。”
“皇上啊,刘瑾对你忠心耿耿,什么事都为你着想,你便这么对我么?离开了我,你还不得被这帮人吃了么?”
“……”
刘瑾的脑子里清醒到发疼,翻来覆去的想着这些事。但此刻,悔恨,痛苦,恐惧,自责等等一切的情绪都没有了意义。结果已经注定。
漫长的等待,午时将至。车马粼粼之中,监斩官杨廷和领着一群官员乘车前来。今日杨廷和特意穿着崭新的官服,虽然热的浑身是汗,但是也不在乎。今日是他的大日子。
众官落座,杨廷和的目光看向阳光下赤着身体绑在木柱上的刘瑾。刘瑾也正好抬着头看着他。两人目光相遇,杨廷和露出了微笑来。
刘瑾也笑了起来,张着血糊糊的嘴巴哈哈大笑,笑的令人心中发毛。
杨廷和皱了眉,沉声喝道:“午时将至,准备行刑。”
“午时将至,准备行刑。”有人大声重复道。
李贵躬身行礼道:“小人遵命。”
李贵拿起了一柄雪亮的尖刀,啐了口吐沫,缓步走向刘瑾。人群兴奋起来,目光紧紧的盯着他的手。
但见李贵走到刘瑾面前,沉声道:“刘公公,开始了。”
说罢手中尖刀切入刘瑾肥胖的垂下的左胸。
“第一刀。左胸。”李贵口中喝道,动作快如闪电,手腕只是一翻转,一片指甲盖大的左胸肉便黏在刀片上被切了下来。
“第二刀。左上臂。”
李贵口中呼喝,动作干净利落,刘瑾左臂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肉被切下。
“第三刀,左大腿。”
“第四刀,左手臂。”
李贵一刀刀的切割着,当中快速的换了三次刀。按照凌迟的规矩,先左后右,先胸口然后是胳膊大腿。每次都只切下指甲盖大小的一片皮肉来,连续十刀过后,十片大小相同的铜钱大小的血肉整整齐齐的被摆在铜盆边缘。
这十刀行云流水,宛如跳舞一般,姿势优美。围观百姓发出满足的赞叹之声。他们等的就是这个。很多老者感叹的要落泪。
“多少年没见到贵爷的手艺了,宝刀不老。上一次观看,还在成化年。爷的青春回来了。”
十刀一小歇。贵爷放下刀子,从篮子里拿出十个白面馒头对着伤口上擦血。擦完血之后又拿着急救散给刘瑾伤口撒上止血。
刘瑾精神状态还好。虽然疼痛的很,但是贵爷手艺精湛,而且凌迟才刚刚开始,割了十块指甲大小的肉,实在不算什么。
“有要蘸血馒头治肺痨的,有食奸贼肉报仇的,在行刑台**银子。一两银子一片肉,一个馒头一百文。”贵爷大声叫道。
这是刽子手的特权,他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赚些外快。一般而言,血馒头是有人要的,但人肉除非当药引,没人肯要。但是这是刘瑾的肉,他害了那么多人,不少仇家专门前来便是看着仇人怎么死的。他们真的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比如说,戴铣的家人,特地赶到京城来围观。戴铣的女儿戴素儿径自走到台口,交了十两银子,将十片刘瑾的肉全部包圆。
十刀一歇,加上中间治疗的时间,给刘瑾喂水以及卖血馒头人肉片的时间。行刑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一共割了三百六十刀。
饶是贵爷下刀均非要害,均为浅薄之处,刘瑾也已经疼的昏死过去数回。浑身上下血肉模糊了。
当晚押回大牢之中,刘瑾缓过劲来,居然还喝了两碗稀粥。
次日一天,又是三百六十刀下去。
刘瑾晚上没有想要喝粥了。他已经气若游丝了。他的四肢上的肉被割的差不多了,几乎能看到骨头。但是被急救散撒着,被绷带裹着,他还是死不了。
第三天本来计划是三百六十刀的最后一刀结果了刘瑾。可是刘瑾没能坚持的住。行刑到午后未时初,贵爷在切下刘瑾右肋一侧的肉片的时候,发现刘瑾没了任何的反应。
贵爷知道,刘瑾没了。一探鼻息,刘瑾已经气绝身亡。
贵爷气的大骂,这厮没能给自己一个完美的结束,真是让自己感到吞了苍蝇一般的恶心。本来自己陶醉于其中,今日有个完美的结束该多好。这下虎头蛇尾了。
但无论如何,人已死,凌迟之刑便告结束。禀报了第三日监斩的刑部官员,刑部监斩官上前查看,确认刘瑾死亡。当即宣布凌迟结束。按照规矩将刘瑾枭首分尸,大卸八块,装于竹筐之中送出城外乱葬岗丢弃。
死讯传出,城中各处爆竹声声,庆贺刘瑾之死。
当晚,朱厚照离开豹房,来到刘瑾日常宫中住处,沉默良久,命人将刘瑾被褥衣物打包,丢于空处点火焚烧。又独自去了太后宫中,在父皇牌位之前叩首进香,告诉父皇在天之灵,杀他的凶手已经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