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高中生活,在高考的巨大压力下,在前途命运的感召下,几乎是没有什么轻松痛快可言的,除非你丝毫不去在意结果。可谁又能呢?不去在意结果的人生还叫人生吗。说什么生命在于过程的谎言浮夸,都是庸人自我麻痹的藉口。
再怎么样,年龄,环境和境遇对于姜心瑶而言,都是不可挣脱的枷锁和壳,是硬而结实的束缚,是腊月北极的坚冰,孕育十天未果的鸟蛋,是地下靠一点可怜的绿树汁液残存和求生的蝉幼以及瑟缩在肮脏茧中悲哀的软体动物,没有骨骼,不能站立,形貌也讨人嫌恶。所以,一个孤独的人,在夜里,即使所有的灯都打开,炫目如同白昼,可是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如果他对着墙壁和大大小小的房间喊自己的名字,连名带姓的一起喊,会让人害怕,让人觉得阴森吓人。
宋明充其量还算是一个孩子,会抽一点烟,呛到时候会咳嗽的流出眼泪,会喝一点酒,自诩为借酒浇愁,他也有烦恼。学会了*,也附庸风雅的渴望旅游,携着姜心瑶的手带她远走高飞。渴望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住着他和心爱的女孩,想起高考时却会战战兢兢,一种沉重的压抑纠缠着他别人看不见的心情。维特式的思维,维特式的烦恼令他看上去也有了一份可笑和可爱。他该是矜持的,不急不缓的过自己的人生,如果那样,什么都会顺理成章。可是,他想的不是这些。
宋明一听完老师宣布下课,就像监狱食堂抢食的饿犯一般冲出了教室,比数学老师曾经女运动健将的长腿还快。一溜烟就没了影子。实际上,他那般斯文帅气的打扮,草绿色熨帖雅致的绿色衬衣,从容的走才最好看,最好眼睛里面配上些不羁的神情,让人觉得高傲,才是吸引女生眼球的醉人风景。可他全然不顾这些,哪怕有千千万万个女生的眼睛瞩目他,现在,他也不会在意,他中了魔,心已经不是他的了,他的心是姜心瑶的,他全然不顾背后姜心瑶背地里过一种怎样一般的生活。也不管姜心瑶冷漠对他是因为什么不可言喻的苦衷。他觉得这样最好。这样才是姜心瑶,他才喜欢,他喜欢她对他近乎残酷的对待。
残酷,青春的画卷上有这么一笔颜色,该算是多么振奋的人生啊。所以,你看,爱情,究竟是个多么不可思议的魔杖,它令人丧失理智,令男人温柔,女人阳刚。
姜心瑶连蛋都不吃一个,就这么糟践她的生日。在宋明是不可忍受的。
那天中午,宋明连一口东西都没吃。一口都不想吃也顾不上。
凤城不算一个大城,小县城的人更在乎饥饱,所以,浪漫的鲜花店是鲜见的。城关的中央偏北,就是凤城女装店聚集的商铺外侧,临近的几家店铺是卖化妆品和经营婚纱摄影的。那里,有一间十平米见方的花店,经营的鲜花以*和康乃馨为主,还经营假花生意,农村的大多数家庭,愿意在厅里的大桌子上,摆两束对称的塑料或布制假花,色彩浓艳的很,我们家就有。后来田平家娶我做媳妇时也买了几只,但我不喜欢,假花就又从我们的新房里挪走了。也有玫瑰,就是那种常见的嫣红颜色,进的也少。偶尔有追逐时尚的男青年买一两束给女孩子。也有祭神拜祖的人看着好看,连同*一起买走,当成一种点缀。
宋明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他的父亲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以后来到凤城一中教书,一路奋斗到了教育局长的高职,阿妈是一名护士,现在是凤城人民医院幼儿科室的护士长。宋明从小就在这里生活,所以对于县城大大小小街巷的店铺,可谓是了如指掌。他饿着肚子像个疯子似的狂奔,一口气跑进女装商城外面的鲜花店里。老板娘是个身材纤?的少妇,穿着碎花棉布衣裙,头发上系一朵棉布做的花簇,碎碎的玫瑰红小花缀在米黄色的花面上,很好看。老板娘看见宋明进来,热情的打着招呼,招牌式的笑容恬静而又美好,像春天温暖的南风。宋明想,如果我的脸上也缀上这种恬静温暖的微笑,该是多么让人感动。他什么都想着我,什么都想为我做。
“小弟,买花送人么?送给女孩子还是长辈。”老板娘的嘴唇抹着淡粉颜色的口红。
宋明气喘吁吁,“恩,送给女孩子,今天过生日,我想买一大束玫瑰给她。”
“是女朋友吗?红玫瑰有,早上刚进的,外面这些有七八只,里面还有,我进去数一下还有多少,女朋友今天一定很幸福。”
“还不是呢,可能是我一厢情愿吧,希望能打动她的心。”
老板娘抿嘴笑了笑,就不说话了。进去片刻后出来,拿着一把淌水滴的玫瑰,鲜艳的花头用白色的斜隔白塑料泡沫包着,刺是新鲜的,一定扎人的手。老板娘一根一根的数过去,总共十九根,呵,像是故意的,姜心瑶今年十九周岁,跟玫瑰一样娇嫩的年龄。趁包花的空隙,宋明进去瞅,一墙的花花草草,俨然一个花园,新鲜的植物气息扑鼻,再往前,他一眼就望见了最里面的花桶里一大簇洁白大朵绽放的桃花,他的心跟着跳起来。“桃花也能当花卖吗,这么大朵,挤成一团,从来都没见过。”
“是啊,这是专开花不结桃子的花色,我看着好看,就进了,郊外之前漫山遍野都是桃花,估计也不会有人买。不过没关系,卖不出去就自己留着,你看它们开的这么灿烂,只是因为它们注定没有结果,花期一谢,生命就终结了,所以才像火一般的热烈。”
没有结果的花,绽放之时就注定了死亡,像燃烧的火焰,宋明觉得感伤,心说不出的凄楚。所以,他第一次觉出了花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第一次对一种花觉得敬畏。
“老板,把那只最大簇的卖给我吧,就包在玫瑰中间,她说过,她喜欢桃花,最喜欢白色,我想把最美的桃花给她。”
老板娘看看她,也不说话,重新拆开手里包好的十九朵玫瑰,进去取出那只令人醉心的大枝桃花,把它小心翼翼的裹进十九支玫瑰的中间,外面裹上浅绿色的褶皱绵软的宣纸,再在外面包了一张浅白色的塑料薄膜,在把手处打了一个浅绿色宣纸扎成的花结。等收拾妥当,她把包好的花束递给宋明,宋明握着这把鲜花,很惬意,交完钱,谢过老板,扭头就走了,他里面的衬衣是绿色的,花束的底色是绿色的,白和艳红的纠结,所以,他一路走向学校,招惹很多人回过头看,忍不住啧啧称赞。
那个傻丫头一定忘了,今天是她的生日。他这么想着,所以就更有理由理直气壮的为我庆生,为我暗淡的十九岁涂抹一笔金色的光彩,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一抹绚烂。
校园前面的路上有三三两两出去吃饭回来的同学,食堂的饭吃久了,也会腻烦的慌,出去学校斜过去的小巷,有很多好吃的东西。米皮,热干面,热乎包子,油饼,也都不贵,两三个人四五块钱就能吃的饱,又解了馋。所有的人都在看他,在这种单调贫弊的高中学校,有人如此胆大大方从容潇洒的手捧大束玫瑰招摇过市,像极了言情小说里面动人的情节,女生们都张大眼睛,捂着嘴巴盖住尖叫。路边有小树,垂垂打下一团团绿荫。宋明只顾旁若无人的走,不理会旁人的目光,迎头碰见了高一时做他班主任的孟海洋老师去接念小学的女儿回家,他只顾的赶路了。
“宋明。”孟老师叫他,他回头,看见是老师,一脸羞红,孟老师是明白人,也是过来人,就不多问,追女儿妈妈的时候他也做过这事,当时囊中羞涩,才买了一只,他还美其名曰一心一意。那时是在大学。只是他的女儿,头发齐齐整整的垂着,穿着尼子格粉红颜色的裙子,小女孩动了芳心,“哇,太美了,爸爸,太好看了,爸爸,也买给我,我也想要”。
宋明急匆匆打完招呼就走了。
“哥哥是买给女孩子的,我的女儿还小,以后长大了会有男孩子买给你的”。
“哦,”小女孩若有所思的应着,想像着长大以后自己也收到玫瑰的样子。
宋明进教室的时候,我已经吃完午饭回来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吃饱了饭,脑子也迟钝,不适合马上学习,班里的同学跟往常一样,三三两两的聊天说笑,几个性格内向的同学像我一样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做着什么,还有几个在后门的老树边闲聊。看见宋明,手上捧一大束花,大家都停止了说笑,齐刷刷的注视着他,低头做事的人也都停下来注视着他,然后把目光挪向我,宋明喜欢我,这大家都知道的,可如此露骨大胆的追求,还是把大家吓了一跳,有女生羡慕我,也有人嫉妒。所有人知道这束美丽的东西是给姜心瑶,那个怪怪的,不苟言笑的同学。
大家都想看我的反应,我绝对不会惊喜的尖叫,这大家也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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