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时赵诗华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方案。但一是考虑到那是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的抚养责任,喻大海身为国家干部,应该身先士卒地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二是南山抚养费的数量和支付期限都是喻大海自己在法庭上提出来的,没想到他会出尔反尔,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三是局限于自己曾经说过同意无条件离婚之类的说话,所以离婚的条件任由喻大海提出,自己不但什么条件都没有提过,而且也没有进行讨价还价。现在看来,自己的这种做法实在有些愚不可及。
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再加上喻大海的经济收入绝对不成问题,以南山的名义起诉要求喻大海增加南山的抚养费和负担部分学杂费的要求也合情合理更合法。而且,1995年时100元钱的抚养费已经是很低的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的不断上涨,100元钱能做得了什么?够南山吃不够南山穿,甚至连南山的伙食费都不够,更不要说支付南山读高中、上大学的昂贵学费了。
众所周知,在中国,高中和大学并没有列入义务教育的范围。不过,赵诗华估计,即使到了法庭上,喻大海也绝对不会主动表示愿意增加一个子儿的,事情不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南山真的提起诉讼,南山就将面临着与他的父亲或者他父亲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的局面。父子两个当众撕破面皮,有失体统,有辱斯文,有损道德。赵诗华觉得自己将会很尴尬,她永远不愿看到这种道德沦丧法律至上的局面。
赵诗华认为,像喻大海这种人,也许在工作上是一把好手,加上运气绝佳,有贵人相助,所以在仕途上才能步步高升,官越做越大,但并不是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相反,随着他官位的上升,他的工资、福利只会更好,为他承担抚养子女责任提供了更加充足的经济条件。喻大海身为国家干部,同时还在抚养着别人的女儿,当然不会不知道南山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有多贵,但多年来却对他的亲生儿子漠不关心,其心何其冷也。
因此,申请执行和提起诉讼这两件事,赵诗华都劝南山不要做。而南山事母至孝,尽管心有不甘,还是同意了母亲的意见。
赵诗华就这样挺过来了,一切为了南山,同时也为了自己纯洁、高尚、不容玷污的心灵。
赵诗华始终相信,人与人之间不应该只是金钱和利益关系,更多的是责任、亲情和宽容。
赵诗华是善良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善良未必都能令人感动,未必都能产生善良者所期望的效果,有时甚至会被善良所害,变成愚蠢。比如救了狼的东郭先生,救了蛇的农夫。
在这件事的处理上,也许赵诗华觉得,她和南山的纯洁心灵没有受到玷污,但如果从整个社会层面上来看,我国法律的社会效果便无法在这件事情中体现出来,同时也无形中助长了某些人对伦理道德、法律和纪律的漠视甚至蔑视。喻大海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伦理道德、法律和纪律的规定,大搞婚外情,与有夫之妇通奸,不承担抚养责任、赡养责任,凭心而论,除了说明我们的法律软弱可欺、他所在的单位缺少监督以及他本人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存在缺陷等等之外,赵诗华和喻大海的父母也实在应该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
归根到底,还是赵诗华太善良了,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喻大海他少得了区区一个月100元钱吗?为人父母者,为什么就不能主动甚至被动地承担哪怕是一点点养儿育女的责任呢?喻大海后来一直在国家机关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好,工作稳定,经济收入稳定,周正红又在事业单位工作,效益也很不错,他无论如何不会少得了100元钱。再说,喻大海曾经如此疼爱南山,有没有舔犊之情尚且不说,为什么连法律强制性的责任都不承担呢?赵诗华一直都大惑不解。直到不久之前,她才得知喻大海的一些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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