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景让家兄
作者:秦臻      更新:2021-10-05 04:19      字数:3147

“叔父,家兄有幸见过叔父文章,也是钦佩不已,今日冒昧随小侄一同拜访,还望叔父多多担待。”

路遥看着门口施礼的二人,听到李景让的话,嘴角抖了抖,没有说话,直接让开了身子,让两人进了院里。

家兄?兄你妹!路遥也不知道是李景让太把自己当白痴,还是这个年代的人本身就有些白痴,居然把他身后的那个人介绍成他哥?

那双大大丹凤眼,虽满怀谨慎,却不乏水灵;饱满的嘴双唇虽然没有任何装饰,却仍感鲜艳红润;虽然穿了一身男装,可那束起来的纤细腰肢和那鼓囊的胸脯,从哪看也不像是个男人啊?

即让他们要装,路遥也懒的去揭穿。进入堂屋,刚要请他们就坐,并唤春花出来倒茶,李景让却焦急地说道:“叔父,直接去书房吧。小侄花了几天功夫,写了几首诗词,还望叔父给予点评。”

路遥无奈地笑了笑,这家伙还真是沉迷,但还是引着二人去了书房。

“春花,来客人了,去倒壶茶来。”

“哦。”

春花应到,却没有立马行动。她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了路遥一眼,笑着拿起桌上的纸张,递到路遥眼前,道:“爹,你看我写得怎么样?”

“恩,写得很好。好啦,别再这里显摆了,赶紧倒茶去吧。”

路遥嘴里说得应付,可眼睛却是认真地看了春花写的字迹,末了,还极其宠溺地揉了揉春花的小脑袋。

“哦。”

春花甜甜地应到,开心地出门而去。

“这位是,令嫒?”

路遥邀请二人就坐,那李景让所谓的家兄却满脸疑惑地问开了。一开口,声音虽刻意伪装,却仍难以掩饰那女性特有的娇柔。

路遥笑了笑,想了一下才回答道:“这是犬子遗孀。我本打算认她做干女儿,让她再找户好人家,可她父亲和她都不愿意。”

路遥以为是李景让的姐妹假扮成那所谓的家兄,实则是李香兰伪装而成。她问的话语里应该没有解释的必要,可心里有鬼的路遥还是把这个事情解释了一下。

李香兰闻言感叹了一声忠贞,立马又道:“刚我看她在写字,莫非是你在教她识字?”

“是啊。”

路遥觉得这个问题有些白痴,这明显看到的事情了,还有必要来问吗?

“不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你既然身为读书人,为何还要破坏老祖宗的规矩?”

闻言,路遥不得不说这个问题问得很刁钻。虽然随口呵呵一笑即可应付过去,可路遥却不知怎地认真思考了一番,才回答道:“女人就不是人吗?虽说老祖宗说得有一定道理,可我还是觉得,女子识字并无不妥。男人在外以外事为主,女人在家,主管家务内事,能够识字总不是坏事。再说了,这丫头,她不仅仅是我的儿媳,也是我的亲人,我唯一的亲人了。”

“爹!”

路遥最后的一句话,被推门进来的春花听见,不觉有些心里沉闷。她双眼发红地喊了声爹,却不知接下来如何言语。

“丫头想啥呢,爹只是在说个事实,你做的这番模样干啥?莫要让人看了笑话。”

春花的小脑瓜子被路遥揉了揉,只觉心里好受多了。她吸了吸鼻子,沉默着点了点头,乖巧地给三人倒上茶,然后站到了路遥身后,轻轻地揉起了路遥的肩膀。

李香兰叹息了一声,眼神复杂地看着二人,没有再言语。李景让却赶紧地插了进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张,在书桌上铺开,焦急地说道:“叔父,这是我这两日写的诗词,还望叔父点评一二。”

路遥点了点头,端起茶水,轻轻地抿了一口。这该摆的资格,还是得摆啊。

可当他眼睛一看到纸张上的字迹,却是再也忍耐不住,噗地一声将嘴里的茶水喷得一桌子都是。

“河边杨柳弯曲曲,风吹柳条哗啦啦。河水弯弯又转转,东行五里是县衙。”

好吧,这勉强算是诗吧,可这样的诗,该如何来评价?路遥有些头疼,捏了捏鼻梁,在脑袋里细细地思索着关于古诗写作的要点,缓缓地向李景让讲述而出。

“平仄,对仗?”

李景让听得一头雾水,完全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路遥也是头疼无比,自己干嘛要写个七言律诗给他。想了想,记得好像七律由五律发展而来,如果由五律来讲解,那要容易得多了。

心中主义一定,路遥起身,立于桌前。春花正待去磨墨,这工作却被李景让抢走。路遥想了一想,提笔写下了王维的《送别》“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春草明年绿,王孙归当归?这个所谓的平仄,对仗是怎么个说法?”

李景让一边反复念着,一边问道。路遥仔细地把律诗的平仄规则缓缓地向他讲解出来,间或又讲了律诗与绝句之间的关系,然后再讲了这些变化,再然后,两个人一起懵了。

其实路遥对古诗是有过一定研究,可古诗这东西历经中国古代上千年的发展而成,岂是他几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越说下去,他就觉得越来越来多的东西没有解释清楚,越解释,就更多的麻烦冒了出来。

讲到最后,路遥也烦了,管它啥规矩呢,都到另一个世界了,只要你能写得出,那就成了。

李香兰微笑着看两人争辩,时不时抿一口茶水,看起来额外地悠闲。等到二人都陷入了沉思,方才进来插话:“路员外,我这里也仿写了一首诗词,不如,你先给评评?”

路遥闻言赶紧点头,双手接过李香兰递来的纸张,一读之下,不由眼前一亮。

李香兰仿照路遥抄写出来的《点绛唇》格式,写出了一首词来。虽然有些不对,可韵味确实实在在地写出来了。

“墙深院大,惆怅万千苦难言。韶华飞逝,宛若秋末棘。独倚亭下,心中思前驿!人何往?漫天黄沙,却无立身处。不错,不错!看样子能做出这篇佳作之人,也是生活有所感悟啊。只是不知,作出这篇文章之人,是谁?”

李香兰听到路遥毫不吝啬的夸奖,顾不得边上李景让满脸的幽怨,一脸自豪地宣称,这文章乃自己所作。

路遥听了,心里直乐,脸上却故意做出一副复杂的表情,道:“我抄写的那篇《点绛唇》实是一女子因丈夫长期外出,独守空房之际,倍感孤独寂寞时写就,用以感怀际遇,不知李家侄儿,是因何缘由,竟有了女儿般样的幽怨心思?”

李香兰听完路遥所说,吭吭哧哧地半天无法言语。路遥看得直乐,却就是不肯把这个话题揭过,他端起茶,慢慢地一边喝着一边打量着李香兰,心道,让你丫的装,装死你!

“爹,已经到响午了,你看是不是先吃了饭再说?”

正在李香兰面色一阵红一阵白的时候,春花冒进来说话了。

路遥看着春花,心里有些惊奇,这丫头神马时候出去了?不过,既然春花都开口了,就放她一把吧。当下,也就不再故意刁难,站起来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景让俩人竟毫不客气就跟随路遥前往堂屋就坐,看得路遥一阵阵白眼直翻。

当然,面子上还得完全过得去,路遥接人待物这方面,是无法挑剔的。

“丫头,怎么了?坐啊,一起吃。”

看到春花在防下酒壶之后又要离开,路遥心里有些恼。这些不相干的人,管他做啥呢?跟自己家人一起吃饭,那可比什么都重要。

“啊?爹,咱不是说,没有外人的时候才……”

春花有些愣神,社会的规矩都这样,她想象不出为什么路遥在有外人的时候也招呼她坐下吃饭。

“什么话,在咱家,我做主!坐下,咱一起吃!”

路遥霸道无比地挥手说道,直接把春花给按了下来。本来还有些扭捏的李香兰看到眼前的一幕,心里虽然羡慕,却也因此而定下心来。

“两位贤侄,今日到叔父府上,没啥好招待的,一点粗茶淡饭,还望不要嫌弃。”

路遥端起酒碗,遥敬二人道。

李景让倒干脆,直接端起碗,入口即干,李香兰却是看着那满满的一碗酒犹豫了。

“怎么了?贤侄,嫌叔父家的酒太劣,不合口味?”

李香兰被路遥一激,咬了咬牙,端起碗来一口干掉。末了,脸上立马浮起一片绯红的云霞。

路遥直觉阴谋得逞,心中直乐,却不想,这时候春花也冒了出来。

“爹,酒是啥味道,我能喝一点吗?”

“啊?”

夜路走多了终要碰鬼啊,没想到有害人之心,终究还是害到了自己。路遥虽然有些无奈,却也没有反对春花尝试,毕竟,后世里,女人喝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小心点,别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