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变聪明有两个方法,但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很多人都在追寻让自己变聪明的方法,因为人们发现一群人做同一件事情,其结果未必与每个人付出的努力、时间成正比,而是与每个人聪明的程度相关。聪明的人花一天做成的事情,很多人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完成,效果还不一定好。每个人都想越来越聪明,至少要比过去的自己聪明一些。
真有一个办法令人慢慢变得聪明起来吗?有的。
变聪明有两个办法:一是到处去看看、走走,多经历,就能多收获,这要求你永远不要停下来;二是待在一个地方不要动,一直耐心地观察周围的世界,慢慢你也就能变得聪明起来。
第一种方式的代言人要算达尔文。
查理·达尔文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博物学家,他震惊世界的名气来自不朽的巨著《物种起源》。在这本书中,有丰富的自然材料、翔实的论述依据,它提出了自然选择学说,论证生物是由进化演变而来的,并阐明了生物进化的原因和过程,它的诞生,让人类对生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只是,你一定不会想到,达尔文曾经是个有神论者。早年达尔文相信世上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而且还相信生物之所以有物种之别,是因为上帝有不同的意图。
让达尔文彻底推翻之前的想法,产生进化论思想的原因,就在于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1831年年底,达尔文乘坐“贝格尔”号进行环球旅行,他在南美洲进行了长期科学考察。
在南美洲黏红土的沉积层里,达尔文发现了一种巨大的古代动物化石,这种化石和今天仍然生活在那里的犰狳很相似,却比现代犰狳大得多。这暗示着现代犰狳是古代犰狳的子孙后裔,但又有了某些变异。如果它们是上帝分别创造的,怎样解释其相似性呢?
随后,在南美洲东海岸采集动植物标本时,达尔文又注意到相邻地区的生物种类比较密切地相近似,而分布在距离较远地区的同类生物,彼此的差异却很显著。如果它们都是上帝分别创造的,为什么要如此分布呢?
最让达尔文惊奇的是太平洋上加拉帕戈群岛上的生物。这个群岛位于赤道附近,离南美洲大约1000公里,岛上的生物都带有南美洲大陆的生物种类的特性。显然,它们是从大陆迁移过来之后又发生分化形成的。所有这些,以及他在旅行中的其他许多发现,都是用他从小接受的神创论解释不了的。
5年之后,达尔文回到英国,立刻开始整理并研究这次旅行所搜集到的大量标本和资料,就物种的发生、演化问题进行深邃的思考、论证并与其他学者开展广泛的讨论。这就是他的新学说的来历。
很明显,如果不是长期的走动和学习,达尔文一生都可能是一个坚定的神创论者。
第二种变聪明的方法,则有点古怪——什么叫做原地不动仔细观察呢?《百年孤独》中的乌苏拉可以成为这种聪明法的代言人。
乌苏拉是一个大家族中的长辈,她一辈子都在照顾家人。晚年她患白内障,看不清东西了,但她并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任何人,不愿说的原因是她不想被当成一个废物来看待。
乌苏拉默默地记着各种家具之间的距离,辨认人的声音。有时气味给她提供了帮助,有时简单的推理帮助她能“看”得更加清楚。有一天,家人中一个女孩的结婚戒指找不到了,乌苏拉竟然准确地说出了它的位置!
“她发觉家里的每个成员每天都在走同样的路,干同样的事情,甚至在同一时间说同样的话,而他们自己却不知情。他们只有在超出这种刻板的常规活动时,才会丢失东西。因此她听到菲兰达在为丢了戒指难受时,就想到她那天所做的一件同往常不一样的事情,就是晾晒小孩室内的席子,由于她打扫时孩子在场,乌苏拉心想她准是把戒指搁在他们唯一够不着的地方,搁在壁架上了。可是,菲兰达就只沿着她日常活动的路线去找,不知道日常习惯妨碍了她找到东西。”
日常的习惯会妨碍我们寻找需要的东西。潜心观察的人,能够敏感地捕捉到生活中的一点点不同之处,而处理问题所需要的智慧就隐藏在细节中。
但遗憾的是,很多人同时使用了这两种方法,他们走马观花,走走停停,甚至后退;认为周围的生活不值得用心,以为最大的智慧在遥远的地方,敷衍了事,却又等待着奇迹发生……没有比这样的状态更糟糕的了。变聪明有两个方法,选择其中一个并认真坚持做下去,才会让自己真正聪明起来。
71.盲目地追随别人不如待在原地观察
浮躁是这个时代最可怕的一种传染病,因为它会让我们变得盲目,失去自己的辨别力。很多时候,我们的内心都为外物所遮蔽、掩饰,浮躁的心情占领了我们的整颗心,因此在人生中留下许多遗憾。在学业上,由于我们还不会倾听内心的声音,所以盲目地选择了别人为我们选定的、他们认为最有潜力与前景的专业;在事业上,我们故意不去关注内心的声音,在一哄而起的热潮中,我们也去选择那些最为众人看好的热门职业……现代人惯于为自己做各种周密而细致的盘算,权衡着可能有的各种收益与损失,但是,我们唯一忽视的,便是去听一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做事情。
一位长者问他的学生:你心目中的人生美事为何?学生列出“清单”一张:健康、才能、美丽、爱情、名誉、财富……谁料老师不以为然地说: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项——心灵的宁静,没有它,上述种种都会给你带来可怕的痛苦!
唯有宁静的心灵,才能真正认识自己,听到自己内心的呼唤。
每天我们见到的,都是行色匆匆的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浮躁之心油然而生,这也是我们不去倾听内心声音的一个缘由。现代社会在追求效率和速度的同时,使我们作为一个人的优雅在逐渐丧失。那种恬静如诗般的岁月对于现代人来说,已成为最大的奢侈和梦想。内心的声音,便在这些繁忙与喧嚣中被湮没。物质的欲望在慢慢吞噬人的性灵和光彩,我们留给自己的内心空间被压榨到最小,我们狭隘到已没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胸怀和眼光。我们失去了自己的判断力,只知道跟随大流。
盲目模仿别人,就是在敷衍自己。如果你能和乌苏拉一样,留在原地观察,也许你就能看到我们每天做的事情是多么经不起推敲。
有一只兔子长了三只耳朵,因而在同伴中备受嘲讽戏弄,大家都说它是怪物,不肯跟它玩。为此,三耳兔很是悲伤,时常暗自哭泣。
有一天,它终于作了决定,把那一只多出来的耳朵忍痛割掉了。于是,它就和大家一模一样,也不再遭受排挤,它感到快乐极了。
时隔不久,它因为游玩而进入另一片森林。天啊!那边的兔子竟然全部都是三只耳朵,跟它以前一样!但由于它已少了一只耳朵,所以,这里的兔子们都嫌弃它、不理它,它只好怏怏地离开了。从此,它领悟到一个真理:只要和别人不一样的,就是错!
到底几只耳朵才算是对的呢?可怜的兔子竟然没有按照自己的健康和需求来衡量,只在意和别人是否一样。
让我们来做一个小小的测试:
想想你接下去要做什么事情,然后问这几个问题:我必须做这件事,还是别人都在这样做,所以我也要做?我的方式是最恰当的吗?我是否发挥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最后的结果是否让我满意?
当你经过这样一个反问的过程后,你会发现很多事情我们本来可以不做的。
很多人在时尚、潮流中追赶,但是看看历史的里程碑,如香奈儿等,她们本来是敢于翻新的人,她们从来不模仿别人,只是在不断将自己内心的美表现出来。如果有人以为跟风能创造出艺术和时尚,那是大大的错误。
在秘密法则中,有一条是“你的职责在你自己”,如果我们连自己都负责不了,又怎能对他人负责呢?
72.占有知识并不等于有了智慧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真正带给我们快乐的是智慧,而不是知识。
什么是知识?
知识是那些没有经过自己的思索和感悟而获得的认识和经验。我们从学校、教会、父母、长辈那里学到的一切,从书本杂志、电影电视、朋友闲谈等获得的一切新信息都是知识。
什么是智慧?
智慧是经过自己大脑的思考、心灵感受而获得的能力。智慧无法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而获得,智慧是思维的“孩子”、不经思考的人生无法获得智慧。
哲学家马可·奥勒留对自己说:“不要分心,不要为虚有学问的外表而丧失自己的思想,也不要成为喋喋不休或忙忙碌碌的人。”可见,他是一个懂得区分知识和智慧的人,他追求的是智慧而非知识。
时下有一种特别的风气,就是把书本当做“装饰品”摆放在客厅和书房中。《四库全书》全部都是烫金的收藏版,四大名著之类的大部头更成了文化人的象征。似乎把那些装帧精良的书放到自己的书架上,就能变成一个有学问的人,或者是看起来很有学问的人一样。
这当然是在自欺欺人,拥有了一本限量版的好书而不读,还不如在地摊上和别人交换读了的二手书。因为只有读过,才能对自己的内心有所触动。
也有一些人,喜欢“掉书袋”。为了显示自己读过很多书,言谈举止中总是夹杂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语言,或者是外语单词,这样的人其实也是很幼稚的。
其实,大部分人拥有强烈的占有知识的欲望,是因为对无知的恐惧、对人生的不安。那些见多识广的人,在危急的关头往往能沉着应对,拥有智慧的人生才是踏实的。但虚有学问的外表,这样的人终究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活着。你想让师长刮目相看,想令亲友们大吃一惊,这样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要想想,他们是否真的会欣赏那种不懂装懂的读书人,又是否值得你扰乱心境去讨好?扪心自问,如果你曾经带着虚荣的目的去读书,你能看清这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吗?一个重视外表胜过重视内心的人,重视浮华多于重视本质的人,你会尊重吗?
在澳大利亚的一个牧场中,人们看到有三个大学生在那里打工。这三个人中,一个来自剑桥,一个来自牛津,还有一个是德国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人们都非常惊异:居然让大学生来看管家畜!他们在学校接受的教育是要做领导众人的领袖,而现在却在这里“领导”羊群。牧场主人雇用的这些学生,虽然满腹经纶,能说好几门外语,可以讨论深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可是,要说挣钱却不能和一个没有上过学的人相比。他整天谈论的只是他的牛羊、他的牧场,眼界十分狭隘,但他却能够赚大钱,而那些大学生却连谋生都很困难。这是一场“有文化和没文化、大学和牧场的较量,而后者总是能够占上风的”。
我们都听说过“买椟还珠”的寓言故事,一个过分雕饰的盒子和一颗光彩照人的珠子,哪一个更有价值,不言而喻。
而在人生中,追求虚有其表的学问而忽略自己内心真正的理想又何尝不是灵魂在舍本逐末,在珍贵的人生旅途中“买椟还珠”?
停止这愚蠢可笑的行动吧,让你的一切行为符合生命本质,摒弃外表让人眼花缭乱的光荣和浮华,追求心灵的提升、目标的明确,才是我们要做的事。
73.勇于突破“我不能”的自我限制
“那只狼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舔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靠着顽强的求生欲望,那个被同伴抛弃在荒野中的垂死的人最终用牙齿咬死了狼,喝了狼血,活了下来。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热爱生命》中一段关于人与狼搏斗的精彩片段,在他的另一本小说《野性的呼唤》中,养尊处优的狗巴克被人偷偷卖到了寒冷的西北矿区,也爆发出了它野性、坚强的另一种潜质,成了最凶残的雪橇犬的头领。生命的力量,在巨大的压力下能爆发出我们永远也想不到的潜能。
在不了解自己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会对自己产生怀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突破自身的限制,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对于未知的环境,我们总是习惯于怀疑自己,总觉得自己不行。就是在这样自我怀疑中,我们消磨了勇于突破的意志,也阻碍了自己爆发潜能的机会。其实,人们在通常情况下只发挥出了他个人能力的1/10,而在受到了严重的挫伤和刺激之后,才能将大部分或者全部隐藏的能力爆发出来。
有一位哲人说:“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当自己不再相信自己,将自己的勇气和信心都锁进了心门的时候,我们就再也完不成心中积极向上的誓言了。所以,想要人生按照自己的方向行走,想要生命中所有的潜能都爆发出来,就要敢于突破心中的枷锁、突破自我。
一天,一个喜欢冒险的男孩爬到父亲养鸡场附近的一座山上去,发现了一个鹰巢。
他从巢里拿了一只鹰蛋,带回养鸡场,把鹰蛋和鸡蛋混在一起,让一只母鸡来孵。孵出来的小鸡群里有了一只小鹰,小鹰和小鸡一起长大,因此它不知道自己除了是小鸡外还会是什么。
起初它很满足,过着和鸡一样的生活。但是,当它逐渐长大的时候,它内心里就有一种奇特不安的感觉。它不时想:“我一定不止是一只鸡!”只是它一直没有采取什么行动。直到有一天,一只老鹰翱翔在养鸡场的上空,小鹰感觉到自己的双翼有一股奇特的力量,感觉胸膛里的心正猛烈地跳着。它抬头看着老鹰的时候,油然而生一种想法:“养鸡场不是我待的地方,我要飞上蓝天,栖息在山岩之上。”它从来没有飞过,但是,它的内心有着飞翔的力量和天性。它展开双翅,飞到一座矮山顶上,极为兴奋之下,它再飞到更高的山顶上,最后冲上青天,到了高山的顶峰。它发现了伟大的自己。
也许有人会说:“那不过是个很好的寓言而已。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因此,我从来没有期望过自己能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或许这正是问题所在——你从来没有期望过自己做出什么了不起的事来。这是事实,我们只把自己限制在自我期望的范围以内,我们压制了自己的潜能。但是人体确实具有比表现出来的东西更多的才气、更多的能力、更有效的机能。
500年前,你如果跟别人说,你坐上一个银灰色东西就可以飞上天;你拿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就能够跟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说话;打开一个“方柜子”就能看到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他们也同样会告诉你“不可能”,可事实上,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
千万别说“我不行”!任何事情没做之前谁也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况且我们从尝试的利弊来考虑,尝试失败了,最多说明这条路确实行不通;而如果尝试成功了,岂不是让我们证明了自己可以做到?
如果别人能够静下心来饱读诗书,你也可以;如果别人能够和同学相处愉快、和父母相互理解,你也可以;如果别人能够站在众多的老师和同学面前说出自己的世界主张,你也可以。
万事开头难,突破“我不能”最大的障碍,就是第一次挑战自己的极限。不过,一旦你有了这个好的开始,你就能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你的人生之路会越走越好。
任何成功者都不是天生的。对你的实力抱着肯定的想法就能发挥出巨大的潜能,并且因此产生有效的行动,直至引导你走向成功。
74.梦想就在实现的道路上了
成功的人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成功就在人生道路的另一端,慢慢朝自己走来。爱因斯坦曾经这样说过:“我知道它已经在路上了。”“想象力就是一切,它是生命将发生之事的预览。”看不到梦想成为现实美好的画面的人,是无法感受到来自宇宙的力量和恩赐的。
一个人成功的因素有很多,而居于这些因素之首的就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已经得到。只有坚定这样一个信念的人才能对梦想发出足够大的召唤,让整个宇宙感受到你对它的要求。20世纪最伟大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在全美国的多次演讲中都曾经提及过这一点,并把他所说的话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可以说,卡耐基之所以能够成功也是归功于他热忱的力量和对梦想的坚定。听过卡耐基演说的人都常常说他不是一个很好的演说家,他也不会用“演说专家”的辞藻。不过,他所散发出来的力量从一开始就会吸引住所有的听众,使听众从头到尾一直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的演说,感受到他强大的动力。
用心去感受梦想到来的那一瞬间,你就可以真正踏上梦想之旅。科学界一直存在着一个对于平行空间的探讨,有些事物虽然我们无法用肉眼看到,但它很可能与我们同时共存在这个茫茫的宇宙中,这当中的事物甚至有可能是另一个自己,也有可能是你的梦想。根据吸引力的法则,你的思想和感觉只要能够发出让整个宇宙可以感知的频率,你所提出的要求就会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到你的面前成为现实。从平行空间的角度来看,其实你梦想要求的东西可能一直就在你身边不远处的另一个空间里存在着,但由于你所处的空间和另一个空间的频率不一,所以你看不到它的存在。当你全心全意地去感受、去认为它正在或已经到来的时候,你的体内就会发出与另一个空间相同的频率,因而你就真的能够看见你的梦想并且接收它。
1933年,他出生在美国芝加哥的黑人贫民窟。“二战”期间,芝加哥经济萧条,黑帮林立,街上每天都有斗殴和抢劫事件发生。他厌恶这一切,经常会对着天空中往返穿梭的飞机发呆。他想知道,这些飞机飞向何处,外面会有更美好的世界吗?
他问父亲:“我为什么不能飞?”父亲说:“你没有翅膀。”他很沮丧,父亲又说:“孩子,只要有梦想,你也能飞。”
一切的改变缘于一架钢琴。一天,他和小伙伴闯进了一家军械库玩。鬼使神差般的他走进一间小屋,黑暗中一架立式钢琴将他的视线牵引了过去。他走过去,缓缓坐下,手指轻轻触摸那些琴键。那一刻,他热血沸腾,“我的心从此寻找到了一生的方向,那就是音乐。”那年,他10岁,他的梦想是成为歌手。
“二战”后,他随父亲搬到西雅图市,开始了自己的音乐之旅。由于小号吹得非常出色,他逐步赢得了和爵士乐高手同台演出的机会,继而又实现了另一个突破——全美巡演。那年,他20岁,他的梦想是唱响整个欧美。
当美国满足不了他的雄心壮志时,他继续“迁徙”,来到了世界艺术之都——巴黎。除了演出,他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作曲、配乐样样都令他兴趣盎然。那年,他30岁,他的梦想是成为全能的音乐家。
再次回到美国,他开始进军好莱坞,并且迅速成长为好莱坞大腕们争抢的配乐大师,先后八次获得奥斯卡最佳配乐奖提名。40岁那年,他的梦想是成为全球最炙手可热的音乐大师。
或许是过多地透支了健康,41岁那年,他得了动脉瘤。医生建议他做开颅手术,手术成功率很低,但要活下来,必须冒险去做。所幸,他挺过了这一关;不幸的是,由于手术后颅骨镶嵌了钢夹,他再也不能登台演奏了。人们都以为,他会一蹶不振,但他没有,反而满怀激情地投入到了一项新的工作中。他为一名黑人男孩制作专辑,结果唱片畅销全球,成为历史上销量最大的唱片。那个男孩就是后来的天王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他邀请斯皮尔伯格执导电影《紫色》,大胆起用了一位毫不知名的黑人女演员。这个女孩叫奥普拉·温弗瑞,后来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主持人。50岁那年,他的梦想是帮助别人实现梦想。
此后,他在演艺圈的影响力无人能比。他曾汇聚全球百名当红歌星,演绎歌曲《wearethe
world》。这首歌,被称为20世纪最有意义的歌曲,共筹得5亿美元善款,全部用于非洲赈灾基金。从这首歌开始,他坚持身体力行,把大部分时间放在慈善事业上。60岁时,他的梦想是慈善。
2008年,他与季羡林、何振梁、李安等各界人士被聘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艺术顾问,先后多次来到北京,忙碌了好一阵子。奥运会结束后,记者问他,北京奥运会哪一点令你印象最为深刻?他脱口而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也代表了他现在的梦想。此时,他已年过70。
他叫昆西·琼斯,被誉为西方现代音乐的教父。有人问他,你早已功成名就,为何从不停下脚步?他说,因为我的梦想永远在路上。
昆西·琼斯作为一个出生于贫民窟的黑人孩子,从卑微贫寒到地位显赫,将本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他在极度偶然的情况下找到了自己音乐的梦想,并一步一步朝着自己的梦想迈进,当他一次次抵达他的目的地,眼前的路就一直顺着他的眼神望向了前方。从成为歌手,到唱响整个欧美,到成为全能的音乐家,到成为全球最炙手可热的音乐大师,到帮助别人实现梦想,到慈善……他永不停息,永不止步。他说他的梦想永远在路上。
没有梦想的人永远不会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有梦想但心智不够坚定的人即使有着对成功的极度渴求也鲜有成功,只有能够看到梦想在康庄大道上一步一步向自己迈进的人才能够到达成功的顶点。
75.在别人的嘲笑中向目标迈进
在我们的生活中,嘲笑无时无刻不在窥视着你,嘲笑就像一把无形的剑,杀人于无形之中;嘲笑也像一支逼人的枪,让人于难堪中成名。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嘲笑中也一样。
一只饥饿的鸭子在黑夜中的湖面里觅食,它忽然看见水中月光的倒影,它以为这是一条闪着银光的鱼。结果,它的举动遭到了几个同伴的嘲笑,这一笑使得鸭子极为难堪。从此,再也不敢潜水觅食了。从此,鸭子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最后死在了满是鱼儿的湖水里。嘲笑对于鸭子来说是一把致命的剑,最终落得了丧命的下场。
反观我们身边,其实也不乏有些像这只鸭子一般的人,恐惧失败,畏首畏尾,怕被人嘲笑。有些同学因为上课回答问题错误,被同学嘲笑了几声,从此便再也不敢回答问题了,这是很不应该的。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试想,如果不把自己的答案说出来,又怎知自己对错呢?
相反,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人的质疑和嘲笑正是他们前进的动力。只有能够在嘲笑中坚持、奋起的人,才能走到最后看到最美的风景。记得有一位老师曾经说过:对于有些学生,一般的鼓励是没有用的,关键要用锋利的刀子去做他们心灵的手术。很多时候,别人的嘲讽恰恰能够唤醒我们心底的那个巨人,引爆我们体内的无限潜能。
伟大的画家梵·高,曾做过无数次失败的行当:失败的画店学徒,失败的求学者,失败的传教士……但梵·高却没有就此放弃,他坚定地选择了绘画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虽然他还没有出发,嘲笑和打击便扑面而来,而相信自己的勇气把这一切都战胜了。随着时间的消逝,那些不可一世的嘲笑已经灰飞烟灭,真正留下来的是伟大的梵·高和他那炽烈美妙的画面万古长存。在真正的勇者面前,嘲笑是一支逼人的枪,让人在难堪中成名。
伟大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利用大量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通过演讲和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他们取得辉煌的成功。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在认真地探讨卡耐基的教学课程,但实际上,卡耐基自己的经历就是一部活生生的教材。
1880年11月24日,戴尔·卡耐基诞生于密苏里州玛丽维尔附近的一个小市镇。父亲经营一个小小的农场。家里非常穷,吃不饱,穿不暖。由于营养不良,小卡耐基非常瘦小,却长着一对与头部不很相称的大耳朵。
卡耐基上的小学校名很浪漫,叫玫瑰园,却非常简陋,只有一间教室。他在学校可不是一个听话的家伙。因为调皮捣蛋,搞恶作剧,他几次差一点被学校开除。他那双又宽又大的耳朵是同学们嘲弄的对象。有一次,班上一名叫山姆·怀特的大男孩与卡耐基发生了争吵,卡耐基说了几句很刻薄的话,怀特被激怒了,便恐吓道:“总有一天,我要剪断你那双讨厌的大耳朵。”他吓坏了,几个晚上都不敢睡觉,害怕在自己进入梦乡以后被怀特剪掉了耳朵。
卡耐基16岁时,不得不在自家的农场里干更多的活儿。每天早晨,他骑马进城上学。放学后便急匆匆地骑马赶回家里,挤牛奶、修剪树木、收拾残汤剩饭喂猪……在学校里,瘦弱、苍白的卡耐基永远穿着一件破旧而不合身的夹克,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有一次上数学课时,卡耐基被老师叫到黑板前解答问题。他刚走上讲台,就听见身后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下课后才明白同学们笑话他的原因。班上一名捣蛋鬼坐在他背后,在他的破夹克的裂缝处插了一朵玫瑰花,还在旁边贴了一张字条,写着:“我爱你,瑞德·杰克先生。”在英语中,瑞德·杰克与破夹克是谐音词。卡耐基非常难受。回家后他对母亲说:“同学们老是笑话我穿的破衣服,我不能集中精力听课。”妈妈说道:“你为什么不想办法让他们因佩服你而尊敬你呢?”
1904年,卡耐基高中毕业后就读于密苏里州华伦斯堡州立师范学院。这时,家里已把农场卖掉,迁到学院附近。卡耐基负担不起市镇上的生活费用,就住在家里,每天骑马到学校去上课。他是全校600名学生中五六个住不起市镇的学生之一。他虽然得到全额奖学金,但还必须四处打工,以弥补学费的不足。
卡耐基发现,学院辩论会及演说赛非常吸引人,优胜者的名字不但广为人知,而且还被视为学院的英雄人物。这是一个成名和成功的最好机会。但他没有演说的天赋,参加了12次比赛,屡战屡败。30年后,卡耐基谈及第一次演说失败时,还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是的,虽然我没有找出旧猎枪和与之相类似的致命东西来,但当时我的确想到过自杀……我那时才认识到自己是很差劲的……”经历失败后,卡耐基发奋振作,重新挑战自我。
1906年,戴尔·卡耐基一篇以《童年的记忆》为题的演说,获得了勒伯第青年演说家奖。这是他第一次成功尝试,这份讲稿至今还收录在瓦伦斯堡州立师范学院的校志里。
年轻的卡耐基并没有因为同学们的嘲笑和奚落而丧失斗志,从卡耐基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专心致志地向着一个准确的目标前进,所有的障碍就会不攻自破。要记住秘密的法则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把利刃,帮助我们一路披荆斩棘;它像一盏明灯,带领我们走向美好的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