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麦这时已经用红黄红蓝好几种纯色绸缎做了好几朵茶杯口一样大小的玫瑰。
在玫瑰的底部装只小发卡,玫瑰头饰就大告成功。
她往陶之云头上插了一朵玫红的玫瑰花:“咱们带着玫瑰花和人渣离婚去。”
说罢,也给自己戴了一朵粉黄色的玫瑰花。
马涛一进来就看见两个不施粉黛,却清雅秀丽的绝色美人,一双狗眼都差点亮瞎了。
他目光很想在林麦脸上多停留几秒。
这女的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跟朵白牡丹似的,雍容华贵但是一点都不艳俗,好似仙子似的。
可他不敢多看她。
这女人太厉害,他惹不起。
他爱撩骚,可是也看人的。
这种凶悍的女人,哪怕长得再漂亮,他都不会招惹。
他目光落在陶之云的身上,不禁冷哼了一声。
这个死贱人以为打扮得这么漂亮,就能挽回他的心?
想都别想!
长得再漂亮有什么用,在床上一点风情都不解,跟个木头人似的。
哪有初恋好,让他得到全方位的满足。
之前不肯跟她离婚,不就是看在她的房子和工资的份上吗,害他在她面前装了好几年的温柔。
既然现在可以用琪琪要挟她,继续压榨她,那他干嘛还要跟她过下去!
林麦是经过两世的人,陶之云一时看不明白渣男眼里闪过的情绪,她可是全懂。
她把刚倒的一杯热茶不由分说,对准马涛的脸就泼了过去。
她才不怕把他给烫伤了。
现在办公室里就她和陶之云还有马涛这只畜生。
万一真把马涛给烫伤了,她和陶之云一口咬定是马涛上演的苦肉计,马涛能奈她何,只能吞下这个哑巴亏!
林麦把眼一瞪:“你要放屁就从肛门放好了,别以冷哼的形式从嘴巴里放。
你以为从嘴巴放屁,我们就不知道你在放屁了?你可真会自欺欺人!
你说你有啥屁可放的?是不是以为陶姐打扮得这么好看是想挽回你的心?
你怎么就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
除了你那千人骑万人压的初恋千方百计想嫁你,恢复视力的陶姐会看得上你?”
虽然林麦并不清楚马涛的初恋情人是不是个形同妓女的烂婊子,但先骂了再说。
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能是个什么好东西!
她继续道:“陶姐打扮得这么好看,是打算跟你一离婚就去追求美好的爱情,你可别会错了意!”
马涛本来被烫得嗷嗷叫,一听这话,气得面容扭曲。
连脸上的烫伤所带来的疼痛都顾不上了,指责陶之云道:“你还能不能要点脸?刚离婚你就想找男人,你就这么离不开男人吗!”
他这话一出口,他的模样在林麦的脑海里立刻和吴晓茧的那张让人恶心反胃的脸重合在一起。
这两个渣男还真是一样渣。
自己婚内出轨,还不许对方离了婚追求幸福。
前世,林麦只要跟哪个男人多说了几句话,吴晓茧就是像马涛此刻骂陶之云一样骂她。
说她不要脸,是个人尽可夫的贱货。
明明林蓜才是这样,他却选择性失明。
人渣就是这样,她可以和自己的白月光婚内出轨,却要你对他守身如玉!
林麦气得不行,把开水瓶的塞子给拿了,不由分说,向渣男身上泼了过去。
“你婚内出轨。还有脸管陶姐离了婚找男人?你哪块小饼干啊?”
马涛已经被林麦一杯热水给烫怕了,见她居然拿着一瓶开水来烫他,吓得肝胆俱裂,赶紧闪避。
可是躲过了林麦,没躲过陶之云。
办公室里又不止一个开水瓶,陶之云有样学样,也拿了一瓶开水从背后偷袭他。
一整瓶开水泼在马涛的背上,烫得他又蹦又跳,十分可笑。
这些开水是早上锅炉房烧的,到了这个点,虽然烫,可是造成的烫伤不会把皮肤给烫下来,只会红肿,但也够渣男受的。
陶之云看着渣男的狼狈模样,十分解气。
她扭头对林麦道:“你别出手教训这个畜生,我自己来!”
她不想林麦为了她而惹火上身。
如果教训渣男会有麻烦,她宁愿一个人承担。
林麦摊摊手:“我暴脾气上来了,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陶之云认真道:“控制不住也得努力控制。”
然后脱下自己的一只高跟鞋,冲上去暴打马涛:“不许蹦,离婚去!”
幸亏陶之云长得高挑,所以买的高跟鞋的鞋跟都不太高,也就一两寸的样子。
如果她是矮子,穿的是那种几寸高的高跟鞋,像她这样用高跟鞋暴打马涛,打一下,高跟鞋在他身上钉一个血窟窿。
马涛就像灌了水的袋子一样,一扎一个孔,每一个孔都喷血,那画面不能想~
不过就这样,马涛还被陶之云用高跟鞋打得发出了猪叫声,满办公室抱头鼠窜。
他一边躲避一边道:“离婚没问题,但是得把琪琪给我抚养,那是我们马家下一代唯一的男丁。”
“想要儿子,你跟你的初恋情人还有你那些暧昧对象去生啊,要琪琪干嘛?”
陶之云一旦不顾形象,放飞自我,揍起渣男毫不手软。
渣男被揍得嗷嗷乱叫,却坚持非要把琪琪给他抚养,他才肯离婚。
林麦一把扯住陶之云:“别跟他废话,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的暧昧对象的丈夫,让他们把他直接给打死,你连婚都不用离了,这不更好?”
陶之云会意,把手上的高跟鞋扔在地上,穿在脚上。
拿起办公桌上的皮包,冷着脸道:“我们这就去找他那些暧昧对象的男人!”
两人还没走到办公室门口,马涛就屈服了,哭丧着脸道:“我这就去离婚,你们千万不要去找那些人!”
林麦和陶之云异口同声地骂了声:“贱!”
可不是贱吗?
把柄在人家手里还想扑腾,非要打了骂了被吓破了胆才肯离婚!
林麦和陶之云手挽着手,像一对姐妹花似的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超高。
这个年代还没有人像她们那么热烈奔放,在头上戴那么大一朵色泽鲜艳的玫瑰花。
实在是太高调了,也太美了!
不仅男人看她们看得目不转睛,就连女人看她们也是不错眼珠。
马涛像只丧家之犬似的跟在两个大美女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