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游牧部落
作者:shiou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30

我瘫倒在陷阱边缘,终于胜利了,体验着从没有过的巨大成就感。打过那么多高级BOSS,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以一个弱者的身份,带着绝对垃圾的装备,拼尽全力杀死一只BOSS,而且从没有哪个游戏会根据我的表现而给我特别的升级点数,这代表着游戏主脑对我付出努力的最高评价。

没有忘了收获我的战利品,不要让它们自动消失了,我赶紧让心平静下来,爬下陷阱切割狼王的尸体。

狼王皮、狼王牙,让我意外的是得到了一个戒指,这可是我进入这款游戏以来打到的第一件装备!看了属性,银级,需要鉴定。我用心去看这个戒指,不过等级太高,“直觉”这次无效了,只好以后到城市找人鉴定吧。

血药用去三分之二,接下来的路途,我不敢再打怪,都是脱下盔甲飞快地绕过怪物。后半程的怪普遍都比老虎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怪兽,找几种敏捷低的怪练了练魔法,经验也相当不错,下次再来吧,当条之急还是买马。

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从草原上逐渐变弱的野兽来看,前面应该是村落或异族的部落了吧。

不久我就看到一个庞大的马群,无边无际,估计有上万匹高大雄健的骏马,只有十几个牧民赶着。马群跑起来,尘土飞扬,大地震动,真的是惊心动魄。记得以前在电视中看到蒙古人放牧的情景,虽然也觉得很激动,但从没想过身临其境,会给人这样的震撼,这一刹那我几乎完全迷失了,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半天才回过神来。

大声招呼最近的一位牧民,还好,游戏世界设定的语言只有一种,牧民可以跟我正常交流。他很惊讶能看到我,说是他遇见的第一位玩家。异族的部落是不会有玩家出生的,而除了我所在的村子之外,离他们部落最近的村子也要四五天的路程,部落又没有传送阵,所以没人来过。毕竟游戏开始到现在才九十小时,有哪个新人会向着未知的荒凉地方走那么多天呢。

不过我买马遇到了困难:这里根本不通行钱币!这个部落还从没跟外面的世界做过交易,他们内部也没有交易,基本是原始共产主义的状态。我奇怪既然马不能卖,他们为什么要养这么多呢?原来,游戏中会经常发生瘟疫和怪兽捕杀等事件,牧民们如果不养,马群迟早会死光,那时,他们连马肉马奶都没得吃。

反复谈话后,牧人带我到他们部落去见族长。族长非常慷慨好客,为了欢迎第一位光临的玩家,赠送我一匹极品马驹。这当然是意外的惊喜了,不过虽然是NPC送的,我却总觉得占这种便宜不好意思,便提出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没想到这样便触发了两个任务:捕杀食马的怪兽和解除马的瘟疫。

这个部落名叫“哈萨”,由几十个账篷组成,除了普通牧民和族长之外,我还发现了几个特别的NPC:两名专职的战士,一位首饰工匠。感觉这里会有一些好东西,至少比失落之村强多了吧。于是,我决定留下一段时间,毕竟杀怪兽的任务不是一会儿半会儿能做完的。

我用初级治疗术和“赤果”给马匹试之后,居然减轻了一些马的病情,这给我很大的希望,因此平时MP一到10点我就马上使用治疗术,绝不浪费,这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一个部落小孩的病被我治好了!虽然只有这一次成功例子,但牧民们对我的好感大增,很快,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骑马术”、“放牧术”和“驯兽术”,令我非常兴奋。

使用“骑马术”之后,原本一直很难骑的马终于听话了,这匹族长赠送的小马驹被我取名“飞扬”,拥有相当好的血统,在马匹的九个等级划分中,属于最好的“神驹级”,只是还在成长期,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

“放牧术”专门控制牛、马、羊群等,作用是让牲口群受你控制(不能作用于野兽),以我的初级水平,一次只能控制10头牲口,而专家级的牧人,一个可以控制上万,另外,长期放牧,牲口还会随机繁殖。

“驯兽术”则非常有用,初级只能控制野兽几秒钟时间,让他们安静不攻击,但已处于战斗中的野兽很难被控制。如果练到高级,竟然可以长时间控制怪物帮自己打怪,成为临时宠物。

技能是不嫌多的,经过不断的搞好关系,又把我杀的狼王皮和牙亮出来,显示自己的功绩,终于获得了两个战士的尊敬,分别学到他们最拿手的“初级弓箭术”和“初级刀法”。而首饰工匠在看了我那个戒指之后,表示大开了眼界,虽然他不能鉴定,最终还是把“首饰制作方法”教给了我。

就在我疯狂收集技能的时候,系统提示玩家“圣魔王”升到40级了,而且打到第一件金级武器。我这才意识到应该练级了,毕竟我一向都不是玩生活职业的高手,学这么多技能,要样样精通不知多少年后了。

部落是不适合练级的,因为这里缺少很重要的东西:血药。虽然我借来弓箭,但只是石器级(不是石头做的,是攻击相当于石器级),威力太弱,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也对怪兽束手无策。

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

我要离开了,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花了整整十个小时,磨死了上百只怪兽,我也升到23级。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我没有用火球,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加上用了太多外力帮助,获得的升级点数总共只有7点。

不过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那就是我治疗术升为初级的二等,再医马的时候,效果明显提升,有的马已经痊愈了。族长认为我完成了他给的两个任务,赐给我“哈萨勇士勋章”,力量加2,爆发力加1,与我那个“村卫”的徽章比起来,就是帅得多(代表荣誉的勋章和代表身份的徽章可以同时戴多个)。

终于要离开了,除了自己骑的“飞扬”,身后还跟着牧民们赠送的十匹马,另外还有两个战士送我的一套石级弓箭和一把攻4铜级刀,工匠送我一个体质+1的项链,虽然只是石器级别,但也令我非常感动。为什么这个游戏把NPC都设计得如此真实呢,完全不象从前我玩的那些游戏,NPC只是触发任务的一个媒介,游戏公司哪可能花那么多时间来设计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东西呢。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给了我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感触。

有了马就是快,三个小时,我就回到了阔别的失落之村。只是在路上因为放牧术不够精,被怪兽吃掉了四匹马,让我心痛了好一阵,但一想到今后可纵马驰骋,我还是禁不住高声长啸,意气飞扬。

从前游戏中靠着天生体质的优势,加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取巧手段,虽然长期处在排行榜前列,但那感觉真的比不上我现在奋斗后收获的喜悦,虽然我的等级和装备现在很差,但无所谓,我得到了一段前所未有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