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手心的竹签,刺伤后才自觉
原来是一帮混混在闹事,一脚踢翻了烧烤摊美女摆好桌椅板凳发出声音才影响了他的思考。
“都2202年了,怎么还有这种败类啊?”蓝秋心中有些无语。
认真看了一眼领头的混混蓝秋笑了。
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是他的熟人。
那行动不便,看起来一副老大气派的混混正是昨天晚上被他一肩膀撞飞在地滚了几圈,并在准备反击的过程中还倒霉的踩中地面上的碎玻璃渣的那名染着红色头发的混混。
此时红毛混混脚上绑着根绷带,被昨天晚上另外的两个混混搀扶着坐在了烧烤摊唯一正常的凳子上,颇有一种我就是社会人的感觉。
另外两个蓝秋陌生的男人跟老板与老板娘拉扯着,嘴上还嚷嚷着什么,一听就不是什么好话。
而那名曾经给他递过菜单的萌系大美女赵雪宁则一脸恐惧的躲在老板与老板娘身后,看着那些混混的眼神也满是厌恶。
蓝秋的注意力当即被吸引过去,进而也听清他们两方人的声音。
只听那老板与老板娘向着正坐在凳子上的红毛哀求道:“大哥,求求你,放过我女儿吧,我儿子欠你的钱我们会想办法还的,您千万不要把我女儿拿去抵债啊,她还是个学生。”
“你儿子欠了我们老大十多万,你们拿什么还?”红毛看着赵雪宁眼神中闪过一丝淫光。
这么水灵的妹子在他们这个城市可不多见啊!
他昨天晚上遇到蓝秋受了伤,去医院的时候正巧遇到了本地一个老大受伤严重,急需输血。
原本这个刚刚发展起来几年的城市如果遇到普通人大出血的情况血库里面的存货足够应对。
但是没想到这老大的血型恰巧是一种比较稀少的,他们医院又没有存货,而这时候红毛来到医院检查,正好发现红毛与那老大是同一血型。
听到自己的血能救本地老大,红毛自然不会放弃这个跟老大搭上关系的机会,于是就这样通过献血救了老大。
然后那老大手下第一猛将就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活计,管理他们手下用游戏厅掩饰的赌场。
结果红毛查账的时候发现赵雪团借了赌场一万块高利贷,利滚利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万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嘛,红毛就准备做些什么找赵雪团算账。
赵雪团自然没钱,但又怕被红毛砍死就告诉红毛他还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妹妹可以用来抵债。
简直是畜牲不如。
在看见赵雪宁的照片之后,红毛心里有了点小九九,就迫不及待的赶了过来。
“学生妹更好,看样子你女儿还是雏,说不定还能卖个好价钱。”红毛脸上挂着令所有女孩都讨厌的笑容说道。“或者你让你女儿陪我几个月,我就免了你儿子的债务,只要还本金就行!”
“你就不怕犯法吗?”赵雪宁拿着手机硬着头皮说道。
红毛不知道听过多少人说过类似的话,早就习惯了,看着赵雪宁脸色因为愤怒而涨红的脸,红毛滚刀肉一般的说道:“那你报警啊,最多几天我们又出来了,只不过我们出来之后你的父母会怎么样我就不敢保证了。”
他红毛也不是没有进去过,局子里还有案底呢。
只不过他干的都是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关不了几天就能重新出来祸害社会。
赵雪宁显然也能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颤颤巍巍的拿着手机,却久久不能点下拨号键。
“小妞,你还是过来吧,跟着小爷我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帮你哥哥还债不好吗?”看见赵雪宁害怕,红毛对着一旁的混混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把赵雪宁从她父母身后拉过来。
这么漂亮的小美女啊,在此之前他也顶多只敢口花花,但是现在有了背后那人的赏识,红毛心中那邪恶的想法也悄然升起。
听了小半天蓝秋算是大概知道了情况,只是没想到十多年小说惯用的情节竟然会出现在他面前。
这真是太狗血了。
现在什么年代了,这种三流剧情早就不吃香了,要是现在还有小说写这种恶心剧情是会扑街的。
不,是连扑街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看多了那些影视剧小说里习以为常的重男轻女、为了儿子就抛弃女儿的情节,所以看见现实生活中有正常的父母不会因为儿子的错误就抛弃女儿感触挺深的。
而且这些混混的存在让烧烤摊没办法继续给他烤串,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肆无忌惮的暴饮暴食而且还不用担心长胖吃撑又怎么愿意被人打扰呢?
况且蓝秋身为一名合格的lsp,也不可能任由这么漂亮的一个美女,被这群混蛋带走欺负啊!
思绪至此蓝秋手上拿着几根烤串边吃边站了起来。
“我说红头发的那个,昨天晚上伤的不够深是吧,今天还出来祸害人!”蓝秋一只手指着红毛,一边吃着烤串含糊不清的说道。
“你特喵的是谁啊!”红毛身边的混混不认识蓝秋,其中一个嚣张的破口大骂道。
不过他刚刚说完话一根竹签就贯穿了他的手掌把他钉在桌子上,竹签上还有一些肉丝没有噜干净。
而被那竹签洞穿手掌的混混在下一刻就发出了杀猪的声音——只不过他是那头被杀的猪!
旁边的人看着蓝秋和被竹签钉在桌子上的混混吓出了一身冷汗。
小说是小说,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哪怕他们这些小人物也不会有降智光环。
能在远处飞出竹签就将一个人的手掌贯穿,钉在两公分厚的桌子上这能是普通人?
如果这根竹签对准的是他们的心脏或是脑门他们不就死了吗?
这样的人应该立马去安全局备案啊。
安全局,全称神州安全保障局,类似于平行世界的警察局,只不过安全局的权利更大,其中还有专门针对修炼者的部门——龙组。
这些都不算是多么神秘的事情,不说一些有钱人,甚至有些见识的普通人都知道这些事情。
撇了一眼看似散漫的蓝秋手里还没有吃完的烤串,这些混混的目光一同放在了现场的掌事人——红毛的身上,仿佛是在询问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如果红毛命令他们一起围攻蓝秋,他们当然也没办法拒绝,只不过对红毛自然会有怨念。
他们只是最底层的混混,都是因为钱在一起的,喜欢这种混社会被人“尊敬”的感觉,面对这种明显是高手的角色还让他们动手那就是让他们送死。
热血上头的傻子另算。
不过很显然,他们这群人里傻子很少。
什么兄弟义气,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谈钱!
他们这种人一旦老大倒台了,跑的比谁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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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