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持久战、速胜论
李奥瑞克心里将事情大致分析了一遍,随后说道:“库曼接下来有三个选择,我会依次讲给你们听的……”
李奥瑞克王喝了一口热茶,随后开始为北伐军的一众将领分析当前的局势。
“第一,是继续和我们打消耗战,一直打到春天,就如同布洛泽说的那样,他一直用乌鸦、马贼还有佣兵骚扰我们,破坏我们的春耕,打垮我们的经济,如果他这样做,对我们短期不利,但长期有利。短期来看,野狼城周边的经济会被拖垮,好不容易打来的中部沃土也会被打烂,产不出多少粮食;但也意味着库曼没有速战速决的决心,到时候我们可以将野狼城变成我们的桥头堡,继续深耕沼泽地区的国内经济,直到我们的力量足以正面碾压他。沼泽地带地广人稀,开发空间很大,先前一直受到贵族和其他种族阻挠,如今我和蒂维丝已经铲除了贵族势力,等异族叛乱也平息,那么沼泽地就能真正完成整合,持续为我们提供兵源和军费;库曼虽然有兵有钱,却都是借来的,他真正拥有的土地只有中土北部,人口不如我多,耕地和牧场也比我小,耗个三年五载的,他就会落下风——这家伙总不能一直找龙王布林要钱吧?他再嚣张也只是是布林的奴才,又不是布林他爸。不过,库曼应该不会做出第一个选择,他想要在龙王布林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就不会甘心将野狼城打成一笔烂账,何况,蛮族如今的中心仍旧在和魔族的战斗上,布林也不会允许库曼在中土后方制造一个持续消耗财力人力的无底洞。所以,打持久战只是构想,布林大概率不会这样做。”
这番局势分析不是李奥瑞克临时起意,而是他这几天通过分析情报总结出来的。他看了许多关于龙王布林和血乌鸦库曼的资料,还仔细问了乌鸦王以及其他蛮族的人,这才得出以上这些猜想。
这番话有理有据,高瞻远瞩,众人浮躁的心思稳下来了一些。然而,北伐军的众人也都想着开疆扩土,或者说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谁也不想在野狼城打上五年的持久战。此时,格罗温就迫不及待的问道:“那第二种可能呢?”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第二,我们被迫主动出击,这个选择对我们最为不利,或者说,这是敌人最想让我们做的事情,我们最好不要这样做。”
格罗温不禁说道:“我不是质疑元帅的决策,只是依我愚见,正面出击也没什么不好!您看,我们现在兵强马壮,又学习了您写的《强军论》,不管是铁骑团、游骑兵,还是您的亲卫骑兵团,战斗力都比之前厉害太多了!我看蛮子的骑兵也没什么了不起,当年老祖宗们纵马驰骋的时候,蛮子还他妈在婆娘怀里喝奶呢!我看咱们现在有点先烈遗风了,可以让蛮子也领会一下他们祖宗当年的恐惧。”
这话说得倒是振奋人心,几位主战的团长都点头称是。更有个年轻的精灵站出来,大声说:“对呀!不怕他们!只要北伐军这边愿意开战,那精灵骑兵团一定全力支持!混血精灵早就恨透了那群卑劣残忍又狡猾的蛮族人。赫尔墨卡要是还活着,也一定会狠狠教训这些蛮子的!”
这人是混血精灵的骑兵长,称号“猎豹”阿迪尔,他也是罗米拉临走前任命的混血精灵军部负责人,如今地位仅次于塞拉维。
“很好。”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表示称赞。
李奥瑞克能理解战士们请战的愿望,虽然这行为鲁莽,但对于将领——尤其是冲锋陷阵的骑兵团长来说,有这种心态其实是好事。要是格罗温这种猛将整天提心吊胆的害怕蛮子,不想打仗,那才是坏菜了呢!
但作为元帅,李奥瑞克觉得,他更需要长远的眼光和智慧,不然就相当于辜负了这些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敢。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看到大家对战斗有信心,我很欣慰。确实,我军实力远胜从前,正面跟蛮子较量也不吃亏,但大家可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北伐!北伐是要从南一路打到极北高原,光复故土!这一路上要打的敌人可多了。这血乌鸦库曼看似麻烦,实则只是个小喽啰罢了,我们打败了库曼,还要打三个蛮王,打完了蛮王,还有龙王布林,龙王布林收拾完了,还要干他妈的魔族!等把魔族赶回魔界了,难道我们就不追到魔界去,好让魔族也体会一下被夺走家园的痛苦吗?是不是,各位?”
李奥瑞克语气平易近人,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满是雄心壮志,在场的人,即使是最有野心的团长,也只是认为“能打赢蛮子就算成功”,甚至许多人觉得“能占据中土就不错了”。几乎没有人想过将来要打魔族的事情,更没有想过什么“反攻魔族老窝”这种做梦都不敢做的事情,听到李奥瑞克这番鸿鹄之志,众人都为自己的短视而倍感羞愧,布洛泽开口说道:“王,不愧是王,是啊,为什么我们要止步于光复故土?难道夺回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复仇了吗?应该让魔族也体会一下我们当年的痛苦啊,这才算是报仇。”
一时间众人纷纷呼应,此时李奥瑞克用手势让大家安静,接着说道:“既然我们才刚刚开始,就不能在这里耗费过多的力量。正面决战我们确实能打败血乌鸦,但这一战打完之后,我们必有死伤,装备和军费也会损耗许多,我们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呢?三年不算多,五年不算少,于是北伐的计划又要延后。如果其间有其他蛮王趁虚而入,我们又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对付他们,继而北伐会再度搁置,到头来,匆匆十年就过去了!各位还有多少个十年?你们的勇气和心智能坚持十年,但身体也能吗?我们的战士也能等这么久吗?所以,我们永远都要秉承一个原则: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不要见人就杀,见城就拆,见钱就抢,我们不要小胜和惨胜,只要大胜!”
李奥瑞克虽然已经贵为帝王,又是元帅,可谓政权军权通通在手,但他仍旧是那个以理服人的李奥瑞克,从不会仗着身份来压人。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而且简单直白,即使是这些不怎么识字的大老粗们也能听懂,大家听完之后都很信服,即使是最暴躁最好战的格罗温,此时也安稳住了心思,不再嚷嚷着要出城打仗了。狐狸母女更是震惊于李奥瑞克展现出来的王者气量,卓格卡缪小声感叹道:“真是好男人。”
琪琪眉头一皱,低声道:“是我的好男人!”
“妈又没跟你抢!”
“你都炫嘴里了还没跟我抢呢?”
两人不敢大声说话,要吵也得回去再吵。
另一边,希雅问李奥瑞克,说:“那第三个选择呢?是不是最优解?”
李奥瑞克继续说:“嗯,第三,库曼主动出击,进攻野狼城,我们以逸待劳,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击败他。”
“好,这个好!”格罗温握着拳头喊道,“他要是敢来,我就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布洛泽则谨慎的摸着下巴,思索道:“但血乌鸦不是好对付的,你们别忘了,现在他手上有我们全部的信息和情报。格罗温,说不定血乌鸦库曼比你更清楚你有多少兵马,多少辎重,走哪条路线,用什么武器……”
不等格罗温反驳,希雅又说道:“是的,最好不要轻敌,这家伙可不是沼泽的废物贵族,他是血乌鸦库曼!据说不比乌鸦王差。”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何止是不比乌鸦王差!连乌鸦王自己都说,库曼就是年轻时候的他,而且库曼比乌鸦王更强壮,更富有,也更有野心……但他比我还是差一点。”李奥瑞克用手摸着腰间的剑柄,说道:“如果他敢来,就必死无疑。”
这次李奥瑞克没有说他要怎么做,而是话音一转,说道:“现在我和库曼都想让对方从城里出来,他想用乌鸦逼我就范,而我也可以让他上当。”
听到“上当”这个次,塞拉维就一脸兴奋的问道:“上当?师父,您打算怎么做?有什么办法骗过血乌鸦吗?”
“我其实也不知道具体的办法,”李奥瑞克一摊手,笑道:“等血乌鸦先出招,我在配合他表演就好了。”
配合他表演?这算是什么战术啊?众人不解其意,只得静候李奥瑞克王的表演了。
……
严冬已近到来。
即使是对于跟随血乌鸦库曼来到中土那些北方战士,也会觉得今年中土有些冷。对于这些生长在北境的士兵来说,中土平原妥妥的是属于南方!中土一年就下一两场雪,下了雪还会很快融化,不是南方是什么?
但今年中土的气候已经和北境差不多了,大家没想到在这里会能感受到家的感觉。
神指宫殿,血乌鸦库曼看着漫天飞雪,心里很是愉悦——对了,就是要这种大雪!这场大雪会助我葬送李奥瑞克的北伐军!
库曼端着一杯热牛奶站在床边,小口抿着,牛奶里泡着生姜、红枣和人参,用来滋补身体。库曼从不喝酒,也不抽烟,因为他很久以前就见识过了叔叔那被酒色和烟草掏空身子的样子,他那时候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沾这些东西!至少在功成名就以前,绝对不碰。他严格的自律,只吃那些对他身体有益的东西,比如滋补品,保健品,以及人肉——对!人肉可是大补!所谓“吃什么补什么”,既然想补身子,那直接吃人肯定是效果最好了。
议政厅下面一众封臣却没有他这么淡定。
这些虎豹豺狼此时正在摩拳擦掌,等待着血乌鸦王的命令。
这场严冬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好过,乌鸦王的部落封臣们常年居住在水土肥美的中土,很少经历这种寒冷日子,他们习惯了挖坑埋土就有一斗一斗粮食的富裕生活,从不去励精图治,因此一旦遇到了这种灾年就集体傻眼,而他们能想出来的办法,无外乎一个字:抢!
抢邻居是不行了,如今血乌鸦看着他们呢,谁敢在这时候抢自己人,那非得让血乌鸦生吞活剥了不可。那剩下能抢的,就是南方!原先野狼城还在的时候,大家这个时候就会于野狼城集结,大举南下,掠夺沼泽上面那些高原鼠辈,捞一大笔,年关的时候还会举行盛大的狩猎品集市,展示自己掠夺来的成果,并评选今年的“冠军猎人”。现在野狼城丢了,这项传统的保留节目就没有了,不过好消息是,他们可以直接去抢野狼城。
血乌鸦库曼调兵遣将,听说又要来了许多人,如今光他自己就凑了十五万大军,再加上一众部落的援助,兴许能凑出二十万人!这可比当时老乌鸦王攻打野狼城的人数多了一倍。而且这次还有龙人的支援!龙人战士,哪怕是不会武艺的普通龙人,也能一个人打败十个佩刀武士,而这些老练的龙人战士,更是以一敌百的强者!他们一旦上了战场,就会变成无情的杀人机器,粉碎一切障碍。不管是兽人、半魔人、精灵还是巨人,跟龙人相比都是废物!
所以,什么时候攻打野狼城呢?再不打,我们的人就要饿死了啊!
血乌鸦不说话,下面的人也不敢进言,谁知道这个性格古怪、喜怒无常的男人,今天又会整点什么花样出来?
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敢说话的。
“大王!”
那是山猫部落虎斑猫“缪罗”,是血乌鸦钦定的四个好朋友之一。人如其名,他是个如猫一般敏捷的男子,有着锐利的眼睛和细长的脸。
“我们为什么不主动发起进攻呢?主动进攻的话,这个冬天大家就能吃饱喝足。李奥瑞克的兵力还不到我们的一半呢!就算是不打野狼城,我们也可以将野狼城外面的村庄掠夺一番,让他见识下我们的厉害。”
血乌鸦点了点头,说道:“嗯,我听着呢,其他人怎么想?”
接着,那个金石部落的代表,也就是先前在温泉亲手打了血乌鸦一拳的强壮武士说道:“如果大王愿意开战,我们部落必定全力支持!”
然后桑洛部和高原遗部的人也表态,都向血乌鸦请战,说愿意为了大王上阵杀敌,流血牺牲。
如今,这四个“好朋友”以及他们身后的部落都成了血乌鸦的死忠,对库曼极其信任,也非常忠诚。库曼虽然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个疯癫的食人魔,但在他的“好朋友们”看来,那就是英雄、是圣人、是救世主!为他而死也心甘情愿。
库曼此时点了点头,他又喝了一口人参牛奶,说:“各位朋友都十分勇敢,不愧我看重的人才。然而,各位难道忘了我叔叔是怎么死的了吗?他死于傲慢!我不能重蹈覆辙。李奥瑞克对北方早有防备,我如果主动出击,就会正中下怀,所以我要逼李奥瑞克先动手。”
一只血乌鸦落在外窗台上,库曼打开窗户,用手指逗弄那乌鸦的嘴巴。残忍的红色乌鸦在他面前就犹如小猫一般温顺,用脸去蹭他的手。
“就靠着这些乌鸦吗?”缪罗问道。他走上前来,看着窗台上的乌鸦,还有远方围墙上那成群结队的黑色鸟儿,不禁感叹道:“您操控乌鸦的萨满祭司们已经心力交瘁,疯了三个,死了两个,而您自己不也一直失眠吗?我听说操控乌鸦需要耗费心神,我怕您撑不住啊,大王!”缪罗说着哭了起来,其他三个好朋友也哭了,他们哭的是真情实意,绝无半点虚假。
血乌鸦曾经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萨满学过一种叫做“交心术”的法术——说是法术,却又不是魔法,因为交心术不需要魔力,也不涉及任何超自然的玄学,他是用语言、神态、行为、奖赏和惩罚等方式来控制人心的一种办法。凡是被他“交心”过的“好朋友”,无一例外都变成了他最忠诚的下属,在他的控制下如木偶一般跳舞,整天为了他死去活来。
血乌鸦天生就有领袖魅力,又足够智慧,最重要的是他做事没有底线,这使得他能够在使用“交心术”的时候事半功倍。
此时,这四个“好朋友”一想到库曼大人心力交瘁的样子,他们的心就要碎了。
“我的朋友们,我不想你们为我而流泪!”
库曼说着走到四个人面前,依次亲吻他们的额头,就犹如天父神庙的上人为信徒赐福一般。外人看着这一幕,感觉怪异而又恶心,但那四人却只觉得感动。
接着库曼说道:“你们说的对!的确,光靠乌鸦确实不足以让李奥瑞克就范,但我们还有另一张牌。”
“什么牌?”
“饥饿!”库曼冷笑着说道,“李奥瑞克的粮食坚持不过这个冬天。”
四个好朋友面面相觑,“高原遗部”的那个光头大汉说道:“野狼城一直是水土肥美之地,粮草充足,怎么会熬不过这个冬天呢?”
库曼说:“我有办法让他熬不过这个冬天。”
库曼朝着远方眺望,那里是他的巫毒作坊,石头垒砌的小屋里边,巫医正在拿大锅煮浓汤,三个烟囱冒出墨绿颜色的浓烟,如蛇一般缭绕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