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拥有历史的年代以来,这座城市曾被冠以许多别名:中古时代,追随白棘花的旗帜来到此地开垦拓荒的人们称呼它为奥菲利亚,即希望之城;中世纪后,市政广场上屹立的白骑士雕像与酒馆里传唱的经久不衰的诗篇,使本市居民皆以白骑士之城的名誉为荣;蒸汽圣战时期,一个新兴的宗教在此落下了第一座教堂,当时人们尚不知道它将对日后大陆的格局产生无比深远的影响,或许得过上一两百年的时间,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地承认联合圣城这个名字;而到最后,它留在现代人心目中的印象,既不是遥远的希望之城,也不是荣誉的白骑士之城,更不是充满了宗教意味的联合圣城——而是风花之城,苏米雅。”
客人离开后的餐桌上,兔子先生们蹦蹦跳跳地摆上刀叉碗碟等餐具,老板娘则步伐轻盈地送来嫩羊羔炖豌豆、芝士焗火腿、烤鸡胸、盐炙鳟鱼等食物,逐渐将宽敞的桌面完全占满。一股由海盐的咸涩、柠檬的酸和水果的清甜混杂而成的香气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午餐的氛围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勾得爱丽丝的鼻子忍不住动了一下,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瞥了那些丰盛的菜肴一眼,心想自己等会儿该从哪一道菜开始品尝比较好呢?
明明是这家伙主动发问,自己解释的时候又开始分心,要是换一个人估计早就被气死了吧。但林格面无表情,依旧自顾自地讲述着,没有把金毛女仆的举动放在心上,权当做是为其他人解释了:“这个名称起自于一种名为风花球的球类竞技运动,关于这项运动的起源,如今已不可考,只知道它大概出现于15世纪,最初是格林德沃原野的乡间,那些葡萄园的农户和工人在秋收之后利用葡萄枝架与棚架开展的一项娱乐活动。”
“16世纪中叶,历史记载的第一家风花球俱乐部在苏米雅城诞生,但当时还只是业余水平,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将喜爱这门运动的人聚集起来,并没有专门的比赛规则、赛事与人员要求等。直到16世纪以后,随着相关产业的发达,越来越多人参与进来,甚至已经从白城共和国传到了其他的国家,它才逐渐演变成了一门专业的竞技运动项目。诗人莱利在观赏了一场风花球比赛后,将其形容为‘仿佛风中来回绽放的一朵花,轻盈而又动人’,因此后来人们便将风花球作为这项运动的专业名称。”
“直至今日,风花球竞技已经是一项非常成熟的体育项目了,在世界范围内与板球、足球并称为三大球,特别是在它的起源地圣但尼行省,更是一项全民参与的运动。每四年一次在苏米雅城举办的雅米特杯风花竞技锦标赛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专业选手参加,每到举办的时间,成千上万的观众一齐涌入这座城市,等待着欣赏最高水平的赛事,也将这座蒸汽时代后逐渐沉寂下去的城市重新带回了国际视野之中。因此现代,当人们再度提起苏米雅城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以英雄闻名的白骑士之城,也不是以宗教闻名的联合圣城,恰恰是作为风花球起源地与最大型赛事举办地而闻名的风花之城。”
“说起来,”林格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什么:“这一届风花竞技锦标赛的举办时间,好像就是在九月份,目前是公开选拔阶段。如果不是希诺小姐提到了,我还真想不起来。”
“不是说人尽皆知吗,怎么你给忘了?”爱丽丝先鄙视了他一下,然后兴致勃勃地问道:“公开选拔阶段是什么意思?”
林格瞥了她一眼,不是很想解释,因为总感觉这家伙听完后又会闹出什么事来。然而想知道答案的人不止是爱丽丝,包括圣夏莉雅在内的其他少女,全都好奇地盯着年轻人看呢。这是群众的呼声,即便是他也不能忽略,便只能简单解释了几句:“一般的体育赛事分为联赛制与积分制,风花球赛事没有联赛,因此选手们只能通过参加各种杯赛和邀请赛,取得相应排名来累计积分,全年积分排名前六十的人,便能直接入选雅米特杯风花竞技锦标赛的正赛。而积分不够的人则可以去参加锦标赛的公开选拔阶段,只要能在选拔赛中取得前四名的成绩,同样可以参加正赛。”
“前四名?听起来也不难嘛。”爱丽丝挑了下眉毛,她原本以为只有冠军才能直接参加正赛呢,就像是所谓的败者组一样。
“如果你知道选拔赛的参赛人数就不会这么说了。”林格瞥了她一眼:“根据白城风花球总务协会的统计,上一届锦标赛的选拔阶段,参赛人数高达两万五千三百一十二人,用了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才打完全部比赛,为此还推迟了正赛的时间。到了这一届,我想只会更多,不会变少吧。”
“两万五千多人!?”爱丽丝大惊,下意识爆出了口癖:“为啥呀?这项运动有那么多选手吗?”
这又不是板球或足球那种团队项目,一个队就有十几人。
“因为参加选拔阶段的人,没有硬性要求一定得是专业的选手。”林格道:“为了让比赛氛围更加热烈,在第十一届锦标赛开始前,当时的组委会修改了规则,决定让选拔阶段面向大众,只要持有业余证书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因此,不仅那些达不到正赛积分要求的选手想要通过选拔赛挽回败局,民间的风花球爱好者也想借此感受一下专业的比赛气氛。民众的热情超出了组委会的想象,报名点一度爆满负荷,被前来报名的人群淹没推倒。最终的结果是那一年的锦标赛大获成功,报名人数突破新高,甚至城市经济都被闻讯赶来的各地民众带动着向上攀升了一大截,于是这个规则就一直沿袭下来了,直至今日。”
说到这里,林格想起什么,又给大家讲了一个有趣的小故事:“按照常理,参加比赛的民间选手由于训练方法、时间和器材等问题,实力往往比不上那些专业选手,想要从选拔赛出轮已经是件艰难的事情,更别说参加正赛了。然而在二十年前的第二十六届锦标赛中却出现了一个传奇般的女选手,她以业余身份报名了选拔赛后,凭借精湛的技巧和一往无前的气势,压倒了无数的专业选手,以选拔赛优胜的身份参加了正赛,并不幸地在第一轮就遇到了当时的种子选手,最万众瞩目的冠军候选。”
“当所有人都以为她的参赛旅程就此结束时,那名女选手却在大劣势下完成了惊人的逆转,击败了自己的对手,并在民众越来越热烈的呼声中一路挺进,直至在决赛上完胜最后的对手,完成了以民间爱好者的身份夺冠、囊括五十万镑冠军奖金的奇迹。据说在她夺冠的那一夜,苏米雅城内的欢呼声与烟花一直持续到拂晓才停止,那一届锦标赛也因此成为了传奇,此后再无人可以复刻,就连那名女选手本人也销声匿迹,再没有出现在赛场上过。”
这确实是个传奇般的故事,充满了戏剧性意味,让众人听得心满意足,纷纷表示长见识了。身为一名刚刚出道的作家,奥薇拉还想追问更多细节,为自己的小说提供创作灵感,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旁边忽然响起一个因太过激动而显得结结巴巴的声音:“多、多少奖金!?林格你伱你刚才说那个什么锦标赛的奖金,是多少钱来着!?五万镑?”
林格瞥了她一眼,淡淡道:“是五十万镑。”
五十万,金镑,冠军奖金,名誉,采访,声名远扬,大豪斯,私人别墅,泳池派对,花天酒地……一瞬间有许多个词汇在金毛女仆的脑海中闪过,穿越至今最富裕的时候,私人财产也没有超过一先令的她,忽然间拍案而起,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参赛!!!”
啊这。
大家都张大了嘴巴看着她,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一个她们都很熟悉的怪物。
虽然这决定听起来蛮离谱的,但确实是爱丽丝会做的事情。
梅蒂恩最先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可是爱丽丝姐姐,你,会打风花球吗?“
“不会呀。”爱丽丝理直气壮地说道:“但区区风花球,以我的天赋,只要稍微练习一下,冠军还不是手到擒来?我的运动天赋可好啦,无论是足球游戏还是篮球游戏都玩得出神入化,经常熬夜练习呢,你们见过凌晨四点钟的林威尔市吗?”
“见过。”梅蒂恩即答,那不就是她每个周末起来准备七天礼的时间吗,有什么稀奇的。
爱丽丝呃了一下:“呃。”
然后决定忽略这个话题,随意地摆了下手:“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冠军奖金有五十万金镑诶!你们知道五十万金镑是什么概念吗,只要拿到这五十万金镑,从此以后我就是大富豪了,可以住上大豪斯,开豪车,花天酒地,为所欲为——”
一想到这里,天才玩家忍不住舔了下嘴唇,内心躁动不已。
“五十万金镑?”蕾蒂西亚面无表情道:“很多吗?”
“五十万金镑?”奥薇拉歪了一下脑袋:“我对人类的货币没什么概念诶。”
“五十万金镑?”萝乐娜回想了一下:“我记得品相比较好的蓝晶珊瑚,在人类世界差不多就是这个价格吧,我的房间里就种着两盆呢。”
“五十万金镑?”格洛丽亚轻轻抚摸着怀中的小白,眨了一下灰蒙蒙的眼睛:“母亲大人——哦,我是说我现在这个身份的母亲大人,她打造那驾私人马车好像就花了好几万金镑呢。”
五十万金镑也不过是十驾马车而已。
正兴奋着的爱丽丝一下就萎了。
“该死的有钱人。”
她嘀咕了一句,然后不甘心地抬起头,两只眼睛使劲往林格身上戳,看起来好像是在争取他的支持,但眼神却莫名有些凶狠:“她们是有钱人不在乎,但我没有钱,林格你也没有钱对吧,所以就让我去参加比赛吧!等拿到这五十万后我们平分,从此以后就吃喝不愁了!怎么样怎么样?快答应我快答应我!不然我就每天晚上跑到你的房间里打游戏!”
这威胁听起来还蛮可怕的,林格默默地看了她一眼,又默默地收回目光,开口,在爱丽丝期待而又紧张的注视下,说了一句:
“先吃饭吧。”
……
同一时刻,被爱丽丝记挂着的某位有钱人刚刚走下云鲸空岛,站在翡翠湖的岸边,对着枝叶繁茂的林间说了一句:“好了,大家都回去吧,我没事。这些客人还是蛮友好的,接下来可能会在这里借住一段时间,大家要好好和他们相处哦?”
林间传来了此起彼伏的低吼声或嘶鸣声,像是在回应少女的话语,然后,一个个或庞大或矮小、或兽类或人形的影子转身离去了,地面在他们的脚步声下轻轻颤抖着,直至几分钟后才彻底平静下来。希诺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正午的日光灿烂得有些刺眼,往她酒红色的眸子深处投落了一片金色的阴翳。
一群奇奇怪怪的旅人,一些惊世骇俗的内幕,一段伴随邂逅与危险的旅途,还有一个为了创造理想世界而决定消灭所有异类的隐秘结社,只有集齐七位遗落尘世的少女王权才能与之对抗。在故事的最后,所谓的创世女神真的会降临人间,为所有仇恨与杀戮划上句号,开启一个美好而和平的新纪元吗?
她们说圣女大人也是魔女结社的一员,在白城共和国发动的起义战争只是为了推进伊甸计划的实施罢了;她们说你也是少女王权的一员,是为了与魔女结社对抗而不能缺少的人;她们还说,如果选择留在这里,你只能保护洛瑟之林的异类们,唯有离开,才能保护更多需要保护的异类……
换而言之,自己会在故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吗,就像当初的希伯顿先祖那样,追随一个值得追随的人,邂逅一群性格各异的伙伴们,信任彼此,托付生死,在战场上将后背交给对方,就这样一直并肩作战,直至取得胜利的那一日。
可现实终究不是吟游诗人传唱的诗篇,白骑士的传说在如今这个年代也显得过于老套,早已不受年轻人的欢迎了。
父亲曾经说过,战斗是一件需要下定决心的事情;母亲也曾经说过,唯有倾注所有决心的人,才有资格站在光荣的赛场上。
而名为希诺的少女啊,早已失去了那样的决心。
风轻轻吹过,雪白的马尾飘扬起来,唤回了少女的思绪。她缓缓收回目光,拿起扫帚,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回家的道路,身影逐渐消失在了枝叶掩映的森林间,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看过身后的云鲸空岛一眼。
给点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