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回来了。
老宋带给我的是什么呢?或者说,老宋勾起的,都是些什么呢?是一些感情的苔藓。
苍绿的,呈蛰伏状态,长在背阴处的苔藓,哪怕再是断壁残垣,一切都倒塌了,可是它,依然却都还在,依然牢牢地附丽着,只不过,微微的热风吹过,在阳光下,稍微有点枯黄而已。
“你还和以前一样。”老宋看着我,眼里有一点叫作“怜惜”的光一闪而过。
和四年前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一样,今天,我们也在一家冰激凌店里落了座。除了弟弟不在,一切都照旧。就像是拍电影的人,用旧布景在拍一部新故事一般,旧瓶新酒,借尸还魂。
“少奶奶,”老宋嘴里的少奶奶就是江南的妈妈“昨天是她去世10周年的冥寿,所以,我回来拜祭。”
老宋每次提少奶奶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都暗暗的,有那么一股内敛的柔情缱绻的味道。
“你喜欢她?你喜欢你家少奶奶?”这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今天终于问了出来,只是,退后了四年。
“恩。”老宋点点头。
“她知道吗?”
“不知道。”老宋道:“不过,后来可能是知道的。所以她去世前对我说,希望我能好好照顾江南,因为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原来,老宋一辈子都待在江家,只不过是自己暗恋了一辈子的女子临终托孤,他是守信的尾生,宁愿付出自己的一生,也要实践当时的承诺。
“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在医院见到你,我在离你很远的地方,忍不住偷偷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知道为什么吗,你和少奶奶,真的很有那么一点点神似。回家后,我把照片给江南看,我问他,这个女孩子和你妈妈像吗?他说不像。不过,后来我发现,他很快就喜欢上了照片上的那个人。”
我转动着盛满冰激凌的高脚玻璃杯,看着那个巧克力球上插着的一小粒鲜红的樱桃,沉默不语。
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在一个蝉声依旧,光线白亮的午后,我忽然寂寥地想到,为什么这世界如此地令我黯然神伤。
“江南他过的并不好。”老宋忽然这么说道。似乎,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告诉我江南的近况,因为我一直只字未提有关他的任何事,在那种刻意的漠不关心的土壤底下,不知道老宋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样的草籽与飞絮。
“晶晶和大小姐相处不好。晶晶也是大小姐选的,可是,大小姐慢慢的照样对她也不满意,故意挑剔,她们俩,现在互相都在江南面前,常常说对方的坏话。原来,女人可以随时结成联盟,也可以随时变成敌人。现在晶晶和大小姐,在家里就是一对天敌。”说到这里,老宋故意用一种恬淡幽默的口吻,但是,依然看的出来他是焦虑和无奈的:“晶晶向来比较迟钝,不够聪慧,江南喜欢聪明女人。她,合不上他的拍,还只会给他找事。本来这次他们都要和我一起回来的,不过晶晶心脏不太好,江南陪她去德国看病了。”
老宋是那种世故虽深,但是宅心仁厚的男人。知道我在这个时候,听见旧情人的生活状态不佳,很难有什么激烈明显的表示。我既不能表现的很快心,也不能表现的很在意很忧患。
“你好吗?”他只能岔开话题“过的怎么样,结婚了?”
“恩。结婚了。”我回答道。这时候,我的心里突然闪过妮妮的影子,对了,还有妮妮呢。
那个美国人写的《艺妓回忆录》里开首有一句这么写道,如果原野是历史,那么,你问一个正在原野里奔跑的兔子,那整片原野是什么样的,兔子根本不会知道。我觉得,妮妮也是一只小兔子,在原野里奔跑,原野与她,互相都不知道,倒是也好。
“他对你好吗?”老宋关切地问:“或者我这么问很冒昧。”
“挺好的。”我说:“他对我很好。”
“恩,那我就放心了。”老宋温和地说,“还有,”他说着突然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字眼:“上次你给我打电话,把那笔钱汇到了我的帐上。我后来和江南说了,他说,他不会再接受这笔钱……听我说,”他慢慢做了个安抚的手势:“听我说,给我老头子一个面子,我前几天已经把钱重新汇到你的卡上了。江南是绝对不会再接受的,他说,那不是钱,那是他付出的感情,他付出的感情他能再收回来吗?他是不会再收回来的。不管你要不要,也不管你怎么处理,对于他来说,那都是覆水难收。”
“给我老头子一个面子。”老宋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我忽然记起,第一次和他见面,他也是带着这样求肯的表情。面对一个几乎可以做他女儿的孩子,他似乎一直都是这样满满的令人伤痛的求肯的神情。
“老宋。”
“乖啦,”老宋像哄自己的女儿一样柔声道:“做人也不能太矫情了。江南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的,他是觉得如果他接受了,那就说明,他和你之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你知道,有些人,是喜欢活在回忆里的,那些回忆就像养料一样,可以供给他们一生。”
“就像我。”说到这里他自嘲地笑了笑,提议道:“如果你不喜欢,不想要的话,就捐出去吧。但是这个面子,你一定要给我。”
我妈妈后来说,“捐出去?捐给谁?那还真不如捐给妮妮呢。妮妮是他的亲生女儿,花他的钱天经地义。”
我想了想,说“等弟弟回来吧,看弟弟怎么说。”弟弟从他出去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妈妈,都已经把他当成了这个家里的顶梁柱,他是这个家里最重要的男人。
老宋说,江南是绝对不会接受的。他觉得自己如果接受了,那就似乎是在说,我和他之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这就类似于某些女人的理论:如果得不到这个男人的心,那么,得到他的人也好;得不到他的人,得到他的钱也好。反正总得要得到一样,不能空手而归。
反之,江南认为,他不能再给我他的心了,那么,给我钱也好。在我的身上,没有他的心了,有他的钱在也好。钱是不重要的,只是一个载体,一个,他认为我和他还有那么一丝一缕藕断丝连联系的载体。
至于天文,他已经把江南这茬给暂时忘记了,现在他最新的假想敌是章之梵。他也知道我和章之梵的交往不属于男女私情的范围内,但是他也常常喜欢敲打敲打我。
“哎呀,像老章这样的男人,也就剩下用嘴扑女人了,真刀真枪他也不行了。”他时不时的就会这么半带嘲讽半开玩笑地说。
“你怎么知道他不行?”我很纳闷地问。
“你怎么知道他行?试过?”
“你真无聊,”我不高兴了:“天文,为什么你老是喜欢说这些无聊话?”
“宝宝,”天文正色道:“你是我老婆,这个世界,漂亮女人的诱惑太多了,所以我得每天都提醒你,让你不要出格。”
“我会吗?“我很不满“你明摆着不信任我。”
“我知道你乖,你不会的,不过一男一女结婚,就是画地为牢,然后互为看守,知道吗,我得紧紧地看着你,不能让你被别人叼走了,现在外面到处都是饿狼。”说着,他佯装是狼,在我肩上轻轻地咬了一口。
天文几乎每天都要给我讲述他的“饿狼传说”,而我,只把他喜欢做“监狱看守”理解为他对我的在意,对我的爱。如果那天,我不是在他的车上发现了那枝雅斯兰黛浅砖红色的口红,我一直都还在做着一个醒着的梦。记得小时候背《长恨歌》,那一句“渔阳战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让我记忆犹新,我觉得这世间的美梦,其实都是“惊破”的,而不会是缓缓醒来。
结婚快两年了,我一直都在提醒自己,不要做侦探。不要去侦察男人的一举一动细枝末节;不要那么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我觉得一个妻子一旦变成了大侦探柯南,而把丈夫变成了嫌疑犯,那日子是没法过的。因为生活是永远都经不起那样无中生有的推理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
可是,那天晚上,我却无可救药地变成了柯南。我拿着那支口红,慢慢地转动着,我想,这样的颜色,应该是肤色比较深一点的女人擦才好看的,而且要很年轻,才镇得住这样的老气。那么,是什么样的嘴唇,才涂上了这样的口红;是什么样的笑容,曾经绽放在他的车里?
我承认,在那一刻,我也是一只在原野里奔跑的兔子。原野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寥落也太辽阔了,而我,是那么的无奈,忧伤,和渺小。
PS:祝大家新春愉快!
新年初八之后再来更新。
再次祝大家新年快乐,心想事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