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不在你身边,凡事不要太任性了,该忍耐的时候,忍耐点儿。”
我听着小郑像我妈一样地絮叨着我,心里微微地起了一层浓雾似的唏嘘,他真的是个好男人,比我年纪还小,可是,一直都像哥哥一样地包容我,保护我,为我撑起一个家。
我手里握着手机,想到自己可是拖三带四的,一点都不干脆利落,身边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个孩子的爸爸,糖葫芦似的一大串人,小郑和我在一起,就得和这一大串人打交道,这些日子,真是难为他了。
“你真的很好,”我由衷地对他说道:“小郑,像你这样的男人,应该找一个这样的女人,你可以占领她整个生命的,她在遇见你之前,没有过去,她会留着大片大片珍贵的空白等着你,不能像我……”
小郑本来正准备出去,听了这话,不由微笑道:“谢谢你这么为我考虑。”
“我走了。”说着,他慢慢地打开门走了出去,走到走廊那里,看见窗还开着,便从从容容地关好窗,缓缓地拉上了浅青灰色的落地窗帘。他的神情,动作,步态,心情,都像每一次从我这里回他自己家去一样,象征着一天的结束,而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我已经习惯了他这些年来的“来来去去”。他的“来来去去”就像是庭前的云卷云舒,园中的花开花落,已然成为了时间的一部分,岁月的一部分。我不相信他今天走了之后,明天他就不会再回来。
就像,我不相信,今天太阳落了下去,明天不会照常升起一样。
然而,自那以后,小郑却真的没有再回来过。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东窗未白孤灯灭。有时候,在那些东窗未白的深夜或者凌晨忽然醒来,我会渐渐地从迟钝里跳脱出来,慢慢地想到小郑。我想,当时,我是可以留住他的。可我为什么不留住他呢?他无非是想听我说一句,我需要他,我的身心,都很需要他。只是,我却说不出来。
那只叫做“缄默”的盖子,永恒地盖着,盖的紧紧的,严严实实的。
我不会撒谎。我尤其不会对着他撒谎。我也不会因为要留他在身边,就说一些漂亮动听的谎言。小郑说,我对他的需要,似乎只是事务性的需要,而这样的需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另一个人来替代。这世间,谁离了谁,日子就会就会过不下去的?
小郑走了之后,他推荐的那个大夫人的管家来帮我管理家里的事务,那人果然如他所说,非常的诚恳忠实。家里和小郑在的时候一样,一切都井然有序。
而中羽自从小郑辞职,文洁若分担了一部分小郑的工作。大夫人和我有时候要自己处理一些事情,原来可以万事都推给小郑,但是他不在了,我也只好自己学着做。文洁若有次对我说:“其实你也能做的满像样的嘛,就是懒,就是喜欢依赖别人。”
她轻易不会夸赞人。听她这么一说,我微微松了口气,同时也感觉自己确实是真的懒,不肯学习,没有什么进取心和斗志。
“这些倒都是你的优点。”文洁若道:“至少我觉得是优点。那两个男人也觉得这都是你的优点。除此之外,世人大概会觉得你这样的,就是老实无用。”
我知道她嘴里说的“那两个男人”都是谁,笑笑没说话。至于说我“老实无用”嘛,我就更加不介意了。
妮妮越长越漂亮了,和江南一起走在路上,往往会引的路人纷纷行注目礼。妮妮长的一点都不像我,对此她倒也很满意:“心心像你,我像爸爸,我爸爸总算还争气的,长的可够好看的呀,和他出去吃饭买东西,老有男人女人偷偷地看他。”
每次说到这里,她那个老被男人女人偷看的爸爸,总是用充满娇纵的眼神看着她,然后把她的辫子一拉,表示亲昵。
女儿是爸爸前生的小情人。他们俩的感情,在我眼里,已然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
“就算为了妮妮,也该在一起的吧,妮妮很希望我们能在一起。”江南虽然说要给我时间,但是他的时间并不是漫长而限期的,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提醒我,要我重新考虑这个问题。
“我想妮妮是希望我们相爱,而不是单纯地希望我们俩在一起。”
听到我如此回答,江南有点迷惑:“你的意思是,你不再爱我了?或者,你没办法再爱我,再重新和我一起生活?”
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想如此对他说,可他阻止了我,他说只要给我时间,给我空间,我就可以重新回到原来的地方,但是,“我没有站在原地等你。重新在一起,那必须是要两个人都同时回到原地的。而我,自从那次分开之后,却是一个人越走越远,最后,和你情路殊途,再也回不到来时路了。”
江南听了,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慢慢的,他的眼里起了一层水雾,紧接着,那层白雾在空气里,苍茫的迸碎了。他像看着一只迷途的羔羊一般伤恸地望着我,然后,他飞快地写下了这句话:“可我一直都在来的地方等你。”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爱我的?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回不到原来的地方?我们曾经深爱过,那可是我们俩一生中最初最纯净最坦荡的爱情。”
“是因为后来的那些男人吗?”他神色寂寥地问:“他们在你身上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让你觉得你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
我想回答他不是“那些”男人,而是“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一直在我的伤口里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放不下你。”
我是真的真的无法轻易地放下他。
“那么,我这一辈子,只能做妮妮的爸爸,而不能再做你的爱人了?”
“对不起,江南。”
江南摇摇头。他这个花神一路兜兜转转,回到他的本命树那里时,却发现再也回不去,再也不能合二为一了。或许,时光之神喜欢给树洒上一种叫作“错过”的水,一旦错过,便是永远殊途。
弟弟考上了剑桥。妈妈叹息说,真是作孽啊,晚上了20年。弟弟一边整理行李,一边微笑说:无所谓,反正我上了。
妮妮也在边上帮忙整理,弟弟对她说:“妮妮,我在剑桥等你。”
妮妮很不以为然,大刺刺地回答道:“放心吧,我很快就来的,剑桥么,也不见得有什么难考的。”
弟弟皱眉,问她:“我是该夸你自信,还是该说你有点狂妄?”
“人不狂妄枉少年么。”妈妈笑盈盈地说。她是终于放心了,贺兰家的男人,就应该去读剑桥。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夙愿。
过了两天,弟弟来和我告别。我说念书很好,反正假期都可以回来的。有空,或者我还可以带妮妮和心心来看你。
弟弟没说话,只是慢慢地抚摸着心心的小脑袋,微笑不语。坐了一会儿,他就告辞了,我送他到门口,他忽然转身,对我说道:“姐姐,无论有什么事,都要告诉我;无论有什么事,只要你告诉了我,我一定会回来的,我会在你身边。”
“哎。”我应道。心里既是酸涩又是欣悦,他不是我的亲弟弟,可他却是我一辈子的亲人。其实我想对他说:我也是。我也是无论为你做什么都可以。
也不知道为什么,表达这样的感情显得有点羞涩和吃力,说出口的,是句特别平淡乏味的话:“行李收拾好了?”
“也没什么行李。”弟弟平静地回答道:“冬装可以到那里再买。”
弟弟说着就告辞了,阳光把他的影子拖的长长的,灼亮的,如同透明而璀璨的尾羽。在那粲然的光线里,看着弟弟渐渐走远,有一种怅怅然的感动,开始在我心底郁郁葱葱地生发着。
章之梵这些年一直都在西南游历,前些日子忽然回来了,给我,还有妮妮都打了电话,邀我们去玩。
我知道他这次回来是为了一个女人。如果不是那个女人,他说不定还在西南,或者不知道哪个角落里抽烟,喝酒,写作,看书,听音乐,做一些他喜欢做的事呢。
这个女人就是宁莎。他的前妻。
是在章之梵那里第一次看到宁莎。从前,我只读过她的小说,几乎连她的照片都没见过一张,她是一个非常低调内敛,并且极度厌恶别人窥探她私隐的人。她把自己保护的很好,很少有人知道,她年轻时曾经嫁过章之梵,并且,在离婚10多年之后,两人就像跳一支漫长的圆舞曲,跳着跳着,居然又都从终点回到了起点,再次在一起了。
这件事的缘起是,宁莎得了癌症,剩下时日不多了。章之梵知道后,第一次时间跑到她那里,向她求婚,希望能够复合。
宁莎答应了,回到了章之梵身边。所以,我看到的宁莎,花容憔悴,不复当日的美貌与骄傲,只是,她的气势依旧在,她那种独特出众的气势,让我可以想象,当年以倜傥张扬著称的章之梵,是如何倾心地拜倒在这个美而慧的女子的石榴裙下的。
妮妮还小,没读过宁莎,我给过她一本宁莎的小说,她说自己实在看不进去,不如章之梵。我笑她只看见了章之梵,却看不见宁莎;但一旦有一天她看见了宁莎,她就再也看不见章之梵了。
“宁姐姐的文字,实在找不出一句什么警句,金句之类的句子来,每个字眼都很平淡,都是非常常用的字,但是,就是这样平淡的词句,却常常形容出很极端的故事,或者很极端的感情。我觉得这是宁姐姐最成功的地方。”
那一天,在章之梵的客厅里,我这么对宁莎说:“大部分读者不喜欢,那是他们不懂得;因为他们还没到那个境界,所以根本没有任何阅读快感,只觉得晦涩难懂。”
宁莎听了大笑:“章之梵说你是一个最好的读者,果然如此。小说本来就是小众的东西,我并不要求所有人都喜欢我的小说,要是所有人都喜欢我写的东西,那我也就不是宁莎了。”
章之梵在边上抽着烟,调侃道:“可你也太小众了吧,连我都不爱看你写的东西。”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章先生的?”
章之梵笑眯眯的,立刻把矛头指向我:“小猫啊,你都已经生了两只更小的小猫了,还这么嘴不饶人。”说着,他带着妮妮进了书房,说要给妮妮一个在西南买的礼物。
客厅里只剩下我和宁莎,我说道:“章先生很爱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