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徐福,乃是秦天在大秦,所遇到的最虔诚求仙者。
就连始皇帝,虽然有笃信方士七年的经历,但是他的内心中,显然对所谓的神仙方士依旧心存怀疑。
只不过,他强迫自己去相信而已。
唯独徐福,对神仙之事笃信到骨子里,从未动摇。
在他仅剩一人一马船漂泊在大洋上,数日无饮食,靠生吃螃蟹为生,却依然锲而不舍地一个人划着马船向着霞光之处前进时,就连秦天亦动容。
这便是秦天对扶苏蒙恬亦避而不见,却亲自去大洋上为徐福逆天改命的原因。
修行,本身就是逆天行事。
不论是修仙,还是炼气,皆是如此。
既然逆天,当然需要一颗百折不挠,九死不悔之心!
而徐福,亦是秦天所遇到的,最接近入道之人。
他本来就九死不悔,一片冰心,又师从鬼谷子,而鬼谷子虽然是纵横家祖师,但是本身就是华夏养生第一人,所著学说与后世成熟期的道家颇为相近。
养生为何?自然是求活得更久,也就是,长生!
故鬼谷子,乃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位从实际出发,以培神养体的方式谋求长生者,而不是依靠一些玄之又玄的理论。
作为他的关门弟子,徐福没有学习鬼谷子的纵横术,而是全盘继承了鬼谷子的《本经阴符七术》,其对道的理解,已然与后世道家相差无几。
而徐福自己,以秦天为其批命的结果来看,本身亦是道心通透之人。
秦天甚至可以想见,若是徐福早生千年,他根本就无需出海寻访仙缘,因为他自己就能够体会到仙缘,无需任何神仙之流的点化。
这便是所谓的天人感应,天人感应乃是指天地,抑或称天道与人之间的交感。天道与人交感,乃生天人。此便是所谓的应运而生。
譬如在后世历史小说中总是作为某个隐秘之地存在的华胥之国,其创建者便是华胥。华胥至雷泽,即雷神所居住的水边,见一巨脚印,华胥异而踩之,由此受孕,诞伏羲。
这便是商周时的天人感应,彼时天人感应极为频繁,传说中此时天地间尚有建木,沟通上天与人间。
若是徐福生在此时,他早就已经感受到天道,便是不入道,亦离大道不远。
然而,他生在了大秦。
此是末法时代!
末法时代,天地大乱,道基崩毁,法则混乱,道统断绝。
世间再无天人感应,建木亦已经中断,不知所踪。
天地之间,再无入道之途!
自此,世间圣人绝迹,仙人亦再不现人间,天下间只剩下一群鸡鸣狗盗之徒,以所谓神仙方士之言欺瞒天下。
其中纵有虔诚如徐福者,一片向道之心,亦只能虚度一生,永远无法得窥大道之所在。
这便是,末法时代!
大秦,只不过是末法时代之始!
其后两年多年,依然处在末法时代之中,可谓是千古如长夜!
不过,现在世间,出了一个秦天!
天地有道,弘法是道,末法,亦是道!
天下万物皆在道中,而天道为末法,自然无人无物可入道。
然而,秦天不同。
秦天,并非是大秦之人,他乃是后世至此,无论是后世之天道,还是大秦之天道,都无法约束他!
他乃是跳出天道之外,末法,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是故,他方才能够在云梦山观云海数年,便以炼化氤氲之气而入道!
而秦天入道,世间便有了学拳之古猿,行云之蛟龙,以及能炼制仙丹,招来天劫的徐福!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只不过……”
秦天脸色平静,唯有眼眸中,若有叹息之色。
“天下虽不同,而大秦之亡,却不可逆转!”
“此为大势所趋,亦是末法时代之征兆!”
“无论扶苏与胡亥,谁为秦二世,皆无法改变这个结局。”
“唯一之区别,仅仅只是秦亡,还是天下皆亡而已!”
他手指微微一动,海面上突然雾气翻涌,霎时间组成一幅画卷。
那是一座泥泞不堪的荒山,荒山之上,旌旗招展,只不过由于被雨打湿,便是飘扬之时,亦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而旌旗之下,乃是一处大营,营中的军卒皆是秦兵打扮,然而他们脸上却完全没有大秦悍卒那种气吞天下的霸气,有的只是彷徨无计。
一声呦呦狐鸣突然在大营旁的荒山中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随即传来,响彻四方。
“大楚兴,陈胜王!”
雾气组成的画卷变幻,荒山隐去,一名身穿黑甲的武将出现在画卷中。
他神情冷峻地端坐在一匹黑色的神骏战马上,不远处的轻车中,有一抹红色的倩影,正隔着珠帘,深情地凝视这名武将。
然而冷峻武将此时并未看那抹红色倩影,他的目光,不离稍瞬地看向身前不远处。
而在他面前,是一片连绵三百里的巨大篝火!
篝火冲天而起,无数华章楼台,在烈火中倒塌,奇珍异宝,皆付之一炬!
有士卒挥着干戈狂热地大喊:“霸王,霸王!”
冲天的火焰隐去,延绵三百里的阿房宫亦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竹室。
竹室之中,燃着一个小小的火炉,一个浅浅的酒盘此时正放在炉火上。
酒盘中装着清水,白雾蒸腾而起,中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酒壶突然被一只大手抓起。
大手的主人是一位面色白净,颇有鹰视狼顾之相的中年男子,他对面的那名男子神色雍容,双耳耳垂极大,几欲及肩。
“今天下英雄,”白净男子目光深邃,他轻轻将一颗青梅放入酒壶之中,而后替大耳男子满上酒盏,意味深长地继续开口,“唯使君与操尔!”
有鼓角之声传来,华夏大地无处不战,杀声直冲霄汉。
鼓角诤鸣,渐渐响成一片,有金铁之声传出,而竹室亦渐渐为水气所萦绕,化作一片惨白。
惨白的不是雾气,而是一座骨山,一座足足有四五丈高的巨大骨山!
骨山皆是人骨堆成,从骨头粗细以及牙齿残留情况看,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只不过妇孺占多,骨头上布满牙印,显然这座骨山,乃是人被烹食后所遗。
一名戎装的粗豪汉子手中的长剑依旧在滴血,他身前躺着一名发须焦黄,明显带着胡人特征的男子,后者手上还拿着一条细嫩,一看就出自婴儿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汉子身后猎猎作响,上书“天王”两个大字。然而粗豪汉子此时却丝毫没有所谓天王的威势,有的只是痛彻心扉的惨烈。
他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身前高耸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几滴血泪。
“吾北地汉人本有三百万户,丁五百万,口一千四百万有余。”
“短短数年之间,仅于五十万户不到,丁口不足两百万!”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丧身胡人之口!”
“苍天鉴之,非闵残暴,实是吾等汉人,已至灭种之边缘!”
“吾不愿丧生胡人之口,吾亦不愿坐视吾之汉民,葬身胡人腹中!”
“苍天鉴之,闵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内,敢称兵杖者斩之!”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内外赵人,斩一胡首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奚拜牙门!”
“此为杀胡令!今日闵立此令,杀吾汉民者,吾誓不与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鉴之,吾汉人之祖佑之!”
骨山远去,天王之血泪亦远去,雾气翻涌之间,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见,海面上,唯留一声叹息。
叹息自然是秦天发出来的,他静静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嘘。
他是天人,早就超脱于人世间,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谓的黎民,于他而言,已经和蝼蚁无异。
便是王侯将相,于他眼中,亦是如同浮云。
然而,纵使再无情,再视天下如蝼蚁,天下亿万蝼蚁的生命加起来,依然足以让他动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变,以及大乱之源。
直到此时此刻,他已经无限接近所谓天人之境,方才窥破了天机。
大秦,不是末法之终,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乱,亦不是乱世之终,而是大乱之始!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上古时期,人和野兽无异。
茹毛饮血,不知礼仪,亦无廉耻。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里东躲西藏,唯求能够在蛮荒之间活下去。
彼时人仅仅只是野兽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于兽腹,亦死于寒冷,饥饿,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异人为燧人氏者,教会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终于开始与野兽区分开来。有了火,人便无需惧怕黑夜中的野兽,因为野兽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无需再茹毛饮血,可以将猎获的野兽毛羽烧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将硬木前端烧焦,然后制成标枪或者长矛,亦可用火烤将木头弯曲,制成弓箭。
最重要的是,有了火,便有了安全而光明的漫漫长夜,可以用来繁衍后代,可以用来聊天谈心,也可以用来在岩壁上作画。
然而此时之人,依然只是勉强算人而已,毕竟野兽并不是日日都能够猎到,肉也不是日日都得吃,饥一顿饱一顿,与野兽同。
毕竟人之所以为人,仅仅只因为人能得温饱二字而已。此时温有火,饱却不可及,如何称人?
而后又有一位异人,以大悲悯之心,尝尽百草,从中选出五种人可食之之物,率领大家烹而食之,收而种之。
自此,人开始顺应天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既得温,亦得饱,终于与野兽不同。
然而此时虽然人已经有别于野兽,但是依旧算不得真正的人。
因为温饱虽得,却既无人的智慧,又无人的礼仪和尊严。
智慧,其实就是生活的经验,经验需要传承。而礼仪与尊严,则需要知识,知识需要载体。
浑浑噩噩不知道多少年,终于有一日,有异人名仓颉者,以鸟迹兽行为引,以上古之人所留图画为本,融入日月山川草木之图腾,乃成文字。
曰:“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至列世,式气光明,左互从家,受赤水尊,戈干斧芾!”
戊是兵器,长柄斧钺。而己同弋,指弓箭上的绳子,代表弓箭。
甲为象形,草木萌发之态,乙亦为象形,草木弯弯曲曲地长出来。
黄帝武德充沛,而炎帝为天下人尝遍百草,教会大家种植,是故,戊己甲乙就是指炎黄二帝。
教会我们用兵器打猎的,教会我们种植的,他们住在我们为他们建起的庙堂之中,接受我们的崇敬和礼拜。
我们要继往开来,学习先祖们的态度,领会他们的精神,将我们所学会的东西一代代地传下去。
他们是我们的共主,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前进,就像日月照耀大地一样,不管我们到底来自什么部落,都像山中的雾气一般,无分彼此。
我们相辅相携,彼此扶持,像藤曼一般缠绕在一起,我们就是一家人。
我们用火烤熟食物,我们围在火边喝酒,我们要打更多的猎,建造更多的房子,开垦更多的田地……
仓颉所造之字后世已经只余二十八字,二十八字所勾画出来的,正是上古之场景。
上古之时已经有酒,只不过此时的酒还是天然发酵,先民偶然得之。至殷商时,已经出现了人工酿酒,也发明了“酒”字。
仓颉歌颂圣人,他自己亦是圣人,乃是文圣!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圣人,庇佑华夏之民,替华夏之民指引方向,让华夏之民成为今日得温饱,知礼仪的模样。
然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此话的本意并不是世人所想的天地残暴,而是指,在天地眼中,万物一视同仁。
人类自封为万物之灵,然而在天道眼中,与草狗并无区别,跟野兽也无异。
但是……
人不愿意为野兽,如何?
天道不许!
是故……
圣人出,以人道代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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