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正 己 (4)
作者:蔡元培      更新:2024-03-15 12:00      字数:4455

那些嘲弄侮辱了别人而没有遭到任何恶报的人,当然也是有的。例如,唐代有一个叫高固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闲散的位置上,没有担任过要职,因而多次被同僚嘲笑看不起,等到高固被任命为邠宁节度使时,那些以前取笑过他的人都很害怕。高固却不计前嫌。宋代的孙文懿是眉州人,年少时家境贫寒,想进京去参加科举考试,于是自己到县衙去开推荐信。县尉李昭言嘲笑他说:“像你这样的进京赶考的人有几个呀?”最后孙文懿以第三名的成绩金榜题名,之后被任命到审官院做官。李昭言因为调任前去拜见孙文懿,心里十分害怕,以为孙文懿会记恨自己以前嘲笑过他的话。谁料孙文懿却特意派李昭言担任眉州知州一职。诸如此类,被嘲弄的人诚然大度,但那些嘲弄侮辱了别人的人因担心被报复也早已恐惧难当了!既然这样,又何必乐于去嘲弄侮辱别人呢?

所以,无论是从理论上来讲,还是从实际经验上来看,嘲弄侮辱别人的行为必须戒除,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戒谤毁

人们都有判断是非的心理:对的就说对,错的就说错,这是应当的。每一个人都具备惩恶扬善的情感:赞扬善的,厌憎恶的,这也是应当的。唯独具体到一件事的对与错,一个人的善与恶,这里面的关系非常复杂,我们一时的判断,常常不能作为最后的定论。我们判定的对和善,有时并不恰当,当然这种不恰当的判断所造成的危害还是小的。而我们判断的错和恶,如果不恰当,那么它所造成的危害就会很大。因此,我们评判一个人,如果不是关系到公共利益与社会责任,就应宣扬他对与善的方面,而把他错与恶的方面隐藏起来。即使不能隐藏,那么也不要刻意宣扬,看到他的错误就批评,看到他的恶行则加以惩罚,这样也就可以了。如果这个人原本就没有什么过错与罪恶,而是我们虚构编造的,或者他所犯的过错与罪恶程度本来很轻,但是我们却编造罗织他的罪行,这种行为就叫做诽谤。诽谤,是我们应该戒除的。

我们试着来探究一下诽谤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是嫉妒别人的名誉吗?还是认为别人的失意有利于自己?或者是这个人跟自己有仇怨,因而诽谤中伤他?凡是这类情况,我们都问下自己的良心,没有一种是良心允许那样做的。凡是诽谤别人的人,通常害不了别人,却恰恰会害了自己。汉代的申咸曾经诽谤薛宣不孝,薛宣的儿子薛况于是贿赂他的门客杨明,杨明隐藏在宫门外砍伤了申咸。御史中丞讨论认为,不应该以平常的百姓争斗性质来判定此案,而应将伤人者处死。廷尉则认为,因为对人不义而被人打伤的人,应该与伤人者接受同样的惩罚,最终薛宣、杨明被免掉了死罪。今天文明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无故诽谤他人的名誉,那么被诽谤的人就有权力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这足以证明诽谤别人的人其实是自己害自己。

在古时候,被诽谤的人,大多数都采取不争辩的态度,也就我们所说的:如果想让别人停止对自己的诽谤,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自身的修养。汉代的班超在西域,卫尉李邑向皇帝上书,陈述经营西域是不可能成功的,还对班超进行大肆的诽谤。汉章帝很生气,狠狠地批评了李邑,并命令他到班超那里,听从班超的差遣。班超却随即派李邑带领乌孙国的侍子①回京师。

徐干知道了对班超说:“李邑曾经诽谤您,一心想把西域的事情破坏掉,今日为什么不依照皇帝的命令把他留下,派别的官员护送乌孙侍子回京呢?”班超回答说:“正是因为李邑诽谤了我,所以今日才派他回京。我问心无愧,为什么要怕被别人议论呢?”北齐时的崔暹曾经对文襄帝高澄说,应该亲近并且重用邢邵。当然邢邵不知道这件事,还总是抓住机会在文襄帝面前诽谤崔暹。文襄帝很生气,对崔暹说:“你在我面前说邢邵的优点,而邢邵却只说你的缺点。邢邵真是一个糊涂人。”崔暹说:“他说的这些都是事实,邢邵这个人不糊涂。”这些都是面对诽谤不争辩的很好的例子。虽然这样,遭到别人的诽谤却不去争辩,这当然是品德高尚;而从诽谤者这一方面来看,不就更加无地自容了吗?我们没有必要去追问被诽谤的到底是怎样的人,但不能不以诽谤者的下场为警示。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戒骂詈

我们中国人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不是骂人呢?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无意间相互偶然发生了点摩擦,或者是在赶车、挑担的时候,稍不留神,彼此撞到了,完全可以互相道声歉就能解决的,但大家却破口大骂不止。又或者是亲朋好友之间,讨论事情一旦意见不一致,随着大骂起来。要么把对方骂做牲畜,要么侮辱对方的家族。这种情况,从最北方的河北一带到南方的浙江、广东等地,大致情形也都差不多。

大家都是人,却以牲畜来相互辱骂,这是什么道理呀?根据生物进化史来讲,人类只不过是哺乳动物中进化程度比较高的;而爬行动物其实是哺乳动物的祖先。所以,发育了二十八天的人类胎儿,与发育天数相等的狗胎、龟胎等十分相似。然而,把别人骂做牲畜,就是想说明别人进化的程度较低吗?然而普通人的看法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汉代的刘宽有一次招待客人,派家仆去买酒,过了很长时间,家仆却喝得大醉回来。客人不能容忍家仆的这种行为,就骂道:“畜生养的。

”过了一小会儿,刘宽就派人去留意看着这个家仆,怀疑他极有可能会自杀,刘宽对旁边的人说:“他是个人呀,有人骂他是畜生养的,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侮辱啊,因此我怕他会自杀。”另外还有前秦苻坚时期,有个叫王堕的人性情刚峻,痛恨董荣如同仇敌,从不和他说话。王堕曾经说:“董龙是哪里来的鸡狗,配让国家的栋梁之才和他说话?”(龙是董荣的小字)董荣听说后恼羞成怒,于是就劝苻坚把王堕杀了。等到要行刑的时候,董荣对王堕说:“你今天还敢再骂我董龙是鸡狗吗!”要么被人担心会自杀,要么就杀人,在古代骂人畜生对人的刺激竟强烈到这个程度。而今天的人,以这种狠话相互责骂,却全然不觉得不应该,这是什么原因呢?

父子兄弟之间,罪责不应互相波及牵连。因为对一个人愤怒而侮辱他的整个家族,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古时候,卫国的孙蒯在重丘给马饮水,毁坏了饮水的器具,重丘人就责骂孙蒯说:“你父亲就是个残暴的人。”齐威王被周显王责备,然后就气愤地骂道:“呸,你母亲是一个下贱的奴婢。”这就是古人辱骂别人父母的例子。至于那些脏话,在古代则只有调笑戏谑的时候才会出现。《抱朴子·疾谬篇》说:“调笑戏谑的言语,有时往上波及到祖先,往下则牵连到妇女。”作者将此篇命名为“疾谬”,就是斥责这种行为荒谬并且深恶痛绝。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三人,都与夏徵舒的母亲私通,一次他们在夏徵舒的母亲那里饮酒作乐。陈灵公对仪行父说:“夏徵舒长得像你。”仪行父回答说:“也像您。”陈灵公最终因为这件事而被夏徵舒所杀。然而今天的人们用这种话相互辱骂,全然不觉得不应该,这是为什么呢?

没别的,人们说惯了也听惯了罢了,于是即使是最不合乎情理的话,也不会有人去追问其中的缘故,只是人云亦云,就像发出普通的感叹词一样正常。《说苑》中说道:“孔子家的小孩不会骂人,因为他们自小就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但愿明白事理的人,能注意自己的不良习惯并加以改正。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自由与放纵

自由,是一种美德。比如思想、身体、言论、起居、职业、集会,等等,都有一定的自由权利的范畴。如果自由的权利受到外界压制,而没有达到它应该有的程度,就尽力去争取,即便是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不自由毋宁死”。然而若自由超过限度,从而既自己有愧,又会伤害到别人,那就不再是自由,而是放纵了。放纵,乃是自由的敌人。

人们的思想不被宗教所束缚,不受世俗习惯所牵制,而只以良心为准则,这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偶尔有恶劣的思想,是良心所不容许的,但自己还是故意纵容它,使这种恶劣的思想不断积聚扩张,最终它的势力凌驾于良心之上,那它就是放纵的思想了。

饿了要吃东西,渴了要喝水,疲倦了要休息,这是维持生命健康的自由。如果饮食不节制,作息没有规律,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就会因为放纵自己转而有害于生命健康了。

高兴了就歌唱,悲伤了就哭泣,这就是感情的自由表达。但是如果有街坊邻居办丧事,就不应在街上唱歌,寡妇不在夜里哭泣,这些都是因为不敢放纵自己的感情。

言论可以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举报揭发别人的隐私,还诱导唆使别人嫖娼、行窃;日常起居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在房子里做危险的事情,在夜里喧哗不止;职业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贩卖毒品;集会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四处传播迷信,胡作非为。这些行为,都是放任自身极端的自由,而不去顾及别人的自由是否受到干扰,这都是放纵的过错。

以前法国的大革命,旨在争取自由,这是我们所崇拜的。然而,当时的人如罗伯斯庇尔、丹东等人,以过度激烈的方式,肆意杀戮贵族,造成一个时代的恐怖黑暗,这就是由于放纵而发展成残忍了。较近的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也是在争取自由,对此我们不敢轻视。但他们威胁政府的方式,竟演变为烧毁邮件、破坏艺术品,这就是由于放纵而发展成粗暴的行动了。自由这项美德,一旦放纵,就很有可能将发展为粗暴或残忍的行为而自己却浑然不觉,难道对此我们能不谨慎吗?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勿畏强而侮弱

《诗经·大雅·烝民》篇说:“人们常说,柔软的东西咽下去,刚硬的东西就吐出来。只有仲山甫与众不同,柔软的东西他不咽,刚硬的东西他也不吐,不欺凌孤苦无依的人,不畏惧强暴蛮横的人。”人们之间的交往,彼此本应是平等的,而在诗中古人用食物的吞吐为例来说明人际强弱关系,实在不正确。这个人人平等的道理,就是仲山甫之所以与众人相反,并坚持自己履行不欺软怕硬的义务的原因。

惧怕强者和欺负弱者,这两种行为存在施加者和承受者的区别,它的作用也有消极和积极的区别。但无论对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受了强弱不平等的错误观念的蒙蔽。我们惧怕强者,是因为我们比对方弱,不敢与强者平等。当我们看到比自己弱的人,自然会认为对方不敢与自己平等,因而欺负弱者。另外,自己欺负弱者,是认为自己比对方强,不必和他平等,因此,当看到比自己强的人,很自然地就会认为对方必定不会与自己平等,因而畏惧他。这两种表现,表面上看来似乎不同,其实内在心理是一样的。改正其中的一种,那么其他的自然也就随之消失了。

我们国家推崇那些侠义的行为时常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句话就是说,当看到以强凌弱的事情时,就应该立即帮助弱者来对抗强者。这时强者还没有侵犯我,而我已经上前去与强者进行抗争,那么当他再侵犯我时难道我会转而害怕他吗?而弱者与我没有关系,但我却上前相助,那么难道我会因为他与我靠近转而欺负他吗?那种拔刀相助的行为,虽说属于侠义之举,但也都是怀着一颗打抱不平的心,而这种心态是人人都有的。我们如果能发扬这种心态,那么畏惧强者欺负弱者的错误观念,自然也就没有萌生的机会了。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责己重而责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