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仁 爱 (2)
作者:蔡元培      更新:2024-03-15 12:00      字数:4932

子女小的时候,对于顺从父母命令的方式,没有人有不同意见,因为他们社会经验少,知识也不够多,当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这个时候,对于父母的训导、命令,应当完全祛除成见,面色愉悦地听从,不要有反对的言辞,也不要表现出不满的神色。等到子女逐渐长大,具备了辨识事理的能力,对于父母的话,也要虚心听从。父母阅历丰富,经验也多,不管父母学识如何,他们的见解与现实的契合程度自然有青年人所不及的地方。如果不是大的利害关系,即使父母的看法与自己的想法不同,也不应该抵触。即便有的时候因为利害关系而不得不争论,也应当平心静气,委婉表达自己的观点,慢慢说明自己之所以不敢苟同父母意见的原因,如此才能做到不忤逆父母。

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子女智力品德也逐渐完备,为人处事的方法、经验逐渐增多,此时父母的干涉会变得逐渐宽松,这是因为父母看到子女长大成人,可以承担一些事情,就逐渐放宽对他们的限制。顺从的方式,不能没有变通;但是顺从的心意,却是为人子女一刻也不能背离的。凡事一定要时常征求父母的意见,以便和父母的沟通顺畅通达。仰仗自己的才能,公然违背父母意愿的人,一定不是个孝子。至于子女远离父母,遇事来不及征求父母意见,或者身居官员军人的职位,而不能用私情来参预公务的,都是迫不得已的情况。

虽然子女顺从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但也有不得不变通的情况。假使父母的命令是错误的,子女不仅不能盲目顺从,而且应当尽力劝说阻止,明知不可为,因为父母的命令而勉强服从的人,结果不仅使自己犯罪,还会陷父母于不义,这是最大的不孝。如果父母不幸做了违背道德的行为,子女不仅不想办法补救,却将它暴露出来,那也不是子女应该做的事情。孔子说:“父亲为儿子遮掩,儿子为父亲遮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爱戴与尊敬,是孝道的两条基本准则。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是人类的天性,并非外界舆论或者法律所强制规定的。因此父母为了子女、子女为了父母祛除私心,克制自己,任劳任怨,超脱了利害得失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为什么这种感情最可贵的原因。源于这种情感而表现出来的,就是爱戴和尊敬,没有爱戴就会渐渐变得抵触;没有尊敬就会渐渐流于溺爱。爱戴而不尊敬,有些动物也能做到;尊敬而不爱戴,亲近和疏远又有什么区别?二者只要缺少一个,就不能称之为“孝”。

能顺从,能爱戴,能尊敬,孝顺父母的方式就这些了吗?回答说:不止。孝子之所以最尽心的原因,在于要报答父母的恩德。

接受他人的恩惠,不敢忘记,一定要知恩图报,这是人类的美德。而我们一生所受的最大恩惠,是来自父母。父母生育、养育、哺育和教育我们,不仅我们的生命和身体来自于父母,我们得以生存立足于这个世界的技术和能力,也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怎能不天天铭记感激父母的恩德,并思考着如何报答呢?如果没有这种想法,那么即使说他等同禽兽也是可以的了。

人渐渐衰老,剩余的生命也不多了,即使是路人看见,也会产生同情之心,更何况是为人子女的,看着父母越来越衰老,怎能无动于衷呢?过去,父母爱护抚养我们时是多么真挚;现在,我能够慰藉父母了,又怎能敷衍了事呢?况且,父母随着子女的成长而日渐衰老。子女长大一天,父母就衰老一天,等子女有了独立的事业,具有孝顺赡养父母的能力,那时父母所剩的时光本来已经不多了。如果还不及时尽孝顺赡养父母的诚心,等几年之后父母溘然长逝,我们又怎能不抱恨终生呢?

我们所能报答父母恩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赡养其身体,二是赡养其精神。

赡养父母的身体,就是期望给予父母安乐的生活。竭尽全力为父母改善饮食,让他们身心愉悦,安顿他们的起居,其他日用必需品保证供应充足就可以了。既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如果还不能保障父母的饮食起居,当然算是不孝了,若是丰衣足食,只顾自己享受,而不好好赡养父母,就是更加不孝了。

父母已经衰老,肢体不太灵活,坐卧行走都不得不需要他人照顾,如果子女可以自己承担,务必不要借助佣人的帮助。类似搀扶搔痒这样的事情,若是由子女亲自来做,父母心里会更加快乐和满足。父母生病,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一定要亲自服侍他们吃药。回想年幼时父母养育我们何等辛劳,即使我们尽全力来孝顺赡养,又如何能报答得了父母深恩的十分之一呢?为人子女的人,不能不知道这些。

子女既然能够赡养父母的身体,更加不能不赡养他们的精神。赡养父母的精神,在于安定他们的内心,不让他们担忧。即便子女在饮食起居方面准备得再完备,如果其品性和行为常常让父母伤心,父母的安乐又从何而来呢?即使是不肖的子女,如果有足够的财力,也能够在物质方面供养父母。若想要父母内心安宁,不让他们担忧,那么每句话、每个动作都不敢不考虑父母,不是孝子是无法做到这点的。赡养身体,只是枝节;赡养精神,才是根本;为人子女的人,务必要赡养他们的精神啊。

赡养父母精神的方法,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父母关爱子女,时常祈祷子女能够身强体健。假如子女体弱多病,父母必定非常担忧。因此保全自己的生命,不只是个人修养的关键,也是孝顺父母的重要方面。若是做毫无意义的危险,强行发泄一时的怨气,从而危害到自身,也不是孝子所应有的行为。即使有人赠予我极其微薄的物品,我也必定会谨慎对待,不辜负他人的好意。我们的身体是父母赠予的,父母一生辛劳大都为子女付出,因此保全自己的生命,照顾好自己的身体,难道不是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吗?孔子说:“我们的身体,包括毛发和皮肤都是父母给的,不能随便损伤,这就是孝道的开始。”说的就是这层意思。

即便如此,仅仅保全了自己的生命还不足以赡养父母的精神。父母既希望子女身强体健,又盼望子女好名声流传在外。假如子女平庸顽劣,行为不检,不能尽到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义务,甚至到了邪恶失德的程度,从而让父母蒙羞,父母羞愤尚且不及,又如何能够内心欢乐呢?孔子说:“侍奉父母,身居高位时不能骄傲自大,地位低下时不能为非作歹,处于人群中时不与人争执。否则,身居高位自大傲慢,必然招致祸端而身亡;地位低下为非作歹,必定遭受法律的惩罚;处于人群中与人争执,也会发生矛盾冲突。这三种不良行为如果不戒除,即使每天用牛、羊、猪来奉养父母,也不能算是孝顺。”说的正是这种情况。因此孝道不仅限于家族之中,如果外在的为人处事不符合道德规范,同样没有资格说自己孝顺。治理国家不忠诚,掌握权力不敬畏,结交朋友不诚信,都是不孝的行为。倘若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不顾自身奋勇当先,即使失去了生命,父母也会以他为荣,国家的良民,就是家庭的孝子。父母当然会将子女的荣誉作为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意让他苟且偷生,自取其辱。这就是赡养精神之所以比赡养身体更加重要的原因。

辅助父母的行事,与他们分享忧愁和欢乐,这也是赡养精神要做的事情。因此不管是什么事物,只要是父母喜爱和敬佩的,自己也要喜爱和敬佩;凡是父母的嗜好,自己也要嗜好它。

上面所说的都是父母在世时的孝行。即使父母故去后,也还有些需要做好的事情。父母逝世,要按照礼节来安葬、祭奠他们;父母的遗言,一辈子都不能忘记,还要很好地继承他们的志向,向后人讲述他们的事迹,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父母的恩德。再进一步,对内要尽力使家族繁荣昌盛;对外要尽力完成社会和国家的事业,让世人赞誉自己为名士伟人,以彰显父母的名声并使之不朽,只有这样,孝道才可以说是完美了。

选自《中学修身教科书》蔡元培

父母

子女对父母,固然有应尽的基本义务,而父母对待子女,也有特定的方法。子女虽然不能以此来责备父母,然而为人子女者,大部分都有为人父母的时候,如果不懂这些道理,就会对家族、社会和国家造成危害而自己还一无所知。精通孝道,却忽视为人父母的方法,这也是一种偏见。

为人父母的道理虽然包含很多方面,但是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慈爱。子女孝顺,父母就慈爱,父母和子女就算互相尽到自己的责任了。

慈爱,不是溺爱的意思,是说要谋求子女终身的幸福。子女的嗜好,不问是非对错就答应,纵然能使他获得一时的快乐,却有可能造成终生的祸患,这就是最大的不慈爱了。因此父母对待子女,一定要考察方法的利害得失,不能放任子女按照自然的喜好去为所欲为。

抚养子女、教育子女,是父母的首要义务。世界上哪有比人的生命还珍贵的呢,生了孩子却不养育,或者让他陷于困顿贫乏之中,这是父母的失职。好好养育子女,直到他成家立业、能够独立经营自己的生计,父母养育子女的职责才算尽到了。

父母既然有养育子女的责任,那么子女身体是否健康强壮也是父母的责任。保全性命的道理,年幼的儿童并不知晓。孩子刚出生时,不过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动物,没有照顾自己起居的行动能力,听不懂他人的语言,也不知道向人求助,假使没有人时时保护他,他根本无法生存。而保护的责任不在他人,正是生育了这个孩子的父母,这就不用多说了。

既然能够养育子女,就不能不好好教育他。人刚出生,智力和道德都不具备,所具备的只是吸收并获得智力和道德的能力而已。因此幼年时期,没有所说的善良,也没有所说的智慧,就像草木刚刚开始萌芽的时候,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它的形状,幼儿一定要经受教育才能形成固定的品性。子女年幼时,承担教育和指导责任的,除了父母还会有谁?这就是家庭教育之所以关键的原因。

家庭,是人生最早的学校。人一生中很难有本质变化的品性,大多是受家庭的影响。习惯固然能够成就品性,朋友也会对他产生影响,然而与家庭相比,其感化能力就差多了。社会、国家的事业都很复杂,然而成就伟大事业的人物,哪个不是从家庭中呱呱坠地的孩子成长起来的呢?那些伟人杰士及其震惊世界的思想行为,起源于幼年在家庭中所受教育的,一定不在少数。因此那些不是出自善良家庭的有所作为的人,世上并不多见。如此,善良的家庭,不就是社会和国家繁荣兴盛的根本吗?

在家庭教育中,虽然只是很不起眼或是很细微的事情,但给幼儿造成的印象却是终生的。因此幼儿之于成年人,就像是树根和树干的关系一样。一天的天气,常常取决于清晨,一生的事业,常常取决于孩提时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这就是家庭教育不可忽视的原因。

家庭教育的方法,首先要使家庭变得善良纯真。幼儿刚刚离开襁褓,逐渐有了知觉,如同离开暗室突然见到阳光一样。五官和身体接触到的所有事物,没有一样不令他们感到新奇而有趣,但由于缺乏经验,幼儿不能用自由的意志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因此一切都要模仿外界的事物,这是很自然的道理。此时,假使家庭中围绕在幼儿周围的一切事物有肮脏丑陋的东西,那孩子原本纯洁的心地就会被污染,导致终生难以磨灭的性格缺陷。反之,如果家庭中被尊敬、热爱、正直等品德所包围,幼儿的心地又怎么会被玷污呢?所以有家庭教育责任的人,不能不先端正自己做好模范啊。

身为父母,虽然各有各的特点和职责,但还有一项共同的职责,是无论坐卧行走时刻都不能悖离的,这就是对子女的家庭教育。选择事业,确定住所,以及其他说话、饮食、衣服、器具,凡是日常生活之间,无不需要考量其对家庭教育的利弊并依此做出选择。古时候孟母为了教育儿子,搬了三次家后确定住所,这是后世所有父母的典范。父母还要善于抓住时机对子女进行教导,子女有疑问时,要用正确的道理回答他,不能用荒诞无稽的话来敷衍塞责;子女一旦有了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父母就应当多留心观察子女并不时劝导,对子女的对错进行奖惩,以树立他扬善弃恶的品性。

教育子女不要过于严厉,也不能过于宽松,在约束与放任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即可。一般来讲,母亲过于慈爱,父亲过于严厉。如果子女所受的教育有偏颇,他的品性也会有缺陷。因此如果想要子女成为中庸正直品性的人,一定要让子女接受宽严适中的教育。随着子女的逐渐长大,父母应当根据他的才能学识,谨慎地为他选择职业,并时常加以指导。由于年轻气盛,子女总是不能深思熟虑长远的利害关系,就草率决定发展的方向,所以在他们刚开始独立的时候,智商能力刚刚发展起来,但由于社会阅历不深,这个阶段实在是很危险,做父母的不能不谨慎监护子女行为的得失,并不时劝诫。

选自《中学修身教科书》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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