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的事情来临前,生活往往是平静的,就好似黎明之前是黑夜一样。三天前,接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的电话,就在我正奇怪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并且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于是我把所有放在思考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上的精力,转移到对他即将结婚的惊讶中。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黄色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性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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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精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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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 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
秦可一选择了一套介乎于职业装与休闲装之间的衣服,加上画上了淡妆,使秦可一产生了平时所没有见到的另一种形式的美,同样令人惊诧。最终还是张炜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发呆的我。我和秦可一匆匆的向楼下走去。
从张炜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极不耐烦了,*在车门口,一只手拼命的按着车喇叭,用另一只手抽着烟。看到我出来后,刚想对我说点什么,嘴却忽然凝固住了,从他的嘴型可以看出,无非就是那几句骂人的口头语,而嘴部动作的麻木,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也被初次相见的秦可一的美貌所震惊。
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厮的眼神,由泛着微弱的光芒到喷射出“炽热的绿光”最后又变得暗淡无光,过程虽然极为短暂,但我想他此刻的内心活动是剧烈的。在我把秦可一向他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主动热情的伸出了他的手,这时我抢在秦可一前面替秦可一握住了他的手,虽然我和秦可一没什么关系,但却不希望她遭受粗人的“玷污”。
秦可一和张炜都为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感到疑惑,我于是用催促他们赶快上车作为掩饰。秦可一一头钻进了后座,而当我即将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时,张炜神秘兮兮的把我叫到了一边,一脸龌龊的对我说到,“行啊,哥们!以前佟晨走得时候我还为你捏一把汗那,怕你至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心仪的了?没想到这个比佟晨还要强。”
“别扯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就是合租在一起,纯洁的男女关系!”
“操!《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句话说到好,‘都有关系了,还纯洁那!’”
我在惊叹张炜开始涉及一些文学作品的同时,选择了沉默,转身上了车,很欣赏老罗的一句名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去婚礼的这一路上,张炜的嘴始终没有闲着,一直在试图讲些笑话来逗秦可一开心,并且近一步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自己。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幽默感与这个人学识和智商有着某种联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张炜的笑话如果不走成人路线,就会相当的无聊。
秦可一似乎是为了不想打击张炜的自尊心,所以一路上始终保持着笑容来迎合张炜,而我此时觉得张炜和秦可一两个人的行为很好笑,所以一路上也总是面带微笑,这就让张炜产生了他的笑话很有市场的错觉,所以更加激发了表现自己幽默感的**,我们就在张炜的那些蹩脚笑话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目的地。
新郎子在门口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个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我和我张炜下车向他走来,显得很兴奋,神态给我感觉好像是在向我们示威“老子现在牛X了!”
经过几年的磨练,新郎子满脸的黄色不明物体已经从它原有的位置上消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不修边幅,脸上多了一副眼镜竟也显示出了几分书生气。在热情地与我们交谈的同时,把我们熟练的领到了礼金收取处,然后向我们表示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一会在聊。我一边掏出红包,一边怀疑他邀请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我脑海里这时闪现了,在凌晨两点钟,一对新人在新房的床上没有干进行**这项本来应该例行公事的运动,却忙着在床上数钱的景象。作为一个已经接受大学三年的系统理财教育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提醒他,据某位权威人士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礼金的75%是需要日后加息奉还的。
这时,接新娘子的车队缓缓的开到了酒店的门口,一共十辆车,前五辆清一色的奔驰600,看这排场他的家里一定是为他下了大血本了。在我眼里,现在人对结婚的态度,已经不是浪漫到极限的由头那么简单了。中国人理解浪漫,总和钱字挂钩。我小时候挺爱看婚庆典礼的,露天在楼群间举办的那种,倒不是早熟、思想复杂,主要是生性贪热闹。我发现与小孩观察婚礼的视点不同,大人们更偏好借此机会显露些什么,比如攀比经济实力,借筹划之便大摆排场,向亲戚眷属及邻居生人们证明自己有钱,讲气派。
婚事大操大办,在中国成了一个必须遵循的民间传统,其深远影响已经渗透进好几代人的灵魂之中。是凡男人,都要在结婚前许多年就为这人生一大目标做酝酿,立长志,努力准备。甘作半辈子穷人尚不要紧,熬到婚礼这日再暴发积怨不迟,能扮一天富翁就好,哪怕下半生喝粥咽咸菜,那也是没丢虚荣脸,没辱没祖宗的名声。更有许多“孝子”选择毕业后就结婚,趁机榨干了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没有工作或拿着几百元的工资,却在新婚之际住着百平米的楼房,用着高档的家用电器,这也许就是许多老外对咱们发出“神秘的东方国度”这种感叹的原因。
曾经幼稚的我在看待各种婚礼场面时,第一感觉不径相同:所谓结婚,不是娶媳妇,而是买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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