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八章 周慧敏旧事之败露
作者:梦中侠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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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投入生产后,技术已经很娴熟的工人们按部就班,在各自的岗位上做自己的事。由于都是熟练工人,生产时间比去年长两个月,社会背景没有多少变化,砖厂效益自然好于去年,上交的利润也比去年增加三万元。

岁底给镇里头头们的年礼在去年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人民币300元。砖厂依旧是先进集体,得奖金一万元;苏有朋仍当选欧庙镇先进个人,得奖金1000元。

为了笼络人心,周慧敏建议苏有朋将镇里给的一万元奖励全部平均发放给含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在内的第一线工人。厂内先进从班组长和一线工人中产生,主任以上领导自动让贤。

八三年农村经济没有多大起步,大体跟八二年持平。苏有朋和周慧敏觉得虽说不怕钱咬手,但手里的钱的确干啥都够了,所以这一年就没下很手,每人只拿了两万元。

周慧敏还建议苏有朋与书记和副厂长商量一下,建立个小金库,先存入两万元,以后陆续存入,用作职工和领导们的福利。账目在副厂级以上领导内部公开,这样做做表面文章,也能起到遮人耳目的作用。

旧历新年,主任级以上领导除了年货,都另给红包:两个车间主任、会计、现金红包两千元,厂长、书记、副厂长每人三千元。目的是塞住他们的嘴,让他们的心理平衡一下。事后苏有朋瞒着他人,另给芝麻糊和现金每人追加一千元。

当然,所有这些以及年底给镇里头头们的年礼、厂内先进的红包、停产期间负责值班人员的年礼都从小金库里出。当时砖厂工资高的工种全年工资不过六百元,所发红包的分量足以慑服他们。

年复一年,北砖厂就沿着这样的轨道向前发展下去。时间长了,人们渐渐摸出些门道,这也不能全怪夜班门卫没有守口如瓶。生产期间住宿的以及上夜班的何止一人看到过苏有朋遮遮掩掩地去周慧敏的独楼幽会。

苏、周俩的关系在厂内已是不争的事实,并渐渐地半公开化了。但工人们干自己的活,工资没少拿,实惠没少得。而且苏有朋很会笼络下属,一直为本厂工人争口袋,说砖厂活既脏又累,使得本厂职工工资高出其他厂子一个档次。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聪明的中国人一直谨守此道,自己的工资、福利都高于其他厂子,哪里去找这样的好厂长?哪个领导没有这样的事儿?所以北砖厂表面上团结、和谐、风平浪静。

在一次幽会中,周慧敏用玩笑的口吻把苏有朋答应她做他大儿子苏永康媳妇的承诺提出来,尽管她知道苏永康比自己小一岁,还得两年才够婚姻法规定的年龄,但她提出可以先处着,而且当时的乡下结黑婚的多了。

周慧敏跟苏有朋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能得到男女之乐,但苏有朋嗜烟酒,不常刷牙,口臭熏人,而且时常精力不济,使她更向往年轻的后生家。

为了多占有周慧敏的身体几年,苏有朋以儿子年龄不够为由迟迟不答应她的做儿媳要求。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二人的关系在厂内甚至村里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将自己的情妇给儿子做媳妇,父子同妻,封建传统意识浓厚的苏有朋打心眼里不愿意这样做,这样的丑事会被村里人笑掉大牙,吐吐沫也能把人淹死。

周慧敏也看出这一点。此时的她既想找个可心的男人摆脱苏有朋,同时还得让自己不失去现有的地位,这样就只有苏有权的儿子苏忠义是唯一的人选。头脑机敏的周慧敏让二姑母给自己牵线搭桥。等苏有朋得知后,木已成舟。

苏有朋没有胆量对儿子说出实情,只好哑巴吃黄连,无可奈何地点头同意,开始装模作样地扮演起公爹的角色。是的,曾几何时,自己的情妇一下子变为自己的儿媳,苏有朋从内心往外感到羞耻,可这就像安徒生笔下的那个穿着新装游行的皇帝,明知道自己一丝不挂,还是得硬着头皮往前走下去。

苏有朋老婆虽然听到些风声,但十几年忍受丈夫在外边拈花惹草的她,心早已经变成一根朽木,麻木僵化了,尽管心疼儿子,可顺从丈夫惯了,又怎敢捕风捉影,妄加猜疑,无端惹是生非呢?

一九八七年春节过后,周慧敏正式结婚,堂而皇之地走进苏家,成为苏有朋大儿子苏永康的媳妇。事实上,自从和苏有朋上了床,周慧敏就开始暗中操纵砖厂的一切。

二人的关系半公开化以后,周慧敏就以后勤主任兼会计的身份主持砖厂日常事务。每逢苏有朋出门办事,厂内的大事小情都由周慧敏做主。职工有事,或是外来人到北砖厂办事,只要走了周慧敏的门路,没有办不成的事。

年复一年,北砖厂就沿着这样的轨道向前发展下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界不是静止的,很多事情不是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随着搞活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邻近乡镇也陆续建起了几家砖厂,导致供过于求,自然就产生了竞争。此后北砖厂的效益开始下滑。随着用煤渣、水泥厂废料、建筑废料以及钢渣造砖技术的出现,窑体和烧砖技术改进,成本降低,交通不便的北砖厂终于因为故步自封,设备老化,管理不善而逐渐由盈变亏。

一九八八年春,北砖厂不得已开始裁减闲散人员,照成矛盾激化,有人将厂长苏有权和后勤主任兼会计周慧敏不寻常的关系以及经济问题逐级反映上去。

欧庙镇北砖厂的经济问题最终引起香阳县委的重视。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县政府责成检察院派员莅临欧庙镇监督查处北砖厂职工来信所反映的经济问题。欧庙镇遮掩不住,只得配合。

经过十几天彻查账目,访问知情者,大部问题基本浮出水面:自一九八二年春季建厂到一九九零年冬季停产,苏有朋指使后勤主任兼会计周慧敏用做假账的办法套取公款五十四万,二人评分;非法给主任级以上领导发年礼和红包二十四万余元;至于吃请以及给镇领导送的年礼红包只好善加遮掩,不了了之了。

最终裁定:苏有朋系贪污主犯,判处十七年有期徒刑;周慧敏系从犯,受人指使,又有主动认罪行为,积极退赔,配合检查等立功表现,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怀孕在身,监外执行。来信所反映的苏有朋和儿媳周慧敏的暧昧关系,查无实据,不予追究。主任级以上领导年礼算作福利,红包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苏有朋锒铛入狱,检察院带着收缴上来的四十万赃款回去报功去了。欧庙镇虽然又给北砖厂从新任命了厂长,但这时正是公有制产业向个体经济转变的非常时期,南巡首长提出搞经济特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在改革中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等口号。

有这样千载难得之契机,谁人不思量借机大捞一把,谁人能一心想把公家的厂子搞好?北砖厂在风雨飘摇中又勉强维持了一年,不仅没能扭亏,反而进一步负债累累,只好承包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