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字简化简史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我们今天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寿”、“尽”、“敌”、“继”、“烛”、“壮”、“齐”、“渊”、“娄”、“顾”、“献”、“变”、“灯”、“坟”、“驴”,等等。唐代颜元孙著《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著《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1604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实”、“宝”、“听”、“万”、“礼”、“旧”、“与”、“庄”、“梦”、“虽”、“医”、“阳”、“凤”、“声”、”“乱”、“台”、“党”、“归”、“办”、“辞”、“断
”、“罗”、“会”、“怜”、“怀”等等共达330多个。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运动。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运动才被迫停顿,而主要在**统治区继续发展。**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本来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倭国:倭国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倭国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南朝鲜(也就是韩国):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二、汉字简化的原则和方法:
汉字简化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那种“简体字是**发明的”、“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造出来的”的笑谈,不过是**分子的宣传。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农”、“孙”、“为”等。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务”、“广”、“条”、“凿”等。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运”、“远”、“扰”、“犹”、“惊”、“护”等。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里”和“里面”的“里”合并,在古字中两个“里”字写法不一一样,还有比如:“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的“郁”合并。这些合并在现代文中不会引起词义的混乱,简化字的使用者从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从未用过简化字的人在那里想当然地杞人忧天。
有几个常用字特别值得一提:“龟”字,繁体近二十笔,简直是一笔一画在画一只龟,难写(我至今不知其正确笔顺、笔画),难记(经常阅读繁体字书籍的尚且我认得写不得,何况小学生),简化后保留其轮廓,仅剩七笔。“忧郁”的“郁”,繁体多达二十九笔!写法极其复杂,也很难记(据说有一次汉学会议上有人靠写出这个字赢得一片掌声),简化后以“葱郁”的“郁”代替,仅八笔。“吁”繁体字多达三十一笔,也极难记住写法,简化后改为“口”形“于”声的形声字,好记得很,且不过六笔。“衅”的繁体字二十六笔,写法也相当古怪,明白了其字源也未必能记得其写法,简化后仅十一笔。这些都是人人必须记得的常用字,想当初
学繁体字的小学生光记这几个字就不知花了多少精力,而用简体字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们记住,难怪有人对简体字大为不满--他当初的心血简直是白费了。繁体字动则十几、二十几笔,而简体字平均七、八笔,不仅书写快速,对于计算机用字也极其方便。要把一大堆二十几笔的字一个个都塞进十六针的字型而又不相混淆恐怕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现在大家使用的免费字体,简体是漂亮的宋体,而繁体却什么体也不是,就象小孩描出来的。
以后有兴趣再回答“**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简体字丑陋”、“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简体字使中国人变笨”、“简体字不能提高学字速度”等等这类极其可笑而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提出的指责。
大家算一算,那些攻击简化字的人共提出了多少可笑的理由?你真以为他们那么有历史使命感,要来保护连他们也不大了然的中华文化(比如那些宣扬“繁体字比简化字符合造字规则”的人,我敢说他们其实对字源一窍不通)?我看其实是一种“吃亏了”的心理在作怪,却拼命要给自己造出一些堂皇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