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起大旗杆,便有吃粮人。光州交通院刚挂牌筹备,来自四面八方的条子蜂拥而至,无非是帮忙安排、多多关照之类。我按写条子之人的官位大小进行排序,择高录用他们推荐的“人才”,再把这些条子主人的名字一一录入记事本,以备日后所需。在此之前,我已飞鸽传书给还未回到光州的白知州和蓝州判,并按他们回信中提及的要求留出一百个职位名额。
白知州在信里直夸我会办事,当即拨了一大笔银子,用于交通院的建设。当然,基建项目是由白知州指定的商号进行承包。此时我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各项内部外部的制度,最要紧的是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和违章处罚办法,我为此召集刚成立的智囊团,绞尽脑汁想出了上千条处罚条例,那些条条框框想必没有谁能一个也不触犯。当然我们提出的口号是“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
不知是谁走漏风声,一些刁民上书州衙门要求对此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不就是让你们听过之后做个证明的会吗?这还不是小菜一碟?首先我当着会场所有与会者的面声泪俱下,控诉路面损毁对百姓造成的不便,马车横行给群众带来的事故,义正词严地拍着胸脯说,刚成立的“交通院”有决心有能力代表广大民众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先前在社会名流里收买的几个士人,早已被我封为“交通系统控制高级专家”,在听证会上侃侃而谈收费及处罚的必要性、紧迫性、合理性。安插在听证会上的十几个“自己人”立场鲜明,纷纷起立鼓掌表示赞同。
最后,我一锤定音,这样的收费标准,这样的处罚条令,是我们上百位的专家经过半年的走访群众、调查取证、出国考察、精心核算的,与国际同步接轨,它的科学性不容置疑。最后,交通院设立的条款一条也未变更,此次听证会以我的完胜落幕。
部门工作告一段落,我立即向刚回来的白知州和蓝州判汇报了近期的工作,经过请示,白大人同意由州衙门出面,向官办钱庄贷出三千万两白银,开始着手筹建高速马路。
高速马路一开工,便遇到了麻烦。事情出在蓝州判的爱婿胡高身上。他开了个商号,专业生产马路两边所用的护栏,见高速马路开工在即,便请岳父出面说话让我采购他的产品。蓝州判二话不说,立即把我叫去问话。我婉转地告诉他按大元帝国的律例,胡高的商号不具备这种资质,应该找个大商号挂靠一下才好签合约,蓝州判一脸不快,拿着腔调阴阳怪气地说:“你现在翅膀硬了,了不起了啊!你搞什么名堂?”当时就吓得我汗如雨下,忙说不敢不敢,属下惟蓝大人马首是瞻。
当下交通院的一大群官用马车,拥簇着蓝州判的马车,直奔胡高的商号考察。那个用毛竹搭建的竹棚一切都很简陋,然而蓝州判却视若不见,连连称赞:商号设备好,人员素质高,产品质量不错,高速马路完全可以放心使用这里生产的护栏,还象征性地问我:“王院长没什么意见吧?既然没有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我们办事不能沉迷于文山会海,要讲究工作效率!”我除了挤出笑脸,把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还能怎样?
从光州至钱州的高速马路全程(一期)365里,南北两段分头施工。说句题外话,钱州知州真是孺子可教,一看我们光州搞了个交通院,知道好处多多,立马派官员赶来取经,然后依葫芦画瓢也成立了钱州交通处。高速马路由两州衙门一同出资兴建,分别负责一半路程。
按合约的规定和工匠师傅的要求,我们南段的180里护栏,必须先由施工方出资试做二十里,待本院验收合格方可继续施工。但蓝州判的一句话就把这些规矩一口否定,他大发雷霆道:“不就是个几千万两银子的项目吗?还搞什么试验段?我堂堂一个从六品的州判拍板定下来还不成吗?”
于是,合约完全依照蓝大人的意思修改,护栏总预算为白银三百万两。这还罢了,胡高为了从中获取更多收益,声称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要使用木桩式铁制锁扣。本来在工匠师傅的设计中并无此项物品,只因胡高的商号里已经生产了不少该产品,如若不用岂非会对他造成损失?故此必须无条件配合使用。
可用归用,你总得定出个合情合理的价码吧?可恨胡高那小子竟然把每个铁制锁扣(不含木桩)定为每只白银50两,我的天啊,这铁打的物件价格都快赶上纯银打造的了!我随意到集市上走了一遭,就那东西50两可以买一麻袋。
还是那句老话,人可以无耻,但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自从步入官场这个大染缸,已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无耻,在高速马路的招标上,着实捞了不少好处。但要说无耻之人最害怕什么?自然是遇到比他更无耻的人,在蓝州判的软硬兼施下,我思前想后,只能被迫答应按胡高的报价结算。
谁知胡高得寸进尺,又把木桩的价格从每支5两银子提升至10两,这样一来,单这木桩式铁制锁扣,单价已高达60两纹银。
含金量如此之高的物件,当然是用得越多越好。本来,按合约及工匠的图纸设计,整个护栏项目要用1800个铁制锁扣,还定好了使用地点。可是胡高根本不吃这一套。千方百计多安装锁扣,原来每隔一里安装5个的,改为一里安装8个,及至后来全线泛滥,共用了18000个个铁制锁扣,比合约超出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