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柳变没有办法,走上前去,战战兢兢地用小刀割开沙搏虎身上重重缠绕的绳索。
绳索乍一解开,沙搏虎立刻跳了起来,左右伸展伸展肢体,高声喊道:“好,好,痛快!”说着,他又看到送上来的酒肉,眼睛立刻亮了。
酒是盛在一个酒坛中的,旁边放了一只大碗,但是沙搏虎看都没看那只碗,直接操起酒坛,把酒倒进了自己的嘴里。
他喝得太快,很多酒液都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滴在地上。
咕嘟,咕嘟,他喝酒速度极快,声音极响,好像是一只洪荒凶兽在痛饮江水一般。
“好酒,真是好酒!”沙搏虎一下子把酒坛扣在地上,竟然是把这一坛酒喝得涓滴不剩了!
“小主人!”沙搏虎忽然跪在地上:“我沙搏虎一辈子没有喝过这么好的酒!你救了我一命,又给我好酒喝,按照我们羯人的规矩,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你让我砍谁我就砍谁!”
“很好!”刘正微微一笑,今天收获巨大,竟然找到这么一个绝世悍将。他可以想象,只要给他精心打造一套盔甲重兵,他将是冲突沙场、纵横无敌的绝世悍将!
吃过了酒肉,沙搏虎就堂而皇之地站在了刘正身后,他的意思就是从此就是刘正的亲卫了,他要用自己的身体给刘正挡箭。柳变朱恒等人很不满被这个胡人抢去了自己的位置,可是看看沙搏虎的身材,再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立刻就熄了和他争执的心思。
刘正带着几个人回到了中军帐中,徐盛和徐大虫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看到刘正身后的沙搏虎,众人立刻发出惊呼,徐大虫更是直接了当地说:“小郎君,你从哪里找到这样一个绝世凶兽!此人筋骨强健,身高体壮,绝对是纵横沙场的绝世悍将啊!”
刘正还没说话,沙搏虎就瓮声瓮气地开口了:“听说你叫徐大虫?大虫就是老虎!而老子叫沙搏虎,是专门打老虎的!要不咱们打一架,看看是你这老虎厉害,还是我沙博虎厉害!”
徐大虫好武成痴,自然不会示弱,当下开口道;“打就打,怕你不成!”
众人看看刘正的脸色,发现他没有阻拦,于是就走出军帐,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将二人放进其中。
沙博虎赤手空拳,身上只有一条短衫,而对面的徐大虫却是一身双重皮甲,虽然没有拿兵器,可是防御力比他强多了。沙博虎浑然不惧,只是高声吆喝道:“来了,来了!”
话音刚落,他就用后脚狠狠蹬地,而后好像一只离弦的利箭一般冲了出去!
刘正看着心中暗暗吃惊:“这沙博虎,不仅是力大无比,速度更是超乎常人!”向来力气大的速度就容易受影响,因此容易被轻灵的武者围攻游击,可是沙博虎不仅力能搏虎,更是速度奇快,这就令人惊讶不已了!
徐大虫也没想到沙博虎竟然这么快就冲了上来,他双手微张,摆了一个架势,似乎是想要利用技术卸掉沙博虎的来势。
轰隆!
二人碰撞了,虽然两个人身材差距颇大,但是徐大虫却牢牢顶住了沙博虎的攻击,犹如一块在海潮中屹立不动的礁石,任凭风吹浪打,只是纹丝不动。
通!通!通!
拳脚相交,两人没有玩弄任何花俏的动作,只是简简单单地拳对拳,脚对脚,这样的战斗看上去朴实无华,可是却步步惊心。
任何一方只要稍有闪失,就有可能正面被对手的重拳命中,而两只凶兽的攻击绝对是另一方难以承受的。
朱恒紧张地看着两人的战斗,小声问刘正道:“小郎君,这两人谁能赢?”
刘正眯着眼看了一会,才慢慢说道;“若是按照道理来讲,对付沙博虎这样的巨人,应该以轻灵为主,游走对战,可是沙博虎偏偏又速度过人,因此徐大哥只能以硬对硬。但是他毕竟身高比沙博虎低了一头去,只怕时间长了难以支持。”正说着,场中的爆响声一声连着一声,好像是过年时燃放的鞭炮,徐大虫脸色通红,好像是喝了酒一般,而沙博虎却越发越畅快,不由得连连嘶吼,好像在释放心中的杀戮**。
看看火候差不多了,刘正点头说道:“再打下去就要两败俱伤了,沙博虎,你退下吧!”
沙博虎转头看了刘正一眼,点了点头,抽身退出战圈,瓮声瓮气地说道:“你很厉害!”
徐大虫脸色潮红,这是心脏泵血过狠的结果,他站在原地调息了一会,这才开口道:“果然不愧是搏虎之名,手撕虎豹,不外如是!”
看着两人比试完了且没有伤损,刘正这才开口道;“这场比斗两边都是绝世猛将,堪称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就算是平手吧!”
沙博虎有些不满,他转头看看刘正,又看到自家小主人严厉的眼神,于是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了。
徐大虫感激地看了刘正一眼,在场的人都能看出来,若是再打下去,他的体力一定是最先支持不住的,而刘正及时喝止沙博虎,就是照顾了他的面子。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武者最重面子,刘正给了他颜面,因此他在心里是颇为感激的。
徐盛看两人结束,满脸喜色的走上来开口道:“小郎君,这次咱们可真是发财了!虽然只是一个三百来青壮的小部落,可是他们的财富却真是不少!”
听到这个好消息,刘正立刻来了精神,开口问道;“哦,都缴获了多少东西?”
“几千斤粮食、几百只牛羊这些就不说了,虽然不少,但是也不在咱们眼里。可是这武器装备却是颇为不少!我派人清点之后,刨去在大火中烧死的或者逃跑的,剩下的还有两二十匹战马,只要稍加调教,精心饲喂,就是能上战场的好马!此外,铁扎甲二十领,皮甲四百二十具,马甲五十具,马槊一百三十六只,短枪一百五十只,环首刀三百六十柄,角弓二百三十副,箭矢不计其数!”
“这么多!”刘正心情大好!
武器装备这种东西庄丁们是不可能私藏的,毕竟这种东西多了也没什么用处,藏起来又太大太重,反而不如私藏一些绢布、金银、玉石之类的东西。因此这里的数量应该就和实际的数量差相仿佛。
这里面比较令他惊喜的是二十领铁扎甲,这东西在《三国志》里叫做“大铠”,通体由长方形铁片打造攒聚而成,用来装备骑兵就是名副其实的重装骑兵。当年官渡之战袁绍坐拥华北大地,手底下也不过是只有八百领大铠,就知道这东西的珍贵。
南北朝时期是具装骑兵大显身手的时代,等到了隋唐就是轻装突骑为主了。若是能够训练出一只呼啸如风,横扫战阵的重装骑兵,那可是一笔无价的财富!
想到这里,刘正点了点头,又问道;“其他的财富如何?”
“这……”徐盛略微有些尴尬,他把好消息放在前面说也是为了先让刘正有个好心情。说道其他财富,他略微有些吞吞吐吐地说:“缴获黄金几十斤,白银上白斤,其他的毛皮、铜器、玉器还没来得及清点,估计数量是不少的。”
南北朝时代金银这种贵金属还没有成为广泛流通的等价物,因此虽然能在汉代诸侯王的坟墓中找到金饼银饼,但是金银还是较为稀少的。但是不论如何,能够拥有这样的武备的部落绝对不会只有这些金银,只怕是士兵私藏了很大一部分。
金银体积小、价值大,是最好的私藏对象,至于绢布有时候都显得累赘了。
刘正脸色略微有些阴沉,他没想到这些庄丁竟然这么不拿自己当外人,说要私藏果然就私藏了。
一个成熟的、拥有三百青壮、饱经战阵的部落无论如何都应该拥有与其实力相应的财富,否则就是大大的不合理。
战争的时候所有人都忙着杀人放火,不大可能有人会去私藏,毕竟藏得了还得带的了,否则就是给别人做嫁衣了。
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这些人在自己说了不允许私藏之后仍旧私藏了很多,最后他们吃完了肉,把汤留给自己了。
看着刘正阴沉的脸色,徐盛对自己的庄丁也有些不满,毕竟这次战斗的火药是刘正提供的,过程是刘正指挥的,无论如何都应该大头留给刘正,何况刘正只是说要充公,并不是要私吞!
刘正低头想了一会,突然抬起头来,开口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作是这个数字吧。我倒是要问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本次战斗牺牲了多少人?他们有无抚恤?”
徐盛一愣,随即开口说道:“这次打了胡狗一个措手不及,因此只死了不到三十个人,算得上是大获全胜了!战死的人各自都有五百斤粮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