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西去,明月高扬。。日落总是伴随着西方,明月自然后落于骄阳。千万年来都是如此。而人的一生与之相比,如萤火比之日月,不过是转瞬即逝的一瞬间。
月光皎洁,挥洒于万物之上。夜风习习,青草浮动,苍穹无限,斗转星移,天地一片静默,只有风声,在幽幽地吹过,青草随风起伏,如波涛一般。
这是一个如诗如画的好夜,而趴在青草之中忍受着虫蚁叮咬地马二却不这么认为。他像只鹅一般趴着,像只鸭子一样扯个脖子向下望。
马二是谁?
马二是个贼,山贼!山贼就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地那斯。
按照黎氏理论,山贼是贼,可不算一名好贼。一名好贼要有技术,而不是一味的蛮干。
按照这个说法,马二肯定不算是一名好贼,因为他连蛮干都不会。他不过是个侦察员。侦察员是二当家的说法,说侦察员都是队伍的灵魂,也只有他这种天赋异禀的俊秀才干才能当此重任。因为马二天生有一副好眼,能够捕捉到夜晚微弱的光线,就和夜视镜一个道理。马二不明白什么是夜视镜,不过对二当家的说法,他一向保持敬意!
二当家也是个贼,山贼!而且是山贼中的山贼。除大当家以外,他就是贼中之贼。
二当家还是个好贼,劫富济贫地好贼。
按照大当家的说法,二当家心慈手软,多是妇人之仁,一味的投机取巧,终究不是干大事的材料。所以二当家现在还是个贼!大当家倒是心狠手辣,百无禁忌,按理说应该是干大事的材料,不过他现在正在牢狱里,被别人当成材料!
所以为了防止大当家从材料变成肥料,二当家这次就是准备狠狠地捞上一笔,然后去买通那些官僚。想办法救出大当家的。
“二哥,你说这次咱们能成功么?周一仙可是俺们这儿有名的半仙,俺以前听俺爹说,周半仙可以降妖伏魔,也亏是他,俺们这方圆百里才能平安无事,可厉害呢。”
说话的叫憨子,此刻正趴在一旁,嘴里吊着根野草,心不在焉的样子。
半仙不算神仙,这是二当家说的。二当家说半仙就是刚仙了一半,还没有仙完。好像还有个叫许仙的,也是半仙,软蛋一个,没点出息。反正只要名字里带个仙字的,那都是忽弄人的,没真本事。
二当家说的话能信,因为二当家聪明,有真本事。这大家都看在眼里,二当家没来之前,他们打劫十次只能成功一次,二当家来的之后,他们打劫一次就能成功十次!谁也不搞不清二当家哪来的那么多好点子。只是隐约听二当家自己提起过,说大伙儿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个“世界”当然不是指阴阳两界,而是一个叫什么“二十一世纪”或者“二十一世界”的地方。马二自打生出来就没出过远门,也不知道这个“二十一世纪”或者“二十一世界”的地方离永安县远不远!
二当家说切记不可杀鸡取卵,咱们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又说条条大路通京师,你把人家宰狠了,人家换个道也能走。还有抢一批,放一批,留一批。说在有种叫做心理学的学问中,这叫做侥幸主义。别说,这招还真管用,自此之后,自己这边抢的多了,可商队比以前只多不少。而且基本上都不怎么抵抗,全当交点银子给买路费了。为此大家都攒了点小钱,就只有二当家两袖一挥,空空如也。说自己作为八零后代表人物,既然有幸来此,岂可学哪积攒之事?!
还称自己是四有社会主义青年。马二和憨子都不明白什么是四有社会主义青年,不过二当家聪明,会解释,说你们不是四有社会主义青年,说了你们也不明白!
于是大家恍然大悟,都点头说明白。马二也说明白,可他其实不明白。不过这没关系,他只要让别人以为他明白了就行!这也是二当家说的,说在什么心理学问中,这叫做潜意识暗示,是一门大学问。马二还是不明白,不过没关系,他能够让别人以为他明白。
马二没读过书,最佩服有学问的人,二当家有学问,所以很被人佩服。
“放心吧,二当家不是说了么,这次是个半仙,还不算神仙。”马二拍拍憨子的肩膀,小声道。
憨子是个憨货,十六七岁,生得一副好身板,高大威猛,稍一使劲,浑身都是肉疙瘩。看着吓人,就是不这么聪明,人如其名。他名字是二当家给他取的,这傻小子原来是一户牧农,使得一手好弓,百步穿杨,千步也穿“杨”。因为他本来就是放羊的……什么?这没有联系?无所谓了,反正最后他当了山贼,按二当家的说法,这叫做官逼民反。
他原本家境不错,老爹在临死之前给他留下了至少五十头羊,这五十头羊换成粮食,足够他五年之内不愁吃喝。他按照他老爹的说法,一次牵了十头羊拉到县城里去卖,剩下的留着生小羊羔。结果当他卖羊的途中,遇到了收税的户部官僚,说是卖羊要缴卖羊税。憨子问多少,那官老爷说十头。于是憨子把羊给了他,乐呵呵的回家休息了几天。这一次他学聪明了,牵了二十头去卖。结果又遇到了哪个官老爷,憨子自做聪明的立刻上缴了十头羊,正准备牵着剩下的羊去卖。官老爷又说话了。
官老爷也是个妙人,他见憨子听话,于是和和气气的问他,你是不是养羊的?
憨子说是。官老爷说,养羊的也要缴养羊税。憨子问多少,官老爷说十头。于是憨子把羊给了他,愁眉苦脸地回到家中,依着他脑袋里简单的逻辑,心想第一次要十头,第二次要二十头,那第三次肯定要三十头。问题是他现在剩余的羊一共才二十来头。于是憨子决定暂时不去卖羊,等羊羔生了小羊,过了三十头再去卖。
可他这次不去,那官老爷却找上门来了,问憨子还剩下多少头羊,憨子老老实实说二十来只。官老爷又说了,那可不够,这次朝廷要交牧户税,一次要上缴三十头。
憨子大惊,问要是不够怎么办?官老爷说不够就那你自己充数。
于是官老爷死了,憨子害怕官老爷拿自己充数,一不留神来了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憨子也知道惹了大祸,于是带着剩下的二十头羊投奔了山贼。
二当家知道这事之后,哈哈大笑。说见过傻的,没见过你这么傻的,我看你八成小时候被驴踢过。你以后就叫憨子吧。于是憨子就成了憨子。
憨子最佩服二当家,二当家说他小时候被驴踢了,他虽然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但也觉得有可能。一想到二当家连这事都知道,憨子便把敬畏崇拜的目光落在了少当家的侧脸上。
果然……
果然是人不可貌像……
秦锋静静的望着山下,任由山风卷起两鬓的青丝,眼中肃然,神情寂廖。
秦锋是个贼,山贼。他是一贼之下,万……哦,十贼之上的二当家。不过最近因为大当家的被捕入狱,他隐约已经有了……十几贼之上的显赫地位!
不过他并不满足,因为他觉得为做一个八零后的代表人物,一个借着穿越大江横穿下来的人物,怎么也不至于混到今天?
他当然不愿意当山贼,可没办法,不当山贼他只能饿死。而且不止他一个,尚有一母一妹需要照顾。
这是个很头痛的问题,因为秦锋并不是秦锋,可秦锋又是秦锋。可好巧不巧的是,秦锋本来就叫做秦锋。凭借一次熔岩探险之旅,遇到的一阵怪风,他成功地来到了这里。
于是秦锋就成了秦锋,光荣的接下了以前哪个秦锋的艰巨任务。赡养幼妹,侍奉老母。
以前的秦锋善于运动,虽生于二十一世纪,可身强力壮,颇有些看头。可现在的秦锋久卧病床,四肢无力,杀只鸡都成问题。他当然不愿意承认哪两个女人跟自己之间的血缘关系,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喊过哪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声。他有生他养他的父母,即使永远无法相见,他也觉得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们的位置,即使一个称呼也不行!
自欺欺人骗不了别人,当然也骗不了自己!
不过他同样只是一个心慈手软地青年人,受不了两个女子期盼的目光。尽管不愿意承认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可他还是肩负起了赡养幼妹,侍奉老母地责任。
根据他来到之后所了解的,以前的秦锋天生就是一个四肢无力的家伙,又因为患上了一场大病,家里的米粮全部被这废物浪费个干净。
直到自己醒来,望着一老一少牙签似得身板,仿佛一阵风都能吹走,秦锋没有觉得好笑,只觉得鼻子发酸。此刻他才真正体会到了亲情的伟大!
又看着一老一少欣喜中带着讷弱的神情,这才知道,以前这个秦锋从根本上就是个葬尽天良的东西,他虽然四肢无力,但打起老母幼妹来却是毫不留情。手边拿得起什么就是什么,有一次差点一刀斩断了幼妹的手掌。只因幼妹嘴谗,偷吃了他一个干果,这斯实在该死啊!很难想象除了亲人,还有谁愿意把米粮食物让给他。
对于自己鸩占鹊巢,秦锋倒是一点也不内疚,权当自己给这畜生还债吧。
可问题又来了,自己“老爹”早早被这斯气死了,原本还有两亩薄田,也因为“自己”重病需要照顾,荒废了大半年了。如今家徒四壁,连口象样的锅都找不着。整个家里就剩下半锅稀粥,就连下一顿吃什么都没个着落。
头疼了半天,勉强跟老母幼妹吃了最后一顿晚餐,可即便这样,慈祥的老人还是把大部分食物让给了他,即使幼妹都很自觉的只喝了半碗。
这饭吃不下去了!秦锋把碗筷一丢,强行给一老一少一人倒了一碗稀粥,在两人眼泪婆婆的凝视之中。昂首挺胸大步走出门去。只是刚走出大门,就肩儿一垮,脊梁一弯。
他以前生在一个小康之家,虽然家境不算太好,可自己的哪个时代怎么也沦落不到需要自己去寻找食物的地步,他一个还没毕业的三流大学生,能做什么?
种地?不会!况且时效太慢,估计地没种好,自己就先被饿死了。
当官?这他妈是哪我还不知道呢。
改革?哼哼,冷笑。
理论上他倒是懂得不少东西,可麻烦的是大部分只能憋在心里,连提都不敢提。因为他的理论在这个时候的人眼中只能用骇人听闻来形容!丝毫没有市场,即便是他们这些刀口舔血的山贼们,也无法接受这个世上没有皇帝的概念。如果把他这一套拿去使用,估计最好的结果只能是被捆在一堆木材上,当做妖道给烧死。
于是在几天之后,秦锋就成了此地山贼的二当家地。
觉察到小弟们钦佩的目光,秦锋没有惬意只有怅然。
这是秦锋来到这里的第三个月,唯一知道这应该是中国古代,可具体哪个朝代?不清楚。只知道这时叫做武德年。鬼才知道武德年是哪年。
他所站的位置叫做五岳山,是县城去京师的一条要道。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原本也轮不到他们几个小山贼耀武扬威,不过前不久这里的几伙大山贼刚被官兵狠缴了一次。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皇帝是谁?这个问题你说他一个穿越人士不知道也就算了,竟然满天下去问没一个知道的。别人只知道皇帝就是皇帝。皇帝还能是谁……这不废话么?!
唐宋元明清他倒是能背下来,也知道李广个是反贼,李世民是个皇帝,可也就仅限于此。要怪就怪秦锋的历史学的太差,他恨历史就跟恨英语如出一辙。要不也不至于沦落到一个三流大学了。最高记录考过二十七分,最底给个鸭蛋也不希奇。人家穿越来的历史学家能把皇帝拉下马,一知半解的也能捞个王爷当当,再不济抱条大腿,混个开国功臣也算勉强糊口。可怜他半知无解能做什么?
于是他放弃了刨根揭底地念头。糊涂就糊涂着吧,先安安稳稳地帮老人和幼妹攒上一份家业再说。
不远处的马二忽然做了一个手势。这是来人了的信号。秦锋立刻收起精神,摸了一把腰中的匕首,匕首他带了两个月,当然不会陌生。可对于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一样,还是无法习惯。
这里好象不**律,也不讲道理。更多时候,拳头就是道理!
看着十来个跃跃欲试目露凶光地手下,秦锋无奈的叹了一声。他只能尽自己的能力劝解他们少伤人命。却不能控制让他们不伤人。因为这需要拿自己地命来填,秦锋虽然富有正义感,可这却是有个限度的。他从来都不觉得杀身成仁,舍身取义是什么侠者风范,他虽然敬佩这种人,却没有任何模仿的念头。
这里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利字,手下因为自己能够提供他们足够的利益,所以才尊重自己地命令!如果有一天自己无法让他们得到利益,那到时候能不能保住自己这条命都很难说。
暂时抛开脑海里杂乱的念头,秦锋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远处的山路上。他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沉声道,“准备好家伙,一会听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