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卷毛黑鬃马
作者:龙歌2010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32

第三十三章卷毛黑鬃马

果然,崔成龙收回大锤,从下往上抡起,砸开宝剑。.

我深知宝剑乃轻兵器,如何能抵挡住崔成龙的大锤。剑走偏锋,贴着大锤的柄削去。

崔成龙大惊,连忙大锤护于胸前,抵住宝剑。

我不等他挨着宝剑,剑招突变,剑柄朝上,剑尖朝下,一个流星赶月朝着崔成龙拦腰斩去。

崔成龙连忙举垂招架,想要和我硬碰,我如何能如他所愿?十来招后,崔成龙破绽打开。我高高跃起举起龙泉宝剑朝着崔成龙脑袋劈下。剑如闪电,飘忽不定,崔成龙防不胜防,眼见就要身首异处。崔成龙奋力侧头一闪,脑袋虽然没有被削掉,但是大半个耳朵没有了。

哎呦!崔成龙大叫一声,翻身落马。我趁势跳上战马,一带缰绳,朝着围困的高顺奔去。不几步马已经到了高顺跟前,我一把拉住高顺上马。此马脚力非凡,神勇彪悍,连踏数人,突破包围圈,两人一马,扬长而去。

崔成龙痛苦的哀号着,又见自己的战马也给人掠去,更加心疼,哎呦一声疼晕了过去。留下一群不知所措的军士,场面慌乱异常。

车架上的女王仍然没有丝毫言语,但是冷冰冰的高傲脸色微微变化,不过露出的却是一丝嘲笑和快意。

我打马如飞,手中又有白凤的令箭,非常顺利的出了平壤城门。我在高顺的指引下,来到了高顺所在的村庄。

下马,高顺逊谢救命之恩。

我连忙拉起高顺道:“高壮士气节高尚,大义凌然实乃让在下佩服,真是大快人心。此番大战,痛快,痛快!”

高顺谦逊,虎目不经意间扫向那匹马,大惊道:“此马非同一般,恩公可能借子忠(高顺字)一观。”

我刚才光顾了夺马逃命,并未注意此马特殊之处,只是感到它脚力还行,但是全身乌黑,不甚好看。我将黑马缰绳交予高顺道:“兄台尽管查看。”

高顺爱马如命,牵过缰绳,爱不释手,仔细查看之下,高兴道:“此乃卷毛黑鬃马,乃匈奴好马。速度奇快,脚力持久。公子,能否借在下骑试片刻。”

我示意随便,反正是我抢来的。高顺大喜,转身回到茅屋里,取出一布包,打开拿出一杆长枪,名曰狼牙破风枪。高顺跨步上马,冲我略微点头表示谢意,一圈缰绳,卷毛黑鬃马踏踏踏的冲击着地面,一溜烟的消失了。

不出片刻时间,远处出现了一个黑点,待我还未看清楚,卷毛黑鬃马已经飞驰到我的面前。高顺一拉缰绳,卷毛黑鬃马站立当场,丝毫没有因为惯性而向前冲,可见此马的脚力和灵活性。

高顺翻身跳下卷毛黑鬃马,用手轻轻的抚摸了它,恋恋不舍的将缰绳又交给了我。

我嘿嘿一笑,接过缰绳。我喜爱宝马,但是这卷毛黑鬃马和大将高顺比较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但是现在我去不能将此马赠与高顺,因为我知道高顺是一个至情至性之人,绝不会夺君子所爱。

这时,茅屋里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接着有人用非常微弱的声音道:“相公,你在和何人讲话?还不快将客人请进来。”

高顺一拍额头,醒悟道:“你看,我光顾这卷毛黑鬃马了,失礼,失礼。恩公,快请进。茅舍简陋,还请见谅。”

我道:“无妨,无妨。”随着高顺进了茅屋。茅屋内光线暗淡,隐约我看到床榻上躺着一个女子,年龄和高顺差不多大小,应该也就二十来岁。容貌清秀,但是一脸的病容,脸因为营养不良和病魔折磨血色全无,苍白疲倦。

高顺介绍道:“这是在下拙荆,因为常年被病魔折磨,身体越来越大不如前。哎,想我高顺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连自己的夫人都没有能力救治。”

床上女人安慰高顺道:“相公,我不怪你。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死而无憾。”两人一阵伤感。

我也是一阵伤感,想起了自己两世的父母,也想起了自己最亲的姐姐孔月。我安慰高顺道:“子忠兄,我认识一神医,名为华佗,家嫂可前往寻医问药,必能痊愈。”

高顺眼睛一亮,旋而暗淡下来,低声道:“华神医名号我是知道的,不怕恩公笑话,我现在这般贫穷,如何能请得动华神医来为内人医治。再说,华神医现在也不知道在何处,这乐浪郡距离中原千山万水,怕……”高顺没有把话说完,而是柔情的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内人。

我哈哈大笑道:“子忠兄多虑了,这华佗神医现在正在乐浪郡屯有城中,距离这里不过半日路程而已。我书信一封,今日天色已晚,明日一早,子忠携带书信前往屯有城,找人打听华佗住处,拿我书信他必定医治家嫂。”

高顺满脸疑惑的看着我,虽然他从我的言行可以判断我不一般,但是没有想到华佗神医也能听我的。不过,既然我这样说了,高顺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答应了。

高顺拿出了家里的全部家当招待我,没曾想高顺家竟然还藏了几罐酒。我和高顺晓月当空,把酒言欢。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相谈甚欢。高顺虽然不善饮酒,但我们还是将高顺藏酒一扫而光。高顺心情大好,早已烂醉如泥。正逢夏日,我们就以青天为被,大地为床,睡在茅屋前面。

半夜,我趁着夜色写好信,留下了身上全部金钱和卷毛黑鬃马,走了。我相信高顺看到我留的信,他一定会去投奔我的。

第二天,天光刚刚朦朦亮,高顺使劲摇了摇疼痛的脑袋,找来一盆凉水,将整个脑袋都泡进了去,片刻清醒了过来。高顺见茅屋前拴着昨天的那匹卷毛黑鬃马,却不见了我的身影,查看之下发现了我留下的金钱和那封信。

高顺拿着那封信进屋询问内人,内人道:“恩公估计是昨天半夜不辞而别了。”

高顺急忙打开手中书信,简言:我是大汉护乌将军孔歌,昨日得见将军,乃歌之荣幸也。见将军深爱此马,所谓宝马赠英雄,将此马赠与将军,已助将军不世之功。华佗目前在我军中,我大哥关羽目前固守屯有城,将军可面见之,将我之书信交予他,他必安排华佗救治大嫂也。我知道将军有鸿鹄之志,若愿意辅佐歌,实乃歌之大幸也,歌必将重用之。若无此意,歌赠金钱银两,以供将军寻访明主也。弟孔歌拜笔。

高顺看完,虎目含泪,激动大声道:“恩公乃白马将军孔歌也,恩公招顺,顺焉能不从乎?”说完,将书信交予内人观看。

高顺收拾家当,仅包袱二三。携内人于卷毛黑鬃马上,打马前往屯有城,面见关羽。

关羽见我亲笔书信,又见此人极为忠义,大为高兴,殷勤接待。华佗施展神医,救治高顺夫人,日渐好转。自此,高顺夫妇诚心投奔孔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