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猎人学徒
作者:天空之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27

城市的清晨,少了车水马龙和尾气尘烟,多了几分属于自然的宁静,而这样的美,只有早起的人才能真正享受到。。

宽整的道路旁,《世界大战之亚洲风云》的广告依然随处可见,浩齐对于这些已经司空见惯了。在他的观念里,网游原本只是一种单纯的消遣,为的是填补任务与任务之间长短不定的空白期,游戏战绩的好坏根本无足轻重,只不过这款融合了诸多先进技术的网游营造出的环境是如此逼真,让人深感真实世界的单调冷漠与虚拟世界的丰富情感存在的巨大差距。

什么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

心绪不宁的慢跑者继续锻炼他那健壮的肢体肌肉群,清晨的绿地环境优美,但怎能和上世纪的偏远山林相媲美?看着穿白色布褂的老者悠然太极,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采药大叔:那不幸的家伙,是否安然渡过了昨夜的危险期?

一如既往的锻炼草草收了尾,浩齐又在菜场里转悠半圈,买齐了午餐和晚餐的菜。报刊亭的晨报和面包店的早点自是不可或缺,只是正要从面包店里出来的时候,意外和匆匆跑进来的小女生撞了个满怀。

如果是老辣的杀手,大概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凶狠的自卫动作,但浩齐还只算这一行的“新人”,而等他搞清了状况,对方已经连连道歉了。

“啊……啊!真不好意思!对不起!”

“哎,小菲啊,怎么又迟到啦!这位先生,真不好意思啊,您没事吧!”收银台那边的女生说。

除了衣服被稍稍弄皱,浩齐好像还真没什么事,倒是对方速度快、质量小,与自己相撞后跌倒在一旁。

“噢,没关系!”

浩齐很自然的伸出手将这穿白色线衫的长发女生扶了起来。

女生的手凉凉的,很软,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触觉。刚刚从地上起来,貌似还未成年的小女生便赶紧把手抽了回去,又说了声“抱歉”,慌慌张张的跑进面包店里屋去了。

一阵淡而清新的香气飘然而过,浩齐突然想起了多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小菲”,他将这个名字轻轻留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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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龙”重新上线之时,猎人大叔正木然立于窗前,浩齐上前一看,炕上的采药大叔已然面色发白、身体僵硬。

“大叔……”

猎人慢慢转过头,通红的眼睛里写满了哀伤。

浩齐默然,这是自己进入游戏后失去的第一个伙伴,尽管只是个系统的PC。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浩齐跟着猎人大叔用简陋的工具在屋后小树林挖了一处坟,安葬了采药大叔,又将那两只大狼的头隔了祭在坟前,这一晃眼便是一个多小时。

“你今后怎么打算?”猎人大叔终于问了这个浩齐期待已久的问题。

“弃医学猎!”四个字说得异常坚定。

猎人大叔点了点头,“你是先回村收拾收拾东西,还是直接跟我走?”

想着家徒四壁的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而采药大叔家里的东西也不好随便去动,浩齐很干脆的选了后者。初级采药的技能早已到手,看看药筐里的草药也被泡得七零八落,便只捡了柴刀和几样随身的小物件。见猎人大叔背着猎枪和一个大号的行囊,他想着主动分担一些重量,不想对方只扔了两个装水的葫芦过来,一路上也不多说话。

这让浩齐觉得同是师傅,性格却相差甚远。

两个不同职业的PC,在脚力方面都很出色,半天下来,“常龙”的疲劳度居高不下,被猎人拉下了好一段路。好在这PC也不是精力无限的,临近正午,他找了处靠近溪流的开阔地放下行囊,说了句“你拾柴生火”,然后就拎着猎枪进了树林。

浩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看着猎人大叔矫健的身姿,既羡慕又好奇:是不是一个人生活久了脾气就会变得古怪?杀手和猎人在这方面好像很相似,莫非自己年之后也会变成一个“怪叔叔”?

拾柴生火本没有难度,可昨天才下过雨,林中的枯枝烂叶都湿嗒嗒的,搞了半天也只是熏了个脸黑。忽听得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浩齐起身去看,却只见得一群鸟儿拍着翅膀飞走了。

“好一杆土铳,动静真大!”

心里嘀咕着,继续埋头生火。

等到猎人大叔拎着一只肥大的灰毛野兔回来,浩齐勉强升起一堆小火,可浓烟之烈呛得人唯恐不能退避三舍。大叔倒也不说什么,在溪边三两下就把野兔剥皮去内脏,又用小刀非常仔细地将嵌在肉里的铁砂一一剔除,拣了根长木棍把洗好的肉串起,又从袋子里抓了一小撮盐巴抹在最外面,轻车熟路的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拾够了柴火,浩齐坐下来看着猎人大叔剥下的兔皮,从切面来看,这手艺很是纯熟,只是被铁砂钻出了不少小孔,卖价肯定是要影响的。再看他斜放在一旁的猎枪,深黑色的枪管外表粗糙,木质枪托磨损严重。

经过多年的军阀混战,贫瘠的华夏大地上并不缺“毛瑟”、“莫辛纳甘”、“斯普林菲尔德”、“李.恩菲尔德”、“曼利夏”这些知名步枪的身影,就连本土生产的枪械也是种类繁多,“快利”(连珠枪)、“汉阳造”(老套筒)、“湘造”、“辽十三”、“广西条子”等等。放眼全国,估计就连民团和土匪也少有扛燧发枪的。

在有关枪械方面,猎人似乎总走在时代的后头。

“用过枪么?”两眼盯着烤肉的家伙却看穿了浩齐的心思。

“用过,但没用过这样的!”

“这鸟枪可有些年头了,指不定比你年纪还大呢!”猎人大叔又说。

“可能还是满清时代造的吧!”浩齐没有半点嘲笑的意味。

“管它满清还是大明,能用就行!至少啊,它用着顺手,耗费也不大!”猎人大叔看起来就像是那种重实质而非外在的,他紧接着掏出一把小刀,用刀尖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小口子。

浩齐没做声,这所谓耗费,指的大概就是火药、枪弹以及维修方面,他昨天正好在游戏论坛上看了几篇有关枪械的帖子,貌似连清朝遗留下来的“连珠枪”和“老套筒”也要卖到30大洋一支,每百发子弹10到15块大洋不等,这样的价格,普通人自然是望尘莫及的。

“既然你说用过枪,就让我看看你有多少基础吧!”猎人大叔将叉着兔肉的木棍倒过来往地上一插,拄枪起身,从腰间解下一个小而精致的葫芦,口对口的往枪管里倒了些黑色粉末,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拿了颗小手指大小的金属丸子塞进枪管,从枪上取下枪棍照着枪管捅了几下,再在击发处的火药池里倒了些粉末,扳开击锤,枪口朝上的递给浩齐。

浩齐接过枪,发现物品栏里也相应有了枪的图标——要是直接将其据为己有,也不知道这猎人会不会动粗来抢。当然,这只是一念之间的想法,为了一条破枪失去一个好师傅,肯定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就那棵树吧!”猎人大叔不远处的一棵大树。

举枪,瞄准。这瞄准装置虽然极其原始,终究比没有的好。

一扣扳机,耳机里传出一声轰响,动静还真大!

硝烟随风散去,浩齐朝前一看,子弹在树干边缘蹭了一道口子。

“嗯,还行!”猎人眯起眼睛又将浩齐上下打量了一番,“这徒弟没有收错!”

浩齐咧嘴一笑,这表情应该也很符合他的平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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