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胡公牌,惊闻屠城】
作者:邹久官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124

跟沈云的父亲沈慕比起来,方鬊的形象可就差多了。开 心 文 学 他不似沈慕那般丰神俊朗,身体很消瘦,胡须及胸,有点飘逸,但却掺杂着灰白色,背也有点驼,整个人看上去有点猥琐。

唯一与沈慕相同的,是他那双同样精明而又充满魄力的眼睛!

在回到侯府的第一天,沈云只在宴会上跟方鬊有过接触,宴会上也都是一片和睦之色。但第二天一早,沈云便被方鬊请到书房,开口便是如此机密的一句话。

看来前一天晚上,方左氏和方誊已经把事情都告诉了方鬊,而只过了一个晚上,方鬊便有了决断,这种魄力的确是常人所不能及。

当然,这是站在方鬊的位置上去想。而站在沈云的角度,他压根不知道方鬊跟白虎邪教到底有什么勾连,更不知道方鬊到底为何会突然对他说这些。

“伯父,剿灭白虎邪教小侄没有意见,需要小侄帮忙的尽管开口。”

沈云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跟方鬊同样是侯爵,但他始终是自己的长辈,他不会,也没必要跟自己商量什么事情。作为一个素有名声的侯爵,他会跟沈云说这些,定然是想从他这里得到些什么。

果然,方鬊很快便道:“贤侄也知道,老夫之前与那黄真元有过一些交往,若要剿灭他则必须通过淮南驻军,可有些事,老夫又不想让他们知道……”

沈云皱眉:“伯父,你我两家向来同气连枝,患难与共,伯父有何话明说便是,小侄力所能及的绝不推辞。”

“好,不愧是清泉兄的好儿子!”方鬊抚须笑道。“其实也不须贤侄如何,只要贤侄肯将那块胡公令牌借来一用便可。”

沈云顿时想到,方鬊可能是想在驻军剿灭白虎邪教的时候,用胡公令牌调开一连的士兵,好让他自己的家兵冲进去做一些毁灭证据的事。权衡一番,沈云干脆地答应下来。

沈云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矣。方鬊的确有一些东西在黄真元那里,不过调开那一连士兵却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证据,而是要确实杀掉黄真元---方鬊是不能留下这个活口的。

行动的日子定在二月二十日。那天晚上,沈云将胡公令牌交给了方鬊。然后就待在房里跟方人胥继续聊天,旁听的还有方仲。

看得出来,方仲比较开心,因为疼爱他的父亲回来了,这段日子来淮南侯府的机会比较多。沈云也是最近才知道。方仲原来并不住在府里,方鬊给他们母子在城外另起了一套宅院。离侯府不远。步行大概也就半个时辰。

不过这段时间方鬊显然很忙,根本没时间看顾自己这个小儿子,连他即将要参军的事也放诸脑后。

方人胥在得知方仲要去参军之后,也颇为激动,也提出希望能让淮南侯出面作保,而让他跟方仲一起参军的请求。

沈云听的稀奇。这方人胥一看便已经超过了二十,“大汉男儿,十八必须从军”,为何他会例外?

原来方仲是益州人。他要参军必须先回益州户籍所在地报备。虽然帝国有“男子十八必须从军”的规定,可对于方仲这样的特例却是管不到的。圣祖之后,商业气氛逾浓的大汉,这样四处漂泊做生意,而导致无法按时服兵役的情况屡有发生。于是在汉成帝时期,帝国推出了“保甲兵役”制度。即在外地无法及时服兵役者,可请当地名宿作保,申请入伍。同时还规定,外出经商的男子,十八岁无法回到原籍服兵役者,最迟不得晚于二十二岁服兵役。

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很富有人性化色彩的。方人胥今年已经二十了,如果今年还无法入伍,最迟明年,他也必须回一趟益州,不然被帝国兵部盯上,可是一种罪名。

对于方人胥的请求,沈云拍胸脯保证,就算淮南侯不肯作保,他渤海侯也是愿意的,大不了去渤海服役便是。从淮南往金陵方向不过。

方仲沉声道:“若我从军之后能调往西北,定斩此等贼酋。”转过脸又问沉思的沈云,“渊让兄。你说这三个贼酋的首级能当几个功劳?够封侯不?”

沈云没回答,方人胥却笑道:“永殇还想封侯呢?!这三个贼酋可是朝廷认定的叛贼头目。若是能斩杀。功劳肯定大,但要封侯估计还差点。一群跳梁小丑罢了,怕是等不到永殇你上战场便被甘、肃两州的军队给平定了!想要他们人头的,可不止你永殇一个人!”

方仲一想也是,丧气地道:“唉,我怎么就不能早点参军。没准还能赶上这场仗,捞点功劳呢!呸,杀不绝的叛匪,只希望他们能坚挺一些。别那么快垮了……”

其实不止方人胥和方仲这么想,当塔里木河河谷之战没有发生之前,整个帝国的人都差不多认为斯达旺等人不可能长久,大汉兵锋所指,所向披靡,这些人也就是给汉军将士多添些功劳罢了。

沈云听了方仲的话,却皱眉道:“永殇,你若想日后封侯一定要记住,永远别小瞧你的对手。我总觉得,这次新州叛乱不会那么简单。你没听小妹说吗,邸报上都公布大月南部三座城池被攻破了!那些叛匪一开始或许没有什么战斗力,但能连续攻破三座城池,这实力和士气大涨是必然的!而且从他们能这么快攻陷城池可以看出,大月那边的军队中也有附逆的军人。有了接受过大汉军事训练的军人加入,这些叛匪就不再是乌合之众!若斯达旺等人聪明些,以这些军中的叛匪做骨干,加上皮山、西夜、疏勒等城的武器补给,很快便能组建一起一支战力不俗的队伍……更何况,当人被逼急了,可是会爆发出想象不到的能力的!”

方人胥不是笨人,仔细想了想便道:“渊让兄说的是,都说狗急跳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新州那些叛匪。他们本就是看活下去无望才会造反,这个时候若是帝国不给予充分的重视,怕是败仗可期!”

方仲一听反而兴奋了,笑道:“是吗?那我可要尽快参军去,争取调到西北平叛!”

沈云看着他那憨样,笑道:“在我们面前你这样无所谓,在军中可不能这样,说好听些你这是闻战则喜,若有人故意中伤你,你这是有谋反倾向,可懂?”

方仲挠挠头:“呵呵,明白,渊让兄放心,我在你们面前才这么说的。”

三人说笑着,却没发现旁边方归云一杯接一杯,又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如今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里还抓着酒杯,嘴里泡泡乱飞,还嘟喃着一些根本听不懂的话。

看她那样,方仲无奈道:“得,看来今天又要到这里结束了。渊让兄,人胥兄,我先带小妹回去吧,你们再坐着。”

方人胥道:“我跟你一起回吧,怎么说我也是侯府的幕僚门客,见小姐这样不送着回去始终不太好。”

沈云道:“嗯,也好,你们先回,我再坐会儿。”

方仲和方人胥带着方小妹回侯府,沈云一个人自饮自酌,倒也轻松惬意。顺便再仔细想想方才听到的官职调动,想来皇帝伯伯是打算对后党动手了,只是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弹呢?只希望反弹别太厉害就好!万一闹了个不可收拾,可就让外人捡了便宜了。

就这样吃吃喝喝,不知不觉到了中午,鸿庆楼里人多了起来。人一多,声音不免吵杂。沈云顿时觉得有点无趣,正要离开时,忽然听见隔壁桌两个人正在攀谈。

“你听说了么?凤台县那边闹匪患啦!”甲说。

“你怎么知道?”乙奇怪地问。

“我那小舅子不是在淮南驻军么,上午回来了,一身的血,可把我婆娘吓得不轻,后来听他一说才知道,那都是叛匪的血。”

甲绘声绘色地描述,“乖乖,你是没看见,我那小舅子的铠甲上都是红红的血,吓人呢,血都快浸透里面的绸衣了。”

“不是吧?那杀了不少人啊!”

“可不是,据说军官都下令屠城了,凤台县城的人都快死光了!”甲砸吧着嘴,喝了一口酒,接着道:“不过人也吓得不轻,回到家的时候还死死攥着带血的刀,连句囫囵话都不会说,可怜的。我那婆娘要照顾他,这不就把我赶到外面来吃饭了么!”

乙撇嘴道:“你就吹吧,凤台县好几万人呢,都屠了?!你当是西北的叛匪来了呢?!”

甲一看乙不信他,顿时急了,放下急道:“是真的,我废了老大劲才把他手指掰开,将他那把刀拿走,结果他一下清醒过来,扑到我怀里就哭个没完,嘴里还嚎丧呢,说的都是……”

“啥?”

甲砸吧了一口酒,吸了口气,装出他小舅子的腔调,嚎道:“作孽啊,作孽啊,四万人啊!整整四万啊!我不想杀的啊,可是那帮当官的拿刀逼我啊!姐夫,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想的啊!那孩子,那孩子才十岁啊!”

“嘭”的一声巨响,一张桌子被掀翻在地。

还在嚎丧的甲顿时吓了一跳,注目看向旁边,只见一个穿着富贵得体,但脸上带着浓重煞气的年轻人扑到他面前,用冰冷的声音问道:“你说的可是实话?”

这年轻人的气势非常大,通红的眼睛几乎要把甲给撕碎,吓得甲不敢大声,结结巴巴地说:“这位公子,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学我那小舅子说的……我发誓,我说的一字不差,他是这么告诉我的!”

说完,那年轻人却重重哼了一声,旋风般冲出了鸿庆楼,害的堂倌以为有人要吃霸王餐,正打算叫人追呢,幸好有另一个堂倌眼尖,见掀翻的桌子下有两枚银币,这才算作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