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和的话成功营造出了一个巨大冷场。本来吹的吹小牛,开的开小差,讲的讲小话,唯一团结之处就是围得像个手撕包的一店人立马像暴风雪里看见了野狼眼睛的斯巴达王,不管给冻的还是吓的,没人再说二话。整个现场干干静静外加安安净净,每个人从表情到思想都是统一的。这种状况一般只会出现在某些洗脑场合,还必须是洗脑者比较成功的场合,学校的课堂肯定是做不到的,社会痛批的**就可以。从这点看来,中国的教育者值得反省,为什么有水平的都走邪道去啦?楚和和教育不在一个世界,从工作性质来说,属于被教育歧视的“酒吧从业者”。每个妈妈都会教育自己的儿女不要去酒吧,教育的结果是几乎每个出得起一杯酒钱的儿女都会去至少一趟酒吧,至于原因,早在亚当夏娃年代就告诉过大家——禁果是很诱人的。
非教育者楚和成功博得凝聚力的原因很简单,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悬念”。悬念这手法只要运用得当,成功率很高,不过有效时间只有一瞬。无论是谁,在大街上大喊一声:“那个人是小偷!”听见的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循声去找哪个人是小偷。要是喊“有小偷”,效果就不一样了,有的人会先摸摸看自己丢东西没。只字之差,造成的效果就能全然不同。其实在很多时候,成功还是失败,仅仅取决于表达方式而已。
楚和的一句话激起千层浪,千层浪都把注意力赠送给了激浪的石头,那块石头居然是……
寂影!?
凝聚的一瞬间过去后,思想们开始色彩缤纷了。不少人纷纷发现,老板遇劫一案事发时,这位被指名道姓的嫌疑人非但没有不在场证明,并且没有出现在应该出现的地方——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哪儿去了?
事出有因,有因必有预兆,大家又纷纷联想到,寂影这段时间的不正常行为,随便捡一件都可以拿来当成预兆。
一道比曙光更明亮的阳光照进了天窗。
侦探们热血沸腾了,凶手是潜伏在身边的人,那可比凶手是路人刺激多了。灾难片固然好看,但是刑侦片更加好看。届时可能会经历一场与同僚的痛苦的生死别离,那没关系,大家都是厚脸皮的年轻人,笑过醉过唱过闹过就差没哭过,人生经历就缺这么一件能哭得痛彻心扉的事,不管今后会不会后悔,做了再说,这是咱成长需要。
真相有时候就是这么被制造出来的。
短短几十秒钟,人证和征兆都有了,依老百姓的思维方式,接下来就差疑犯动机给大家来个“真相大白”了。至于行凶证物,那太好找了,反正没下刀,不用比对伤口,沾有嫌犯指纹的能敲死人的东西那都算,吧台里随便捡个酒瓶都算数。
凭空成为嫌疑犯后的寂影什么话也没有说,没必要说,现场总有那么几个人是清醒的,而且这几个人都比寂影还愿意证明寂影的清白。
寂影不紧不慢地开始点一支烟。
打火机的火还没碰到唇边的烟,寂影身后的王子微就一跃而出,跃到一半被寂影拉了回去。这种时候还是由一个能镇压暴动的人出面比较合适,王子微这样的毛孩不行,而且身份暧昧,极易激起众怒。当然,心意可嘉。
王子微被按住后,蓝晓不负寂望地开了口:“老板,为什么这么说?”
人群爆发出一阵低低的不满:“晓哥,别偏心咧。”
果鑫四下扫荡一眼,这一扫扫去了杂音,现场恢复安静。
楚和定定神,思考一下,一语破天:“抢我的那个人,穿的是寂影的衣服。”
人群又沸腾了,这下上演的如果不是刑侦片,那就是更精彩的悬疑片了。
蓝晓:“你怎么知道是寂的衣服。”
不等楚和回答,人群又挤出一声低音合唱:“黑的呗。”
果鑫拉了拉自己身上的高领黑夹克,群众之音又一次饮恨退潮。
楚和叹了口气,蓝晓贴心地递上一杯茶,寂影十分疑惑这杯茶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楚和喝了半杯茶,继续叹气,寂影差点忍不住上去再递一根楚和从来都不抽的烟。最近的楚和极爱沉思,一叹起气来就没完没了,寂影已经几次深夜下班后看见楚和在叹气,第二天下午来上班,他还在叹。这种时候,如果周到的服务能让他释怀,寂影肯定是在所不辞,否则,所有人可能就站在这儿陪他叹到明天早上了。
好歹是担任一店之主的人,终归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儿的自觉,楚和这次的气居然在两分钟内就叹完了。
楚和接着说话:“我这人内向,平时有很多话说不出口,我没有家人,你们在我身边呆了这么多年,在我眼里,你们就是我的家人。”
寂影突然联想到大话西游里孙悟空弑杀唐僧时的复杂心情。
楚和接着又说:“在这间店里,我在地上捡一根头发,都知道是谁掉的。”
寂影顺手拔了根王子微的头发递给楚和,问:“谁的?”
楚和仔细看了看,肯定地说:“蓝晓的。”
寂影:“好我们知道了。”
楚和突然切入中心思想:“寂,你最近有没有丢过衣服?”
寂影:“没有。”
楚和:“想想。”
寂影:“没有。”
楚和:“你有件黑斗篷,在淘宝上买的,买来后左边衣襟比右边的长,你懒得退货,就把左边割了一刀,割口的地方缝了条链子,链子一坠,两边的衣襟就同样长了。”
寂影想了想:“是有这么一件。”
楚和:“那条链子上有三个铃铛,穿在身上一动铃铛就会响。”
寂影:“没错。”
在寂影尚存的记忆中,是有那么一件衣服,曾经钟爱,因为会响,穿着打架很有节奏感。后来因为听铃声听烦了,做梦老是梦见学生时代的上课铃,又懒得拆,那件衣服就回归衣橱深处了。
曾和寂影一起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也纷纷忆起了那件衣服。
各路人马正在回忆,楚和缓慢的声音像恐怖片背景音乐般响起:“寂,抢我的人,穿的就是那件衣服。”
寂影顿时没了反驳的心,这个特征也太鲜明了,别说楚和,连寂影自己都还没忘,也间接证明,见过的人应该都不会忘。
众人压抑已久的激情顿时升到一个新的**。
蓝晓:“老板,你确定?”
楚和:“绝对确定,听铃声就知道。”
蓝晓:“如果那是寂影的衣服,穿着的人是不是寂影?”
寂影委屈地想这话就问得不动听了。
楚和肯定地说:“是寂影的衣服,不是寂影。那人比寂影矮,而且胖,穿着那件衣服像只蝙蝠。”
蓝晓:“你再说一下具体情况。”
楚和开始津津有味地讲述起自己的遇劫经过。寂影耐着性子听了半个小时,去掉大量重复情节,废话,叹气,楚和的心里动态,总结出一个梗概:
楚和被抢的时间大约在今日中午偏上午一点。
午饭前采购是楚和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良不良好无科学考证,传说可以促进午饭时的食欲。这种习惯对身体有没有益暂时未知,对身材肯定是有害的,因为饭前把体力花在了增强食欲上,饭后肯定是没力气再运动了,配合着再睡个午觉,用不了半年,啤酒肚就成功养成了。楚和要么是吸收能力太差,要么是心里压力太大,这么多年下来,居然也没能长出一个傲人的老板肚。从形象上来说,是个失败。
失败的楚和今日采购的东西……连他自己都忘了,应该是被抢时吓得丢了,后来抢劫的人没要那些东西,他自己也忘了捡回来。
被抢的地点在楚和为抄近路而进入的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里。这条小巷也是楚和平日的习惯之路。当时凶手就潜伏在这条小巷,蹲在路边,缩得像只蝙蝠。因为那张皮实在眼熟,楚和走近蝙蝠时看了一眼,路过后又回头看了一眼。就在第二眼时,蝙蝠一跃而起,凭借力大无穷的一推,把楚和推到路边。这一跃一推间,楚和看清楚了凶手的衣服,也听到了一阵熟悉的铃声。接着一个硬硬的不明物体抵上了楚和后腰,凭触感可以想象成枪……或者刀,或者棍,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然后楚和就被吓晕了过去。
楚和醒来后,凶手已经无影无踪,所幸命还在。一摇一晃地回了BeePub,仔细检查一下,全身无伤。回想一下,觉有蹊跷,立马召集全员开会,一点名,关键人物的寂影居然还没来上班,惊气交加,立马命果鑫去找寂影。
再来就有了至今一幕。
领导发言至此告一段落,陪审团开始了自由热烈讨论。由于寂影平日的嚣张跋扈和饱受宠爱以及目无纪律,至少一半以上的人认为,这件事就是寂影干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寂影没有不在场证明。至于楚和证词中的凶手比寂影胖且矮,众卿家认为,楚和看见凶手也只有一瞬的时间,这一瞬间,寂影可以半蹲着或弓腰,或者化妆,又或者怎样,反正完全可以符合凶手的体貌特征。
蓝晓低声询问寂影家里近段时间有没有遭窃的迹象,寂影想了想说没有,王子微跟着摇头说没有,语气很是肯定。
蓝晓想了想,如果真有人入屋行窃,向来不管家事的寂影是有可能不知,但一心扑在那个家,日夜基本都不出门的王子微发不现就不正常了。再说那个家除了把人偷出去卖器官能卖几个钱外,别的东西实在没有偷的价值,不是这行专业人员愿意下手的目标。若是非专业人员,又不可能做得无声无息。如果真如楚和所说,一件扔衣柜里多年不穿的衣服被人穿着行凶了,所发生的大概就不是抢劫这么简单的案子了。
想到这里,蓝晓突然想起需要关心的另一件事。
蓝晓:“寂,你今天都到什么地方去了?”
寂影:“随便逛逛。”
蓝晓:“和谁一起?”
寂影指指王子微,王子微拼命点头。
蓝晓:“既然随便逛逛,这么会迟到这么久不来上班?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寂影王子微外加果鑫异口同声:“没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