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故土
作者:笔袋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179

周逸回到家,将一千五百元钱交给了父母,一家人一起吃了顿晚餐后,早早就睡下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周逸就起床了。但他却发现自己是家里起得最晚的一个,母亲已经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准备早饭了,父亲却没见人影。据母亲说,父亲早上出门去割猪草了。

“小逸啊,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现在还早呢。”母亲看见周逸起来了,关切地问道。

“没事,已经习惯了,现在在学校里也是这个点起床!”周逸解释道。

“那你就再等等,早饭马上就好。”

“妈,不用着急的,等爸回来再吃吧!”周逸说着,离开了厨房。

周逸家是一座二层的楼房,据说是周逸的父亲周大海亲自一砖一瓦地砌起来的,是村里第一座楼房。新房建成后不久,父亲就和母亲结了婚,然后就有了周逸。

按照村里的习惯,房子前都是要留出一片空地作为晒谷场的。周家也不例外,屋前是一片平整的水泥场。后来,为了防范小偷,周逸的父亲又在水泥场的三面围起了两米高的围墙,墙头布满了锋利的玻璃碎片,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光,令人不寒而栗。之所以只围了三面是因为东面临湖,却是一道良好的屏障。由于这片湖是村里的财产,所以周家没有用围墙将它围起来。

在周家的水泥场和湖之间并没有浇上水泥,周逸的母亲就利用这一小片的土地种了一些常见的蔬菜,例如青菜,茄子,西红柿,丝瓜等等。周家平时的蔬菜都是从这儿摘取的,倒是省下了不少菜钱。

在这片土地靠近水泥场的一边,是一株老槐树,约有两人合抱那般粗细。树冠就像一把大伞,遮住了将近水泥场的三分之一。之所以周父没有将水泥场一直铺到湖边,想必这株老槐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据周父讲,在他小的时候,这株槐树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还没有这么大。这株槐树承载了他太多的回忆。以至于有一次一位城里的园林商看中了这株槐树,准备出五万元将它买走,周父都没有答应。

其实老槐树又何止是承载了周父的回忆,周逸从小就是在这一片土地上长大的。春天,槐树开花了,一串一串的,洁白的花儿发出诱人的清香。周逸就会爬上树,将这些花儿连枝割了下来,交给母亲做成槐花糕或是槐花饭。那种味道,周逸现在都记忆犹新。夏天烈日当头,槐树下却是阴凉舒爽,周逸会和小伙伴们在树下一起做游戏,或是做假期作业。秋天里,槐树落叶了,金黄的落叶在秋风的抚摸下,离开了枝头,打着飘儿,落在地上,似乎给地上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唯美极了。周逸也最喜欢这时的槐树。冬天里,寒风凛冽,周逸常常站在窗前,隔着窗户看着外面在寒风中颤抖的槐树。周逸觉得,这时的槐树就像是一位不屈的战士,在与寒风做着殊死的搏斗。

当然,这些都已经是原来那位周逸的回忆了。不知怎的,周逸站在院中,却有一种亲切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微妙,似清风拂过树梢,难以捉摸。知道他走到槐树下,抚摸着老槐树那布满褶皱的树皮。忽然看见在一块槐树受伤后露出的光滑的树干上,一行歪歪扭扭,略显稚嫩的字“槐树爷爷好”,周逸蓦地一怔,这是他小的时候留下的。这时周逸才明白,原来自己继承的不仅是周逸的这具躯壳,还有他那对故土、亲人的深深眷恋之情。

其实,周逸心中对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又何尝不羡慕?虽然他生活穷苦,但是却拥有着快乐的童年和深深爱着他的父母。反观自己,除了练功和老住持,童年什么都没有留下。

就在周逸愣神的功夫,母亲已经将早饭准备好了,见周逸站在院子里,摸着老槐树呆呆地出神,于是出言喊道:“小逸,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回来吃早饭?吃饭早饭早点出发,今天还有考试呢,可别迟到了!”

听到母亲的声音,周逸才回过神来。“哎,来了。”他应道。

早饭是稠稠的白米粥,佐菜的是自家腌制的萝卜干和咸菜。周逸原来早饭是极不喜欢喝粥的,尤其是稠粥。他最喜欢的还是热乎乎的豆浆就着香酥金黄的烧饼,为此他还专门聘请了一位京城中最好的烧饼师傅做自己的厨师。但是在发生了刚刚的事情后,他似乎经历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彻底融入到了周逸这个身份中。原来在他看来难以下咽的稠粥也似乎变得香甜起来。

饭桌上,周逸忽然听到父母似乎在讨论要将院子里的槐树卖掉,为他凑大学学费。

“不行,槐树不能卖!”周逸强烈反对道。

“吃你的饭,小孩子家家的,这件事情有我们大人做主。”母亲训斥道。

“爸!大学学费,我可以在高考后打工赚到。再不济国家不是有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补助嘛!而且大学学习比较轻松,还可以在课余勤工俭学。总之总会有办法的,但这槐树卖出去了可就回不来了呀!”周逸知道父亲的心里也是舍不得卖这株槐树的,便出言劝道。

“这个……以后再说吧!”周父心中犹豫了片刻,但最终留下槐树的念头还是占了上风。

“唉!”见周父做出了决定,母亲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吃完了早饭,在父母的陪同下,周逸来到了村里的公共汽车站,登上了开往市里的公共汽车。由于是去参加考试,母亲便没有让他带太多的东西,只是一个劲儿地叮嘱他考试要细心。

汽车在父母的叮咛声中缓缓地开动了,载着寥寥无几的村民,向市里开去。周逸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这是一辆老式的公共汽车,是在C市公交系统大改革时被换下来的,为了带动周边村镇的经济发展,C市的市长决定要在C市周边的所有村镇中都要通上汽车。于是这些老胳膊老腿,但仍然能动弹的公共汽车就派上了用场。

不过毕竟是老了,汽车的避震系统已经几乎不起作用了。要是在市里平整的马路上还好,但是在这主要由石子铺成的乡间小路上,就显得颠簸得厉害。不过好在周逸的身体已经被他调理的非常扎实,所以也没有感觉有任何的不适。

车里没有空调,显得有一些闷。周逸便将车窗打开,清晨略显湿润的空气夹杂着乡间特有的泥土的芳香扑面而来,让他感觉精神一振,顿时舒爽了许多。

公共汽车开开停停,又载上了许多进城的村民,车厢里顿时就热闹了起来。相互间认识的,便在一起谈论着自己见到的新鲜事,不认识的,也相互问了进城的目的。“这时的村民还是很淳朴的。”周逸心中想道。

经历了半个多小时的颠簸,汽车终于开上了进城的公路,车速也渐渐快了起来。车内的声音却变得小了起来,周逸笑了笑,他知道这是因为淳朴的村民们不愿让城里人瞧不起,说他们是土包子。“但即使是这样,能够不用有色眼光来看待这些农村人的城里人又有多少呢?”见惯了太多的城里人歧视乡下人的报道,周逸心中对此也不抱任何奢望。

周逸的目光此时完全被窗外的景色所吸引,现在已经到了城市的外沿,车窗外一成不变的田园风光也渐渐有了一些变化。此时晨雾尚未散尽,远处的景色还是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但是从这些朦胧的轮廓中,周逸已经看到了稀稀拉拉的工厂的影子。“看来城市已经扩展到这里了。”周逸心想。

C市算不上是什么旅游名城,也不是什么经济重城,顶多可以算得上是历史名城,所以上一辈子的周逸从来没有到过C市这样的地级市。但是他也曾经听说过C市在城市扩建中大肆破坏历史古迹的报道。当时的事件闹得很凶,都已经在华夏电视台上被曝光了,事件的处理结果是市长被免职,两个市委常委遭受到了牢狱之灾,实际操作的建筑公司也受到了重罚。原来的周逸和C市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这件事也就当是一个饭后的茶点,看过就算了。但是这一世,C市是周逸的故乡,他绝对不会容许有任何抹黑自己故乡的事情发生。虽然目前这件事还没有发生,但周逸所信奉的就是将一切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就在周逸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一个柔柔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他转脸看去,顿时呆住了,脑海里只剩下了两个字“惊艳!”

倒不是周逸定力不够,实在是眼前的女子给他的冲击太大,他是在想不明白,像这样的绝色女子怎么会乘坐这样的破公交。

究竟是如何绝色?竟然让周逸都觉得惊艳?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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