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栋木楼,在最下面的那一层,也就是底楼,有三个小门。
――木门。
用精选木料细心去做好的门,非常的结实,可现在,其中一个门的门面上,裂开了一条细小的缝。
人趴在这一条门缝上,肉眼由外朝里面看进去,黑糊糊的一片。如果从门内往外来看景物,却是大放光明。
阎罗更夫,就一直站在里面,他的身子贴在门后。
这条门上的缝隙,正是他刚刚用手飞毒针才破坏出来的。
门缝,在这个时候由外人看来,黑得深不可测,如一条毒蛇在微微张开小嘴,显得危机四伏。
门里的阎罗更夫静静站在那儿,忽然就悄悄地咧开了嘴角,无声一笑。他,笑得有一些得意!
――因为,他出道至今,三十多年来从未失手过一次。
他是一个杀手,可是他自己却从不肯承认这个身份。这只因为他认为“杀手”这个称呼太俗气,同时他也认为自己并不像一般的杀手,只是为了杀而杀。
于是,他为了把自己和普通的那一类杀手区分开来,就这样叫自己――“超级收魂者”,而别的江湖人,则称他“阎罗更夫”;说明他完全不像那些杀手,只为了能杀死人便一味去追求血腥。
阎罗更夫杀人,追求完美境界,讲究艺术和技巧。他的杀人艺术,在他平时经常要说的话中,绝对可以探究出一些来――
“我杀人,其实不是杀人,是收魂!杀人很残忍,又是逆天而行的,收魂却合乎自然之道,根本就不同。一个已被我盯成目标的人,不管是男女老少、是好还是坏,只要到最后被我收了魂,就证明他这个人确实是该死的。”
“不管这个人死在多么不人道的手段之下,他自己是多么不想死,别人也认为他活着还有价值、不应该有这样的下场;可天道冥冥,他终究还是死在我手里,也就能够说,他的死合乎天理。”
一个人到底该不该死,对阎罗更夫来说,竟然就在于――这个人会不会在最后被他杀掉。不论是活人死人,任何人在阎罗更夫的眼里,都没有好坏忠奸之分。
――只要他杀得了,那么,这个人就是该死的。
他杀了人却还是心安理得,残忍到极限,逆天到极点,所以才成了杀手至尊。要是他说血花是白色的,别人也只好认同。
心安理得,正是他的杀人艺术之一。所以,现在有很多江湖人,都这样清醒又现实地认识到,要是哪一个人碰上了他的杀手锏,不管多么不该死也死了,死就死了,只能自认倒霉。
“很多人都说我杀人太多只怕会有报应,可我想说,如果真有报应,那上天从一开始就不会让我这个人出生到世上;所谓报应,似乎说上天会为好人报仇,那么那一些已被我杀掉的人,从一开始就不会死去,怨怨相报何时了?何必要他们先死了、然后再要我干巴巴的等着报应?”
“就算我不得好死,我一条命抵了那么多的命,这还是报应么?”
“如果有天理,我就是天理,如果有阎罗要来收人的性命,我就是阎罗!”
一个人,能把强夺别人生命的行为,活生生搞出这么多过硬的道理,实在是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
(二)
超级收魂,也就是超级夺命,如何才超级?自然比普通的杀手超级。
阎罗更夫,用细长的铁针,达到超级境界!不见血的境界。
来去无影,飞天遁地,铁针夹杂在空气、飞尘当中,令对方防不胜防,命丧于弹指之间。
蓝缺天死在门外,他的尸体僵硬地躺在地面,刚刚还活生生、活蹦乱跳,一遇见阎罗铁针,却转眼便死得不能再死。
阎罗更夫对自己很满意,任务已是圆满的结束,他十分满意地吁出一口气。在这一刻,他对他自己的手和手法、以及杀人利器,特别看得顺眼,认为它们都是完美的。
――夺命的手,摄魂的手法,变天的杀人铁针。
他的一双手一直保养得很好,从不去干重活和粗活,也就没有丝毫瑕疵,很白皙也很修长,如少女更如婴儿,有柔韧的特点,时刻都保持着灵活。
而他的手法巧妙无双,可以在眨眼间、幻化出漫天的手影,每一个手影都是不同形状的,如千手观音在施法。
他的杀人利器,闪着寒光的极长铁针,每一枚都十分的细,放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轻重。
可是针中又藏着针,谁若不小心忽略了它,等到被针扎中了,才会发觉死亡是那么接近自己,才会知道那么轻的小针――其实堪比神怪美猴王的如意金箍棒,因为两者有着同样骇人的致命效果。
门外一个影子一晃,门上那条缝隙间的灿烂阳光一时被遮住,阎罗更夫的两眼眯起来,窥见了一个人。
一个他绝不想见到的人,陆小凤。
在今天之前,阎罗更夫从来没有见过陆小凤,可是他早听说了。只要是江湖人,就不可能没听说过陆小凤,谁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传奇人的存在。
四条眉毛,一个人的脸上如果有四条眉毛,那么,他只能是陆小凤。
在门外的那一块地上,笔直站着一个人,两缕胡子长得跟眉毛一样,一身淡紫色的锦衣。
陆小凤的眼睛盯住地面,在凝视着,那目光就像一只鹰一样的尖锐。
地面上静静趴着个人,是蓝缺天,陆小凤从他的衣饰上认了出来。看到蓝缺天生死未卜,他却没有立刻去靠近、查看。
所以阎罗更夫感到很奇怪,他在屋内的门后,开始不安起来。陆小凤机智无双,有关他的传说,都像是神话,这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个传奇。在阎罗更夫行走江湖的杀人生涯中,陆小凤,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
这是阎罗更夫潜意识中的本性在作怪,就如“老鼠一生下来就害怕猫”的道理一样。
阎罗更夫一直不想见着陆小凤,他最不想的是,在此时此地便让他见到陆小凤;因为他刚刚杀了人,完全不想在现场被陆小凤抓一个正着。
――做为一个杀手,站在被杀者的面前,被逼就范,那是万分失败的。
――做为一个阎罗,被逼着承认自己收错了魂,更是丢脸到家的。
陆小凤的心情十分沉痛,他看得出蓝缺天已凶多吉少,却没有马上歇斯底里的扑过去。因为这里是案发现场,他绝不能轻举妄动,绝不能让任何线索由于自己的马虎,而从掌握中飞快地隐去。
他很快分析出了蛛丝马迹:现在是白天,这里又是闹市,蓝缺天的死却没有惊动到什么人,而凭蓝缺天的武功,不可能不声不响的被杀害;证明他其实遭了暗算,根本没怎么去抵抗,所以在他死前才没有发出一切的响动。
――蓝缺天是被暗算的,这个凶手又藏匿在哪里下手呢?
陆小凤的利眼,看了看蓝缺天身子的朝向,同时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阎罗更夫在屋内的门后,挥汗如雨、心跳如狂,他明明看到陆小凤的脸朝到别处,却还是感到陆小凤其实是在注意自己这一边。
――他有一种错觉,对方那锐利的眼神,好像已刺在他的身上不动。
陆小凤神功盖世,内功深厚,这是无疑的;而一个内功深厚的人,耳朵都通常异常灵敏。
阎罗更夫身在暗处,动也不敢动一下了,他害怕自己身上的关节太僵硬,一下子就发出巨大的声音来。
――这个对手既有头脑,观察又犀利,听觉还超常!阎罗更夫发现自己没有了安全感,他第一次有了做为弱者的感受。
陆小凤赶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立刻去关心地上的蓝缺天,却要先站上那么一会工夫。对于这点,阎罗更夫一开始还想不通为什么,现在他总算知道了原因。
如果陆小凤扑到了蓝缺天的身边,就算想到什么、发现不对也是太迟;趁着陆小凤“起身、扭头、动手”,经过这些繁琐的细节之后,阎罗更夫这个凶手完全有足够的时间逃逸而去。
现在,陆小凤的身子只是笔直地站着,需要利用的时间,对双方都是相当公平的;局面僵持在这里,如果阎罗更夫先沉不住气乱动起来,陆小凤就会知道。
更可怕的是,如果陆小凤先分析出阎罗更夫的藏身地,一个纵身过来追击,阎罗更夫更是措手不及。
本来是敌明我暗,可是现在,阎罗更夫明明在暗处,却好像已经在明处。陆小凤就是陆小凤,阎罗更夫惊骇之余,不禁佩服起来。
就在他百感交集之际,门外一声轻叫:“你出来吧,阎罗更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