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张俊和吕素就到了丰县。晚上张俊找了家客栈要了2个房间住宿休息。张俊问了店家得知一个月前有2个人住过这里,后来继续向西走了,张俊和吕素判断他们就是小川和高要,于是第二天马车接着向西进发。一路上吕素不时要求停下来,找人打听小川和高要的下落。张俊则趁机收集野菜、草药或者绘制地图,还不时补充一下车上的给养。
丰县境内沿途都是麦田,初冬时节麦子都已收割完了,黔首们都在忙着磨面杵米。空空田野里只留着金黄色的麦秆,路过一条十字路口时,吕素又要求停车,张俊见四处无人以为吕素要方便一下,就将马车停在路边。果然吕素下车后就走到路口边的一颗大树旁,却只是望着北方静静的发呆并不说话。张俊给马喝了一些水,抬头一看吕素还在发呆。摇摇头这小萝莉老是多愁善感的。
张俊走过去看看吕素望的方向,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的消失在竹林和麦田中间,一直通往遥远的天际。西面不远的地方好像有个城镇,可以看到城墙和袅袅的炊烟。张俊轻轻咳嗽一声:“素素我们该怎么走啊?”
吕素回过神指了指西面:“前面是单县,咸阳在它的西面。”
“那你怎么看北面啊?那里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吕素淡淡的说。
“那你…”
吕素抬头看看那颗大树,轻声说:“我小时后被坏人抓走了,多亏一位路过的任侠出手相救才逃过一劫。那位大侠救了我一直把我护送到这里,交给我姐姐才走。”
“哦,那真是个好人啊!他叫什么名字啊?”
“他没告诉我。”
张俊笑着说:“真是大侠,做好事不留名,你没要他教你一招半式的防身吗?”
吕素摇摇头:“没有,那时我才四岁,那根玉簪就是那位大侠留给我的。说能它保我的平安的。”吕素的声音越来越小还有些哽咽。
张俊听了如芒刺在背,恨自己手贱,他连忙道歉:“素素,对不起!都是我不好,弄丢了那玉簪。”
吕素急忙说道:“是我自己不小心了,怎能怪俊哥哥呢?”
张俊肯定的说:“的确是我的责任,唉。”想这过程怎么说的出口呢?一副深深自责的表情。
吕素见状反而说:“不要紧,俊哥哥你不是已经送了根玉簪给我了吗?”
张俊叹了口气:“这意义完全不同,对不起。唉!都怪我!”
“不要紧,再说俊哥哥不是还救了素素吗?没有玉簪素素还是一样平安的。我们走吧。”
张俊叹了口气,扶吕素上了马车,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保证这个女孩一路的平安。
路上两人都没再说话,张俊听到吕素在轻轻的哼着一段悠扬的旋律,马车沿大路从单县城南边走过时张俊注意到吕素拉开窗帘盯着县城默默的好像在流泪。他估计吕素在这里有一段难忘的故事,身为现代人的他懂得尊重别人的**,张俊就没有打扰吕素,只是放慢了车速,慢慢的经过单县向西走去。
当单县消失在视野的时候,吕素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张俊见状停下马车,转身问道:“素素,你怎么了?”
吕素摇摇头:“没事,我只是想起我娘亲了。”
张俊安慰她说:“那我先送你回沛县吧。”
吕素忙说:“不要!我,我…”她说不下去了,半响才哽咽着说:“素素的娘亲就埋在那边。”
张俊变色连忙勒住马:“你母亲的墓地往哪边走?”
吕素抬起泪眼看了张俊一眼。张俊正色说:“我们去拜祭一下。”
吕素向张俊趴下行礼:“多谢俊哥哥。”
张俊转身扶起吕素:“应该的。”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条丝巾递给吕素:“擦擦泪,脸都花了。”
吕素接过皱了皱眉,心想怎么张俊身上的丝巾这么多。
马车绕上一条小路,不一会就走到一座荒凉的坟茔前。散乱的石块、枯黄的杂草,没有看到墓碑。不等张俊停车,吕素就扑下车,跪倒母亲的墓前痛哭起来,仿佛要把心中的委屈都向母亲哭诉出来一样。张俊看了心里也感到无限的悲伤。他停好马车,也整理了衣服,摘下头巾,恭恭敬敬的对着吕素母亲的墓地三鞠躬致敬。吕素不懂这现代的礼仪,见张俊神色凝重知道他是在拜祭自己的母亲,也连忙回礼。张俊看着坟上枯黄的杂草,不禁问:“怎么没有人来整理,怎么连墓碑也没有?”心想你们吕家不是大户人家吗?怎么老婆死了这种待遇,心中对吕家的主人颇为不满。
吕素跪在母亲的墓前,流着泪轻声说:“素素乃是庶出。”
“什么是输出?”张俊看见吕素抬起泪眼看了自己一眼,忙补充说:“我真的不知道。不好意思,要是不方便你就不说吧。”说着回到马车上去了。不一会却拿了一沓那草纸来放在坟前。
吕素轻声说:“素素的母亲乃是父亲的如夫人。”抬眼见张俊一副茫然的样子就解释说:“素素是父亲的妾侍生的。”
张俊奇道:“那又怎么样,她一样是你母亲啊?”
“可是我只能在这里喊她母亲。”吕素说着又趴在母亲的墓上哭了起来。张俊不懂这古代的婚姻制度,见吕素哭的凄惨,不敢再问为什么心中也感到一阵酸楚不禁也陪着流了一些眼泪。
过了一会吕素停了哭,幽幽的说:“我母亲是韩国的贵族之后,秦灭韩时家中亲人都死于战乱,秦灭六国后母亲只身流落到单县,后来嫁给父亲做了小妾。也没过几年好日子,母亲生我的时候难产就这么走了。是奶娘把我带大的。母亲是妾侍没有地位,家中也没有亲人,所以叔伯们就草草的把母亲安葬在这里了。我一年也只能来一次。有时家族扫墓还不能来拜祭…”说着又哭起来了。
张俊心中哀叹:好可怜的女人,生在乱世,地位低下,怕是就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好容易有了个女儿做依靠,却又死的太早。死后连个墓碑都没有。
想到这里张俊走到马车边,用伞兵刀撬下一块木板。又从车里取了吕素的笔墨。走到吕素母亲的墓前,他把木板的光洁一面向上放在地上,自己跪坐在边上问吕素:“素素,请问你母亲的名讳。”
吕素摇摇头:“我年纪太小了,奶娘说了我不记得,父亲也不肯告诉我,说是怕母亲生气。只记得母亲姓周。”吕素停了一下怕张俊不懂就继续说:“我必须认父亲正式妻子为“嫡母”,而母亲只能为“庶母”也只能喊姨娘。母亲也只能喊我小姐。”
什么世道!张俊愤怒了,哪有母亲不能认自己亲生子女的道理!
他大笔一挥,用正楷写下了‘韩国故人周氏之墓’八个大字。虽然是简体但字迹苍劲有力,倒也显得庄重。张俊用伞兵刀将墓碑深深插在那周氏的墓前。
吕素知道张俊的意思对张俊拜了一拜:“俊哥哥,叔伯们说妾侍意外去世是不能进家族墓地的,也没有资格有墓碑的。”
“呸!”张俊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声,然后慌忙对吕素说:“我是呸那些狠心肠的人,不是对你的母亲不敬。在我眼里这里没有什么庶母小妾,只有一位母亲!”吕素感动的说不出话来,只好给张俊磕了个头。
张俊用手摘下周氏墓上的杂草。吕素连忙也起身帮忙。两人一起将墓地好好的整理了一遍。末了,张俊洗了手,跪在周氏的墓前。吕素慌忙跪下行礼。
张俊恭恭敬敬的对这位可怜的母亲说:“周阿姨,”这称呼把吕素吓了一大跳。接着听见张俊说:“我不知道该不该这样称呼您,在我们那都是这么称呼长辈的。要是错了也请您包涵。我叫张俊,承蒙吕素称呼我一声大哥,我也算是您的后辈了,您也可算是我的母亲了。请您放心,我以后会替您照顾素素的。今天和素素前来拜祭您,就是要告诉您,素素已经长大成人了,也找到了喜欢的人,我会带她找到她的心上人的。我知道您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您请放心素素没有辜负您的希望,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在水井村她舍身救了很多百姓,大家都很佩服她。请您在天堂一定保佑她的平安。晚辈张俊给您磕头了。”说着给那周氏磕了三个头。一番话把吕素都给听蒙了,见张俊给自己的母亲磕头也连忙磕头回礼。
张俊用火柴点燃了那一沓草纸:“周阿姨,这些草纸是我和素素做的,在我的家乡是祭拜亲人寄托哀思用的。愿您的在天之灵安息。”
吕素听了也接过几张草纸,学着张俊点燃了,祭拜母亲。
后来张俊才知道,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外加丫环奴婢以及合法**。一个男人只能同时有一个老婆,包括皇上,同一时间也只能有一个皇后,在我们老祖宗的脑袋里,妻与妾完全是两个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并论。当时的“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妾则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当时的法律虽规定不可娶二妻,却没让人不许纳妾,娶“二妻”犯法,纳“二妾”、“三妾”、“四妾”却无关紧要,虽然在本质上与“一夫多妻”没任何分别。汉字可真是妙!在明朝,甚至有法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看看,要是你老婆肚皮不争气,生不出儿子,你即使想“从一而终”也办不到,因为要逼你纳妾。“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就有法律明文规定: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三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
虽然老婆只能娶一个,妾却可以多娶,因为“妾”不是“妻”,即使老婆死了,也不能把妾扶正。《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而且,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但是,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完毕后即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