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怪的论调【笨拙】
作者:东方晓白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726

本帖最后由笨拙于2010-7-3116:49编辑

没有特别针对谁讨好谁的意思,就是最近潜水看到的一种论调让人不吐不快。另外也是因为刚来,虽然决定潜水,但是刚来么,总要吼一嗓子宣告笨拙的存在的。。。。。

那些认为只是白金只是大神才应该计较版权的观点,论据都是普通作者没必要,因为牵涉不到。很奇怪,就因为很可能牵涉不到,就啥也不管把自己的权利打包“送”了——注意,不是卖,是送!

其实吧,越是普通作者,越应该计较版权,本来电子分成就卖不出啥钱,现在可好,你把其他一切啥权啥权居然还有衍生权全都打包给出去了,换回的就是一个可能的一定比例的收益承诺,不傻么?

为什么这么说?随便分析三点:

1。正因为你是普通作者,甚至是扑街中的扑街,所以,你打包送出所有权利之后,别人根本就是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根本不会去运作什么所谓的出版改编。说白了,别人要的就是个门脸:瞧,所有权利都在我手里,和别人尤其是和作者无关。

——可能有心存侥幸的真的认为,别人要去权利后真的会运作。那笨拙只能说你自我感觉太好了,你也不看看你前面还有多少比你强的不是一点半点的,都是什么动静什么情况,不客气的说,轮也轮不到你!

那笨拙要问了,反正这些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变成收益的权利,反正是要烂到死了,为什么不在自个儿手里烂掉,非要送给别人烂?犯贱么?

不要用什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借口。这年头,谁也不是谁的奴才,就是合作关系而已,合作肯定存在一方强势一方弱势甚至是非常强势极度弱势的情况,但是强弱再悬殊,也是合作,不是主奴。你既然都没心思靠要去的这点权利创收,那为什么还要,就为所谓的垄断资源?这不是存心恶心人么?

人,还是需要尊严的。纵然觉得尊严也可以标价,但是,卖的人,不觉得:这是价么?

反正,搁给笨拙,除非你明确表露出运作的意思,并附带上规范的计划,否则是不卖的,而且卖也只卖你准备运作的这一块权利,绝不把其他权利打包附送,我可以多让利,但是绝不为了仅仅能在你这个平台上不受打压,就把尊严送给你充实你的门脸。

如果非要烂掉,那么,烂自己手里,总比烂别人手里舒服。这是笨拙的第一个理由。

2。正因为你是普通作者,甚至是扑街中的扑街,所以,尤其不能这样简单的打包送出所有权利。因为,你的目的,就是能靠着码的这点字多赚一点是一点,现在你送出所有权利了,你还剩下什么?你还指望什么?就指望本来就不理想的那点电子分成么?

要知道,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特点,电子分成不理想,不意味着其他机会来临时,成绩也不理想,你现在全打包送给别人了,真的走狗屎运,来了机会,那时候,你就哭吧。

嗯呀,说起狗屎运,有点扯飘渺了,还是继续扯点现实的。

笨拙的态度是,哪怕一点儿没希望呢,可是,既然都辛辛苦苦把字儿码出来了,为什么不试一试?就因为电子分成扑街了,就对其他渠道绝望了?不试过,你怎么知道?

——嗯呀,好像还是有些飘渺,因为笨拙本人就是个懒人,一次两次投稿或许是愿意的,三次之后,基本上没心思了。——所以,扯点很现实的。

这次说的,真的很现实,现实到估计你看了会吐血。可是,笨拙要说,哪怕吐血,这就是现实:你现在送出权利了,明天,或者后天,你想要试试其他渠道的时候,你有权利么?没有,因为你已经送给别人了!你的东西,再不由你做主了!

或许有人会说,其实也可以协商收回的。是的,你的价码足够,或者对方善心发作,是可以还你权利的。——但是,你是吃饱了撑的么,非要把一件简单无比的事情弄得这么复杂?

自己的东西,一定要自己做主,这不仅仅是权利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尊严的问题,更是涉及到未来可能性的问题,再小的可能性,它也是可能性,哪怕这种可能最终不会实现,可是有可能和没可能,绝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笨拙的第二个理由。

3。前面说了,笨拙是个懒人,嗯呀,敲字有点累了,所以,第三点,说简单点。

认为白金和大神可以计较,普通作者没必要计较的观点,说白了,其实言下之意就是:

你码的字,在出版啦改编啦之类其他权利上运作,不会有可能;或者——

即使有可能,那也真的没多少收益;再或者——

如果不先乖乖打包送出一切权利,那么不听话的后果就是被封杀,永远出不了头;

综合:不值得计较。

笨拙对这点,大赞——绝不是说反话,是真心赞,持这种观点的人,真的是为普通作者考虑,因为,现在能给网络写手提供的有效平台,真的不多,对底层写手而言,被打压了,或者失去某个平台,真的难以出头。

但是,笨拙想问:

第一,牺牲了,就能得到支持了?

第二,为了所谓的不被打压不被封杀,就有必要把自己作贱到这个地步?

第三,毛病都是惯出来的,都这么想,都打包附送一切权利,那么,强势一方只能是越来越霸王,有谁敢保证,今天,只是要作品的一切权利,明天,不会发展到要作者的一切作品?那时候,是不是普通作者只要到某个平台写作,那就得一辈子被困死,然后生死由人,再无自主权?——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大神们白金们据说不是已经出现了需要签署连创意、素材都不属于自己的委托协议了么?这样的协议一签,连作品都不属于自己了!如此……

——嗯呀,打住打住,邪恶了邪恶了,要蛋定,蛋定。。。。。

总之,如果笨拙也写(以前算是写过,如果那也算写的话,结果么,扑了,或者说,连扑的资格都没有),那是一定要紧守版权的,如果因此实在出不了头,那也没办法,反正又不是离了这个吃不了饭。更何况,笨拙觉得吧,以今天的网络条件,只要真的能抛弃浮躁,坚持、坚持、再坚持,同时提升自己,提升、提升、再提升,一时的不如意是或许的,甚至是肯定的,但是绝对不是一辈子的。。。

当然,笨拙肯定是没混出头那一天的,这辈子大概就是上上班之余,搬个小板凳潜水看看热闹的样了,偶尔冲动有了、时间也正好凑乎,大概会忍不住找个版权宽松网站写点,但那也是肯定和以前一样,收获的不是人气和钞票,而是扑街的惨淡,然后心灰意冷之余挥刀自宫,又继续搬小板凳看热闹。。。。

唐僧了唐僧了,打住打住。。。。

那么,总结第三点理由,结束帖子吧——不对呀,这才发现,好像第三点理由已经不止一点了。。。。

罪过罪过,邪恶呀邪恶,只随便说三点的,咋就没忍住呢。。。。

嗯呀,那就算完成了笨拙的存在宣告。龙空,笨拙来了,以后常驻了,龙空的潜水生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