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攻占普兰店
作者: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91

实际上,明军官兵对于女真贼军,还心存疑虑,“恐贼症”潜伏得很深,让毛仲不得不停止了游击战术。

在敌人单兵能力很强的情况下,只有充分地发挥先进武器的功效,集中攻击敌人,也许才能起到良好效果,陈继盛到底是老将,经验丰富,“不如我军攻击敌城镇一处,吸引金贼来围,然后以步枪击之,定能胜利。”

毛仲不禁对陈继勋树立起了大拇指:“对对,你的话提醒了我!”几个将官遂在一起商议,怎么与敌军决战,最终,毛仲选择了普兰店儿。

女真贼军的骑兵,居然反复地对明军部队进行了袭击扰乱,于是,毛仲火了,下令使用步枪攻击敌人。果然不出所料,一使用步枪,在远距离上,明军官兵就瞄准射击,将女真贼军击杀,而毛仲训练的特种士兵,成为侦察部队对抗的主力。毛仲还亲自遭遇了敌人的一次偷袭。后来,他笑着说。女真贼军才是真的游击战术呢!

十几名女真贼军悄悄地摸了过来,居然穿着明军的衣甲,因为口令不对,才发现了。毛仲和几个将官就在附近,立刻投入战斗,女真贼军暗箭纷纷,将蓝序的左臂射穿,陈继勋的头盔都被射掉了缨络,吓出了一身冷汗,毛仲恼怒,将狙击步枪操起,压上子弹,砰的一声,首先将一名隐藏在树丛里的女真贼军的脑袋打成了西红柿酱,然后,瞄也不瞄,就对一把长弓的后面激发了子弹。砰,那里晃了两晃,一个家伙笨重地倒下了。

使用步枪,毛仲激发了七颗子弹,射死射伤敌人八名,有一颗子弹,居然穿过了一个家伙,将另外一名敌人的肚子打了个窟窿。

特战队和步枪的使用,使明军的打击能力增强了数倍,女真贼军偷袭数次,都被打得落花流水,死伤惨重,不得不撤退。

在毛仲部队的附近,几天时间,已经聚集起上千的女真贼军,虽然他们不敢逼近,从其声音旗帜来看,是可以确定的。毛仲军想决战,而敌人不给机会,于是毛仲就采纳了陈继勋的建议,干脆亮起了旗帜,大踏步地向西运动,从这天的早上开始,起兵四个小时,缓慢地运动到了普兰店镇。

普兰店镇,是辽东半岛上一个重要的城镇,处于半岛的尖端转折处,西北行六七十里就是瓦房店儿,也就是毛仲军伪装偷袭阿敏部队的大本营所在地,从城镇南行五十里,就是金州城,从金州城继续西南行进五十余里,就是现在的大连市区,再西南进,又四五十里,才是盘山,也就是旅顺港。可见,普兰店正处于旅顺,大连,金州地区和沈阳一带女真金国的核心地带的交通枢纽,咽喉锁钥,占据了这里,明军就将阿敏军的北上连接道路彻底地截断了。不仅是严重的军事威胁,也是**裸的决战挑衅。

不到七百人的明军,一路上遭遇着女真贼军的游骑的监视,做出战斗队形开到了普兰店以后,发现城镇非常坚固,两丈余高的城墙上,树立着女真贼军的旗帜,城垛之间,人影恍惚,显然不少。

明军只有两千多发子弹,三百二十余颗手榴弹,和敌人扰乱部队的战斗,又消耗了一些,现在,格外小心谨慎。

明军分成两个半环形状,一面警惕地防范着背后可能的敌军游骑的偷袭,一面要攻击敌人的城镇,形势并不乐观。

对于攻城,毛仲有现成的经验,他派遣了四五十名士兵,举着盾牌,向城镇的东门逼近,然后,带领特战队员,步枪伺候。

谁都没有想到,正在毛仲煞费苦心,酝酿攻击步骤的时候,女真贼军突然从城中杀出来了!

只见城头上一阵锣鼓喧天,旗帜招展,东大门刹那间被撞开,一股汹涌澎湃的女真军人潮从中奔流出来,前面是骑兵,大约一百多人,排成宽大的正面,后面是步兵,约三百多人,一出城,一个个张牙舞爪,高举刀枪,咆哮如雷,尤其是骑兵的阵势,虽然稀疏百十号人,却非常壮观。

“女真贼军真不知好歹,这丁点儿人就敢来灭我们呢!”毛仲感到非常滑稽。

“对,他们还以为我们是一般的官军呢!”陈继勋跟随在毛仲身边,已经深深见识过步枪的威力了。

明军立即向后面收缩,尤其是前面的五十人诱敌小队,本来是要吸引城上敌人注意力,方便毛仲等特战队员步枪点射,现在,倒将敌人全部从城中吸引出来了。

女真军显然是精锐的主力部队,训练有素,出得城来,骑兵并没有立即进攻,而是排列在前面,等步兵都出城,才突然爆炸一声,向前突击。

明军官兵将骑兵三十余人放在前面,作为阻挡,其余步兵都谨慎地将盾牌树立在地上,遮掩着前面,一些人则以弩箭准备打击敌人。

毛仲等少数特战士兵,被允许以子弹射击,当女真贼军出击的时候,两军相距不过四百米。

“射击!”毛仲下令攻击,同时,以实际行动打响了第一枪。

女真军的骑兵冲得实在太快了,简直就象箭弩般射来,不过,对于毛仲而言,要在这期间装上几颗子弹,打几枪,还是可以的。

第一枪,打得一名骑兵一歪脑袋,身体就成为悬挂在马蹬上的摆设,脑袋拖在地上,第二枪,将一名敌人骑兵的眼睛打成了黑窟窿,第三枪,打进了一个家伙正怒张的嘴巴里,够阴损缺德的。第四枪,糟糕,打偏了,居然打在沸腾颠簸的马脖子上,可惜了这匹良马,往前一愣,脚步就缓了,再接着,突然打着旋儿,死活不肯前进了,气得那名女真贼军士兵嗷嗷叫。

毛仲事先跟官兵们说过,打敌人,不打战马,所以,特战队员们猫在盾牌兵的里面,打得相当不错,因为,当毛仲将第五个敌人的脸打烂的时候,敌人骑兵已经冲到了一百米的位置,但是,人数只剩下寥寥二十几人!

可能这个城镇里的女真贼军从来没有遭遇过毛仲部队,也从未想过这群看起来就是一群没头苍蝇般的明朝破步兵,非常普通的一族,计划的战术是,铁骑猛冲,将明军阵势踩破,然后反复冲杀,基本歼灭。

女真贼军的骑兵,冲刺时,没有任何躲避遮掩的动作,几乎是一条直线冲过来,在明军特战队员的枪口面前,完全是一个个逐渐放大的靶标,实在太好玩了。

砰!毛仲用枪声告诉一个敌人,在现代步枪子弹面前,单独的蛮力是不够的。

就这样,在毛仲的第七颗子弹刚射击以后,就发现,残余的敌人骑兵,只剩下了四人!而且,这四个人,非常了不起,居然拨转马头,向着城镇的方向逃跑了!

“冲城!”毛仲跳上了一匹战马,已经换上了一面盾牌,一把砍刀,呼啸着向前冲去,于是,那三十余名明军骑兵,跟随在他的身后,向着敌人骑兵溃退的方向追杀。

敌人的步兵潮流,在阵地上形成了巨大的混乱,一部分人震惊到痴迷不悟,一部分转身向城镇大门方向逃避,一部分人还向前拥挤,于是,毛仲眼睁睁地看着金贼军残余的四名骑兵直接蹿进了他们自己的步兵群里,劈头盖脑地踩踏进去。

“啊呀!”有人咒骂,有人喊叫,金贼军乱成一团。

三十几名明军骑兵,很快就冲到了敌人的跟前,这时候,敌人步兵才醒悟过来,很少抵抗,多数转身就逃。

金军的武器有短刀,也有长枪,一旦那些步兵将长枪伸出来形成枪阵,骑兵的冲击也要受到很大制约,所以,毛仲毫不犹豫地甩出了一颗手榴弹。

轰!

二十几颗手榴弹的爆炸,象一阵狂风,将敌人步兵的群落,忽然卷起来,敌人四下里乱窜,溃逃了。

毛仲随着一股敌人步兵,冲进了城门洞里,回头看时,明军骑兵已经冲到,步兵二百余人也蜂拥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