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江寒血如约前往约定地点,果然见到了等在那里的髯翁。髯翁说要教他练“心”,江寒血也不知道这“心”该如何修炼,听他讲了许多,全都是些运动、行卧时呼气吸气的法门,已经睡觉时脑海里想象的气息运行轨迹,不禁大失所望。
髯翁教他的,其实是一门高明的气功法门,江寒血从来没有练过气功,不懂得其中的奥妙,加上又有些抵触情绪,所以修炼起来进展非常缓慢,折腾了大半个晚上才渐渐睡着。只睡了不到两个时辰,就被髯翁叫醒,说已经寅时了,让他赶紧回去,不然会误了点卯。
江寒血打着哈欠往回赶,实在撑不住,由着马儿跑,他扒在马背上又小睡了片刻,饶是如此,这一天下来还是哈欠连天。
昨夜交给自己办的事情,今天就有了好消息,唐泽自觉把这委托办得很不错,兴冲冲的跑来告诉他结果。江寒血听到唐泽要和他一起去鸣沙县,脸色却阴沉沉的,很不高兴。
他这次去鸣沙县,一方面是为了自己进出大营方便,每日能少跑些路程;另一方面,也是记挂着柔凝的柔媚与温存,这小美人的**滋味让他非常怀念。他想着和别的女人双宿双飞,却带这唐泽这个准大舅子在旁边监视,如何爽得起来。
加上昨夜没睡好,今天脾气就有些暴:“大老爷们办事,你一个小白脸儿跟着干嘛?断头军又不是翰林院,你拉得动硬弓,还是降得服烈马?”
好在昨夜髯翁又一再叮嘱他不能随便动怒发火,所以说这话的时候,江寒血自我感觉已经留了三分薄面了,但还是火药味十足。
唐泽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半天也没搞明白自己哪儿得罪他了,怎么昨日跟自己还有说有笑的,今天忽然就翻了脸?便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也没这么快的呀!但他是个宰相肚子,也不以为意,笑着解释道:“江兄可冤枉我了!苏大将军原本不肯让你去,怕你惹出祸事,是我自告奋勇的提出要当你的司马苏大将军才点头的,你不谢我,怎么反而怨我?”
听这话,江寒血才知道自己错怪他了,大大咧咧的挥挥手道:“罢了罢了,反正多个人多双筷子,到时候你要觉得苦了,熬不下去了,跟我说一声,我让人送你回营。”说着揉着眼睛就往操练场走去。
唐泽在后面喊他:“江兄,既然要防卫地方,是不是要先准备一番?”
江寒血一边走一边说:“有啥好收拾的,一些锅碗瓢盆的东西,你不是我的司马吗?自己去看着办,有不懂的就去问火头兵曹王德顺,这些日子都是他在帮我打理营中事务。对了,你跟苏大将军说一声,这次去鸣沙县,除了十个负责训练的教官要跟着我走之外,我还要王德顺,他人老实,我用着顺手!”
唐泽记下了“王德顺”的名字,又问道:“江兄,你这是去哪儿?”
“我去操练场,看看孩儿们练得如何了!一个月前就跟他们说好,半年的新兵训练结束后,断头军要搞一次大比武,前一百名,每人赏银十两;前五十名,每人赏银二十两;获得冠军的,老子赏他十两黄金!”
唐泽听他随口说出的奖励,眼前忽然一亮:怪不得这帮兵士训练都嗷嗷叫,原来是在这里放了张结结实实的肉馅大饼。军中比武是常有的,不但各营要搞,西北大营每三年也要搞一次,可除了最终成绩能够名列前茅的少数几人之外,其他的都算失败者,不但得不到奖励,甚至还会遭到嘲笑。
由于获得奖励的希望渺茫,所以尽管在赛场上大家都竭尽所能的比拼,甚至在比赛场上还常常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但在往常的训练中,大家的积极性都不是很高。断头军一共只有五百人,但获得奖励的却多达一百人,只要平常努力些,谁都有机会获奖,所以兵士士气高昂,训练场上人人卖命。
这小子,看似鲁莽,其实……也未必啊!
…………
由于对断头军的一切情况都不了解,唐泽只有依他所言,去找什么王德顺,王德顺得知江寒血要带队离开的时候,脸上露出惊讶和惋惜的神色,而唐泽告诉他,江寒血决定带他一起去鸣沙县,征询他的意见的时候,王德顺笑得很灿烂。
虽然江寒血入营第一天就把他狠狠地揍了一顿,但王德顺并没有因此而嫉恨他。没错,这小子的脾气是很操蛋,有时候做事情蛮不讲理,但他有嚣张的资本――对于在敦煌土生土长的王德顺来说,谁能将霍大龙等敦煌四蠹拉下马,谁就有资格当着众人的面打他的耳光。
更何况江寒血大方豪爽,出手极其阔绰,送给自己的那几件珠宝,王德顺卖了以后,回去就购置了十几亩土地,家里的房子也重新扩建了。来陷阵营当兵,不为钱为什么?能够跟一个为人豪爽,舍得花钱的上司,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在王德顺的指点下,唐泽很快就把他的家当整理得七七八八,三日过后,鸣沙县那边也腾出了几十间屋舍,断头军正式入驻。
离营那天,来送行的人很多,不但苏常胜、韩让亲来相送,连虎贲营指挥使王?、神机营指挥使陆绩等许多大营的高层将领也来相送。直到此时,人们才惊讶的发现,这姓江的小子尽管爱惹事,喜欢得罪人,却不知不觉间也勾结了许多“朋党”。
陆绩是在靶场和他熟识的。江寒血每日早晚都要跑去神机营的靶场练习弓箭,陆绩见他每日都来,风雨不辍,感到很好奇,便主动上前去攀谈几句,如此一来二去,双方也逐渐熟识了。作为神机营的指挥使,今年已经五十二岁的陆机虽然个人射艺有所下降,但眼力却很独到,见他很有射箭的天赋,为人又勤奋,主动提出要收他为徒。
江寒血却嫌他自身射艺不精,觉得他是在吹牛皮,所以舍近求远,软磨硬泡的拜了王?为师,气得陆绩牙痒痒,连着三天都没理他。后来每次见到他,陆绩都要指责他射箭的手法不对,而江寒血每次都不服气,认为陆绩是故意找茬,为这事儿,二人费了不少口舌。
如今听说他要去鸣沙县驻防,陆绩觉得很可惜,怕他荒废了射艺,特地跑来板着脸告诫一番:“这两日没见你来靶场射箭,是偷懒了还是自大了?莫非你以为赢了区区一个洪大海,便算是技艺有成了?”
江寒血每日和他斗嘴,早就贫了,也不怕他的脸色难看,笑着说道:“这两日老江转了运,遇到个不世出的神箭手哭着喊着要收我为徒,我正憋着劲儿,要苦练三个月,然后来个一鸣惊人,到时候把你们都吓得哇哇叫。”
江寒血把真话当成假话讲,陆绩自然也将真话当成假话听了。这也难怪,前些日子陆绩要收江寒血为关门弟子,说了好多次,如今江寒血说出这番话来,陆绩还以为他是在讽刺自己,气得吹胡子瞪眼:“你这孩子好没良心,我看你是可造之材,好意教你射箭,却把好心当成驴肝肺。那王哈儿虽然箭射得准,但你看他教出来的徒弟,有一个成材的?”
王?一直在旁边听这他们俩吹牛打屁,眼见自己要受无妄之灾,赶紧出来表明立场:“陆老哥,你们俩的事儿你们自己解决,可别忘我身上扯,江老弟天赋好,又肯下功夫,这射艺全是他自己练出来的,与我无关,我可不敢当他的师傅。”
江寒血道:“没错,如今王老哥不是我师傅了,我师傅另有其人。你若不信,半年之后让你神机营最厉害的射手与我比试比试便知真假。”
苏常胜却没心思跟他贫嘴,临行前反反复复交代唐泽要看好他,让他练好兵,千万不能因为离了大营便放了羊。唐泽连声答应着,同时也不忘替江寒血分辨几句。临别时,苏常胜望着断头军远去的背影,总觉得自己的眼皮在跳――也不知道前日自己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同意让他独自驻守鸣沙县了呢?现在看来,这仿佛不是什么好主意……
…………
在苏常胜为自己的决定隐约有些后悔的时候,江寒血却对这个决定满意之极。
由于断头军人数众多,还有许多马匹要饲养,县城内根本容不下这么多人常住,所以便将县西的一处废弃了的庄园腾出来,花了三天的时间打扫得干净整洁,让他们住进去。这庄子的面积很大,占地足有二三十亩的大小,大大小小的房屋近百间,由于年久失修,有些房屋已经住不得人了,但能用的也有六十多间,住下这五百多号人足够了,比军营的房间还宽敞。
庄子设施齐备,牛棚、马圈、厨房、厕所一应俱全,收拾收拾就能照常使用。在庄子后面是一块大大的荒地,地上的杂草已经除掉掉,地面也翻松平整过,连泥土里面的小石子儿也都一一挑了出来,又在上面铺了一层细沙子吸水,这是专门整理出来,作为操练的场地。
难得的是,由于靠近党河,在庄子后面还有一大块水塘,在春耕时节,水塘里的水放出来可以用来灌溉周围的大片稻田。如今正值夏季,水塘里的水很足,正好用来饮马,省了不少事。
总体来看,无论是住宿环境还是训练设施,这里比大营的营房还好。
但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让江寒血感到欣喜的是,这个庄子距离他购置的庄子很近,二者就距了一里路的样子,所以他看着看着,一个人就笑出了声。
“鸣沙县城太小,户数还只有不到一千,容不下这么多号人,我千挑万选才选中了这么地方。江兄,这里的环境可还满意?”唐泽见他春光满面,忍不住也要邀功几句,若能得两声赞扬,也不枉费了自己的这番辛苦。
“满意满意,唐兄这三日在两地间来回奔波,一定很辛苦了,赶紧回去歇息歇息吧?”江寒血很高兴的说道,连推带攘的将唐泽推回了自己房中,简单安排了各旅的住宿和轮值情况,便带着张无忌、郭豹子、王大胆三个有“家室”的人一起翘班了。
柔凝等人不知道他们换防的事,见到一大群兵士跑到自己的隔壁驻扎下来,吓得不敢出门,只让两个新买的小丫鬟去打听这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上次她们被虎贲营的大老粗们吓得半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只要见到有大兵出现,便躲得远远的。
将她们打发出去之后,柔凝关了门,躲在房中绣花。当初江寒血买庄子的时候,多出了几两银子,连着将原庄子里的十几个出手大脚的老婆子也一起买下,便于打理庄园的事务,此外,江寒血又为柔凝买了两个十三四岁的小丫鬟,便于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柔凝是在贼窝里苦惯了的,如今被人当成金丝雀一样养起来,起初还真有些不习惯,无聊之时,便跟着几个老婆子学习针线刺绣。
柔凝刚刺了两针,忽然房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影“嗖”的冲了进来,扑到她身上。柔凝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刚喊了两声,嘴巴就被捂住。
“是我,你还叫?”江寒血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柔凝有些意外,刚一愣神,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褪得干干净净……
一阵疾风骤雨之后,柔凝娇软的身体好像匹锦缎一样软绵绵的倒在榻上,酥鬓上香汗津津,口中娇喘不已。喘息了一会儿,柔凝才发觉现在是大白天,两人赤身**的躺在一起实在不雅,有赶紧强撑着坐起,要替他擦拭收拾。
俗话说久别胜新婚,江寒血许久不见她,虽然冲动一过,心中柔情续生,将她搂在怀里,不让她离开。柔凝略微挣扎了两下,无法反抗,也唯有仍他轻薄了。
“爷怎么来了?”柔凝躺在怀中,秀目半闭,软弱无力地问道。
江寒血没有直接回答,手里把玩着她的一缕青丝,轻轻挑逗着她胸前的殷红蓓蕾,反问道:“许久没见,可有想我。”
柔凝被他弄得痒酥酥的,感觉心中仿佛有个虫儿在爬啊爬的,说不出是舒服还是难受,笑着抓着他的手不让他乱动:“柔凝如今生是爷的人,死是爷的鬼,还有什么想不想的?倒是爷这一去一个多月,连个音信也无,奴家还以为……还以为……”
江寒血手中力气加大,柔凝娇喘又重,便说不出话来了。江寒血把嘴巴放到她耳边,轻声说道:“许久不见,你也便调皮,也会争风邀宠了,莫非是和那思蜜儿学的?绕来绕去,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到底有没有想我?”
“……嗯,想。”柔凝含羞说出了这两个字,白玉一般的脸颊一下变得绯红。在心中的所想所思可以很大胆,很自由,但一旦从嘴中说出,却仿佛加了一道枷锁,需要认真的思考,需要厚重的面对:这个男人,真的值得自己朝思暮想吗?
这个男人很残酷,很血腥,他杀人无数,睡在他身边都能闻到身上隐隐的鲜血味,好像一头野狼,谁都怕他,却谁都敬他;可是,他却救了自己,保护自己,不让任何人伤害自己,为了自己,他甚至敢于和自己的顶头上司叫板。
他很骄傲,脾气也不太好,谁惹他生气了,说骂就骂,说打就打,偶尔也会拿自己撒气,吼几句,踢两脚;可是他对朋友很好,更多的时候,对自己是照拂和体贴,纵使打骂,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下人看待。
他冲动的时候很粗鲁,简直像一只发情的野兽――柔凝还记得自己的初夜被夺走的那天晚上,自己就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躺在那里,仍他在自己的身体上撒野,却还要担心他在心满意足之后一刀杀了自己。可是当他疯完以后,他又变得很温柔,会搂着自己睡去,躺在他的怀中,让人觉得满足,觉得安全。
孩提时代的尊贵身份已经变成了过眼烟云,随着西风四处飞散,连影子也找不着,她早已从公主的梦中醒来,习惯了冰冷的现实。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既没有唐樱那样乖巧、讨喜,也没有她那样显赫的身份和地位,更不懂诗词歌赋,连刺绣、缝补等平常汉人女子最常做的杂货都不会,这个男人喜欢的只是自己的身体,但至少自己的身体还是清白的,过几年,自己如果能给他生个儿子,相信自己便能够平稳度过余生了吧?
想到这里,柔凝甚至有些感激王鹞子,不管他出于什么心态,至少是他保护了自己的贞操,让自己保留了一样最珍贵的东西。也许正因为这样,自己才得到了格外的疼爱,而和自己一道留下来的那几个姐妹,全都没有自己这样的待遇。
思蜜儿曾半开玩笑的对她说,她是天生的公主命,纵使一时落难,也自有贵人搭救。她的话里有几分羡慕和妒忌,让柔凝又有些小得意。是呀,有这样疼爱自己,照顾自己的男人,还有什么不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