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黑是黑,白是白,只是给他颠倒了。首发"宇风向凌啸天一指,道:"我大哥岳明杰是他女婿不错,可他结这门亲只是想要嫁祸北临同时控制岳家船队,害死我干爹,用毒药制住我大哥,都是他指使的,马大哥若不信,叫这家伙拿出解药,解了我大哥身上的毒,我大哥那夜亲眼所见,要他说给你听。"宇风说着一指凌云。
"你才颠倒黑白,一切都是你做的,你身上才有解药,我儿身上怎么会有。"凌啸天说着看向马云天,道:"马大侠,你想一想,可能吗?我会害自己的亲家害自己的女婿吗?那岂不是害了我自己的女儿,这世上会有这样的人吗?”
"这世上确实没有这样的人。"宇风摇头:"因为这样的人不是人,也不是猪和狗,若把你比做猪狗,那是对猪狗的污辱,从此天下只怕就没有猪肉和狗肉吃了?”
"没有猪肉和狗肉吃?为什么?"马云天一脸疑惑的问。
"因为猪狗若知道有了他这个同类,猪会跳河,狗会上吊,猪死狗绝,又哪里还能有猪肉狗肉吃?"宇风笑。
"小贼好利一张嘴。"一边的冲灵道人暴喝一声,手一扬,一缕青光疾射向宇风。
"话没说完,休要动手?"马云天低喝一声,手一伸,两指一夹,竟将那青光一下子夹住了,宇风往他手里一看,却是一把小小的飞剑,速度太快,所以看上去只是一缕青光。
马云天声名太响,冲灵道人虽然素来自负,却也不敢昧然发难,他这一飞剑,看上去是射宇风,其实他早料定马云天会插手,因此这一剑里灌注了八分原力,就是想试一试马云天的功力,在他想来,马云天即便挡得开,也绝不会太轻松,没想到马云天仅用两根指头就夹住了飞剑,一时心中暗凛,对马云天更不摸底了。
心中暗凛的还有一边的凌啸天和金一刀,凌啸天一则心中有鬼,二则也看得出来,马云天和宇风似乎认识,心下因而越觉发慌,眼光四下一扫,忽地看到王知府,忙道:"马大侠,你不能听信一面之辞,他的不能信,我的自也不能信,但一方的父母官你该信吧,那就是陵南城王知府,你不妨问问他,看他怎么说。"说着看向王知府,使一个眼色,道:"王大人,有马大侠在此,有什么话你就放胆说,没人敢把你怎么样的?”
"这狗官是你收买了的,你就要他叫你爹他也会叫,他的话怎么信得?"宇风怒叫。
"胡扯!"凌啸天冷笑:"王大人清正兼明,人人钦佩,我怎么能收买他,你有证据吗?”
那一边王知府得了暗示,也大声叫道:"马大侠救命啊,宇风确是妖人啊,杀人夺产,罪证确凿,胆大包……"最后一个天字没说出口,却是啊的一声大叫,原来是罗慎行一脚踩住了他嘴。
"你做什么?"凌啸天怒指着罗慎行:"好大的狗胆。”
"你才是只披着人皮的老狗。"罗慎行全不怕他,回他一句,看向马云天,猛地跪下,一脸激动的道:"马大侠,我是岳家大管事罗慎行,老东家当日被东临凌家害死,其实又还魂了一个半时辰,他亲口说出了岳家派人害他的事,我们十大管事和岳家所有的人当时都在场,都是亲耳听到的,而且二公子也就是老东家还魂那会儿亲收的义子,老船主不愿岳家船队落到凌家手里,大公子又中了毒,无法领着大伙儿跟凌家斗,所以才拜托二公子。”
他说着,身后十大管事及所有岳家弟子一齐跪了下去,齐为宇风作证,骂凌啸天。
"你们都被收买了。"凌啸天恼羞成怒,跳脚大叫,看向马云天道:"马大侠,宇风这妖人妖术厉害,收买了岳家这些人,而且肯定还用了妖术,所以岳家的人都被他迷惑了,这样的话你是信不得的,千万信不得。”
"别人的话都信不得,就你这老狗的话信得吗?"宇风越怒,猛俯身,一把揪住了凌云一只耳朵,瞪着凌云,道:"我也只数到二,不拿解药出来,我就一把撕掉你的耳朵,撕了左耳再撕右耳,总之你不给,小爷就一块块撕下去。”
"不要啊,爹,救我啊。"凌云吓得尖叫,素日的傲气踪影全无,只差眼泪鼻涕齐来了。
"别说叫爹,你就叫我爷爷都没用。"宇风怒叫,手一紧,叫道:"一,拿不拿?”
"马云天,你这是明显偏心了。"边上的冲灵道人看情势不对,明摆着只要凌云经不住吓,一松口说给解药,那就坐实了罪证,虽然忌惮于马云天的功力,也不得不动手,说话间左手一扬,厉叫一声:"灵符飞剑。”
随着他叫声,一道黄色的纸符从他袖中直飞出来,不是飞向马云天,却是射向空中,在他头顶三丈左右处停处,指向马云天,那符上,画了一枚小剑,符一停住,小剑忽地发出白光,白光中随即有小剑射出来,其速如电,而且不止一柄,还有一个怪的,从符中飞出来是小剑,但到中途却变大了,变得和一般的三尺长剑差不多大小,接连不断的射向马云天。
宇风先见冲灵道人飞一道符出来,心底还偷笑,因为他在凤凰城中见过无数次的道士画符捉鬼的把戏,还以为冲灵道人也和那些道士一样,拿道符来骗人呢,待得见了冲灵道人这道符中竟然可以放出剑来,可就呆了,心中暗叫:"符中竟可放剑,这鸟道士骗人的手段挺高的啊。”
一般道士画的符,确是骗人的多,但符术本身不是骗人的,剑、卦、符,乃是道家三宝,符术修练到家,实有无穷威力,较之元神御剑和先天八卦并不差到哪里去,可说是各有所长。
但符的威力和各人的修为有关,同样一道符,原力高,符的威力也就大,原力低,符的威力同样也差。冲灵道人这灵符飞剑,不是他自己画的,还是他祖师爷画的,威力极大,乃是冲灵道人的护身之宝,轻易不肯动用,这时眼见马云天功力太高,所以才放出来助力。
"灵符飞剑,这个有点子意思,马某也跟你玩一手葫芦飞酒!"马云天一声暴喝,葫芦嘴对准凌空射来的飞剑,手一振,葫芦中一股酒水激飞出去,正迎上射来的飞剑,那飞剑势劲力疾,但给酒水一撞,立时偏转,符中飞剑不绝射出,马云天葫芦中酒水也不绝射出,一时酒香四溢,而最搞笑的是,对被飞剑击散飞溅的酒水,马云天却不肯浪费,而是猛吸气,全部吸进嘴中。
一边的宇风又是惊奇又是好笑,想:"这样的酒还要喝,马大哥这样的酒鬼还真是少见呢。”
冲灵道人袖中放出灵符飞剑,自己也没停着,同时拨剑飞身刺出,他知道马云天了得,不敢留手,全身原力都灌进了剑上,一剑刺出,剑尖的空气竟发出刺耳的撕裂声。
先前冲灵道人费尽吃奶的力气也追不上夕月,宇风因而颇有点瞧他不起,但看了这一剑的威势,却不免暗暗点头,想:"这妖道是把好手,原力修为应该是上位道尊。”
冲灵道人动,旁边的金一刀自然也挺剑夹攻,不过他剑上的气势可就差了许多,听上去虽也风声呜呜,却远不如冲灵道人剑尖撕裂空气发出的声音那么摄人。
马云天左手拿着酒葫芦,面对冲灵道人金一刀的夹攻,却并不拨刀,而是一拳击出,冲灵道人那摄人的一剑对上马云天拳劲,发出扑的一下沉闷的撞击声,剑尖竟给撞偏,劲风激起地下的雪花,忽地一下漫住了数丈方圆的空间,宇风甚至没能看清马云天是在拳击冲灵道人的同时是怎么拆解金一刀那一剑的,只是见金一刀身子忽地就从雪雾中退了出来,老脸上还有点子发红,不过宇风又怀疑金一刀脸红是冻的,因为在他想来,金一刀这种人是不会脸红的,他却不知道,金一刀的剑尖是在近身时给马云天弹了一下,宝剑差点都给弹飞了,内气受到震动,气血上浮,所以脸红,可不是冻的。
冲灵道人两个一动,凌啸天也想动,他想从宇风手底把儿子抢回来啊,可惜宇风是在街头打惯烂架的人,脑子灵光得很,凌啸天刚作势欲扑,宇风眼光已扫了过来,冷冷的看着他道:"不要动,你只要动一动,我一石头把这小马犊子的脑袋砸扁,你信不信?”
凌啸天已对宇风有所了解,知道这小子嘴刁人横,确实是天不怕地不怕,至少无论如何不怕东临,如何敢不信,身子立时僵硬,再不敢动一下。
冲灵道人一剑受挫,再不停手,一声长啸,一剑接一剑,对着马云天不绝猛攻,剑风划破空气,发出呜呜的怪叫,若是静夜中听来,只以为是鬼哭,金一刀自也拿出全挂子的本事助攻,头顶灵符飞剑中的飞剑也是无始无绝的射出。马云天却一直是老样子,一只拳头迎击两把宝剑,葫芦中酒水撞击灵符飞剑,灵符飞剑无始无绝,他葫芦中的酒水也似乎是无穷无尽。
而除了三个激斗的,其他所有人都呆立着,宇风一副吊儿郎当样,凌啸天身子便僵立如死,而四围的岳家弟子和官兵衙役更全都看得呆了。
场中风声呜呜,四围鸦雀无声,一动一静,形成强烈的对比。
只有激起的雪花,飘飘洒洒的飞舞着,尽情的舒展着她们纯白无暇的翅膀,似乎是在为精彩的打斗欢呼鼓舞,又似乎只是在跳着她们自己的舞蹈。人间一切的争斗,在她们来说,不过只是托着她们身子的风而已,也许,比风更轻。
"诸位,请停手。"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最初那一刹那,宇风只以为是刮过了一阵风,因为这声音就象那最轻柔的风,虽然它能穿透冲灵道人剑风的呜呜声,但宇风还是以为它是风,是那种宇风吃饱肚子后缓缓拂过他身子的让他飘飘欲仙昏昏欲睡的那种风。
不过眼角的白影让宇风知道不是风,他扭头,眼睛忽地一亮,数丈开外,一个女子悄然而立,白衣如雪,肌肤却比雪更白,竟是比之凤凰也毫不逊色的绝色美女。
这女子的出现,可就把宇风给惊艳了,他甚至说不出评论美女的口头禅,只是不由得张大了嘴巴,不想一下给风呛着了,顿时剧烈咳嗽起来,那女子扭头看他一眼,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她这一笑的颜色,宇风无法形容,只是心里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在突然间,阴阴的天就放睛了,天地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的新鲜明朗。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容貌不在凤凰之下的美女!"宇风真的是受惊了,咳嗽却更加剧烈起来,竟是止也止不住。
白衣女子的出现,吃惊的不止宇风一个,还有冲灵道人金一刀凌啸天几个。宇风的吃惊,是因为这白衣女子的容貌,而冲灵道人三个吃惊,却是因为白衣女子那不可思议的身手。
玄功高手,哪怕是在最激烈的争斗中,也一定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可以说,如果有高手以遁术掠近,冲灵道人金一刀几个一定会发觉,然而这白衣女子的出现,却直到她自己出声,冲灵道人三个才发觉,如此神鬼莫测的身手,怎不叫他三个吃惊。
便在宇风的咳嗽声中,冲灵道人金一刀飞身后跃,退出了斗场,身子后跃,冲灵道人同时袖子一扬,那道灵符收了飞剑,飞回了他袖中。
冲灵道人金一刀凌啸天三个都看向那白衣女子,马云天却只扫了那女子一眼,随即便仰头喝起酒来,宇风刚好看见,心中嘀咕:"这么漂亮的美女,马大哥居然都不看第二眼,嗜酒如命,莫过于此。"这么想着的时候,突地想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怪了,这白衣仙子也不冷啊,而且比风瑶夕月还要漂亮,我为什么没有想抱她上床的**呢?倒想向她下跪,奇怪啊奇怪,听人说有些男人最爱给老婆下跪,是因为膝盖弯里有一根贱筋,天生的贱,难道本帅哥突然之间也生贱筋了?"弯腰咳嗽,顺手便去脚弯里摸了一把,倒摸着了几根筋,平时也没注意,也不知是多了还是没多,更不知哪一根才是,一时大是烦恼起来,一烦,那咳嗽倒是突然间就止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