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第七章(5)
作者:陈彤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778

那些寂寞的青春时光,我独自坐在夏季黄昏的校园,等待我青春的恋人。

大多数时候,我一边等一边看武侠故事,当字迹渐渐模糊,我就会抬头,当我抬头,我就能远远地看见朱芳华。她瘦瘦小小的,胸前抱着一摞书,白衣飘飘,在夕阳的余辉中,向我款款走来。我喜欢她走过来的样子,至今想起来依然砰然心动。她走到我身边,长椅足够两个人保持距离地坐下,但是我们往往会拥挤在椅子的一端,而将另一端完全空出来,很奢侈地任一些书本散落其上。朱芳华有的时候会依偎着坐在我的怀里,有的时候则平躺着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她梳着长长的头发,刚刚洗过的头发,像丝一样垂着。

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让我给她打理那些头发。有一次,我正缠缠绵绵地摆弄她的那些头发,恰巧她的班主任骑车路过,当即,那家伙一声断喝从车上跳下,吓得我七荤八素魂飞魄散。

但朱芳华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依然将身子伏在我的双膝上,以手支颐,偏过脑袋,镇定地看着她的班主任,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宿昔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当她的班主任厉声质问她干什么呢,她平静地背诵了四句乐府。[手打吧(www.shouda8。com) 疯子手打]她真是顽皮,那是她天性中的顽皮,略带几分叛逆,我喜欢并且欣赏,我不乏幽默感,但是我更喜欢她的那种顽皮――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味道。我那个时候迷恋这种味道,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因为她把我的这种迷恋当做一种“理所当然”,一旦有一天我稍微怠慢了一点,或者没有注意到她的可爱,她就要不高兴生闷气认为我不爱她了,凡此种种,不可理喻。

不过,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图书馆的黄昏,黄昏中的长椅,我们有无数的亲吻和缠绵。

朱芳华爱吃东西,无论是什么,只要是吃,她就会双眼炯炯,兴趣盎然。我们两个公开出双入对以后,就很少再参加“集体活动”。我退出了文学社,我参加这个社团原意是打发寂寞的大学时光,并且暗中盼望能邂逅一个才貌双全的美才女,就像徐志摩早年所喜欢的林徽因一样,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也许因为我不是徐志摩吧,所以我没有在文学社发现什么让我心仪的“林徽因”。

当然我后来知道,如今有钱有教养人家的女孩子已经不像民国时期的那些女学生,会喜欢诗与文学,这些东西已经留给了出身寒门而野心勃勃的年轻姑娘,她们掀起了一轮又一轮身体写作的新**,我太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丰富她们的性经验。朱芳华原本报名参加了“学生剧社”,但只去过一两次,就没了兴趣。她讨厌扮演别人,尤其是讨厌按照别人的要求来扮演别人。

我们原本是因为寂寞,所以热爱;但热爱使我们更加寂寞。我们远离人群,只盼望着两个人在一起。开始的时候,在一起不是问题,慢慢的我们就发现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在一起就会吵架。我们尝试过80年代所有的校园恋人能做的一切事情,除了上床。关于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听我多说几句――我们,主要是朱芳华受的教育使她谈性色变,视“婚前性行为”为洪水猛兽,我们为此争论过,但是每当我说服她放弃她的想法时,她就会虎视眈眈地盯住我,一字一句地问我:“你是为了性才和我在一起的吗?”这个问题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当然不是问题,可我认识朱芳华的时候,我才19岁,那个时候,每当她严肃认真板起面孔问我这个问题时,我都羞愧难当。我不能说“Yes”,因为这样的回答等于说我是一个流氓;我只能说“No”,惟有这样,才能表明我对她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脱离低级趣味的。而我一旦说了“No”,那么就意味着我不能要求她什么了。现在想想,假如我们当初在一起,能更多更自由地从事各种级别的性活动,我们也许就不必煞费苦心地在爱河中一边奋力游泳一边拼命回避某些“泳姿”,也就不必费尽心机地寻找一些所谓的“积极有益”的活动来丰富我们的热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