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指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刘邦进入咸阳后,部下诸将见到秦宫室中的珍奇玩好、金银财宝,不禁眼花缭乱,馋涎欲滴。惊奇之余便肆无忌惮地你争我夺,闹得不可开交。一时间,咸阳城中混乱不堪。一贯好酒及色的沛公以征服者的姿态大摇大摆地走进秦宫室,面对不可胜数的帷帐珠玉重宝和数以千计的**美女,也不禁贪婪地想止宫休舍,体验一下做关中王的滋味。好在刘邦手下诸将中还有头脑清醒的人,不断地提醒着他。比如,樊哙对他说:珠宝玉器和美人妇女都是秦所以亡天下的原因,你怎么能留在宫中呢?应该赶快还军霸上。但刘邦此时正沉迷于胜利之中,根本听不进樊哙的话。张良听说此事后,也对他说:秦为无道,沛公你才得以至此。可是现在,你刚一进入咸阳便打算安心享乐,这和暴秦有什么两样呢?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希望你能听从樊哙的劝告。在樊哙和张良的苦苦劝说之下,刘邦这才醒悟过来,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
刘邦还军霸上后,便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向他们发布安民告示: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
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这个安民告示,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约法三章.关于刘邦的约法三章,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它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在秦末农民起义过程中,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的现象屡见不鲜,是合理的。现在根据约法三章,如果谁敢于再像陈胜、吴广那样杀死将尉,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话,那就要被处死。因此,这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财产的法令。其次,命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实际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并使之为自己服务,他们行县乡邑,将刘邦的约法三章传达给乡绅百姓,这一作法从本质上讲保护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利益。第三,更为直接的是,刘邦当众宣布怀王与诸侯的约定,并刻意笼络人心,一再表示他率军入关是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好感。于是,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而刘邦则辞让不受,说: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这样一来,人又益喜,他们终于消除了对刘邦的怀疑和戒备,唯恐沛公不为秦王.这样,刘邦在未来与项羽对关中的争夺中,已经棋先一着了。
正当刘邦在霸上约法三章时,项羽也已扫平河北,率诸侯的40万联军和秦将章邯的20万降军一路浩浩荡荡地渡河进抵新安(今河南渑他)。由于诸侯联军中的士兵从前大多曾被秦征发到关中服徭役,经常受到秦吏卒的虐待,所以现在他们虽然和秦降卒一路同行,但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这样,项羽部下的两部分军卒中间,便产生了很深的隔阂和猜忌。
秦降卒们担心,万一入关后不能取胜,项羽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项羽听说此事,不但没有想办法安抚,反而害怕这些秦吏卒人心不服,到关中后无法约束,会出乱子,便在一夜之间将20万降卒统统活埋在新安城南,只留下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3人,从而造成了自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在长平坑杀赵40万降卒以后的第二次大惨案。可叹,可怜,二十万亡魂呀?项羽非天不佑也,白龙鱼服,灾祸自取!
坑杀,或?杀,是指古代军队打仗,将敌军俘虏杀死后把尸体堆积起来的行为。史家一般将坑杀这个词用作谴责,指屠杀无辜,如大规模杀俘和杀平民。有人往往望文生义,以为坑杀是活埋的意思,是不正确的。古书中往往有描述坑杀后尸体堆积如山的描述,例如慕容垂在看到参合陂之战中被北魏坑杀的燕军将士的遗骸,堆积如山,郁愤而死。可见坑杀根本不存在埋的场景。以长平之战为例,白起也是不可能有时间挖出可以活埋四十万人的大坑,而投降的赵军不加以反抗。
从古代我**队作战有一项惯例,战胜的一方将战败一方阵亡者的尸体堆积在大路两侧,覆土夯实,形成一个个大金字塔形的土堆,号为“京观”或“武军”,用以夸耀武功。这是很早以前就形成的惯例。
公元前597年楚军在?(今河南武陟东南)战胜晋军,这是一个空前的大胜仗,大臣潘党建议将晋军阵亡者的尸体堆筑为“京观”,说:“我听说打败敌军后.要留下纪念物给子孙,使他们不忘武功。”而楚庄王却说:“武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要‘止戈’,力求不再使用兵器。国家用武是为了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做到了这7件才可以使子孙不要忘记武功。现在我使两国子弟暴尸野外,是残暴;出动军队威吓诸侯,未能戢兵;暴而不戢,也不能保大;晋国仍然存在,也不算有功;这场战争违背民众意愿,不能说安民;自己无德还和诸侯征战,何以和众;让别国混乱以为自己的荣耀,也不丰财。7项武德我一项都没有,怎么能够让子孙纪念?而且古代圣王是讨伐不敬者,将罪大恶极者筑为京观,是用这种最重的惩罚来警告坏蛋。这场战役中的阵亡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君尽忠,怎么能够将他们筑为京观?”下令将晋军阵亡者妥善埋葬。
秦军在长平大战中战胜赵军,秦军统帅白起无法处理多达数十万的战俘,坑杀应为用欺诈的方法杀害白起将死之年曾羞愧于此事如是活埋等方法他并不会感到惭愧。司马迁特意用“?”来表示这件事,“?”字的原义是高大的门楼,而“观”与“阙”相通,也有门楼的意思。而“?”与“坑”又可借用,也往往写作“坑”。在《史记》中这样的记载很多,比如秦始皇在秦军攻下他少年时曾居住过的邯郸后,就下令将曾经欺侮过他的人全部“坑杀”,又“坑”460多个对他有怨言的儒生。而项羽也曾“坑杀”襄城守军,“坑杀”新安的20多万秦军战俘,估计就是因此兵败骇下,自刎乌江。北宋田况镇压保州反叛士兵,先是招降,然后“坑其构逆者四百二十九人”,得到朝廷赞赏。但是史学家认为田况就是因为坑杀降卒,导致“无后”。《明史》记载明初功臣常遇春坑杀敌军俘虏,徐达阻止不及,以后徐达得以为全军统帅,而常遇春三十六岁英年早逝。
不义之战:长勺之战发生于周庄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年,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齐鲁两个诸侯国交战于长勺,最后以齐国的失败、鲁国的胜利而告终。公元前684年,齐桓公派兵攻鲁。当时齐强鲁弱。两军在长勺(今山东莱芜东北)相遇。鲁军按兵不动,齐军三次击鼓发动进攻,均未奏效,士气低落。鲁军一鼓作气,打败齐军。后乘胜追击,直逼齐国国都,获得了长勺之战的胜利。
齐军两次进攻,鲁军都没有应战,鲍叔牙和齐军将领都认为鲁军怯于应战,决定再次发动进攻。于是齐军声势浩大的第3次进攻,迅即出现于鲁军面前。曹刿看到这次齐军来势虽猛,但势头没有上两次大,认为出击时机已到,立即向庄公提出反击齐军的建议。庄公亲自擂起战鼓,发出攻击命令。鲁军将士闻令,士气高昂,奋勇出击,一击而胜。
鲁军战胜,庄公传令追击。曹刿认为齐乃大国,兵力素强,不容易判定是否真正失败,很可能另有埋伏,阻止庄公下达追击令。他登轼而望,见齐军旗鼓杂乱,兵器倒曳,又下车观察到齐军战车的车辙十分混乱,判定齐军是真正溃败,才向庄公提出大胆追击的建议。庄公令下,鲁军猛打猛追,给齐军以沉重打击,俘获大量甲兵和辎重,把齐军赶出国境,洗涤干时之战所蒙受的耻辱,国势为之一振。鲁军获胜后,庄公与曹刿论及战争胜负的原因。曹刿说:作战全凭勇气,“一鼓作气”(古代用兵“鸣鼓则进”,鼓声一响,勇气奋发);“再而衰”,再次击鼓,则勇气衰退;“三而竭”,三次击鼓勇气就没有了。“彼竭我盈”,敌三鼓气竭,而我初鼓气盛,所以能战胜敌人。至于追击问题,曹刿则说:“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同意下令追击。
齐鲁长勺之战,既没有武王伐纣的气势,也没有宣王南征的规模,是一次诸侯之间规模不大的战争。但它却在政略、战略和策略上体现了古代一些可贵的军事辩证法思想,给人们以有益的启迪。这两次(干时、长勺)战争,充分说明正义和不义之战,即令是在冷兵器的我国古代最后胜利也总是属于正义之师。
美好的音乐不管在任何时期都是不分国界,就算是不通音律之人,在听到这完全不属于人间的美妙仙音后,也被勾起了心底的各种感情,随着这乐曲畅游在天地宇宙之间,心中涌起无限的感动,泪水竟是早已溢出。
“听仙子一曲,跋某才知这生命中竟错过了如此多的美好事物,可笑以前听到的小曲如今才知不过是鸟语罢了,若能得见小姐芳容,我跋锋寒死亦无憾!”
众宾客闻言顿时色变,这塞外蛮子竟然如此无理,提出这么大胆的要求,但有些心怀龌龊之人心中暗自羡慕,这才是纯爷们,身边跟了个天仙似的冷美人,竟然还敢当着人家的面向另一个未曾谋面的女子表白心迹,这份捍不畏死就是所有‘惧内’男子心中的偶像。
一声轻叹,一缕甜美轻柔的跟箫音一样让人心醉的女生传了过来。一口酒喝下,陈浩天亦消失不见。
陈浩天最印象鲜明的是她那像天鹅般从玄白褂衣中探出来的修长纤洁,滑如锦缎的脖子,衬的她更是清秀无伦,迥异于一般女子,这是种让人难以名言的美丽,事实上她虽然把俏脸隐藏在面纱内,但优雅曼妙的身材却更增添了一丝女性神秘的媚惑力。
这样聪慧美丽的女子若不能长久相伴,毕将是自己生命中最大的遗憾,让徐子陵这个不通爱情的傻小子娶了她简直就是糟蹋了这世间最美丽的一块瑰宝。
小陈露出一个自认为最真诚的微笑,开门见山的说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真想与你共游江湖(江海,湖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注释: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击鼓声镗镗(震于耳旁),(将士们)奋勇演练着刀枪。土墙和漕城修筑正忙,惟有我随军远征到南方。跟随孙子仲(行旅奔波),平定(作乱的)陈、宋二国,回家的心愿得不到允可,心中郁郁忧愁不乐,(我却)身在何方,身处何地?我的马儿丢失在哪里?到哪里(才能)将它寻觅?到那(山间的)林泉之地。生生死死离离合合,(无论如何)我与你说过。与你的双手交相执握,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可叹如今散落天涯,怕有生之年难回家乡。可叹如今天各一方,令我的信约竟成了空话。
《击鼓》讲的是战争,不管是穷兵黩武的四处征战,还是保家卫国的战斗,士兵面对的都将是与亲人的别离,这个别离也许很短,也许很长,长于一生。战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着各种各样的含义,对于一个个体而言,若不从大处去讲,那更多的是“我独南行”的不忍,“不我以归”的忧心,无居无所得飘零,和兵失去战马的凄凉。“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和爱人的一别竟会成为永恒,那曾经的誓言要如何兑现。无论生死聚散,都要和你结下誓约,悦者,说也。握着你的手,和你一同到老。这样来讲,意思似乎不是那么连贯,若从通顺的角度来讲说成,握着你的手,与你结下誓言,无论生死聚散,都要一同到老,似乎要更加符合习惯一些。当然,从诗的韵律来看,原文的顺序是最佳的安排,至于诗的意义,也是可以不受语序限制的。但是从原文的意思看来,这个誓言的内容,当是“死生契阔,与子偕老”,而不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许多人都用这句话,表达牵起你的手,今生与你白头到老的意境,也算是一种活用吧。
击鼓进军,是古代的一种常见的生活方式,战争在那时候占据着生活太大的空间,歌颂战争的神圣,悲叹战争的哀怜,在诗歌中频见不鲜。《击鼓》只是一个士兵小小的心声,无关乎国家社稷,只因为心中的情节,人最本能的思念,远离的是亲人和爱人,走不上的是回家的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剑客地情绪已经低迷到用酒精来提升士气,昨天喝了半瓶可乐(晕。竟忘了这里加有三两半78度纯度白酒(高梁,东北烧刀子)不如老窖酒绵醇,后劲也大。算了,他不仁,我不能不义,就找三少哥和血红哥评理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