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大军之后,公孙瓒信马由缰的向斥候所说的方向奔去,在接近目的地还有三、四里路的时候,他将马匹牧在了一处不显眼的地方,军马都是训练的比较听话,所以公孙瓒也不担心它会跑。拍拍马脖子让它在那里吃草后,公孙瓒提剑快步向鲜卑军帐赶去。他要趁现在天还在亮着探查一下敌人的内部环境,不然到了晚上黑灯瞎火的乱撞,那可不是个事。
一般安营扎寨的地方都有水源,鲜卑人的营地也不例外,在他们的营地不远处,有一条好像从鲜卑山上流下来的小河。由于此时已经是冬天,小河的水也不怎么多,只是还没有干涸而已,水落石出的河岸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所,所以公孙瓒已经藏身在了河岸之中。
进入河岸之后,公孙瓒抓了些干草胡乱编了一下,然后向头上一顶,而他则猫着腰,只露出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注视着对面的鲜卑军帐篷。可是看了看,他不禁大感头疼,鲜卑的营寨连绵一里余,大大小小的帐篷有数百个。王帐是好找,最中间最大最豪华那个就是,可是檀石槐不可能睡觉也在王帐吧!而他也不可能大白天便单剑匹马的冲入王帐刺死檀石槐吧!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估计还没有接近王帐他已经成了刺猬。
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个什么头绪来,在他的眼中那些帐篷都一样,早知道应该把通晓胡人文化的韩当带来,有他在的话,说不定还能分辨出那个是檀石槐睡觉的地方,然后晚上抹黑进去,割下檀石槐的脑袋,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岂不是好?可是现在韩当已经走远,他则只能眼睁睁的抓瞎!
“算了,晚上我早点来,监视着檀石槐,看他进那个营帐,我就不信逮不住这个老小子!”终于公孙瓒丢下一句无奈的狠话,移步出了小河床。
回到了战马吃草的地方,战马果然还老老实实的在那里吃草,公孙瓒满意的拍了拍它。然后将宝剑放在地上,而他则枕着手臂和衣躺在地上,眼睛微微的眯着,可是他的脑子却在不停的运转。大话谁都会说,可是一旦实践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以他现在的状态,一旦被敌人发现,想跑无疑是痴人说梦,若是他巅峰的时候还有几分把握。所以他现在只能想出一个好的脱身之策,不然可就只能以身殉国了。
夜幕渐渐的降临,月黑风也高,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公孙瓒这时也睁开了眼睛,坐起身来,从怀中掏出几片干肉没滋没味的吞了下去,吃完之后他起身将身上的白云锦花甲脱掉,然后叠好放在一旁,只留下一身灰黑色的紧身衣。或许有人穿白衣服夜晚去杀人,可是现在的公孙瓒却没那份能耐。
提剑,牵马,大步向鲜卑王帐走去。风萧萧兮易水寒,不知此去可能还?不管能不能还,公孙瓒都是去了。不是因为白天的那些大义凛然的话,而是为了圆他一个儿时的侠客梦。咫尺之间,人尽敌国,这是作为一个武者的最高荣耀。在我的武力面前,你便是有一个国家也保护不了你的安全,这样的武者才是最厉害的武者。所以不论是历朝历代出过多少英雄猛将,可是‘第一勇士’的称号却永远都是那个身高五尺,腰围一束的要离。当然如果荆轲刺秦成功的话,第一勇士之名将会是荆轲的,可惜荆轲却失败了。
刚刚入夜,所以王帐中一片灯火通明,不过王帐中却很安静,没有任何的噪杂之声,很显然这支檀石槐的卫队军纪十分的严明,嬉戏吵闹是不容许的。不仅如此,晚上的时候这里的戒备好像更加严明了起来,公孙瓒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大约有三十支十人对在轮流巡逻着。尤其是王帐的附近还有不少明哨。这可是看的公孙瓒暗自咋舌不已,这檀石槐原来这么怕死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鲜卑大军帐篷中的灯火也一个个开始熄灭,唯有王帐的灯火依旧是一片通明,很显然檀石槐是一个很勤奋的汗王。檀石槐不得不勤奋,他要保持着各族大军的调度,还要安排大军的供给,以及严寒将至鲜卑的子民们当以何度日。同时他还要给各族施压,让他们继续攻打弹汗山,最让他觉得如同芒刺在背的是怎么将那股深入鲜卑的汉军骑兵给逮住,然后将他们一个个碎尸万段。
在小河床里吹冷风的公孙瓒现在心中不停的咒骂着檀石槐,大半夜不睡觉你还理的哪门子的事?当然如果他要知道,檀石槐之所以如此勤奋政务全是因为他引起的,他一定会相信,一啄一饮,皆有定数,这句话是半点也不假的。
大约在接近四更天的时候,帐外的明哨好像得到了什么命令一般,有一个离开了王帐。本来十分无聊的公孙瓒看到这里不禁眼前一亮,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个明哨应该是得到了檀石槐的命令,去安排檀石槐的就寝事宜。终于让公孙瓒等到了机会,公孙瓒看着那么明哨的动向,确认了檀石槐的卧榻帐篷后,急忙出了小河床,然后将战马悄悄的拉到了小河床的阴暗处。
安置好了战马,公孙瓒便化成一道黑影向鲜卑军的帐篷飘去。他八卦游身掌的步法比那些少年要诡异的更很,简直就是暗夜的精灵一般,轻而易举的避开了那些巡逻的鲜卑兵,他开始向除了王帐之外的唯一亮灯的地方奔去。可是到了帐篷口他才发现,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帐篷门口这时正矗立着两名岗哨。
公孙瓒本来想潜入帐篷,可是现在却根本不行,想潜入必须将这两名岗哨干掉,可是以檀石槐的谨慎程度,如果他看不到帐篷口的岗哨,他一定会心生疑虑,那身处帐篷中的公孙瓒可就麻烦了。半路截杀那就更不靠谱了,那才是马上便能被敌人发现踪迹,如果不能一击将檀石槐击杀,那么他也将有死无生。看来这刺客还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
忽然公孙瓒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响动,他侧头看去,只见火把光芒照耀下,一名胡人大汉龙行虎步的走来,那名大汉大约四十出头,相貌威严粗犷,身材健硕魁梧,混上上下透露着一股霸道无比的气息,不用说此人一定是一代天骄,草原上的霸主檀石槐。檀石槐的左右各有五名执着火把的鲜卑勇士保护着。
“高手!檀石槐的武艺绝对不凡,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进入了一流的境界,在后世相当于暗劲的层面。有此可见檀石槐能有今天的成就,绝对不是侥幸,而是他经过了无数次的生死磨练,然后身居霸主之位,以地位养气度,才能有如此的成就。”公孙瓒看到檀石槐之后,心中有些震惊的道。
公孙瓒的气息隐藏的很好,所以檀石槐这样的高手也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檀石槐看到门口的岗哨犹在,也就没有起疑心,径自进入了帐篷。而那十名护卫则在帐篷四周巡视了一遍之后,进入了和檀石槐营帐不远的帐篷。不过门口的两名岗哨却依旧站的跟标枪一般。
“这檀石槐居然如此谨慎小心,他的武艺那么厉害,还让护卫把他护卫的这么严实,难道说人一旦身居高位就格外怕死了吗?”公孙瓒心中默默的念叨着。
“不行!必须行动,再不行动天就快亮了,天一亮我纵然能杀死檀石槐,也将无容身之地。”看了看天色,公孙瓒心中暗自决定道。
“咦?”就在他刚决定要动手的时候,忽然感觉侧面有脚步声,他急忙看去却是一名胡人奴仆正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碗吃食。公孙瓒看到这里心中大喜道:“檀石槐,你死就死在你吃夜宵这个不好的习惯上了。”说着他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啪”的一声闷响,端着托盘的胡人身子一震,但是紧接着又如同没事人一般向帐篷走去。只不过这名胡人现在头微微的低着,好像在看着碗中的吃食一般。当然如果有人从后面看的话,一定会发现那胡人的身后紧紧的贴着一人。那人腰后别着一口宝剑,双脚垫在胡人的脚下,双手托着胡人的肘部。
其实这么胡人现在已经昏迷了过去,公孙瓒一掌击中他的脑勺已经将他击晕,之所以没有把他打死,是怕他七窍流血被岗哨看出端倪来。而他再用上一招‘借尸还魂’之术藏于胡人的身后,有他太极听劲对劲力那妙到极点的控制程度,只要不是从背后看,都会觉得那名胡人没问题,因为他走路起来十分的灵活自然,除了头有些低,不过却没有垂下去。这也不能怪公孙瓒,他也不可能将胡人最灵活的颈部也控制住,不过这样就够了,大半夜的有谁会在意头低的很些呢?
公孙瓒就这样一步步的接近檀石槐的王帐,而那两名岗哨一见是来给王送吃食的,也就没有在意,看了一眼之后,两人又昂首挺胸的站立着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