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人沮丧的事莫过于期盼了五个白天与黑夜的白天睡到黑夜被电话铃声毁于一旦。由一周两次沦为一次,无论是睡懒觉还是其他美事,都可以把人的心情打入冷宫,让人如失宠的妃子般失落。电话那头传来一道谕旨,我必须在十分钟内完成以下错综复杂的几道程序:洗澡上厕所梳妆打扮穿衣服下楼。其实,诏书中只有“下楼”这道旨,殊不知这其中牵扯到的一连串的准备工作的复杂性与重要性。我足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才完成“下楼”这两个字的命令。
已步入初秋的清晨有一丝凉意,风儿如痴如眷的与人缠绵,像个甩不掉的痴心狂,被它触摸与厮磨过的肌肤瞬间布满鸡皮疙瘩。穿着无袖上衣五分裤的我一路小跑地钻进了袁士武的车,把一路猛追的秋风关在了门外。“很冷吧?”袁士武用自己的西装外套将我裹住,像是在裹刚出浴的婴儿,裹紧了怕伤到,裹松了怕冻到。我主动将这件黑蓝条纹的Armani外套套在我鸡架般的身板上,感觉像只披着狼皮的小鸡。
袁士武的昂贵外套果然可以给人带来瞬间的温暖,“我一直很好奇,你就连在炎炎夏日里也是一身西装,不怕中暑吗?”我问身旁脱掉西装外套后依然穿得比正常人多的袁士武道。
“没办法,职场上的男人可没那个福分露肩露腿。”说这到,袁士武的眼睛不忘配合性的瞄向我那袒露在外的香肩与小腿,然后继续说:“你没发觉吗,一般正式的场所都很难拿捏空调的温度,因为女宾都袒胸露背,男宾都西装革履,你不觉得这种搭配很奇怪吗?按理说,女人更怕凉,男人更怕热。”
“所以说一对情侣结婚的日子说明了今后家里的财政大权。”
驾驶中的袁士武不顾死活的看向我,显然是被这不着边际的话语弄得一头雾水。我用眼神示意他看好眼前的路,别一不留神毁掉我未来的路,然后解释道:“因为新郎跟新娘的礼服是两种不同季节的着装,如果选择在夏天结婚,说明新娘的地位较高,新郎要忍受被衬衫西装皮鞋裹得汗流浃背的痛楚,如果选择在其他三个季节结婚,说明新郎的地位较高,新娘要忍受在寒风下穿着袒胸露背的婚纱的苦楚。”
“所以这种不合理的搭配总有一天会改变的,用不了一百年。”
“这是袁氏寓言吗?来来来,让我这个秘书给您纪录下来,有朝一日,您的寓言成真了,您就成了诺查丹玛斯二氏了。”
“那你再记一个,出不了十年,谈笑将生三个孩子,他们都姓袁。”
我愣了,他笑了,谈话就在这里结束了。袁士武的话像是一颗毒气弹,瞬间污染了车内的纯净空气,搞得我不敢再轻举妄动的张嘴,只好屏住呼吸。在寂静中,人的大脑总是很活跃。我就开始想,袁士武追我似经好几个春秋了,至少对于一位呼风唤雨,被万千少女视为理想交往对象的钻石哥来说,这已经算是历史性的突破了。跟当初的潘岳一样,他只表白过一次就没再提及此事。据说男人与女人的恋爱门槛与途径有着天壤之别,尽管都是要通过同一扇门进入同一个房间,但跨入的姿态却大相径庭。男人喜欢横冲直撞,心心念念的想着屋子里的美好,不去计较踏入的过程,无论是破门而入还是破窗而入,无论是堂堂正正还是鬼鬼祟祟,无论是头破血流还是手到擒来,重要的是结果。女人喜欢在过程上斤斤计较,要在正确的时间与正确的人拿着入场卷进入,就算不小心掉进那扇门后,也要踏出来等待着正确的时间领到入场卷后再光明磊落的走进去。对于大部分女人来讲,确认关系便是那张入场卷,而这正是男人们往往忽略的东西。牵手,拥抱,接吻,或更成人的举动,这些都是屋子里的美好,是男人们无票便享用的待遇。
男人会先牵你的手,你没有拒绝,他会搂住你的肩,你没有拒绝,他会吻你的唇,你没有拒绝,他会脱你的衣服,你再不拒绝,一切该发生的事都水到渠成的发生了,除了那句,“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跟那句“我愿意”。有多少男人是在女人一声“我愿意”后才动手脱她们的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