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美女的青睐
在炎炎的烈日下,一个青年背著十几个不同大小的背包,吃力地走在山道上。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从他的脸上流下来,滴落在地上。在他身旁,走著上百名年龄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人,男生大都只背著一个背包,女生们却都是空著手的,轻松地走在他的身边。
这位“任重道远”的青年就是我,三界大学二年级学生,文学社成员,十九岁的姚银。
在我身旁,一位容貌秀丽的女生拿出手帕,好心地为我擦去去脸上的汗珠,关切地说:“姚银,看你出的汗,都流成河了!”
我感激地笑笑,吃力地说:“林芍,谢谢你。我没有关系,你们还是在前面先走吧。”
旁边一位相貌清秀的少女细声细气地说:“你要是累了,我们就自己拿著东西吧。”她还真是腼腆,说了这几句话,脸已经红了。
我实在是累得受不了,听了这话,喜出望外,正要说声“好”,三界大学文学社的另一位美女虞菲菲却娇笑道:“他自己都说没关系了,我们还是到前面去走,不要打扰他了吧。”说完硬拉著林芍和莫小丽走了,临走时还回头对我娇媚地一笑。林芍和莫小丽犹豫著,脸上颇有不忍之色,却禁不住虞菲菲强拉硬拽,不得不跟著她快步向山上走去。
三大美女走了,在她们身边的那一群护花使者自然不能落後,都成群结队地赶上去,有些人还回头看看我,满眼都是让我哭笑不得的嫉妒的目光。
嘿,我都这副惨相了,你们还嫉妒我?谁想要这份差使的话,那就来跟我换换吧!
看著他们远去的身影,我真是欲哭无泪。唉,真没天理啊,居然没人肯帮我一把,让我在这麽热的天气把这麽重的东西背上山,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唉,我到底是招来了什麽霉运,居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我长叹一声,进入文学社以来的悲惨记忆重又浮现在我眼前。
一年前,我从高中毕业,进入了这所三界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三界大学以毗邻三界山而得名,离市中心有十几里远,不过和我家倒是在同一座城市。我当初选择这所学校,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它离家比较近的缘故。
我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进入大学後,理所当然地选择加入了文学社。那个时候文学社还没有现在这麽兴盛,总共就那麽十几个人,在社里我是年纪最小的,又是最新加入的成员,所以社里的杂活一般都是我做。社里一些高年级的女生如果有什麽事,也经常会拜托我去做,我身为男生,替女生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总是尽量地替她们把事情做好。
日子就这麽一天天过去,文学社成员有空就坐在一起对世界著名文学作品进行讨论,生活就象往常一样,依旧是那麽平淡。直到我升入了大学二年级後,事情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全校公认的三界大学四大美女不知道怎麽回事,突然对文学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相继加入了文学社。这四大美女分别是林芍、罗丝丝、莫小丽、虞菲菲等四名女生,曾经有好事者给她们每人取了一个绰号,分别是牡丹、玫瑰、茉莉和虞美人,合称三界大学四朵名花。这四朵名花加入文学社,立刻引起了三界大学的轩然大波。平常总是围在她们身边的护花使者们自不待言,当然要与校花共进退,於是在第一时间也申请加入了文学社,以便就近保护校花。虽然这些“文学爱好者”里面有些人从来都是只看录像不看小说,但在他们的强大的武力威慑下,文学社的领导层还是乖乖地屈服於这夥有名的打架大王令人生畏的强大力量,接收他们成为了文学社成员。
不过,接纳这些新成员入社,对文学社其他成员来说也未尝没有好处。就拿我的死党郑云飞来说,有一次他在外面和女生约会,与别校学生发生了冲突,对方三个彪形大汉将他团团围住,看那意思是要胖揍他一顿。郑云飞见势不妙,连忙报出字号,说自己是混三界大学文学社的,还拿出社员证以资证明。於是对方三人立即抱头鼠窜,让郑云飞在女生面前大大威风了一把。感受著女生崇拜的目光,郑云飞趾高气扬,似乎当场长高了一大截。事後他跟我说,那种受女生崇拜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这些新成员加入以後,平和宁静的生活就此与文学社无缘。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申请书在不知不觉间陡然增多,提出申请的绝大部分是男生,还有一些是以追逐潮流为己任、最爱跟风凑热闹的女生。除了四大名花的铁杆护花使者外,大部分是一些打著光棍的王老五,希望能通过加入文学社碰碰运气,梦想著老天爷大发慈悲让他走了狗屎运,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女朋友。
虽然有几位数学系的高材生运用概率论的原理推断出,通过加入文学社的方法泡到校花的概率不会超过买彩票中头奖的概率,但是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男生仍旧是前仆後继,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就连证明那一伟大命题的几位高材生也都庄严宣誓:“老子就是要拿青春赌明天!”拿出咬紧牙关做叛徒的大无畏精神,毅然抛弃了他们最爱的数学事业,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弘扬文学事业的洪流中。
就这样,文学社的成员数量在短短两周内呈等比级数大幅增长,在文学社里放眼看去,基本上找不到几个认识的人。文学社领导层见势不妙,连忙召开社员大会讨论这个问题。一些新加入的成员提出,这些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男生明显是动机不纯,应该暂停接收新成员入会,以免玷污了纯洁的文学事业。
这一提议得到了以新成员为主体的绝大多数人的热烈拥护。但也有人提出,不能搞一刀切,用条条框框限制一些热爱文学事业的美眉入社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於是经过讨论,社员大会以压倒多数的票数通过提议,暂停接收男生入社,什麽时候恢复接收男生入社以後要经过讨论再决定。至於女生,当然不能打击她们对文学的热情,因此女生入社一切照旧,基本是有申请就欢迎加入,以保持文学社男女生数量的平衡。
这一决议用布告形式贴在文学社门外的布告栏後,当场可以看到布告栏前成群的男生纷纷捶胸顿足,痛不欲生,悔恨自己为什麽没有早些递交入社申请,以致现在只能眼巴巴地看著别人趾高气扬地跟在校花身边走来走去。甚至有几个男生伤心过度,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被他们同病相怜的兄弟们送进医院急救。还有些男生被怒火冲昏了头,拿著打火机冲进文学社叫嚣要把“肮脏的文学社”烧个干干净净。一时间男生狂吼、女生尖叫,把文学社闹翻了天。幸亏护花使者们挺身而出,以优势兵力将捣乱分子合力擒住,这才没有酿成大祸,护花使者们也都美滋滋地当了一回救美的英雄。
在校方严肃处理了意图纵火的男生後,没有人再采取暴力的方式表示不满。他们共同采取了和平示威的方针,来抗议文学社的不公正待遇。在文学社门前,每天都有数百名男生静坐示威,手中高举著牌子,上写标语:“打倒厚颜无耻的文学社!”“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烈抗议性别歧视!还我与女生同样的自由!”等等等等。
被这些示威者吵得昏头昏脑,没有人再想去讨论历史上著名文学作品的重大意义。领导层召开紧急会议,最後决定,为暂时摆脱这些烦人的示威者,文学社全体到三界山上去郊游!
郊游……现在想来,这就是我噩梦的开始。
今天早晨,文学社成员在校门口集合。每个人都背个背包,里面装著野餐用的食品、器具。我到校门口稍晚了一些,大家都快来齐了,两位高年级的女生一见我,立即习惯性地把背包塞给我,我也习惯性地接过来,背在自己肩上。现在想起来,这真是一个重大失误,如果我当时能坚决予以拒绝,现在就不会这麽惨了。
唉,让我拒绝女生的要求,我实在是开不了口啊!想到这里,我痛苦得捶胸顿足,可是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没有办法拒绝她们!
有了那两位女生的榜样,四大校花中的虞美人率先发难,把她的背包挂到了我肩上。我有些吃惊,搞不懂她为什麽突然对我青眼有加。还用得著我替她背包,跑前跑後哀求著要替她拿包的人还少吗?看著她那些崇拜者阴冷的目光,我只觉得脊梁骨冷飕飕的。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大灾难。女生们不约而同地把自己带的东西统统塞给我,一转眼我就被大包小包给埋住了。如果不是有些女生早就找到了志愿苦力,恐怕我就要被压得当场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真是莫明其妙!那几位长相对不起观众、找不到志愿苦力的女生也就罢了,为什麽四大校花也这麽青睐我呢?在数百道嫉妒的目光怒视之下,我连头都不敢抬,只能独自默默咽下这枚苦果。
虽然我自负英俊潇洒,可也没到昏了头以为所有女生都对我情有独锺的地步。我只能推测,是我入社较早,校花跟我比较熟,而我平常又比较规矩,和校花认识这麽久,从来没给她们造成什麽困扰,比较有安全感,因此把背包交给我,总比交给那些心怀叵测的护花使者要好得多,也省得担心有人在她们食物里加些迷幻药什麽的。
可是,虞菲菲……她也太过分了吧!
她不光把自己的背包塞给我,还鼓动其他女生统统把负担转嫁到我身上,甚至还抢过不好意思让我替她拿包的莫小丽的背包,硬挂在我脖子上,这、这根本就是故意捉弄人嘛!
难道我是什麽坏分子,要挂牌游街批斗吗?看我身後那一大群人幸灾乐祸的眼神,简直就是押送坏分子的队伍!莫小丽的背包虽然不算太沈,可是挂在脖子上,还是勒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
三界山不是太高,可是要爬到山顶还是得费点力气。背著这麽重的东西,走在崎岖的山道上,要不是硬撑著在女生面前保持形象,我早就趴在地上哀嚎了!
还是牡丹美女──林芍有点良心,知道替我擦擦汗,茉莉美女──莫小丽也提议让大家分担我的负累,想要救我出苦海,虞菲菲就知道跟在我身边,让大家看我的笑话!至於冷豔孤傲的玫瑰美女罗丝丝,早带著她那一大票崇拜者和一些女生,远远地走在了前面。
唉,虞菲菲居然否决了莫小丽的提议,夺走了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难道真是天亡我不成?
我想要仰天长叹,却被身上的重负压得直不腰来,只能俯地长叹道:“唉,为什麽……每次都是我最倒霉啊!”
“那是因为你最有做冤大头的潜质!”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我身後响起。
我怒吼道:“我说过了,不许再叫我冤大头!”
我的死党郑云飞走到我身边,目视前方,漠然道:“姚银,这麽多年了,你就没有一点觉悟吗?”
“什、什麽?”我心虚地问,怒火立刻平息下来,已经知道他要说什麽了。
郑云飞毫不理睬我的掩饰之语,漠然道:“还记得你三岁的时候,有个四岁的小女孩偷吃了水果摊上的水果,却央求你替她背黑锅,说是你偷的,结果你父母赔钱给小贩後,回家狠狠教训了你一顿,你还记得吧?”
“那麽多年了,你还提那事干嘛?”我再次後悔小时候口没遮拦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郑云飞,结果竟成了他用来打击我的武器。
“这十几年来,只要有女生求你替她做什麽事,你总是不会拒绝,是不是?”
我咕哝道:“当然不是,我怎麽说也拒绝过一两次……”
“高二的时候,一个女生在外面乱搞怀了孕,却要你陪她去医院打胎,结果事情传出去,学校差点把你除名,难道你忘记了吗?”
我默不作声。象这麽惨痛的教训,又有谁会忘记?
“姚银,你这麽一直做冤大头,到底打算做到什麽时候呢?”郑云飞冷漠的声音中多了一丝诚恳:“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性格过於软弱,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那些女生就是利用你这个弱点,每次都把你吃得死死的!就象今天,那个虞美人根本就是存心捉弄你,难道你看不出来吗?你总是这样,将来迟早要吃大亏的!想想看,如果毕业後你身居要职,一个敌国的女间谍来要求你背叛国家,你也不会拒绝她吗?”
我不由争辩道:“你想得也太远了吧,哪有那麽容易就身居要职的?”
“一年不行,十年之後,说不定你已经当了大官。即使不是这样,如果你的女朋友爱慕虚荣,要你贪污公款来满足她的需求,照你的性格,多半是会答应她!”郑云飞拦在我面前,两眼定定地看著我:“也许我说得太严重了,可是姚银,如果你不改掉这软弱的性格,总有一天,你会後悔莫及!你是要一辈子做冤大头,还是做一个坚强的男人?现在就是你做出选择的时刻!”
郑云飞说完这番话,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向山上走去。
这就是朋友。在你犯了错误的时候,他会帮助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上正确的道路。
只是……他也太绝了吧?看著我累成这样,也不帮我拿点东西。难道说他真想把我累死在山道上吗?
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如果不好好吃点苦头,我也不会下定决心改变自己软弱的性格。也许,现在真的是我该好好想一想的时候了。
我躺在草地上,茫然地想著郑云飞说的话。在我的身边,女生们的背包散落了一地。我终究熬不住烈日的暴晒,躲到山道边的一处小树林里乘凉,顺便想想我将要走的道路。
郑云飞说得对。我不敢拒绝女生的请求,严重地说是一种心理上的疾病,如果不能早日得到纠正,会对我性格的发展起到不良影响。
想了很久,我终於做了决定。我坐起来,低声对自己发誓:“我发誓,从今往後,我再也不当冤大头!凡是女生提出的不合理和过分的要求,我绝不答应!不管她有多漂亮!”
下定了决心,我心里轻松多了。我爬起来,一边收拾著地上散落的女生背包,一边喃喃自语:“誓死不做冤大头!”
说著这样的狠话,手上的动作却和嘴里说的完全相反。没办法,人无信不立,就是冤大头也有冤大头的职业道德,总不能把女生们的背包都扔在山上吧?我叹口气,继续收拾著地上的背包,准备咬紧牙关把它们背到山上去。
不过,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等到下山的时候,如果虞菲菲再叫我替她拿东西,我就要一口回绝:“自己的东西自己拿,别想让我当长工!”看能不能一口气把她噎死!
一轻清风吹来,在风中飘飘渺渺地传来一丝动人的声音。我一听之下,便呆住了。
我可以发誓,我从来没有听过这麽美妙的声音。可是到底美妙在何处,我却说不出来,因为这声音我根本就听不清。听不清的声音,却只感觉到它的美妙,这感觉实在奇妙。我侧耳倾听,隐隐约约觉得,空中传来的声音似乎是歌声,柔美的歌声。
是歌声,没错,那是歌声。那歌声飘飘荡荡,若有若无,似乎是从很远处传来的。我站起身,一边寻找著歌声传来的方向,一边慢慢向那边走去。
越向前走,歌声就越清晰。我仔细听著,渐渐已经可以分辨出唱歌的是女声,听上去象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孩。我著迷地一直向前走,追寻著那有如天籁般的美妙歌声。
等到我可以清晰听到那歌声的时候,我在树林中停下脚步,闭上眼睛,双手轻轻按在头的两侧,沈醉於这美妙的歌声之中。
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听到过如此动人的歌声。无论名声多麽响亮的歌唱家、甚至是号称金嗓子的巨星,他们的歌喉与这歌声相比,都显得那麽苍白而缺乏美感。
听著这歌声,我想到一个词:“圣洁”。我听到过唱诗班合唱的圣诗,就象圣诗一样,这首歌庄严而肃穆,却又带著一丝丝的哀伤。唱歌的少女明显是在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在歌唱,似乎对她说来,世界上没有什麽事比唱好这首歌更重要的了。
尽管歌声听起来很美妙,我却不能听懂歌词中的任何一个字。因为这歌声是用我不了解的一种语言唱出的,可能是外语,也可能是某种方言。虽然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这丝毫不损害歌声的完美,反倒增添了某种未知的神秘感。
听著动人的歌声,我在想象,能唱出这样歌声的少女究竟是什麽样子。恍惚中,在我面前似乎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有著绝世的容姿,动人的歌喉,在她的脸上,流淌著清澈的泪水。
等一下,为什麽是泪水?我悚然一惊,睁开眼睛,幻觉中的少女消失了。我瞪大眼睛,吃惊地发现,这歌声中竟然包含如此多的心酸,如此多的痛楚,以及……如此多的希冀。
这唱歌的少女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她!
我恍然大悟,霎时间明白了歌声中包含的深意。“她”遇到了很为难的事,为难到凭“她”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只能寄希望外部力量,希望有人能听到这歌声,前去拯救她。想通了这一层,我什麽都来不及想,发足狂奔,猛地向歌声传来的方向冲去。
冲到一个山洞前,我停住了脚步。那歌声便是从这山洞里飘出来的。难道说是有游客到山洞里探险,却在里面迷了路吗?就在这时,歌声停下了。我迷惘了一下,立即清醒过来,正要踏进山洞去寻找身处困境的少女,忽然想到了一个词,立刻停下脚步,吓出了一身冷汗。
冤大头!
如果我这一脚踏进去,那便是又做了一次冤大头。很明显,踏进一个未知的山洞寻找一个未知的少女,这原本就是疯狂的行为,很可能救美的英雄没当成,却在无人的山洞里变成了木乃伊。
也许,最明智的选择,是去找些人来帮忙,集体到洞里去寻找迷途的少女。可是,现在正是旅游的淡季,我不知道除了我们以外,还有谁会跑到这座山上来游览,而我又是我们这一支队伍中落到最後面的一个。就在这时,歌声又响了起来。听著歌声,我似乎看到了她孤独无助地独自呆在黑暗之中,渴盼著有人去援救她。我咬咬牙,下定了决心,冤大头就做这最後一次吧,如果见死不救,我还是个人吗?
摸摸身上,还有一个打火机,靠著打火机的光亮,我或许能够找到她,与她相互搀扶著离开这个黑暗的山洞。我点亮打火机,借著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一脚向漆黑的山洞里踏进去。
一脚踏空。
第二章天使●妖精
尽管有一点光亮,但洞中实在是太黑了,我急著进洞寻找那名落难少女,没有等自己的视力适应洞中的黑暗,便著急地踏了进去。这一脚正踏在空处,我就象一个装满了杂物的破麻袋一样,翻翻滚滚地向洞底摔落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渐渐苏醒,浑身上下隐隐作痛。
我还活著,我有些庆幸地想著。摸著身上的伤口,我明白,从那麽高的地方摔下来,身上却只有这些擦伤,实在是太运气了。
借著上面传来的一缕微光,我看清了自己身在一个山洞中,洞口就在斜上方十几米处。从洞口下来的洞壁成一个陡峭的坡形,我就是从那里翻滚著摔下来的。
忍著疼痛,我坐起来,在地上摸来摸去,总算找到了打火机,随即把它点亮,看看四周的情况。
我正在一片空地上面,这空地周围有十几米方圆,四周都是石壁。我站起来绕著空地转了一圈,终於发现,在石壁上有一个小小洞口,刚好能让一个人弯腰走过去。我用打火机在里面照一照,通道很长,在微弱的火光下看不到它通向何方。
那令我心动的歌声已经停息了,听不到那歌声,我心里有些空空荡荡的。我大喊了几声,前面和上面没有人答应,想必还没有人发现我的失踪。仰头看看,通向洞口的斜坡太陡了,我根本没有办法爬上去。
现在是该考虑我是留下来,还是继续向前走。我想了半天,终於把心一横,心说:“既然当了冤大头,那就干脆当到底吧!”弯腰钻进了那个小洞口。
通道很长,却并不憋闷,不时有微风从前面刮来,吹得打火机的火苗摇摇晃晃。弯著腰走了很久,通道渐渐变得宽敞起来,让我能够直起腰走路。
穿过一个洞口,我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在微弱的火光下,勉强可以看出这山洞有约十几米高,四四方方,看上去就象一间大厅一样。在这个山洞里,没有明显的出口。
我的目光落在对面的石壁上。与其他三面石壁不同,这面石壁没有突出的石块,看上去十分平整……何止是十分平整,简直就跟房屋里的墙面一样,平整得让人吃惊。
这样的石壁当然不会是天然形成的。我走过去,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块,向这块奇怪的石壁敲下去。据我想来,如果是人造的石壁,里面或许会有些空洞,後面藏著暗道也说不定。
想不到我竟敲了个空!
我拿著石块的右手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就在我的面前没入了石壁当中。看著自己前臂插入石壁,右手却不见了,那感觉十分怪异。
我大吃一惊,猛地向後跳了一步,将右手举到面前,用打火机照著,不敢置信地看著自己的右手。手还是手,也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只是那石块已在震惊中不知被我扔到哪里去了。
我弯下腰,又拣起一块石块向洞壁扔去。这一次我看得清清楚楚,石块遇到洞壁,连停也没有停一下,毫无阻碍地飞进了洞壁当中,里面随即传出一声微弱的闷响,想必是石块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
我左手拿著打火机,将脸靠近洞壁仔细观察,大著胆子将一只手指伸进“洞壁”里面,终於发现面前的竟然不是一块真正的石壁,而是一道灰色的烟幕。
我吃惊地站在那里,想象不到有什麽样的烟幕会这样纹丝不动地呆在一个地方,并且能挡住大部分的光线。这不是我所知道的科学知识能够解释的。我将握著打火机的左手伸进洞壁,山洞中立即变得一片黑暗。我抽回左手,仍然没有亮光:打火机已经熄灭了。
我点亮打火机,心里思量著如果我走进烟幕会怎麽样。毫无疑问,打火机熄灭的原因是没有空气,当我走进烟幕的时候,很可能会因窒息而死去。
想到这里,我向後退了两步,看著那烟幕,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我想我还是应该回到我掉落下来的地方,耐心等待文学社的同伴们发现我,然後再叫上几个人一同来察探比较稳妥。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子的歌声又响了起来。那歌声是如此圣洁,如此凄凉,尽管我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我还是一下子明白了她的心情:她感到孤独,恐惧,就好象一个迷路的小女孩,企盼著能有人给她安慰。
我不知道在这道灰色的烟幕後面,山洞会通向何方,也许会通向其他一些错综复杂的山洞,那个女孩可能象我一样落到了其中一个洞里,没有人拉她上去,她也不敢到处乱走,如果没有人发现她,她就会在孤独和绝望中默默地死去。
我能够了解她彷徨无助的心情。因为我刚才就是这个样子,刚刚发现自己掉到洞里的那一刹那,我的心跳几乎都要停了,发现自己独自被关在黑暗中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我想我应该到她的身边去,带著她一同到我掉落下来的洞口,等著别人的求援,毕竟在那里被人发现的机会还要大一些。
听著她凄凉的歌声,我的心也开始疼起来。我怎麽能让这样一个女孩子孤零零地死去呢?我深吸一口气,做出了一个鲁莽的决定。
是的,这个决定很鲁莽,但是,如果让我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做出相同的抉择。
我面向灰幕站著,关掉打火机,四周重新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我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迈步向前走去。
走进灰幕,我才迈出两步,就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四周的空气给我的感觉就象是粘稠的液体,紧紧地贴住我的皮肤,粘住我的衣服,让我要费好大力气才能移动步子。最糟的是根本无法呼吸,就象一大块的沥青糊在我的脸上,弄得我难受极了。
“这到底是什麽鬼东西!”我在心里暗叫著,脚下加快了步伐,快速奔跑起来。
我迈开大步拼命地向前跑,跑出了我认为足够远的距离,可是四周的烟幕丝毫没有消失的迹象。我拼命跑著,感到胸闷、无力,头也昏昏沈沈的。
窒息让我感到难受极了,难道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吗?想不到我从十几米高的洞口摔下来没有摔死,竟然莫名其妙地“淹”死在这莫名其妙的灰幕里。想起我的父母,我心中无限痛楚,对不起,以後只能请哥哥替我尽孝了。
我的胸闷得象有千斤大石压在上面,脚步重得象灌了铅,再也跑不动了。脚下似乎被地面突出来的石头绊了一下,腿一软,面朝下向地面摔去。
可是,我绝不能倒下去!如果摔倒,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啊!我在心里狂喊著让自己不要倒下,可是身体全然不受我的控制,依然向地面快速地靠近,面朝下重重地摔在地上。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道光芒,我想,这就是天堂之光吧……
完了。我十九岁的生命,就这麽彻底结束了,只可怜我还没有认真谈过一次恋爱……
真可惜,不能看到唱歌的少女到底是什麽样子……她一定长得很美吧……
咦?
为什麽会有一阵风从我的脸上拂过?我脑海中刚刚闪出这个疑问,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能够呼吸了。我大口大口地呼吸著空气,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喘了好久,我费力地从地上爬起,这才发现,自己除了头以外,整个身子仍在粘稠的灰色烟雾之中。刚才真是好运气,我倒下的时候,刚好把头穿过灰幕,靠在地上的鼻子也幸运地呼吸到了外面的空气。如果我跑得慢了一点,或是早一步倒在地上,现在恐怕已经闷死在这恐怖的灰幕中。
为了救一个不知名的少女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我这冤大头也算做得仁至义尽了。我爬出灰幕,赫然发现,在我的面前,竟然是一道光幕和一道黑幕。
我站在另一个象大厅般四四方方的山洞中,左右两边分别是一道闪闪发光的光墙和一道黑黝黝的黑幕。在我的背後,是我刚穿过的灰色烟幕,对面和上方是岩石的石壁。光墙产生的光线让我能够看清面前的一切,黑幕却似乎吸收了一切照到上面的光线,只有走近它,才能看出它原本是和灰幕差不多的黑色烟幕。我站在黑幕与光墙之间,恍惚中,似乎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之间。
在後来的梦境里,我曾经无数次地梦到这一情景:我站在黑暗与光明的交界处,到底何去何从,都由我自己决定。我可以选择黑暗,也可以选择光明,而我总是会选择──有她在的那一边。
她的歌声是从光墙後面传过来的,这就简单了。我丢下探查黑幕的主意,弯腰在地上拣起一块长条形的石块,拿著它的一端向光墙探去。和我想的一样,石头的另一端顺利地进入光墙,毫无阻碍。我缩回手臂,观察石块,石块并没有烧灼的痕迹,只是在石块当中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分界线後面的一半石条上面满是浮土,前面的部分干净得出奇:上面的浮土已经都不见了。
我丢下石块,冒险将左手小指伸入光墙。如果这光墙对人体有伤害,我将会感觉到疼痛,或是什麽感觉也没有,但小指已经不在我身上了。但我实际上感觉到的却是──清凉!
这种感觉让我吃惊。我收回小指,小指上并没有什麽明显的变化。我并起手指,将小指与其他手指在一起比较,就看出了明显的不同:小指上干干净净,刚才掉下来时弄的满手灰土在小指上一点也找不到,本来是有些擦破的地方也都完全愈合,一点都看不出曾经有过受伤的痕迹,皮肤也变得细嫩,与另外几根满手灰土、黑乎乎的手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瞪大了眼睛看著光幕,想象不出为什麽它会有疗伤的功效。在我面前的东西已经完全超出了我可以理解的范围,可是不管怎麽说,它似乎没有什麽危险,我可以试探著向里面走了。
我迈步走进光幕,耳膜“轰”的一声响,我的面前出现了一片光明。无限的光明就象无限的黑暗一样,都是让人什麽也看不到,在瞬间夺走了我的视力。
我感觉到我的每一根头发都猛地向上竖起,就象是从脚下传来一阵微风,我陡然觉得浑身轻飘飘的,地球的吸引力似乎突然减弱了。我试探著吸了一口气,吸到的气息十分清凉,一直从鼻孔钻到肺里去。难以言明的清凉感觉顺著浑身的毛孔钻进我的体内,让我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犹如止水。
在我的脑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词:“圣光”。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想到这个词的,但在这一刻,我只觉得四周的光辉充满了圣洁的气息,它清洗著我浑身污垢,荡涤著我灵魂。我站在圣光之中,心神有如一张白纸,浑然忘却了世间的一切。
一阵悠扬的歌声传进耳中,我好似从梦中惊醒,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去救那个女孩的。我慢慢地迈开脚步,摸索著向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这时我就象一个盲人,在完全光明的圣光中失明了。
地面很平坦,完全没有刚才那种满地乱石的感觉。我慢慢地向前走,歌声渐渐清晰起来,到後来就象是在我耳边唱的一样。这时我完全能够感受她那种悲伤无助的感觉,我在心里暗暗念道:“请别著急,耐心等一下,我马上就来了。”
右脚忽然绊到了什麽东西,幸好这一次我走得很慢,才没有再次摔倒。我蹲下身,在右脚上慢慢摸索,终於摸到了一根绳子。
“圣光中的绳子或许也不是普通的绳子吧。”我暗自思量著,站起身拉著绳子继续向前走。
突然,眼前光线一暗,我已经走出了圣光。就在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面向我跪在地上,双掌合十,泪眼盈盈地望著我。
“她一定是天使。”
这是我见到她的第一个念头。她的美丽令人震撼,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世上竟然会有这麽美丽的少女。她的美并不属於这个世界,那是一种超脱凡俗的美,不带一丝丝的人间烟火气,即使是最高傲的人,在她面前也要自惭形秽。
更加令我确定她是天使的是她的纯真的面容。她的年龄似乎比我还要小上两三岁,身穿一身雪白的纱衣,一头金光闪闪的长发从她的头上散落下来,一直垂到腰际。不知从何处吹来的微风轻轻拂动她的金发和纱衣,令她看起来就象从天外飘来的仙子。光线照在她美丽的面庞和裸露的手腕上,肌肤格外显得雪白晶莹。她的耳朵有些奇怪,似乎比我见过的少女都要尖一些,却很好看,和她的肤色一样,都是雪白晶莹,就象用冰雪雕刻而成一件艺术品。她那没有一丝杂质的蓝色的大眼睛满含著泪水,一眨不眨地看著我。
“她纯洁得就象一颗露珠啊。”我在心里赞叹著,“或者说纯洁得象一个天使。不,她不是象天使,她一定就是一个天使。绝对不会错,她一定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天使!”见到天使的震撼已经让我连心里想的话都变得有些语无伦次了。
她的美丽,她的纯真,都不是尘世间所能够找到的。光墙发出的柔和的光线和她背後照射过来的阳光交织在一起,照射在她的身上,让她浑身笼罩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只存在於传说中的天使。而且,我已经看到了证明她是天使的最重要的证据。那证据就在她的背後,在那里,长著一对美丽的翅膀。
那对翅膀并不象是传说中的那样,天使身上长著的布满雪白羽毛的翅膀。她的翅膀是雪白晶莹的,看上去是半透明的,上面似乎也有著一缕缕透明的羽毛,而且还闪闪发光,散发著珍珠般柔和的光泽。
极端的惊讶与激动让我丧失了说话的能力,我们相隔五步,面对面地相互注视著。忽然,一个不安的念头从我心里冒出来:“为什麽我会在这里见到天使,难道我已经到了天堂了吗?”
一阵寒意涌上心头,我不由打了个寒战:“天哪,我才十九岁,我可不想这麽早就去见上帝!”
我惊惶地抬起头,四处张望,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大山洞中。这个山洞要比刚才那个山洞大得多,洞顶离地有几十米高,山洞里空空荡荡,除了地上的几块岩石外别无它物。洞口在我面前数十米外的地方,阳光从洞口照射进来,我回头看一看,还好,影子还象这十几年一样,依旧踩在我的脚下。我左手伸到背後,偷偷拧了自己一把,心里一激动,下手过於凶狠,疼得我差点跳起来。
这疼痛倒让我安心了不少。因为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我还没有死,因为没听说过死人还会疼的(当然也没有听说哪个死人坐起来说过自己已经觉不著疼了,不过这时候我还想不到这一点);第二,我不是在做梦。
既然不是在做梦,我怎麽会在这个山洞里看到只有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天使呢?而且她还在向我下跪,这可真让我受宠若惊。我心念电转,迅速做出了判断:“这里八成是天堂在人间的分部,这个虔诚的小天使正在向上帝祈祷。我碰巧闯了进来,她平常没见过生人,结果就被我吓得哭了。”
想著自己居然能在这麽异乎寻常的情况下如此迅速地推断出正确的结论,我由衷地钦佩自己的聪明才智。可是想到她见到我竟然会被吓哭,又不由有些愤愤不平:“难道我真的有这麽丑,丑到能把天使吓哭吗?”
可是不管怎麽说,她到底还是因为我的突然闯入而受到了惊吓,看著她美丽的眼中饱含的晶莹泪珠,我不由大感内疚,恨不能赶快给她赔一万个不是,好让她重新高兴起来。再说她的老板可是上帝,我压根就惹不起,万一她跑到老板那里去哭诉我对她非礼,我可是吃不了兜著走。一想到这儿我就膝盖发软,双腿几乎撑不住身体的重量。
“人家一个天使冲我跪著,咱也不能太失礼了。”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膝头一软,就要给她跪下还礼。
就在这时,她突然开口说出了让我感到极度震惊的话,在她说话时,两道晶莹的泪水终於抑制不住地顺著她洁白无瑕的面庞流了下来:“伟大的英雄,你终於听到了我们的呼唤,历尽千难万险,降临到我们的国度,来拯救我们的人民了!”
她的声音让我战栗!
我从未听到过如此美妙的声音。她的声音柔和,动听,每一个字都是一个音符,即使世界上最优秀的歌手唱出的动人歌声也无法与之相比。除了天使之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发出这麽动听的声音。有时,过度美妙的事物也足以让人发抖,而且──她所使用的语言是我从来都没有听到过的!
我站在她面前几步远的地方,呆呆地看著她,震惊得头脑发木。过了许久,我才能够正常思考,几个疑问从纷乱的思绪中浮现出来:“她为什麽要管我叫英雄?还有,我既然没有听到过这种语言,怎麽还能听得懂她的意思?”
我努力思索著,渐渐明白了其中的奥秘。我能够听懂她的意思,并不是靠耳朵,而是靠心灵。她的声音有一种穿透力,能够直接到达我的心灵,把她的意思传送进来,这让我能够理解她说出的每一个字。这种能力实在让人吃惊,我想可以把它归结到超能力中去。
明白了她的意思,我更加迷惑。她为什麽管我叫英雄?还要我拯救她们的人民,这可不象是我的能力所能够做到的。也许她是误会了,把我当成了别的什麽人。不知怎麽,我突然又有了一种要当冤大头的不祥预感。
我张开嘴,觉得嗓子发干,只好用力咽了口唾沫,费力地问道:“你是谁?这里又是什麽地方?”
在那一刹那,她的脸上露出了迷惑的表情,也许我所使用的语言她也是第一次听到。但她似乎迅速理解了我的意思,恢复了平常的表情,静静地回答说:“这里是妖精界,我是妖精国的公主水晶。”
第三章美丽公主水晶
妖精界!
妖精国!
妖精公主!
突如其来的意外答案让我感到头晕目眩。
尽管她给了我想要知道的答案,但是这个答案还不如没有好。它打破了我十几年来对世界的根深蒂固的看法,让我的世界观轰然倒塌。即使我放弃无神论,投身到某种宗教中也没有用,根据我对宗教的了解,没有一种宗教能够解释妖精界的存在。
妖精界,这是什麽地方?顾名思义,或许是妖精聚居的地方,是妖精的家乡。一个人类闯进了妖精的地盘,会有什麽样的後果?
妖精,这又是什麽样的生物?他们吃人吗?根据这些年我听过的关於妖精的传闻判断,他们有著超人的能力,啸聚山林,专捉落单的人为食,连唐三藏都差点被他们分著吃了。如果他们真的是以人为主食,那我岂不是自己送上门来的圣诞大餐?
一个念头突然在我的脑海泛起:这该不会是我那群混蛋同学给我设的陷阱吧?找一个我没见过的美女,在背後粘两片透明塑料剪成的翅膀,再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来吓唬我,这种事他们不是干不出来。尤其是郑云飞这小子,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他干这种事最是拿手,每次耍弄一个人,他都要乐上好多天。这次保不准就是他们给我下的套儿,好让我大肆出丑,以後我就得无休止地忍受这群家夥的嘲弄了。
还有虞菲菲……这位校花一向与我素无瓜葛,虽然听说她最爱捉弄人,到底没有捉弄到我头上。可是现在不同了,看她今天的表现,这次的行动说不定就是她策划的,这位乔装妖精公主的美女多半也是她找来的演员,而我,则荣幸地成为了她的新玩具。
想到这儿,我不由四处张望,想找出藏在暗处的摄影机和照相机。可是结果却叫我失望,山洞里到处都比较亮,根本没有藏摄影机的地方;除了我们两个以外,一个人影都没有,也没听到那些女生吃吃的偷笑声。
我把眼光转回到那位神秘的少女身上,只再看了她一眼,我就相信她是妖精了。象这样的美女绝不是尘世间所能找到的,如果她不是天使,那麽就一定是妖精。传说中妖精中有些女性是迷死人不赔命的,以她的美貌,如果想要迷惑我,我肯定连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有多少条小命都会乖乖地双手奉上。
只是,象这样纯真的少女真的会是迷惑人的妖精吗?我迷惑地看著她那纯洁美丽的面容,还是不敢相信她会真的吃人。警惕,警惕,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也许这就是她最高明的地方,让你对她丝毫没有防备之心,在不自觉中堕入她的迷人陷阱,最後连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可是,如果她真的想要迷惑我,为什麽不骗我说是天使,而要说是妖精呢?那样不是会让她更加难以下手吗?
我望著她,心里越来越迷惑。只好接著问:“你知道我从哪儿来,是什麽人吗?”
她肯定地点了点头,说:“知道,你是从人界来的人类。”
“她知道我是人类!”我冷汗直冒,忽然想起,就算她不爱吃人,难保她的父母兄弟不爱这一口。如果她跑去告诉她家大人我在这里,那又会有什麽样的後果?
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浪漫温馨的情景:她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去,天真烂漫地告诉家里的大人,说有一个不知死活的人类跑进了她们家的地盘,还会说话会动,象个可爱的电动娃娃。她家里的大人义愤填膺,带著一大帮的妖精跑来把我捆得结结实实,得意洋洋地把我拖回去,在一口大铁锅里加满了水,放在灶上,用大堆大堆的柴火把水烧开,再把我洗干净了扔到锅里,然後族里的男女老少围著锅兴高采烈地又跳又唱,开始了狂欢。
狂欢过後自然是要吃肉,即使是葬身在她那美丽的樱桃小口里,我也不会觉得有多快乐。想著她们一家人围著餐桌吃圣诞大餐,其乐融融,充满了一个妖精家庭应有的温馨气氛的情景,我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为了安全,我右脚偷偷地向後挪了半步,做出“向後跑”的架势,小心翼翼地问:“那你见过人类吗?”
她摇摇头:“没有,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人族的人。”
既然没见过人类,那麽多半也没吃过人,除非妖精爱把人做成香肠放在肉铺里销售。我稍微放了点儿心,又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麽人类对你们有什麽用呢?”
她那美丽的眼睛又涌出了泪水:“你是我们的救世主,只有你才能拯救我们!”
哈,原来人不是用来吃的!尽管对她的话有些迷惑不解,我心里还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管他什麽救世主,实在不行就用谎话蒙那群妖精一顿,脚底抹油开溜好了,只要他们不想吃我就行。
这时我才注意到她还跪在地上,看著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心中不忍,连忙跑过去伸手扶她起来,连声说:“快起来快起来,干嘛老跪在地上?”
当我的手接触到她纤细白皙的胳膊,禁不住心中狂跳:这可是我第一次跟女孩子有亲密的接触!从前我连牵女孩子的手都没有试过,更没有哪位美女给过我机会让我扶她,当然也没有美女向我跪下过。摸著她细腻柔滑的肌肤,我心神激荡,手上没有注意,一用力就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哎呀!”她疼得叫了一声,我这才发现自己太用力,拽疼了她,脸上一红,连忙把手松开。可是她似乎是跪得时间太长,两腿麻木,腿一软又向地上跌去。我吃了一惊,连忙伸手揽住她的腰,用力一拉,她收脚不住,整个身体都扑到了我的怀中。
抱著她温软的身体,鼻中闻著她身体散发出的淡淡幽香,我的心狂跳不止。看著她惊慌羞怯的表情,在那刹那间我有一种冲动,真的很想保护怀中这个柔弱的女孩,让她不受任何人的侵犯。
很快我便清醒过来,发觉自己的行为才真正构成了对她的侵犯。我扶住她的双肩,将她推开一点,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她的脸也红红的,垂著眼睛不敢看我。我慌乱地看著附近的一块岩石说:“来,我扶你到那儿去坐一下,先休息一会儿再说。”
她微微点了点头,很费力地侧过身,迈出一步,却摇摇晃晃地站不住。天知道她在这里跪了多久,弄得现在还无法走路。不知为什麽,我心中一阵发痛。我心一横,弯下腰,手伸到她的膝盖下,将她的整个身体抱起来,向岩石走去。
她的身体轻盈柔软,我将她抱在手里,就象抱著一只小猫,丝毫感觉不到她的重量。我轻轻地把她放在岩石上,扶她坐好。她的脸红红的,看上去很可爱。我也坐下来,伸出手轻轻地替她揉著膝盖,问:“你干嘛要跪那麽长时间?看,把腿都跪肿了。”
她红著脸轻声说:“我是按照传说中的方法,面对圣光唱起圣诗,祈祷神灵早一点把能够拯救妖精界的英雄派到这里来。”同时崇拜地看著我,好象我就是那个能够拯救妖精界的英雄一样。
我哭笑不得。她居然还指望我来拯救妖精界,天晓得,我只要能拯救我自己就不错了。(不过唱圣诗还是有点作用,就是因为她唱圣诗的关系,才把我这个“英雄”引到这里来了。)忽然我心里一跳:她的体形如此纤细,体重这麽轻,活象饿了好久减肥成功的样子……还希望一个人类能够拯救妖精界……天哪,该不是妖精界遇上了百年不遇的大饥荒,急需一个人类来给他们送粮食吧?
看著她满怀期待的眼神,冷汗从我的额头上不断地冒出,我简直就可以肯定她是希望我效法佛祖割肉喂鹰、舍身饲虎的精神,要我献肉救妖精界了!
我从石头上跳下来,警惕地看著她。她的体形虽然纤细,身材却也很不错,既不象非洲饥民头大身子小的惨状,又没有灾区同胞面有菜色的模样,实在不象几天没吃饭的灾民。不过她的体重实在是太轻了,让人不得不起疑心,也许是妖精的体质和我们人类不同,饿上几年也不会难看吧。反正,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再怎麽说也没理由把自己白送给她吃呀。冤大头可以做,可是做到把自己的身体白送给人吃,那也太过分了!
看著我满头大汗的模样,她奇怪地问:“你怎麽了,很热吗?”
汗珠劈哩啪啦地从头上流下来,我抬起手,用破破烂烂的袖子擦了擦汗,干笑道:“哈,哈,是呀,这里的确很热,很热。”
一阵凉风吹来,我浑身上下冷飕飕的。我转过头,看到她的翅膀在轻轻地扇动,象两把大扇子朝我这儿送风。哼,还真是好心,怕肉热酸了就不好吃了是吧?我一把抓住她雪白的小手,正色道:“好了,咱们也别兜圈子了,你们到底遇上了什麽麻烦,直接说出来好了。”
哼,要吃就吃,别吊我的胃口。时间一长,恐怕我的心脏受不住。常言说得好,“宁可被吃掉(也有人说是”宁可被打死“,反正差不多啦),也不能被吓死”!
她含泪点点头,道:“说起来话就长了。”
我心中暗叫不妙,看起来妖精界的饥荒有些年头了。
她抬起脸,泪眼盈盈地望著前面,象是在回忆什麽,幽幽地说:“在一万年以前……”
一万年?虽说她刚才说过“说起来话就长了”,可是一万年也未免太长了吧?要是她一年一年地说下来,恐怕没等她动手割肉我就已经老死了。不过既然她有兴致说,我也姑且听著好了。
“……魔族穿过远古时神灵设置在妖精界和魔界之间以屏敝两界的结界,来到了妖精界,向我们妖精族发动了进攻……”
魔族?这麽说好象跟饥荒没什麽关系,我放了点心。看起来她还得讲上半天,站著怪累的,我还是坐下来听故事吧。
我重新坐到她的身边,侧身看著她的侧影,真的很美,我所认识的姑娘里没有一个能及得上她。希望她没有吃我的意思,那样她就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姑娘了。
她似乎已经沈浸在自己所讲的往事当中,注意不到我的存在,继续讲道:“战士们仓促地结成军队,与魔军发生激战。尽管有我们有神灵的庇佑,魔族在妖精界的能力还不及他们本身在魔界的十分之一,但是已经十分可怕,不是我们妖精族的战士能够相比的。妖精族的军队被迅速击溃,魔族的军队长驱直入,几乎占领了整个妖精界。惨死在魔族刀下的妖精族百姓不计其数,所有妖精族的族人几乎都已经绝望了。”
说到这里,她的眼中忽然闪烁出一道光芒:“就在这时,传说中的三位创世之王──银翼王、水云王、风雷王出现了。他们获得了神灵赐予的无穷的力量,集结妖精族残余的战士,向魔军宣战,凭借神灵的保佑,一举击溃了魔军,并击杀了亲自领军前来的魔王。妖精族战士趁机彻底收复了妖精界的失地,将所有的魔族军队赶回了魔界,并由族中数百位神官合力建立了新的结界。而三位英雄的领袖银翼王也在同魔王的战斗中受了重伤,不治身亡。在他临死前,留下了一个预言:在多年以後,魔界与妖精界之间的结界将再度被打破,魔军将再度入侵。为了这个预言,重建妖精界的水云王与风雷王留下遗言,要求妖精族的後代子孙居安思危,永远要保留一支战力强劲的部队来应付魔族的入侵。
“多少年过去了,尽管妖精界从那以後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战争,我们妖精族的族人仍然遵照祖先的遗训,保留了强大的军队,族中每名男子都被要求学习战斗的技能。
“一万年之後,魔族一直没有入侵,我们几乎以为结界是永远无法打破的,而魔族的入侵也只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传说罢了。”
“後来呢?”我忍不住问。
她颤抖了一下,蓝色的大眼睛变得暗淡无光:“就在一年前,魔族的军队突然穿过了妖精界与魔界之间的结界,对我们发起了突袭,只用三个月时间便占领了妖精界一半的土地,我们倒在魔军刀剑下的族人不计其数。我的父王率领军队在北安关抗击敌军,坚持了半年多,最终被魔军打败,全军覆没。”
两行清澈的泪水从她蓝色的眼睛里流下,她轻轻抽泣了一下,接著说:“我们剩下的战士继承了我父王的遗志,英勇地抗击敌军,敌军每攻下一座城池和关口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可是魔军的指挥官并不在乎魔兵的生命,对每座城池都进行强攻,不管我们的战士多麽英勇,终究敌不过强大的魔军,城池一个接一个的陷落,魔军现在已经占领了妖精界四分之三的土地,很快就要攻到这里,我国的最後一个大城也快要陷落了。如果这里再失败的话,我们就再也没有可以抵抗魔族的力量,我们妖精族的族人只能世世代代生活在魔族残暴的统治下,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断从她脸上滑落,我看著身边这个悲伤的女孩,心里隐隐作痛。她真的是很可怜啊,父亲被敌人杀害了,她的生命也时时刻刻受著威胁。看著身边惹人怜惜的少女,我有一种想要把她搂在怀中,好好抚慰她的冲动。当然我没有那麽做,只是轻轻揽住她的肩,温柔地轻抚著她的肩膀。
她抽泣了一阵,渐渐平静下来。我轻声问:“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你们的神灵,不是一直在保佑著你们的吗?”
她扭过头来看著我,眼中开始焕发出神彩:“不,还是有办法的。在一万年前,神灵就发出了关於魔族将会入侵的预言,里面有关於解决这一灾难的办法。预言里说,只要有一个少女在满月的那几天,跪在圣光前面吟唱圣诗,伟大的英雄就会带著能够降服魔鬼的神兵利器,穿过圣光,从人界来到妖精界,为我们驱除魔鬼,重建和平。现在,神灵终於听到了我的呼唤,将伟大的英雄带给我们了!”说著话,她柔嫩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臂膀轻轻摇晃著,眼睛闪闪发光,面庞也散发著期冀的光辉。这一切让她看起来美丽极了。
尽管我被她的美丽所震撼,呆了半晌,然而,凭著我多年来做冤大头养成的直觉,我还是敏感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我干笑两声,东张西望地说:“哈,哈,英雄哪里呢,我怎麽没有见到?”
她的眼睛亮晶晶地看著我,热切地说:“就在这里,你就是我们的英雄!”
我的脑子轰的一下,完了,果然和我想的一样,她是要我给她做打手,去和魔族的军队拼命。她在这儿守著,就是为了要骗几个人类去当兵的吧?这简直跟军阀拉壮丁一样嘛!
要是我真的是凭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消灭整支军队的英雄,不用她说,我自己就会冲上去跟魔兵拼命,毕竟保护弱女子是我辈男儿份所应为之事。如果象我们人界使用火器打仗也就罢了,我躲在後面向前乱开枪,说不定还能打中一个两个魔族士兵,可是听水晶公主的话,妖精族和魔族好象还都处於冷兵器时代,是用刀剑作战的,讲究的是面对面的肉搏。动刀动枪的事我从来就没干过,要是上了战场,恐怕兵器还没拿稳就被魔兵象宰小鸡一样给宰了。就是有十个我恐怕也不够一个魔兵杀的,要我去打仗,根本就是强人所难嘛。怪不得我听她的语气怪怪的,就象那些要我替她们干活的女生似的,原来是要骗我去做冤大头。虽然当冤大头是我的特长,可是当冤大头也得有个界限,要我稀里糊涂地送了命,对她还未必有什麽好处,那这种冤大头还是不当为妙。为今之计,我最好还是跟她说清楚了,然後赶快溜掉,这闲事也只好不管了。
我咧著嘴干笑道:“你一定是在开玩笑,我怎麽会是英雄,我从来没打过仗,又怎麽能帮你们打败魔军呢?”
她的眼中闪闪发光地看著我,坚定地说:“没有错,你一定就是神灵送给我们的英雄!不会有错的!”
她还真是认定我了!我急道:“真的,我没骗你,我连鸡都没杀过,更别提杀人了,你那预言一定是搞错了。对了,在我前面,有多少个人穿过那道光墙到这儿来了?”我想看看到底有几个冤大头已经上了当了。
她泪光闪闪地说:“从一年前魔族入侵开始,每个满月那几天我都在这里唱圣诗,期盼著英雄的到来。直到今天,我才看到一个人族的勇士穿过圣光来到圣殿里。预言中所说的英雄一定就是你,不会有第二个人!”双手紧紧抓住我的右臂,好象生怕我跑掉了。
糟了,这麽说我就是第一个上当的倒霉鬼,她肯定得死缠著我不放了。我从前虽然也幻想过能有个美女能够死缠著我不放,怎麽赶也赶不走,可是从来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这回我的麻烦可大了!
我灵机一动,辩解道:“对了,那预言里不是说,英雄会带著‘能够降服魔鬼的神兵利器’到这里来吗,可是你看看我,浑身上下除了一件破衣服什麽都没有,哪有什麽神兵利器?这不就很好地说明,我根本不是传说里的那位英雄了吗?”好不容易找了这一个脱身的理由,我高兴极了。哈,亏得我聪明,脑子稍微一转就能找到她话里的漏洞,这回看她还有什麽说的。
谁知她根本一点都没有为难,扭过头指著地上说:“那不就是你带来的兵器吗?”
什麽?她竟然说我带著兵器,这倒奇怪了。我顺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在紧靠著光墙的地上,扔著一根银色的绳子,应该就是我在光墙里顺手捡起来的那一条。绳子的一端系在一面银光闪闪的巨盾的把柄上;在另一端,系著一柄银光闪闪的宽刃连鞘长剑。
我象被蝎子蜇了一下,猛地从石头上跳下来,狠狠地瞪著剑与盾,气得咬牙切齿。我捡什麽不好,偏要捡一根破绳子,绳子上偏偏还要连著什麽“神兵利器”,这下可好,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她肯定会认定我就是预言里的英雄,逼著我替她上阵杀敌,到时候我就是手持神兵利器也不管什麽用,跟敌人一照面就得让敌人砍了,所谓的神兵利器也只是给敌人添的一件战利品。
我大踏步地走过去,用力拿起巨盾,想把它狠狠地摔在石壁上,好好出出这口闷气。想不到用力过猛,呼悠一下,倒退了好几步,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我掂掂手中的巨盾,竟出乎意料地轻。我愣了一会儿,弯腰捡起银色巨剑,果然,比盾还要轻得多,根本不可能是钢铁打制的。
我哑然失笑。什麽神兵利器,根本就是用铝片做成的玩具,再把表面打磨得光亮照人,就可以拿来唬人了。不过这两样东西的好处就是里里外外都是金属制成的,连剑鞘上也是一点木材和布料都没有。虽然是闪闪发光,多半是铝材再加点其他的金属做成合金,比一般的钢刀亮一点就是了。要是这两样玩具也算是神兵利器,那我家做饭的铝锅岂不成了稀世的珍宝?
我拿著剑和盾,得意洋洋地走到她面前,把剑递给她,说:“来,你试试有多重。”
她疑惑地看著我,伸手接过剑,我手一松,就听她哎哟一声,长剑脱手落地,正好砸在我的脚背上。虽然并不重,可是砸在脚上也有点疼。
我咬住嘴唇,一声不吭地瞪著她。她也太过分了,为了给自己圆谎,竟然用剑砸我。她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快,怯生生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它实在太重了。”
看她的样子,不象是装出来的,弄得我倒疑惑起来。难道她的力气真的这麽小,连一柄铝做的剑也拿不起来?不过她要硬说这是神兵利器,我也没办法,现在只有砍一剑让她瞧瞧了。
我弯腰捡起剑,坐到岩石上说:“其实这剑是铝制的,这东西在我们那儿多的是,用铝造的剑根本不锋利,用来切菜都不管用。不信,我砍一剑给你看!”我将盾丢到地上,左手拿著剑鞘,右手拔剑,向自己的小腿挥去。
巨盾砸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石屑四处飞散。我忽然看到,剑身上现出一道血红的纹路,血色淋漓,触目惊心,心中陡然一惊。正要收剑,巨剑已经砍在自己的小腿上!
我心中暗叫“不好!”连忙用力收剑,可还是慢了一步,剑刃在小腿上一带,划出了一条伤口,鲜血从伤口流出,疼得我眼泪都快下来了,把剑扔到一旁,两手抱住小腿差点呻吟出声。那柄罪魁祸首的长剑被我顺手一丢,嗤地一声,有一半插入了地面,鲜血从剑面流过,宝剑由剑身至剑柄竟然整个都微微泛红。
我吓得汗毛直竖,又气得差点吐血,究竟是哪个混帐东西把这柄沾满晦气的破剑扔到光墙里陷害别人,还生怕别人找不到,在剑上拴了根破绳子准备绊人一跤,弄得我几乎变成了伤残人士。想想我要是少了一只脚天天躺在床上不能出去玩,那还真不如死了舒服。记得小时候我家附近有些残疾人,我见到他们总是害怕得哆嗦,不是怕他们打我,是怕我将来也变成这个样子,还真不如死了好。可今天,我差点就梦想成真了!
水晶“啊”的一声,跳下岩石,手足无措地叫道:“你流血了,我给你包扎!”用力在纱裙的下摆撕了一大块,蹲下身为我包扎伤口。趁她低头忙著替我包扎,我连忙用袖子擦掉眼角溢出的泪珠。男儿流血不流泪,这是祖先的古训,可不能让她给看轻了。
看著她的小手忙来忙去地给我包扎伤口,一股暖意涌上心头。现在这样温柔可人的女孩子实在太少了,如果我真的能对她有所帮助的话,我一定会帮她的。也许这剑和盾真的是能够打败魔族的神兵利器,凭她的力量是无法拿走的,我帮她带到军营里,交给妖精族的勇士来使用,这也算是对她的一点帮助吧。当然,我也可以丢下手不理,反正妖精族人那麽多,就是抬也能把这两件东西抬走了。
不一会儿,她站起来,露出可爱的笑容说:“伤口包扎好了,不会再有问题了。”
我站起来,看著这位相识不到一小时的少女,百感交集。我真不忍心离开她,可是不行啊,如果再这麽拖拖拉拉下去的话,不但帮不到她,我自己的生命也有危险。也许我还是应该回去找些帮手再来,这样才能对她和她的族人真正起到帮助的作用。
我干咳了一声,硬起心肠说:“对不起,我得回家了,我父母和哥哥还在家里等著我呢,如果我不回去,他们会急死的。”
她看著我,伤心失望写在她的脸上,美丽的大眼睛渐渐充满了泪水:“伟大的英雄,你真的要丢下我们整个妖精族不管吗?”
我扭过头,不敢看她的眼睛:“不是我不想管,而是实在管不了。还有,我不是什麽英雄,你放心,预言里的英雄一定会来的,到时候,请你把这柄剑还有盾交给他。”
她用颤抖的双手抓住我,哀求道:“求求你,千万不要抛弃我们,没有你,我们很快就会被魔军全部杀光的!”说著,她颤颤抖抖地贴近我,用尽了浑身的力量紧紧抱住我,就象一个溺水的人抱著河流中的一棵树木一样。
我感到她的身体在不停地发抖,她的声音是那麽的无助,弄得我鼻子发酸,心脏软得不能跳动。我转过头,头看著她,看到她泪眼盈盈地看著我,脸上满是期待和绝望的神色。
接下来发生的事谁都能猜得到,我糊里糊涂了点了点头,就算是答应了她。唉,不管事先下了多大决心,我终究还是无法拒绝一个女孩含著眼泪的请求。
也许,我天生就是当冤大头的命吧。
第四章美女辉耀水晶城
水晶公主为我的慨然允诺高兴得流出了眼泪。看著她灿烂的笑容,我忽然觉得这次的冤大头当得也不算太冤了。
这个巨大的山洞,水晶公主管它叫做圣殿。
虽说是圣殿,洞中却连一具神像都没有。空荡荡的巨大山洞,好似一个空旷的大厅,地面平整,只有几块岩石散落在地面上。
唯一能让水晶顶礼膜拜的,就是象一堵墙一样的圣光。说起来这面光墙看起来确实给人圣洁的感觉,怪不得水晶会把从圣光中穿出的我当成神一样来崇拜。
我曾经想过带著水晶公主穿过圣光,回到我们居住的人界。当然我没安什麽坏心眼,根本没想过要把水晶卖到动物园、博物馆、科研所换几个钱花。要把水晶公主关在动物园笼子里让所有人都来观赏,我才不干,这麽好看的女孩子,我一个人看就够了。要让科研所解剖水晶,我还舍不得呢。我这麽做,只是想试试能否带妖精到人界,如果可以,魔军打过来的时候就可以不用死而逃到相对和平一些的人类世界了。
可惜,没用。我捉住水晶的手进入圣光,我进去了,水晶却留在外面。对我而言空洞无物的圣光,在水晶面前却象一块巨大的玻璃墙,让她无从进入。我捉住她的小手紧紧按在圣光上,却怎麽也按不进去,看著水晶强忍著疼痛流出的泪水,我心中充满了负罪感,只好算了。
这圣光这麽古怪,明显有著种族歧视倾向。对我们人族这麽慷慨,高抬贵手让我整个人穿过圣光;对妖精族的人却吝啬得出奇,连一根头发都不让进。那一盾一剑在圣光里埋了不知几千几万年,大概也沾上了圣光的毛病,我拿起来轻若鸿毛,在水晶手里却重如泰山。看这一盾一剑竟敢唐突佳人,我恨不得跺它两脚,可是看水晶面对这两样东西崇拜的目光,显然是真把它们当成了什麽“降服魔军的神兵利器”,我也不敢贸然下脚,免得伤了纯洁少女的芳心。
不过这两样东西确实古怪。巨大且不必说,重要的是拿起来的感觉。银色巨盾握在手中,触手清凉,整个人也都清凉舒爽,心情也变得冷静平和。
银色巨剑却完全是另一种感觉,握在手中,只觉得热血沸腾,恨不能挥剑砍杀,以发泄心中积郁的闷气。古怪,确实古怪,吓得我赶紧还剑入鞘,以免一时失手将水晶公主砍为两截。
刚才我一时失手,让巨剑在自己腿上留下了一条深达半毫米的巨大伤口,流出了多达几毫升的鲜血,却是一点没浪费,这怪剑就象吸血鬼一样,将我的血迅速吸收。吸了我的血,银剑红光大盛,由剑至柄变得通红,向外放射出红色的光芒。过了半天红光才渐渐消失,银剑也恢复了原状。
这剑处处透著古怪,我捉摸著说不定它真的是什麽“神兵利器”,如果让妖精族的勇士拿在手中,也许可以所向披靡,打败魔军。
想想妖精族远古时流传下来的预言,其实根本就是个圈套。什麽月圆之夜让一名少女面对圣光唱起圣诗就有英雄穿过圣光来拯救妖精界,其实就是让一个声音动听的女歌手唱起诱惑人的悲伤情歌,唱的次数多了,早晚会有一个人界的冤大头穿过人界与妖精界之间的结界,想当一回救美的英雄。但这个冤大头的真正作用恐怕只是把圣光中的神剑、神盾带到妖精界,让妖精勇士来使用它与魔军作战。
这个预言最损的地方是让这位人界来的“英雄”亲自上阵,然後让魔军象宰只小鸡一样宰掉他,妖精族战士当然不会让神器落到魔军之手,肯定会拼死夺回神器。既然是神兵利器,当然不能放著不用,於是妖精族的第一勇士顺理成章地接过英雄留下的武器和打败魔族的遗愿,以神兵利器中蕴含的巨大力量击败魔军,成为新一代的伟大英雄。而人界来的可怜英雄就只能永垂不朽於妖精族的传说中。
我不想永存於妖精们的传说里面。就算他们替我塑一座雕像,我还是感觉自己象一个舍身替妖精勇士送剑的冤大头。看在水晶替我包扎伤口的情份上,我就牺牲一回,替她把剑与盾拿回去交给妖精族战士,然後我还是寻机开溜,有多远就跑多远。
我手持巨盾,腰悬巨剑,跟著水晶走出圣殿。
一阵清凉的风迎面吹来,我用力吸了一大口妖精界的新鲜空气──真清新啊,妖精界的空气完全没有受到工业化的污染,如此新鲜,还带著一丝丝的甜香,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心情也变得出奇地好。
我站在妖精界的圣山之上,圣殿门前,俯瞰著脚下风景秀丽的妖精界,心旷神怡。山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许多奇花异草点缀其中,看上去美极了。和妖精界的圣山相比,它另一面的三界山只能算一个大的石头堆。如果说三界山上也有树林有话,那麽圣山上就是丛林密布了。
而且,从高度上来说,三界山肯定比妖精界的圣山要低得多,站在圣山上向下看,与站在三界山的山顶向下看的感觉完全不同。如果这两座山真的是同一座山的话,那麽妖精界陆地的海拔肯定要比人界的海拔低得多。
我正沈迷於眼前的美景之中,忽听身旁的水晶公主唤了一声:“飞天,快过来!”
一个长相奇特的生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吓我一跳,伸手握住剑柄。那生物长著一支独角和两个巨大的翅膀,看上去象是……一匹马!
没错,突然飞到我面前,警惕地瞪著我的奇怪生物是一匹不折不扣……不,是一匹打了点折扣的马。
之所以打了点折扣,那是因为谁听过马会长角的?长角的那是牛!虽然说我们那个世界也有“角马”这种东西,不过那东西好象是牛科或是羚羊类的啦……
还有翅膀,长翅膀的哺乳类动物那是蝙蝠!它的翅膀却一点不象蝙蝠那样的黑翅膀,而是象天使那样的巨大的雪白羽翼,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天使的啦……它的两翼伸开,在空中轻轻拍打著空气,宽度似乎比它从头到脚的长度还要长,真是一对大翅膀。
虽然它身上长著这两样怪东西,不过如果不看这两样东西,它倒是和我们平常见到的白龙马没有什麽不同,除了比白龙马更强壮、更精神一点。它大大的眼睛散发著宝石般的光泽,警惕地盯著站在它主人身边的我。
水晶公主也扇动著身後那一对翅膀飞起来,悬浮在那匹飞马身边,拍著它的头笑道:“飞天,不要怕,他是好人。”扭头对我介绍道:“这是飞天,我是骑著它到圣山上来的。”又向飞天马介绍道:“这是……”她的脸上现出了一丝红晕,象是为不知道我的名字而不好意思,顿了一下说:“这是从人界来拯救我们妖精界的英雄,以後他会骑著你去打仗,你一定要好好帮助英雄大人哦。”
唉,她还是要逼著我去打仗。我干笑道:“别叫我英雄大人啦,怪别扭的。我的名字叫姚银,你就叫我姚银吧。”
“姚银……”慢慢念著我的名字,她的眼中再次焕发出动人的异彩:“当初拯救了妖精界的是伟大的银翼王,现在你的名字也叫姚银,真是太巧了!我想上天用银做你的名字,就是要你来拯救妖精界的!”
我哭笑不得。她还真能联想,从一个“银”字引申出这麽伟大的道理。天晓得,这些年我一直为我的名字感到不满,真不知道父母是怎麽想的,给哥哥取名“金”给我取名“银”,简直俗不可耐,不怕别人说他们是守财奴吗?想不到今天竟然被人把自己和当年妖精界叱吒风云的银翼王联系起来,也算意外收获了。
我不想再讨论我的名字,连忙岔开话题:“公主殿下,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走了?”仰头看著浮在半空中的一人一马,我心里嘀咕:你们会飞,我可不会,总不能象直升飞机一样,拿根绳子让我爬上去吧?
水晶公主“啊”了一声,红了脸道:“对不起,我光顾说话,都给忘了。”她牵著飞天马的缰绳,飞落到地面上,又说:“请不要叫我公主殿下,就叫我水晶好了。”
“好的,水晶。”我看飞天马的脖子上有挂兵器的勾子,便把盾与剑挂在上面。看著高大的飞天马,我一时手足无措,呆呆地不知该干什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