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刚将伯益赶走,自己登基成为第二代夏王没有多久,自己的兄弟姒慿就极不给启面子的自立为王,但是启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似乎还没有成为王者的觉悟,只知道自己的父亲禹成为夏王天子之后,所拥有的无上权威,但是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父亲所肩负的责任。
启在面对扈侯的分裂国家的行为的时候并没在意。启他反而觉得反正扈侯是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想独立就独立去吧,而且这姒慿是自己的兄弟,当一个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是在姒慿自己的封地之内,只要不损害启自己的利益,启才懒得管他。随他闹去吧
谁知那扈侯姒慿见启没什么反应,越发狂傲起来,扈侯姒慿可没有对启有启对自己那么客气,既然启不管,那么姒慿就要想方设法谋取自己的利益,姒慿竟然组织军队入侵夏后氏的领地。这夏后氏的领地可是当年禹的封地,现在可以说是启的私人地盘,这下子姒慿可终于激怒了启。
于是,启决定要新账老账一起算,狠狠地收拾一下这个狂妄的扈侯。他立刻召集大臣们开会,对大臣们说:
“有扈姒慿氏轻慢洪范**,废弃三正(即正德、利用、厚生,相当于现在的德政、财政、民政),因此,上天要断绝他的国运。现在我只有奉行上天的旨意,对他施行严厉的惩罚。”
在这之后,启下令调拨军队,他要亲自领兵征讨胆大妄为的有扈氏一族。而且这有扈氏的封地距离夏都不足五百里,地处“天子脚下”,万一有扈氏成功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那启的手下以至认为有扈氏的叛乱对夏王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启大怒之下,亲自率军队讨伐。帝启二年夏五月,启亲自精选了五千士卒和数十名战将,出中条山,过汾水,西渡黄河,走潼关向西南挺进,直逼有扈氏的领地。
扈侯得到情报,知道启此番来势凶猛,看样子是想置他于死地。他不敢掉以轻心,立刻精选了三千经过训练的三线壮士,号称护**,由扈侯亲自率领,准备迎战夏王启。
在这之后扈侯仔细地分析了周围的地理环境,认为,他的辖区北部边境紧靠渭水,河两岸树木繁杂,道路崎岖难行,启的军队是不可能从这里过来的;而东部边境地险林密,也不适合军队大规模行进;唯一可行的路线就是走商洛绕过终南山,进攻甘地。因此,守住甘地,这是战争胜败的关键。
扈侯姒慿他迅速做出决策,征调第二线战士,分成若干小队,分别驻守和巡逻北部和东部边境,以防小股部队偷袭。自己亲率第一线将士驻守甘地,对抗启大军的正面进攻。
果然不出扈侯所料,启的军队果然出商洛,向甘地开来。启命小儿子武观为先锋,率五百士卒打前哨。但是这武观贪功冒进,武观的先头部队来到甘城附近之后。武观见甘城偃旗息鼓,毫无动静,武观这家伙居然愚蠢的以为有扈氏没有防备,便想出其不意突然袭击,拿下甘城。
于是武观他就不等主力部队来到,便率领那长途跋涉饥饿疲劳的五百士兵向甘地发起攻击,结果中了扈侯的埋伏,只闻金鼓齐鸣,顿时伏兵四起,将武观的五百人围在了垓心。
武观大惊,知道是中计了,率士卒拼死突围,伤亡惨重,五百人死了大半,敌人却越来越多,眼见得就要全军覆没。在这危急的时刻,前来助战的彭侯率军赶到,从敌军背后杀出。
扈侯的军队以为是启的主力部队到了,不敢恋战,急忙鸣金收兵。武观得救,清点部下,只剩下不足二百人。战场上遍地都是尸体。
又过了一个时辰,启所率领的主力部队才陆续赶到。武观向父王跪拜请罪。启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安慰道:
“胜败乃兵家常事,吾儿不必挂在心上。此战并非是吾儿无能,而是扈侯老奸巨猾,待改日为父与你报仇雪恨”
旋即启命令安营扎寨,一面派探子潜入敌占区侦察敌情,一面派人打扫战场,将士兵的尸体就近挖坑埋葬。这启吸取了儿子武观的教训,没有急于和对方作战,而是命令士兵连续休息五天,养精蓄锐,步步为营,准备投入一场激烈的大战。
到了第六日,这启命起五更造饭,日出时分即用罢早餐,修养片刻之后,集合等待出发的命令。在战前,启向三军将士做了誓师动员。《尚书,甘誓》全文记载了这次战前动员的内容: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夏王启准备在甘地与扈侯决战。在出征之前,夏王启召见了六军的将领。他严肃地说:“啊六军的将士们,我郑重地告诫你们,有扈氏轻慢洪范**,废弃正德、利用、厚生三大政事,因此,上天要断绝他的国运。现在,我身为天子,只有奉行上天的旨意,对有扈氏一族予以严厉的惩罚
接着,启又向全军公布了赏罚的措施:在战争开始后,“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启在誓师会上历数了有扈氏的罪行,指出:有扈氏发动叛乱,对上是侮慢天象,对下违背了臣民的意愿。因此他必须奉行上天的意志,予以坚决的讨伐
中国历史上自从黄帝创造了“天子”一词以后,历代的最高统治者都以天子自居,他们所干的事情,不管好事坏事都是代表天的,连杀人放火都是在执行天的命令。这便是天子的优越性。况且这个时候,那启可能是和那巫教之间有什么交易,也不知到最后给了巫教之人什么好处,居然让巫教之人背弃禹而转投到启的麾下,那巫教竟然和启一起参与到谋害自己数十年故主禹的行动当中,这才导致了那禹的惨死。
而就在那启登基为王之后,那些原本躲藏在角落的巫教之人,都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世人面前,被启授予官职,专门负责祭祀等神圣事宜,至此那巫教再一次出现在洪荒大地上,而巫教中的巫师也使用各种方法证明了启的即位是合乎天意的,把启认定为巫教之主,而启就是天的代表,从此以后君权与神权全部掌握在启的手中。
誓师大会以后,那随军的巫师又显露出众多的神迹,表明此次大战天是站在启的一方的,而后启再亲率大队出征。他命少子武观统领左军,命彭侯统领右军,自己率众将官统领中军。扈侯姒慿也不示弱,亲自统领三千第一线的士兵出城迎战。两军对阵展开了一场恶斗。
这一场大战的结果,双方都有很大伤亡。启原以为一战就能消灭对方,没想到扈侯的军队训练有素,而且那些士兵都感念扈侯的恩德,一个个视死如归,忠心报主,作战十分勇敢。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启的军队虽然有高压政策,在战场上也奋勇冲锋,但遇上了有扈氏这些不怕死的将士,他们还是稍逊一。不过这个时候那些巫师又再一次发挥了作用,虽然那巫师的质量一代比一代差,现在巫师的水平都不及当年巫族横行时一个巫族孩童的能力大,只会一些几乎没有什么杀伤力的障眼法,但是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使得启的军队得以安全撤回。
这双方第一仗不分胜败,各有伤亡,于是各自收兵打扫战场,掩埋阵亡的将士。启在回到大帐之后,心中闷闷不乐,便召集几个主要将官商议对策。后来,他采纳了彭伯的计谋,每日虚张声势围攻甘城,暗中派出两名信史,快马回朝调兵。
启命令自己的长子姒少康带五百精兵,西渡黄河,悄悄迂回至渭水北岸,乘夜色偷渡渭水,袭击有扈氏的北部。命次子姒元康带五百精兵南渡黄河,走潼关,经骊山、华胥,涉险路攻击有扈氏的东部。
这一招果然厉害,有扈氏的主力部队都集中在甘地,北面和东面只有少量二线兵防守,而且这些人粗心大意,疏于防范。结果姒少康和姒元康两路军队先后得手,两路军队到处杀人放火,有扈氏族民纷纷逃亡。
扈侯闻报大惊,只好放弃甘城,急忙率兵出城回师救援都城,半路上又中了启的埋伏,伤亡惨重。刚刚率领余部拼死突围出去,忽然传来噩耗,说都城已被攻破,扈侯家男女老少皆被杀害。扈侯仰天长叹,大呼曰:“天灭我也,天灭我也”旋即拔剑自刎。
启为了报复,同时为了弥补自己这一方的损失,启对有扈氏族民施行了血腥的屠杀,老弱病残者皆杀死,青壮年则全部充为奴隶。
战死和被杀害的多达数千人,还有数千人被掠为奴隶。只有少部分逃往深山密林中,才算是幸免于难。启残酷镇压了有扈氏的叛乱,使各方诸侯无不心惊胆战。实际上,他这样做也是杀鸡给猴看。他就是要告诉天下诸侯,连同姓家族他都如此无情,更何况他人呢?
这年秋天,启效仿父王姒禹当年“涂山大会”之举,在钧台召开天下诸侯大会。天下诸侯都畏惧他的威势,闻讯后都纷纷到会。钧台大会之后方诸侯顺服。据说就连居住在西南地区的巴蜀部族也臣服了夏王朝。
启灭掉有扈氏以后,陆续又平定了十几个不肯臣服的小国。残酷的战争夺走了许多平民的自由和生命,也使奴隶主贵族更加贪婪,他们利用战争掠夺了大量的财产和奴隶,逐渐地走向了腐化和堕落。
钧台大会以后,虽然仍有许多诸侯方国不满于启的统治,但屈服于他的血腥镇压,不得不服从他的统治。夏王朝出现了暂时的和平。
在这之后启下了一连串的命令,启下令从此以后自己禹后裔的这一支为王族,而禹是因治水而兴,而根据五行的变化,水可生木,所以这夏朝当属木德,木色属青所以那夏朝的官方颜色为青色,而天子着青袍,在规定完夏朝的官方颜色制度之后,启又在大臣和巫教巫师的帮助之下,重新设定了人族的祭祀活动。
其中这启专门设出了一个五帝的祭祀礼仪,五帝成为了朝廷官方祭祀礼仪的专用词汇,是最高祭祀等级的仪式,五帝属于大祀,祭祀内容包括作为主祭的五方上帝,以及各自配帝、各自从祀官、各自从祀星、三辰、四方七宿等一起组合祭祀的仪式,一年一次。
五帝祭祀内容,合计如下:一.上帝:东郊青帝配帝:伏羲从祀官:句芒从祀星:岁星另有从祀:三辰、东方七宿。二.上帝:南郊赤帝配帝:神农氏从祀官:祝融从祀星:荧惑另有从祀:三辰、南方七宿。三.上帝:中郊黄帝配帝:轩辕从祀官:后土从祀星:镇星。四.上帝:西郊白帝配帝:少昊从祀官:蓐收从祀星:太白另有从祀:三辰、西方七宿。五.上帝:北郊黑帝配帝:颛顼从祀官:玄冥从祀星:辰星另有从祀:三辰、北方七宿。时间一年一次,于孟夏之月,必须见龙星,即可开始祭祀。
由于那巫教之人的参与,那被打压了不知多少年的巫教终于重新兴起,而那人人喊打的十二祖巫当中的五人也步入了人族的祭祀行列,开始享用人族的香火气运。
而后,那启开始十分努力的工作,在大臣的帮助之下,政事平和,又有巫教之人专门处理神权祭祀事宜,没有一点差错,不到一年,人族就恢复了鼎盛,这启十分得意,他自以为天下从此太平,再也没有战争了,于是便开始追求享乐。
启把他青壮年时期的劣根性充分地展示出来。启中年以后养成了三大嗜好——贪酒,好色,喜欢田猎。姒禹对他的这些嗜好很不满意,曾多次严厉的训斥过他。
当年启每次被训后,都再三向自己的父亲禹认错,表示今后一定改正。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的老毛病就又犯了,不仅喝酒、玩女人,而且还时常带着人外出打猎。不过,他对部下管束极严,不允许任何人走漏风声,一旦发现谁多嘴多舌,轻者抽一顿鞭子,重则立即处死。因此,他在封地的所作所为,夏王禹很少知道。
父亲禹在世时对他严加训诫,他不得不有所收敛。如今父亲死了,他自己成了天子,天下由他自己来说了算,他还怕什么呢?遂终日沉醉于花天酒地之中。
因此,史书上说:“启乃yin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大,天用弗式。”
这启年轻时重武功不好女色,直到三十五岁时才结婚成家。但是他成家后,连续娶了三名妻子,都是只生女儿不生男孩,他心中十分懊丧。后来他奉父命治理阳翟,在那里训练军队,便又娶了当地一名少女为妻,于舜三十一年生下了第一个男孩,取名太康。
此后这名妃子竟陆续又生下了五个儿子,总共生了六个儿子。这六个儿子是:老大姒太康、老2姒元康、老三姒伯康、老四姒仲康、老五姒叔康、老六姒季康。据说他们的品德都不怎么好,特别是小儿子武观,经常仗势欺人,胡作非为。
因为启中年时才有儿子,对儿子特别的溺爱,从小娇惯任性,他从来不加管束。几个儿子全都不学无术,除了打仗和吃喝玩乐外,没有别的什么本事。
好在在战争年代哥几个因为都会武功,成了父亲的好帮手。可是到了和平年代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们几个人都无事可干,终日东游西逛,到处寻欢作乐,以满足生理上的**。
启的大儿子姒太康酷爱打猎,手下专门训练了一支狩猎的队伍,隔三差五就要带着队伍出去狩猎。他非常霸道,凡是他打猎的地方,决不允许别人打猎,哪怕是偶尔撞上,他也认为是故意捣乱,抓起来不问青红皂白便是一阵毒打。一些猎户敢怒而不敢言,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外号,称他为山霸。
好在他心肠比较善良,轻易不肯杀人,抓来的人只是打一顿就放了。他性情古怪,时善时恶,有时候善心大发,觉得被捉的飞禽走兽很可怜,便下令手下人把它们全数放掉。
老2姒元康喜欢下棋,是一个铁杆的棋迷。他下棋很不讲究棋德,只能赢,不能输。但是你又不能故意输给他,如果他觉得你是故意输棋,便立刻恼怒,掀翻棋盘,扯住你的衣服伸手就打。但你还不能赢他,如果他真的输了,也同样会恼羞成怒,将你暴打一顿。许多下棋的人都知道他的德性,看见他像逃避瘟神似的,躲的远远的。
老三姒伯康是个钓鱼迷,但是他不喜欢一个人钓鱼,每次钓鱼都要拉上几个人陪钓。他和老2一样,即霸道又不讲理,他不准许别人比他先钓到鱼,也不允许别人钓到的鱼比他钓的鱼大,否则就拳脚相那些陪钓的人怕挨揍,只好在鱼钩和鱼饵上做手脚,尽量钓不到鱼,或者只钓小鱼。
老四姒仲康迷恋歌舞,他从那些战争中掠夺来的女奴中,挑选了数十名年轻漂亮身材标致的女子充当舞女,进行专门培训,为他表演。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心血来潮想看歌舞,这些人就得来表演,稍有迟延,轻则毒打一顿,重则处死。
老五姒叔康是个酒魔,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都城里的大小酒馆他全都光临过,只是从来不给钱。最要命的是他在哪家酒馆喝酒,别的顾客全要撵出去。而且他一喝起来就是一天,店家做好的饭菜卖不了,变质走味,只好倒掉。酒店的主人叫苦不迭。一些小本经营的酒馆,被他光临几次就赔光了,只好关门大吉。
老六姒季康是他们六兄弟中最凶的一个。姒季康又名武观,性情暴戾,凶狠残暴。他视奴隶的生命如草芥,时常无缘无故地将他们杀死。而且他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他使尽各种手段残酷地折磨被害者,一刀一刀地切割被害者的器官。看着被害者痛苦的挣扎和撕心裂肺的嚎叫,他和他的手下却从旁哈哈大笑。
这六兄弟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和他们的父亲一样荒yin成性,不仅肆虐地女干yin那些失去自由的奴隶,有时候连自由民中的漂亮女性也不放过。当然这最有名的是六王子武观。
这六王子武观终日无所事事,经常带着几个人四处游逛,看见有姿色的民间女子,也不问青红皂白便抢回宫中肆意女干yin。顺从他的,他玩够了便把人放回。遇到烈性的女子挣扎反抗,他便恼羞成怒,将女子女干yin后,还要切掉她的和ru房,将她残暴地处死,然后抛尸荒郊。
一时间都城的百姓,凡有姿色的女子全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了。但是躲在家里也不一定安全,因为武观手下还养着十几个闲人,专门打探谁家有出色的女子,一旦哪位女子被他们打听到,她的厄运也就跟着来了。
那六王子武观本来就是个花花太岁,而且在他身边又有一群臭味相投的人,有一天有一个家伙告诉那武观,这春天来了,是动物发*的日子,也是干那事的好时候,现在有许多的少女在外踏青,采风,现在出门的话,一定会找到漂亮姑娘。
这武观一听顿时来了兴致,立刻做出决定,明天他要带人到郊外去猎取游春的漂亮姑娘。翌日,果然是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是一个春风拂面催人醉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