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和混世魔王一唱一和地执意要去,宫羽哥哥只得笑着摇了摇头道:“真拿你们没办法。记得早点回来,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说罢,方指着不远处一家名为“怡然”的客栈道:“我们就住那一家,回来后到这里来找我们。”
“好啊!一定!”我和混世魔王笑答道,顺便摘下挂在马脖子上的行李扔给宫羽,“一会见了!”混世魔王边说边“驾”了一声,带着我向集市那边去了。临走时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潇缇,他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嘴角微微泛着微笑......靠,真是个木头人,不能假装吃一下醋啊?!
小镇的路上南来北往的人很多,而混世魔王却极没素质地把马骑得飞快,“干什么你?!有点素质行不行,骑慢一点啊!”我冲混世魔王喊道
“很久都没有跑马了,趁此机会还不好好玩一玩儿!要再快一点才好!”说罢,混事魔王又照着马屁股打了一鞭子
晕,我还真是郁闷啊,就这速度,还不如21世纪一辆淘汰的农用拖拉机快呢,混事魔王居然也能骑得这么带劲儿!
“骑慢一点儿听见没有啊你!这里这么多人,想死啊!”我气得在混事魔王肩上拧了一把
混世魔王疼得“哎呦”一声,立刻乖乖的放慢了速度。哼,我就说嘛,和混世魔王这家伙在一起只能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的说......
马儿停下来的时候,月已经挂上了枝头,走的路程之远,甚至让我怀疑我们是否还在桑榆镇境内。“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我问
“傻丫头,这里才好玩呢!”混事魔王笑道
我向四周望了望,却不见一家商铺,“这里明明什么都没有!怎么还说好玩呢?”我嗔怪道
“别急啊,跟我走!”说罢,混事魔王将马拴在路边的一棵老槐树上,拉着我穿过一条巷子,来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道前。
“哇,真的好热闹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好玩的地方啊!”我感叹道
“哼,告诉你别小瞧我的嘛!这是桑榆镇的夜市,在京城里也很有名的,当年,皇上他老人家微服出巡的时候,还亲自来过呢!”混世魔王一副神气的样子
“真的吗?那还等什么,快走啊!”说罢,我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混事魔王向夜市中心奔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到在古代这种经济条件极其落后的时代,还能有如此繁华地方,相比之下,就连北京月坛公园每年春节举办的庙会也显得逊色多了。我快乐的流连于每一个摊位,看见喜欢的直接拿走,至于善后工作,完全交由混世魔王全权负责,哈,这种感觉真是太爽歪歪了.....
“咦?那是什么?”我望着不远处一方人头攒动的街角问道
混事魔王艰难地拨开抱在胸前的各种百货,露出两只眼睛望了望道:“哦,大概是射飞刀的民间游戏!不过,林妹妹,我们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要再玩了吧!”
“居然还可以做游戏啊,我一定要去!”于是,我不顾混事魔王的哀求声将其强行拽进了人群。挤到前面一看,果然如混事魔王所说,是个射飞刀的游戏。人群的正前方用长枪支着的一块不大不小的草靶子,旁边的老板一边敲着铜锣一边吆喝着鼓动大家出银子来玩。想必是看到我和混事魔王衣着光鲜地站在人群的最前方,那老板笑盈盈的超我俩走过来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习武之人,想不想试一试啊,一两银子可以射五只飞刀,若是有三只射中便可得到一件小玩艺儿,怎么样,是不是很划算啊?”
还没等混事魔王开口说话,我便抢先道:“那当然了!哥,快拿银子!”
“林妹妹,别玩了吧~~~”混事魔王几近于哀求道
“干嘛?!别扫兴嘛,快给人家银子!”我边说边接过老板递给我的五只飞刀。
混事魔王见状只得将我买的一大摞东西放在一边,郁闷地把银子交给老板道:“你小心一点啊,又不会射——”
靠,藐我?!!小样儿,非让你见识一下本姑娘的厉害不可!想着,我将一只飞刀举到眼前,瞄了大概十秒钟,方自信的丢了出去,可没想到那飞刀只飞了一半的行程,便已然坠地“身亡”了。我汗,真是TM丢死人了,这玩艺怎么这么重啊,用了那么大的力气咋就只飞了这么远?!
“喂,林姑娘,你行不行啊?!”混事魔王用扇子遮着半边儿脸,在我耳边说道
“要你管啊!我刚才只不过是试一下而已,这次一定能中!”我拍了拍胸脯说道。
拿起第二只飞刀,我不停的在心中勉励自己,一定要卯足了力气再丢,最起码也要碰到靶子嘛!好,瞄准......运气.......用力.......射!不知这次是不是用力太猛的缘故,刀子从我的手中飞出去后,便消失于茫茫人海里,这登时在围观的人群中引起一阵骚动......
混事魔王见状,皱着眉头郁闷道:“小姐,你不要玩了!再这样下去,非得出事不可啊!”说罢,方从我的手里强行接过剩下的三只飞刀,自己站在了靶子前面。
“干嘛和我抢啊,你自己不是说过不玩的吗?!”一语刚落,我便惊诧的发现,三只飞刀已经齐刷刷的插在了靶心上,四周一片唏嘘声,其声势之浩大,甚至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亲临了周杰伦演唱会现场。
“献丑了,献丑了!”混事魔王春风得意的拱手向大家致敬道
切!有什么了不起啊!我故意将头转向一旁,不去捧他的场。这时候,老板捧过一只篮子笑道:“这位公子真是好刀法,你们挑一件小玩意吧!”
混事魔王在里面翻了半天,似乎也没找到一样儿可心的东西,最后只捡了一支半新不旧的剑穗儿端到我面前:“林妹妹,这个好不好?”
我只看了一眼便夺过来直接扔回篮子里,又亲自挑了半晌,最终拿着一对镶了金边儿的护身符,“依我看,这个才好!”
混事魔王不屑的看了看那护身符,皱着眉头道:“你拿的这是什么啊,丑死了!”
靠,这家伙什么品味啊!简直和本姑娘不在一个档次上!“不管,就要这个,走啦!”说罢,我拿着护身符转身便走,整得小混只得搬起那堆百货,追在我后面挤出了人群。
“林妹妹,你走慢一点啊!”小混搬着东西在后面一歪一斜的喊道。看到他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也只得心软下来,替他分担了五分之一的货物,使得他的眼睛可以看到前面的路。见我还爱不释手的拿着那两只护身符,混事魔王不禁撇了撇嘴巴道:“什么好东西?一两银子都能买一筐了!还当宝贝拿着!”
“哼!你不喜欢正合好呢。一个给我,一个给潇缇哥哥,没有混事魔王的!”我瞪了小混一眼说道
“切,我,我还不惜的要呢!”小混嚼起嘴巴,郁郁的望着街角。我故意走在前面,不回头理他,想要看看这家伙是不是真的无所谓。果然,才一会儿的功夫,他便匆匆的跟了上来,趁我不防,一把抢过了我手中的护身符。
“干什么你?!”我冲混事魔王喊道
“这是我得来的!你若想要,自己再去射啊!这个归我了!”说罢,方拿着护身符一溜烟的朝前去了。
靠,这样也可以!玩耍赖阿!混事魔王,真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