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砍脑袋有时用菜刀更方便
作者:混合体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067

第四章砍脑袋有时用菜刀更方便(改A签了,多谢兄弟支持哈。)

打开空调,莫诩把夹克脱掉,看了看表,还有3分钟才到6点,索性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电视刚开时的频道是X市本地的频道,凑巧的是,这是X频道正播放着X市每日的一些新鲜事,刚好说到了莫诩在GUCCI店买霸王衣一事,莫诩还荣幸的上了次电视。

“今日下午4点13在世界知名品牌GUCCI店内发生了一起抢劫事件,犯人名莫诩,是X大一名大四学生。据了解,犯人进入GUCCI店抢劫前,身穿一件带血西装,警方调查后在一家废弃工厂发现了西装的原主人,已经死亡的黄某。莫诩此人不但是抢劫犯,还可能是一名杀人凶手,极度危险,请广大市民见到后,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知警方。”

这条新闻播完后,节目结束,进入广告时间,6点才会有新的节目开始。

广告这东西莫诩也已经很久没有看过了,饶有兴致了又看了会,在电视频道右上角开始整点30秒倒计时的时候,莫诩关上了电视。

整点一到,末世便会降临,哪里还有什么电视节目?就算有,也没几个人会有心情看了。

莫诩看着电子表的秒数,心中一起默默地倒数着。

“10、9、8......1、0!”

这不是新年幸福的倒数,没有绚丽的烟花绽放。有的,只是那惊恐尖叫的人群!

打开窗户,虽然身处9楼,但莫诩依然能清晰地听到许多人那富有穿透力的尖叫。

9楼没什么动静传出来,莫诩关上窗户,冲了个澡,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睡了起来。

狩猎,从明天开始!

天空那本应洁白的月亮此时披上了一层红纱,但月光依旧点缀着大地。

城市中尖叫声四起、混乱一片,人们四处逃亡,躲避着丧尸那鲜血淋漓的嘴巴。

莫诩已经深深地睡去,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也许是为豪华间的隔音效果而满意,也许是梦到了未来变得强大的自己......

这一夜对所有人类来说,都是漫长无比的,恐怖包围着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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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还是准时的履行着自己的义务,七点刚过,便用自己的阳光照耀着大地。

只不过,阳光并不能直接温暖到太多人了,这时街面上基本上只剩下了茫无目的游走的丧尸和那些被人类自己混乱踩踏而死的尸体。

莫诩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脸上时便醒了过来,打开窗户,呼吸了一下早上颇为清新的空气,莫诩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开始洗漱收拾起来。

早餐对于末世来说很丰盛,一杯牛奶,一包饼干和两块蛋糕。

三十分钟后,一切就绪的莫诩右手拿着唐刀,腰间别着菜刀,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房门。

兴荣酒店的电力系统还没有遭到破坏,走廊那微弱的灯光还在亮着,不过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微不足道。

走廊静悄悄的,空空如也,莫诩用自己经历生死研究的步法,小心翼翼的走着,不发出一点声音。

9楼像是只有莫诩一人,起码其他房间的房门都紧闭着,没有房卡的莫诩也没法打开房门,一探究竟。

直接来到楼梯,莫诩准备从上至下一层楼、一层楼的检查,因为越往下的楼层,丧尸肯定越多。

莫诩现在的身体素质很弱,还不能对抗太多的丧尸。

“咣当、咣当......”

十楼电梯一直不断的开合着,电梯里有一具被撕咬得只剩一般血肉的尸体,正是他阻挡了电梯的关闭。

莫诩估计这人是在丧尸咬到他之前就被活活吓死了,只有死后被丧尸咬过,才不会变成丧尸。

这一层有丧尸!不能确定有几只,莫诩格外警惕起来。

刚转过楼梯的拐角,一股刺鼻的腐臭味便传入莫诩的鼻腔。

拐角处就有一只丧尸,莫诩现在正对着他,两人的距离只有十厘米间隔。

丧尸低垂着脑袋,西装早就被污秽染得肮脏不堪。

见到莫诩,丧尸突然抬起了那奇丑无比腐烂脸庞,血腥的大嘴往下滴答着泛黄的液体。

“吼!!!”

丧尸咆哮着,张着那令人食欲全无的嘴巴,朝莫诩咬了过来。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莫诩的神经虽然反应了过来,但还未经强化的身体完全跟不上神经的反应。

莫诩来不及拔出唐刀!就算拔出来,也没有挥砍的距离了!

丧尸的血盆大口离莫诩已经近在咫尺!

千钧一发之际,莫诩左手伸向腰间,抽出腰间的菜刀,直接将菜刀砍向了丧尸的头颅。

血液飞溅而出!

不是人类鲜红的血液,是丧尸那黑色、腥臭的血液!

菜刀狠狠地砍进了丧尸的脑袋,足足深入了丧尸的半个脑袋才停下。

丧尸那布满黑丝的眼球失去了焦距,跪倒在了莫诩面前。

将菜刀从丧尸脑袋里拔出来,甩了甩刀身上的血浆,看了看刀身并未出现崩口或者卷刃。

“店主介绍的不错啊,这菜刀果然是把砍人的利器!”莫诩见菜刀质量上佳,感叹道。

莫诩用菜刀在丧尸脑袋里挖出脑髓,虽然说叫脑髓,但只是指那是精华之意,事实上热门所说丧尸的脑髓,只是一团大拇指大小的肉球。

将脑髓拿在手中,莫诩也不嫌弃刀身上肮脏的血液,将菜刀又别在了腰间。

在末世要是嫌脏,那还是早点抹脖子自杀,能活着就不错了,脏算什么。

这只丧尸的脑髓呈青色,所属风属性。

莫诩要沿袭前世的属性冰,不仅需要水属性脑髓,也需要半个风属性脑髓。

冰并不是正统单属性,如果水属性是柔,那么冰属性便是刚,因为水柔软而冰坚硬。如果水属性是阳,那么冰属性就是阴,因为水属性附带一定的再生能力,而冰属性则阴寒无比。

前世人们很久后才发现,如果在第一次服食脑髓时,吃一个水属性脑髓和半个风属性脑髓,那么就可以类似于水属性的全新属性-冰属性。

莫诩也是偶然的多服食了半个风属性脑髓,才有了后来的冰属性。

但莫诩前世基础太差,服食脑髓也晚,再加上前世一开始性格懦弱,所以最终也没有成大器。

这一世,他要以冰刀,成为人类强者的顶尖,成为一方新人类城市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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