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闲不得不承认,即便是他,也难以抵挡乌云善柔的魅力,这样极品的并不多见。一个男人,总不能给女人玩弄在鼓掌之中,“美,美得人挪不开眼睛,恨不得把你立即抱床去,然后用结婚证锁住,让你生十个八个胖娃娃。不过嘛。”
林闲欲言又止,乌云善柔道:“不过什么?”
“不过,你这招,用起来似乎不太合适。”林闲道:“你想一下,一个衣着暴露的美女,还是一个衣着正统的美女更有吸引力?”
乌云善柔软语道:“这个问题,我们女人怎么能回答得出。我还是请大男人的你,告诉我好了。”
林闲道:“打个比方,一个男人随意走在某条路,迎面走过来两个女人。两人的姿色在伯仲之间,一个人穿着垮装,或是休闲服。而另一个,穿着超短裙,露脐小背心,打扮入时。那么当时,那个男人的目光,一定会被打扮时髦的女人吸引,定力不够的话,当时可能就会起雄性反应,亢奋起来。但是过一段时间,不许要很长时间,等男人的亢奋冷却下去,他就会想起那个正统着装的女人。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变化,虽然我学的不是心理学,但是我是男人,我懂这种微妙的变化。
林闲停了一下,饮了口啤酒,觉得没劲,让酒保给他来了杯红酒。这时,林闲身边已经围了十多个女人,这些女人面貌美丑不一衣着迥异,有的看起来像是风尘女,有的看起来像是来夜场寻欢的职场女性。
林闲喝了口红酒,杯中红酒那种苦涩的味道让他觉得十分美妙,放下酒杯,接续刚才的话题道:“男人,是很奇怪的东西,基因里刻着尽可能多繁衍后代的印记。所以,除了极个别的男人之外大都男人很色,这是一种本能。一个男人,喜欢女人,喜欢漂亮的女人,无可厚非。更多的女人能给男人繁衍更多的后代,而这个世界,漂亮的人,更容易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而如果想自己的孩子是漂亮的,那么首先得找漂亮的女人。
别说什么美丑根本没什么分别,母孔雀择偶,在众多光棍公孔雀里,会选择一只秃毛的吗?天堂鸟择偶,会选择一个连叫声都没有的吗?连鸟都喜欢漂亮的伴侣人,为什么不行。
当一个男人遇到漂亮女人,会本能的被吸引,而当他同时遇到一个端庄的女人和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多半,眼睛会瞄向那露出来白花花夫腿和小半个胸部的女人。可是这只是一时的,男人,脑子里不只有本能,还被其他许多东西所左右。比如自卑感,比如好奇心再比如能力。
以我而言,暴露的女人,能让我联想到床,性,**。端庄的女人能让我联想到家门,爱,责任。如果我是那个男人,我也会被那位露出两条迷人长腿袒露着两个半球的女人吸引,要是被法律和道德束缚我可能会直接把她扛回家去。而一旦与她们擦肩而过,不用几分钟,我就会想起那位衣着端庄的女人,我会想,她会是什么职业,结婚与否,因什么事情走过那条街道,以后能不能再遇到她一次。
甚至我还会想,今天,算不错一次避追。当然了,我还会幻想她的身材,虽然衣服将她身体大半遮掩,但这给了我更多的幻想空间。在衣服下,可能是一副美得炫目的娇躯,有着羊脂般细腻的肌肤,双腿笔直细长,膝盖圆润,臀部紧翘弹性十足,小腹平坦,即便是弯着腰,也不会出现难看的赘肉,胸部大小适中,有可能是极为罕见的羊角型或吊钟型酥胸,背部的弧线优美到让人迷醉,当然了,任何一个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都不会忘记锁骨。
虽然,这只是我的幻想,可就是那身端庄的着装,给了我幻想的资本,勾起我的好奇心。”
林闲停下话语,继续喝酒,他的酒量并不是很好。今天他喝了香槟,啤酒和红酒,几种酒在胃里混合,一股酒劲直冲头,让他的脑袋产生了些微眩晕感。不过此时此刻,林闲并不觉得这种感觉很差,反而,他很享受这种似醉非醉的感觉。
周遭十多个女人的目中,林闲读懂了,她们似乎有一份悸动。借着酒劲,林闲的手探到了乌云善柔的大腿,像抚摸最顶级的丝调般温柔,赞道:“人说多温柔,入怀之后如无骨,男人能体会到在少女身体会不到的柔情还有让人欲罢不能的美妙滋味。乌云小姐,你有这么好的身材,那么美的脸蛋,独身一人,简直太暴玲天物了。不过,陈年的酒更香,你就像挂在技头那最后一个未被采摘的苹果,从里到外都已经熟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这样的果子摘下来品尝,味道绝对不逊于别的苹果。
可是,如果在呆在枝头,秋风一来,苹果就会渐渐失去水分,干瘪腐烂,再不复以往的魅力。乌云小姐,你或是对男人厌恶,或是对婚姻忐忑,或许你只是怕第一次痛到不行,或许你还有有一万个理由独身。可是我还是劝你一句,找个好男人嫁了,世界好男人,还是有很多的。你可以生世界最最可爱漂亮健康的孩子,可是永远给不了孩子宪整的爱,因为你只是母亲。”
乌云善柔红唇贴在林闲耳畔,“好,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的。可是,如果我想通了,被妾选中的男人,你要好好承担起责任哦。再见。”
乌云善柔迈着优雅的步子离并了,林闲苦笑了一下,可能,他的话要适得其反了。
“先生,我能坐在您身边吗?”一位姿色不俗的女人来到林闲身,她目中的**,林闲能读懂。
林闲指着入口处道,“抱歉,我要等的妖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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