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赫将那一壶酒饮了个底朝天。(请记住我们的www.Dukankan.com)
晚上天气毕竟是有些凉的,我站在一旁,穿的又薄,鼻涕眼泪混在一起。
“来,喝点酒就不冷了。”
这湖中水榭,只有我二人与一轮明月的清光而已。他不与我对饮,只是默默的喝,我也只好默默的饮。不多时,便有些醉了。
公孙赫很少说话,气氛有些尴尬。
我偷看着他,想到了那些市井传言:
七王爷在京城,就是一个神话。
他常年在外打仗,又不留恋市井烟花之所,是以大部分臣民,未睹过他样貌。他是京城百姓心中神秘且美好的一朵奇葩。
京城的大婶大娘大姐小姐,在茶余饭后折一枝桃花别在发间,磕着瓜子谈论最多的人,便是七王爷公孙赫。
那些闲言碎语如潮水袭来:
“七王爷功高过主,皇上和其他几个王爷早就看他不顺眼。不过,谁敢动他呢?除了魏司马手上的二十万大军,允国的军权几乎都在七王爷手上,皇上又能耐他何?”
“当年萧贵妃得宠,皇后和太子趁皇上南寻用毒酒害死了贵妃。又想害七王爷。幸亏七王爷少年英才,请缨去守皇陵,皇后百般挑不出他错了,才没机会下手。前些年幽国快要打过骊山,朝廷吓的要收拾细软南迁。
七王爷主动请战,从天牢里请出了萧贵妃的弟弟,王爷的舅父,二人帅五万精兵,将幽国十万铁骑拦在廖山只阴,自此掌握军权。皇后薨,皇上这些年不问朝事,皇后太子□东宫被废,储君无人,朝中大事皆由七王爷掌管,其实这天下,合异于七王爷当家?”
“嘘,小心隔墙有耳,拖出去斩了……”
沉默,瓜子声。
“听说七王爷英俊倜傥,早到了娶妃的年纪,可一直不纳王妃,莫不是……”
“他是对皇上新纳的裴王妃耿耿于怀。自古美女配英雄,无奈我允国,竟没有一个能配得上七王爷的,幽国残花败柳的公主,都好上她们千万倍……”
“你个崇洋媚外的傻货,你怎知他看上的是裴公主还是裴公主那个玉树临风的弟弟……据说……”
啊……我惊叫一声,将酒盏落在了地上。
原是市井谈资的几个人名,曾以为高的遥不可及,一辈子也见不到摸不着。却霎时间成了周遭的人物,想摆脱也不得。
公孙赫已然酒酣耳熟。微晃着身子一杯又一杯的喝酒,我低头去捡酒盏,刚伸出去的手便被他的脚死死踩住。
很疼啊!
但是那是七王爷的脚,多少人想捧却捧不上的脚。
我忍住疼痛,左右观察了那只官靴,华贵的蓝色漳绒串珠云头靴,即便是月夜朦胧,那串珠依旧光泽耀眼。
我趴在地上研究用料,研究做工,想着等出去了招东宝街西面的王鞋匠给做两双,一双我男装时候穿,一双送给颜三哥。
“你在底下做什么?”
我忙答道,“捡酒盏。”
“那盯着本王的脚做什么。”
我灰头土脸的爬起来,看他冷峻的脸,道,“王爷,您的脚,那当真是我大允朝第一脚。气势恢宏,又不乏娟秀灵翼,再配上这双官靴,当真是足底生风,虎虎生威!”
公孙赫往回收了收脚,“果然瞎子哥哥变成了王爷,连脚都与众不同了。”
真记仇!
我在地上磕了仨响头,“奴婢该死,该一万次死。我唤王爷您瞎子哥哥,真是瞎了我的狗眼。”
他衣袍一扬,起身,“其实,瞎子哥哥,听起来颇为顺耳。”
我跪在地上,风中凌乱。
不知跪了多久,回头时公孙赫已经不见踪迹。果然是个神奇神秘神经质的王爷。
有丫鬟过来,将我领回了温泉小院。
我梳头更衣,那丫鬟道,“小姐真是好福气,这温泉,往日里只有王爷一个人来。旁人都不得进,竟然准你住在此处……”
我纠正道,“是关在此处。”又幽幽叹息,不知何时才能逃出升天。
那丫鬟抹泪,“换做是我,关一辈子我也乐意啊。”
我停了停手中的梳子,看她满面潮红,少女怀春的模样,心下不由感叹,神秘神奇神经质王爷的铁杆儿女粉丝且不在少数!
“你在这里多久了。”
“三年。三年前王爷买下这宅子,奴婢便过来伺候了。”
“那他可有?”话未出口,觉得这样问不妥。只是探听些七王爷的花边,回去能卖得不少银钱。
“姑娘可是问王爷可有心仪?”
冰雪。
“未见有。”
“那他?可有娈……”又觉不妥。
丫鬟娇俏的脸上盛满了怒意,“王爷心思全放在国事之上,哪有心思想着风花雪月,儿女情长。道被市井小民杜撰……最可恨的是,金乌鸦曾写道……”
“姑娘……你也是金乌鸦的读者?”
丫鬟深深的点头,“从创刊号那期就开始读了。写王爷的那些,当真让人生气。”
金乌鸦是我的副业之一。经营凤仙,总有写王室贵胄的轶闻趣事,早些年有人用钱从我这儿买。
诸如王大人某日在凤姑娘那里缩()阳啦。
张大人某日被夫人捉出了凤仙回去扁的□三年不可用啦。
李御史吃了太多稀奇古怪的药丸子自此不举,叫了姑娘去屋里只是证明“我能,我可以”啦。
买的人多了,我倒想自己经营一条财路出来。便开始编纂金乌鸦。
只是这本子不便传扬,每期只印五十本,均是高价卖出。至于买的人,是自个儿看了自个儿乐,还是做什么手段打压某些人,自是与我无关。
金乌鸦中许多文章,乃本人亲自执笔,虽文采欠佳,但胜在爆料猛劲,也是引人读得下去的。我一向本着负责的态度,虽有添油加醋,但依旧尊重事实。
惟独七王爷这一篇,我委实有些对不起他。
那日买家只要七王爷的文章,我从未见过七王爷,哪里有东西给他?可出价高的我眼珠子直凸,便将市井传言蹂躏加工,成就了那一篇我文学史中的奇文——论王爷与断袖。条理清晰,论证严谨,文采卓然。我自读了许多遍,甚为满意。这水品,拿出去考个探花,也是有可能地。
买家也颇为满意,又额外赏了我不少银钱。
只是说好了这文不会外传,缘何连别院的丫鬟也读过?
“姑娘,你如何读的到金乌鸦?”
“东街那里有家书坊,我哥哥与书坊老板交情颇深,金乌鸦乃是他的镇店之宝,不卖外人的,我借回来读的。”
我心下得意,我的文章,成了人家的镇店之宝了有没有?这还不让我瞬间自我膨胀到无以复加?
那丫鬟看看我,又咬咬嘴唇摇摇头,又看看我,又咬唇摇头。
我道,“姑娘,你想说什么?!”
丫鬟道,“没想到在桃坞能遇到知晓金乌鸦的人。看来我与姑娘有缘……”
我苦笑了两声,“咳咳,真有缘。”
丫鬟凑到我耳边,“悄悄告诉姑娘一件事,金乌鸦着实好看,我便与哥哥翻版了一个本子,叫黑喜鹊……姑娘可有耳闻”
我心一沉——黑——喜——鹊!!!
“你是说,你是说黑喜鹊上的文章,都是金乌鸦里来的?”
丫鬟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金乌鸦虽然诟病王爷,但不可否认,其他文章还是让人流连忘返,总体来说,金乌鸦乃是小女子的偶像。是以黑喜鹊上的所有文章,依旧署名金乌鸦。”
梳子在我手上抖了两抖,掉在了地上,摔成两截。
那黑喜鹊因为便宜,人皆可得,是街坊邻里结婚生子,如厕洞房之必备书目。我因嫌封面上那只黑喜鹊卖相不讨喜,竟从未看过。
如若公孙赫知道我便是金乌鸦,那便不是出不了桃坞别院的问题,而是以怎样一个死法死在桃坞别院的问题了。
丫鬟见我也知晓金乌鸦,是八卦同道中人,便来了兴致与我喋喋不休。我敷衍了两句,说要睡了,她才恋恋不舍的出了屋子。
夜不能寐啊夜不能寐。
披了衣服,去赏月罢。
那月亮挂在天际,一晚上了也不变个样子。当真是一轮懒月啊!
月亮被我一骂,又躲进云里去。
温泉边儿上便是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干脆将衣服脱了个干净,泡进了温泉。温度将将好,一扫我心中阴霾。我水性极好,在水中展身游弋,像一尾鲤鱼,嘿嘿,还是没穿衣服的鲤鱼。
我游啊游啊游,温泉不大,从东到西,自南而北的转了一圈,也累了,往岸上去的时候却被水草缠住了腿。
水草顽固,在我腿上打了死结,任我怎样挣扎,
水虽不深,却没头顶,若是被水草缠在水底,也不等金乌鸦被七王爷干掉,我便成了这桃坞中的一枚水鬼了。
渐渐的呼吸困难,意识模糊。
本能的伸手出水面乱抓,却只是冰冷的空气。
我想我若死了,也是作死。不晓得阎王对晚上没事找事出来游泳被水草缠住淹死的人怎么判?
一定是吹胡子瞪眼,判签一扔,“太作了,先下地狱,油锅刀山过一遍,再投胎去做狗!”
一声叹息。
手却被一只大手抓牢。我想我已经一脚踏如阴阳河了……不知哪里来了一股力气,我脚一蹬,将那只大手也拉了下来。
他抱着我的身子,我死死搂住他的脖子,用双腿缠在他的腰上。
我想这种行为的原动力便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人生信条——死也拉一个垫背的。
那人的身子挣了一挣,我抱的越发紧了。
他终于一怒,推开我,抽出匕首隔断了水草。
我被平放在泉边的草地上,小虫啄咬着我的背,月亮换了副神色,无比得意的在天际晃悠。
我喘着粗气,数着星星。数到二百五十颗的时候,觉得身上好冷,方才确定自己依旧活着。
一侧头,便是他披散着头发站在月下,银光洒了他一身,微风撩起他的黑发。他背后有伤,似是刀伤。和他眉间的那道伤疤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突兀,更显刚毅俊美。
我的职业心又一发不可收拾的泛滥,“瞎子哥哥……你若来我凤仙,我定好好待你……”
公孙赫并不回头,从地上抄起他的袍子扔给我。
“没羞耻的东西。”
啊……意识被他一句话浇的清醒。适才被自己比作鲤鱼,嘿嘿,还是没穿衣服的鲤鱼。
胸中无限羞赧。
我吃力的将袍子裹在身上,他猛的转头,借着月光,我看清他的眼神中有悱恻的怒意。
我知道……我完了……
脑袋也发胀,想爬起来给他解释,却脑子一热,什么也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