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龙会,实际上就是商会。商会是沟通朝廷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的重要纽带。明朝已经有类似这种组织的商帮存在,比如说比较出名的有徽商和晋商,这两地从商的人众多,散布于全国各地。这些行贾以地缘为纽带,在各地经商的商人组成了一个个老乡会,并且建立会馆,以便于客籍异地乡人聚会交流感情。久而久之,这种老乡会性质的商帮的作用越来越大,上结官府,下连乡友,俨然就是一种地缘式商会。
当然,这种商帮还不能称为商会,因为它的功能还未正式确立,也缺少相应的章程,这样松散的的乡会组织已经不能适应商品经济时代的发展。所以,需要成立一种组织更加严密,联系更加紧密的商会组织。这样的组织上可以与朝廷博弈,下可以保护商人们的共同利益,进而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
万仁就是致力于建立一个这样的组织,一个倡导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龙会。
明太祖朱元璋是个乞丐出身,不懂啥叫经济规律,又特别讨厌商人,所以他就明文规定‘可以直接逮捕那些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的商人。在太祖爷眼里,职业商人是违法的职业,统统都该被抓起来。所以在将全国户口分为民、军、匠、灶等籍时,各职业户基本都分属其下,但纵观大明律,并无“商籍”之说。
这就是明朝最有趣之处,很容易理解,给上户籍的别管良贱,都是合法职业,哪有给违法犯罪的职业——商人专门立一户的道理啊?由此可见,商人们的地位是何其低下,平时就是受到了官差衙役的敲诈勒索,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诉。
为了不被小人们欺负,商人们纷纷寻找大靠山,玩起了官商勾结,这也是官场**的根源之一:商人们地位低,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巴结官府,贿赂官员。明朝官员的工资相对较低,官员们为了有钱购房买地娶小妾,自然就乐于充当商人的保护伞。
这种官商勾结的双赢局面一经出现,社会财富都流向了高官大贾,受损的必然是小百姓和朝廷的利益。商人有高官罩着,朝廷自然也就没法从商人身上收到商税;而商人要给靠山们进贡真金白银,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们当然不会自己吃亏,他们一方面压低进货价格,另一方面提高货物的售价以获巨利;甚至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大挣黑心钱,到头来还是从事生产的小百姓吃亏。
富商巨贾玩官商勾结挣了钱之后又买地当起大地主,以至于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朝廷收不到商税,财政一旦吃紧,就只能变本加厉地盘剥老实巴交的农民,以至于农民怨声载道;百姓越劳越穷,纷纷破产变成流民,最后被逼造反。
如果任由这种官商勾结的现象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一个社会毒瘤,明朝很快就会玩完。要打破这种官商勾结的乱象,光靠反腐倡廉是不行的,关键还是把商人的地位提高,让他们成为明帝国合法经营,积极纳税的正当商人,不让他们成为替官吏盘剥百姓的奸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路漫漫其修远兮。毕竟掌控朝廷的是即得利益者——进士集团,商人地位一旦合法化了,独立性就加强,不需要依附于他们,他们的利益就会大损,他们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只要有人敢提这个建议,他们肯定用祖制来反驳。
万仁不想拿鸡蛋去碰石头,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钻空子走曲线路线:当皇商,让皇帝来当商会的后台,商会内部所有商人只向皇帝进贡。朕即国家的时代,给皇帝进贡其实就是向国家纳税。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也并非易事。数日来,万仁就为此事多次入宫,皇帝那边陈言此事利国利民,皇后那边也要打点,最终弘治帝终于点头:批准龙会成立,先于京城试行一年,看情况再说。
“龙会入会章程:
入会条件:京中所有秉承诚信经营、合法纳税之原则的商户,都可申请入会;入会者还需有两名会员出面担保。
入会收费:三十取一,每月按营业额收取会费。
会员权利:颁发会员凭证,朝廷官府各类税费摊派全免,如有不法者横加勒索,龙会出面调处。
会员义务:每月按时缴纳会费;每月月初前来参加例会并清报商业帐目,帐目必清楚无匿,如有漏报,一经发现,取消会员资格,担保者记过处分;须诚信经营,不可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更不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如有不法之举,一经发现,取消会员资格,担保者记过处分。
另:担保者记过超过三次,取消会员资格;被取消资格者,一年内不得申请入会。”
“万公子,入会真的能税费全免?”一个布贩一脸不信。
“这是自然,这是圣上御批给龙会的权力。各位可先申请加入,如果不满意,再退出也不迟。龙会向来讲求自由,入会自由,退出也自由,不存在强迫性质。”
“万公子,这营业额怎么计算?”另一个杂货老板问道。
“营业额就是你当月卖了多少东西,收了多少银子。”
“这个,恐怕不太好计算。”那个杂货老板一脸为难的表情。
“不好计算?”万仁一撇嘴,道:“各位都是精明的商人,生意往来肯定记帐,把帐本拿来就是了。不过,你们可别里外两本帐,会费可不是我要收的,而是上缴圣上的。圣上给我派了两人来当助手,专门负责查帐和收费。我身为龙会会长,会费并不经我手。我只管人不管财,凡是偷漏会费的人,查出来就立即开除会籍。”
有权利必然有义务,这三十取一的会费其实是营业税,万仁觉得是商人们应尽的义务:皇帝出面罩着你们,你们不出点辛苦费行吗?!而且这点钱还是明律规定的商税,商人更应该按时足额完税。
众商家听了,都低头寻思,细思到底要不要加入龙会。而一些商家就开始动心,纷纷表示要报名。万仁将他们的名字记下,说自己要考察几天才能决定让不让他们入会,毕竟这是入会的第一批人,属于元老级别,在考察筛选上要格外细心,要不然,章程在后续执行上就有困难。
要说这份章程看似简单,但是贵在易行,它可是万仁结合当时情况,苦思冥想了多日才定出来的。其实,整个章程最可贵之处就在于商户互相担保制度,这加强的会员们的自律性,进而减少偷税漏税的可能。
其实朝廷早在仁宗时就开始征收市肆门摊税等商税,这就是营业税的一种,但是执行起来很不得力,很多大商贩偷税漏税,而一些小贩则被无端加收重税。就拿去年来说,弘治十七年课钞四千六百一十八万余贯,折银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两。泱泱大国,只有区区不足十四万两的商税收入,这实在是少得可怜,而且这些银子都是从小商小贩那里盘剥来的血汗钱。
造成税收低且不均的原因无外乎官商勾结,大商家多有官方背景,该纳的税都用来孝敬这些官老爷了,而小商贩无依无靠,成了被宰的冤大头。
而从总体上说,明代的税收可以分为三大类:田赋、盐税、杂色收入。其中田赋是最大头,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盐税相当于田赋收入的百分之十,商税被归入杂色一项,所占比例远远低于百分之十五。农民还是税负的主体,尽管明代的名义税率不高,但将各种行政性收费、劳役加起来,农民的实际税负还是很沉重的。
占有少数社会资源的农民税赋重,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官商阶层几乎没有税赋负担,如此可见,明朝的财政一塌糊涂,这一点财政别说杠杆作用了,连养活朝廷的能力都不具备。虽说朝廷所收上来的税很少,但是百姓过得很苦,这就是典型的积贫积弱,不改革就等于坐以待毙。
万仁自知凭一己之力难挽狂澜,且无法立足于被进士集团所控制的官场,更无法获取朝政决策权,就算是有了决策权,下面的文官集团还是会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对策。正是由于此,他决定更寻突破口。
城然,太极之理在于四两拔千斤,只要找对突破口,小杠杆未必就不能撬动大明朝。而这个突破口,就在于商业,只要能重整商业,将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将无业流民变为工人,变革就会由下及上,形成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
为了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保证商业资本的安全。要不然,那些商人挣了钱之后不再扩大投资,而是将资财用于囤地。因为在商人地位低下的封建时代,土地虽不能快速增值,最起码能保值,这是土地兼并风盛行的原因。
而建立龙会的主旨,就是是致力于保护商业资本的安全。资本安全了,商人们会将资本注入到工商业中去盈利,毕竟钱滚钱比收地租获利更快。
为此,万仁对时局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富有四海的皇帝其实也是很穷的。虽说朝廷大臣们总是喊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皇帝能支配的财富也是很少的。皇帝家大业大,皇宫内这么多太监宫女都要皇帝来养活,皇子公主要分封,皇后妃子要赏赐,皇帝家的日子也是紧巴巴的。
而且皇帝处处要受到文官集团的掣肘:老子想当明君,搞一些类如修河堤建官道之类的惠民工程?不行,你想学隋炀帝乎?!老子不当明君了,工部建个行宫啥的用于享乐?不行,劳民伤财。操,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老子还是不是皇帝?一咬牙一跺脚,你们不给老子建,老子自己存钱建。于是乎,皇帝想加税存点私房钱。不行,祖制不允。
正当皇帝为没钱而苦恼之际,万仁非常适时地跳出来:你不是缺钱吗?哎,我帮你。当然,我不能白帮你,你也得帮我。
于是乎,龙会这种上通天子,下连万商的组织就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皇帝给龙会当后台,保证商业资本的安全,龙会成员给皇帝纳税,保证皇家财税收入的稳定,双赢啊。
当然,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风险无处不在,博弈无处不在。如果皇帝是个横征暴敛的主,见龙会有钱就下令罚没,直接占有己有,那就没法玩了。为了避免被这类丧心病狂的皇帝一口气吃掉,龙会必须在夹缝中壮大自己,只要商业资本足够强大,占有的资源足够多,再把持住经济命脉,皇帝就是想动它,也得掂量掂量。
远景目标有了,近期的目标就是让龙会在京城扎根,让诚实守信的商人都加入到龙会中来,慢慢将那些不法商人挤垮,还北京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龙会扩展到全国积累经验。为此,万仁已经准备好了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商战。
由于阻力来自四面八方,这一场仗可能会败,但是万仁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败了,大不了重头再来;胜了,老子就是推动历史车轮的巨人。
“封侯非我意,但愿华夏强!”万仁暗暗给自己鼓劲,这个理想是支撑他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