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公子戈进山
作者:天下羊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632

秦浩做了一个好梦。

梦中的他成了仙人,手持仙剑,脚踏祥云,手轻轻一挥,星尘号便从泥沼中徐徐升起,然后武昌文敲锣打鼓的将穿着大红吉服的武思若送来,他带着武思若驾驶星尘号回到地球,数不清的鲜花、欢呼、干肉……等等,干肉?

秦浩从梦中惊醒,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他的肚子饿了。

天气暖和了,以前存的干肉都带着一股子哈喇味,不能吃了。剩下的一点粮食也已吃光,仅有的一点种子粮村民们也早帮着种下了地。也就是说,要想不挨饿,他就必须得进山狩猎了。

……

……

云山深处,一片连绵山脉之中,山势并不险峻,坡度也很平缓。但从山腰以下尽是林木,山腰以上却是草原的景象中可以看出,这片山脉的海拔高度并不低。

晚春时节,山里的草木已生长得极为繁茂,野物们也正值繁殖季节,到处可闻阵阵嘶声怪吼。山腰之上的草坡,一眼望去,到处野花盛开,彩蝶翻飞。草丛深处,呦呦鹿鸣,啾啾鸟啼之声不绝于耳。在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中,一处不断涌动的草浪却给这片天地带来了一丝不祥的征兆。

如果有人深入草丛之中,便会发现一群草狼正红着眼睛在草浪中急速奔行。这群草狼大约有五十多头,对于喜欢群居的草狼来说,几十头的数量并不算多,这是一个相当小的狼群。但是只要对它们稍有了解的人,却绝不会小看草狼这种动物。

别看它们的体型并不大,甚至比起普通的猎犬都还要小上一些,但它们天生尖牙利爪,凶残无比,又会攀岩上树,行动敏捷,再加上善于群攻配合,所以不管人兽,绝少会去招惹成群结队的草狼群。

草狼的天敌甚少,而且适应能力也很强。和普通的群居生物不同,对于它们来说,根本不存在食物缺乏的问题,因为它们几乎什么都能吃,什么都能消化。有肉的时候吃肉,没肉的时候吃草,吃树叶,甚至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树皮它们也能塞上一肚子。

按理说来,草狼这种生物,几乎没有什么因素能够阻止它们的族群繁衍壮大,而它们的数量一旦增多,对于它们所在的环境来说,绝对会是一场生态灾难。{手.打/ }

不过,大自然永远是公平的,在给了草狼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的同时,也给了它们极低的生育率。一头母狼,一生最多能够生育三头幼崽,再加上长达三年的哺育期,也就导致了草狼的种群极难发展壮大。

也正因此,在草狼群中,幼崽是受到严格保护的群体,一旦有小狼受到任何伤害,那加害者必将遭遇不死不休的无情追杀。

而现在这群草狼,正是一群幼崽受到伤害的草狼,它们追杀的对象,则正在它们的前方不远处狼狈逃窜。

秦浩真的觉得很冤枉。天地良心,他真的不是存心要杀那头小狼的。他只不过是到一处小溪饮水,偏偏就遇上了那头大概是不堪母兽管束,偷跑出来的小草狼。而且恰好那头小狼又冲着他龇牙咧嘴,所以他握着激光枪的手指头也就那么小小地动了一下,结果就是呼啦啦钻出了一大群草狼。如果是在地球,他一定要抗议这是钓鱼执法,可是在这里,他就只有狼狈逃窜的份儿了。

“呜——”风声从耳旁掠过,冰凉的空气急速冲进火热的肺部,然后其中的氧气立即与体内线粒体中的三磷酸腺苷产生氧化反应,释放出的能量转化成巨大的肌肉力量,推动他的身体在草丛中高速穿行。

尽管秦浩目前的修为已经达到合气期,可毕竟他的修为境界提高不久,在真元的运用上还极不熟练,也还远远达不到那种生生不息的境界。所以,虽然此时看上去他奔行甚速,其实他体内的真元早已经在先前的高速奔驰中消耗得差不多了,此时推动他身体前行的,几乎已是纯粹的身体力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肌肉中的乳酸逐渐积累,秦浩感觉自己大腿的肌肉开始抽痉、酸痛,蹬地的力量也开始减弱。“不能再跑了。”他的心中暗想,随即身体动作也立刻作出了反应。

“轰”一声响,秦浩的双脚狠狠踏地,身子在空中转身,落到地面,双脚已稳稳刹住前冲的势子,手上多出了一把激光枪,瞄准、击发,“滋”一声轻响,不远处飞扑过来的一头草狼一头猛栽在地,等在地上翻滚的身体停下来,已不再动弹了。只是狼群冲击的势头丝毫没有因为一头草狼的丧命而有所迟滞,反而速度又增加了几分。

秦浩将激光枪插回腰间,伸手从背后拔出一把长刀,双手握刀,大步向前迎了上去。

……

天际一道白影划过,白光一闪,一个俊秀无比的年轻男子出现在山顶一块巨石之上。

“丢脸啊!我公子戈竟然也会有迷路的一天!这云山之中,山峰怎么看上去都差不多呢?真是麻烦啊!”

公子戈皱起好看的眉头,漂亮的脸蛋上布起了一层薄薄的阴霾。望着山下的莽莽丛林,感受着山顶仍带着几分寒意的山风,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看起来娇弱却又挺直如剑的身躯忽然忍不住颤抖了几下。

“真是的,照这么下去,让清微宗的人赶到了前头,回去免不了受那帮老东西的埋怨。唉!看样子真的不能偷懒了。还是赶快找人问路。不然的话,事情办砸了,我公子戈可就真成了他们眼里的公子哥了。”

公子戈当然不是真正的公子哥。实际上,在十岁之前,他的名字叫郭戈,原本是一个叫北宁国的凡人小国的王子,公子实际上只是当地对王子的一种尊称。

在他十岁那年,他的国家被一个叫做昆仑派的修真大派所灭,罪名是“以机巧之事,败坏人心”。实际上也就是他的父王在国内推广了一种水力灌车,便成了有心人口中的“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也因此招来了灭国之祸。

当时的北宁国王族几乎全灭,只余年幼的郭戈被路过的青城派长老所救。因其是金灵根体质,不适于修炼青城派功法,被那位长老送往与其交好的蜀山派长老赵明阳门下。又因其曾是王子,为其化名为公子戈。

公子戈到了蜀山,凭借卓越的天资和自己的努力,很快从蜀山低辈弟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低辈弟子中第一高手。如果他沿循着这条道路稳妥地走下去,蜀山上下都认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长老可能就此产生。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他前途一片光明之时,这样一位年青才俊突然堕落了,而且堕落得是如此之快。

仅仅是半年过去,一位原本是温润端方,行止有度的少年君子便变成了一个醉心于声色犬马的浪荡子。而在蜀山,一个整日沉迷在酒色之间的蜀山剑修,便等于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

所有人都猜测,公子戈之所以变成这样,一定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包括他的师尊,也为他变成如今这般模样而痛心不已。

只有公子戈自己知道,他确实是受到了刺激。就在他成为蜀山年青弟子中第一高手不久,通过一位长老的介绍,一个神秘的组织找到了他,要求他加入这个组织。

接触之下,他了解到,这个组织叫做净凡司,是修界中一个超越门派的庞大组织。这个组织不涉入各门派内部事务,只以查缉凡俗格物技巧之事为已任,禁绝以机巧败坏人心之邪说为要务。

因为天界对这个组织的支持,修界各门派也都默许了自己门派中的精英弟子加入其中。使得这净凡司势力极为庞大,一声令下,修界之中,各门各派,莫敢不从。

因为自己的身世,公子戈对这个组织谈不上什么好感,但一来迫于形势,二来也出于好奇,他还是同意了加入。

但在加入净凡司成为九品缉凡吏后不久,他就发现,自己的灭国之恨,毁家之仇真正的幕后黑手,原来正是净凡司这个庞大的组织。而越是了解净凡司,他越是为它的实力而暗自心惊,越是为自己的复仇之路感到灰心无力。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变得自暴自弃,整日里用酒色来麻醉自己。

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四周,公子戈一拍腰间的剑囊,一把银白色的短剑从中喷射而出,刚要飞遁。“咦!”一声惊呼从他口中发出。就在刚要离地时,他突然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眼角似乎瞄到了什么动静。突然中断剑遁的后果,就是他差点闪着了自己的腰。

呲牙咧嘴地捶着自己的腰,公子戈向远处望去。随着远方一群小黑点落入眼帘,他的眼瞳微微一缩,许久未曾移开眼光。又过了一阵,他漂亮的脸上开始出现若有若无的微笑:“好像还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