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磊抓着自己一头花白头发,从来都没有这么踟蹰过。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公园,找了个干净的石凳坐下来,认真的思考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他以前可不是这么一头白发的,当年出了那事之后,他一夜没睡,第二天一照镜子竟然发现自己竟然满头花白了。
虽然在监狱里面住了十几年,但他现在不过是三十多岁的年纪。想起刚才问路的时候,那个十几岁的孩子叫自己爷爷,他真是哭笑不得。
他坐着,将双手的手指伸直,掌心向着自己,凝视着手掌和手指。双手像是完全没有生命的石刻,一动不动,甚至给人以这双手的里面,没有血液在流动的感觉。但是,他能从掌纹里看到血迹斑斑。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八个,足足有八个人的血。
徐磊可没那么笨,自己干过什么都给警察给撂出来。不过知道的人自然知道,他弄死的几个人都不是什么普通货色,任何一个拉出来都够枪毙他八回的了。
不过大风大浪都过去了,最后在小渠沟里面翻了船。
杀到第九个的时候,那狗官命硬的狠,一榔头下去眼看脑浆子都流出来了,竟然还能活过来。最后让他吃了个故意杀人未遂的官司,无期转有期,最后虽然又运作了一番,但也足足坐了十三年的监牢。
但是他不后悔。因为那些人该杀!才杀了五个根本不解气!他这次出来就是要杀出个朗朗乾坤!杀他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杀人不是问题!不过徐磊踟蹰的是要不要通知兄弟们。
反正这次出来,他就没打算活过年关。他就怕自己玩的太大,到时候连累兄弟们怎么办?
听那些新进来的人说,现在弄死个人容易,想要跟以前一样逃走可就难了。现在满大街都是监控录像,备不住啥时候就给你的脸给照下来,你就算逃到天边去也没用。
不过徐磊不信。只要你嘴严实,那些警察也不个个都是福尔摩斯,只要心黑手毒,别跟上次那样留下目击证人,谅他们也查不出来。
这些年在监狱里他没少看书,以前就是吃了没知识没文化的亏,就知道一味蛮干,才落到这个下场。所以他把不少名著翻了个底掉,《犯罪心理学》这本书他看的最多,虽然书烂的不能再看了,但每个字都深深印进他脑海里。
现在的社会治安比以前也没好到哪去,刚才还有两个后辈玩飞车抢劫这种老把戏呢。徐磊狠狠把他们教训了一顿,不为别的,就为他们抢女人东西。不过看他们还算够义气,没有把同伴扔下逃之夭夭,揍上两拳也就算了。没必要送到警察手上,让他们邀功请赏。反正那些警察们也不是什么好鸟。
徐磊使劲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振作起来。干大事者,必须是有远见的人,能始终注视着明天的人。如此踟蹰不已根本就不像自己了!
我不是早就决定,恢复往日的自我,不再有爱,也决不再有仁慈!
况且在牢里那么多年,也没见几个兄弟来看过自己啊!
徐磊从身上翻出皱巴巴的五块钱,找到公共电话,咬咬牙拨通了一个号码。
“我是徐磊,你是梁启华吗?”
.......
十分钟后,三辆黑色的奥迪朝街边的小公园开来。
从上面钻出来七八个人,一般的个头,一样的黑西装,脸上一水的墨镜。就跟别人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似的。
一个人走在最前面,急匆匆的朝公园走去。这人高大、英俊、皮肤黝黑,看起来有四十出头,衣着得体,高贵,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男性魅力。
如果正好有江北市的上层人物在这,他必然会惊呼出来。因为这个人赫然就是梁家现在的家主——梁启华。
他为什么会带着一大批人到小小的公园来?要知道就算是江北市的局级领导,想要见梁启华还要提前打电话预约才行。
这时,梁启华已经看到躺在石头长椅上流浪汉模样的中年人,不由的扬了扬眉。
徐磊显然也看到了梁启华,如果按照他以前的派头,自然动都不动,等梁启华来请。不过现在的他已经不同了。他已经将年轻时的冲动和狂妄自大深埋在心底,只留下对社会对人生的仇恨,任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他现在已经知道,适度的低头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所以,徐磊迅速站起,对着梁启华深深鞠了一躬,极尽谦卑,加上脸上平和的表情,任谁都猜想不到,他这次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大杀四方。
梁启华陡的一震,当即喜出望外。他身后的打手们不明白这个流浪汉这个谦卑的动作说明了什么,但他确是清楚不过了。连徐磊这种极其骄傲自大的人都能懂得低头,看来十几年的牢狱生涯果然能改变人的一切。徐磊这次能够被自己所用。
“磊子,我派弟兄们去接你,没想到你提现一步出去了。我还以为你找个旮旯藏起来,不愿意陪哥哥一起喝酒呢!”梁启华哈哈大笑。现在他正需要一个心黑手辣的人帮自己办一件事,身边的人都不太理想,没想到今天这个最合适的人选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徐磊苦笑了起来:“我回家了一趟。所以耽搁了。”
梁启华伸手使劲拍着徐磊的肩膀,大笑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哥哥已经全帮你安排好了。真真正正的一条龙服务。”
徐磊会意,在监狱这么多年,他可憋惨了。由梁启华亲自安排,那么档次肯定低不了,他可以好好的泻泻火。
“老板,这位是?”梁启华身后一名跟他比较熟忒的保镖疑惑问道。老板对这名流浪汉青眼有加,那么他必然不是普通人物。可如果不知道名讳,过会儿不知道怎么称呼的话,岂不是十分尴尬。
梁启华一拍脑袋,大笑道:“哎呀,你看我,见到磊子你光高兴,都忘记介绍了。你们听好,他是我梁启华的好兄弟。当年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辣手白爷说的就是他!”
徐磊慌忙摆手,当年因为他的一头白发,所以确实在江湖上有这么一个称号:“白爷这个名讳我可不敢当,他比我猛多了。你们叫我磊哥就行。”
打手们立刻也会意他说的白爷到底是哪位。华夏第一悍匪这等丰功伟绩,全国上下没一个能比得上的。不过“辣手白爷”这个称号,他们小时候也隐隐听说过。单论武功和射击技术,只怕比真正的白爷也差不到哪去。当年在江北市也是小儿止啼的可怕人物。
不过论心狠手毒的话,白宝山白爷可以甩徐磊十条大街。
因为白爷百无禁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徐磊这人却有两个原则:一是只杀官,二是不杀女人。
至于为什么有这么两个原则,原因却是有点可笑,因为徐磊觉得,有原则的人比较强大。
徐磊当年极其崇拜东北二王。就因为东北二王有自己的原则,只杀公安,不害百姓,颇有古代豪侠之风。当年就因为这两人,华夏大地上公安竟然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穿便衣。
据说这两人的枪法强于辽阳王义夫,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当年凭着两把AK两只五四,从东北杀到江西,竟是杀穿了华夏大地,无人能挡,警力损失据说超过了四百人。
而徐磊的枪法也是神准无比,当年也有人传说,他是东北二王的徒弟云云。那时候传的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还真有人信以为真。那些相信的人也不想想,二王两人八十年代初被近万解放军围剿,炸死在江西某山区里了,徐磊那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呢。
不过华夏大地神奇无比,竭尽人类吹牛扯淡之能事,就连关公战秦琼都能吵个天翻地覆,所以有人相信这些毫无缘由的坊间传说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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