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作者:大嘴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394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冠礼过去数日,孟轲又搬回了国子监中的别馆居住。

这日大清早,孟轲照例闻鸡起舞,为了能闻鸡起舞,孟轲在自己的别馆内盖了一个鸡舍,专门养红顶的大公鸡,天天叫,听烦了,就直接捏死吃掉,耳边清闲两天,再买新的。

孟轲善使一条丈八蛇矛,在马上用的丈八矛也叫矟(shuo音硕),可以刺敌。丈八是周尺,大约就是四米三四的样子,可见是极长的兵刃,是极其适合车战使用的利器,在马战时也可以抢先一步击敌,就算是步战时也是不吃亏的长兵器。

原来历史上的霸王项羽,猛将张飞,东吴程普用得都是矛。

所以说,周代诀,一下就将箭矢全部击落。

“好!小主人真是好本领啊!”四周仆役纷纷叫好。

孟轲舞了个矛花,摆了个收势,随后又跳下石马来,开始练习步战之法,一杆铁矛上下翻飞,使到豪迈处,一时院子中恶风大作,矛影处处,恶风扫过仆役站处,刮得他们脸蛋生疼,眼睛都睁不开。

此时孟轲的矛法已经登堂入室了,有了自己的心得,之前练矛,总觉得这蛇矛在马战车战时确实了得,可以横扫千军,但对于步战这矛稍微有些不大趁手。

再长一截,多几人就可以摆步兵阵。

再短一截,虽失了先机,但单打独斗时,却可以再灵活上几分,进退自如。

要是换了其他人也只好认了,不过是多花些功夫练种短兵刃,步战时可以放身就行,但谁让孟轲是穿越众呢,很快便有了办法。

孟轲找了个能工巧匠,打造了把可拆卸的丈八点钢矛,矛分三节,矛身正中相距五尺处有两道装饰金箍,里面暗藏机关。

一旦落马步战,只要在蛇矛上的前道金箍上一捏一扭,里面暗藏的机关就会发动,矛末就会脱落,丈八长的铁矛便可变成一丈三的长枪,在后道金箍上一按一扭,就会变成八尺长的金箍棒,脱落的矛尖也可以当短矛投掷杀敌。方便无比。

当然组装起来的时候没这么方便,得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装,手不巧的还得找人帮忙。

不过总体上来说,孟轲对工匠的巧手还是很满意的,也因此常去铁匠铺子里晃悠。

在这个时代,商人和工匠的地位都算不得高,尤其是商人,当然孟轲对这种歧视很不以为然,时常与他们混迹在市井间嬉耍,这点连一贯相好的孔瑜和老师廉颇也是看不惯。

不过说起来,孟轲也很是可怜。重生快20年了,却只有孔瑜等寥寥几个至交好友。

原因说来也奇怪,孟轲好武,粗鄙无知,京人皆知,连同样游手好闲,被孟轲打得抱头鼠窜的镐京纨绔们都是嘲笑他,孟轲也是看不上那些真假酸儒,尤其是那些肚子里没二两墨水却穿着儒衫装斯文的假儒,断断不肯拉下脸面去与之结交。

而那些市井之徒,畏惧他尊敬他的倒是不少,但敢于坐下来与孟轲平等交流的,却是一个也没有。而身边那些从小跟随的玩伴,说来可笑,在律法上竟然不算是人,前朝本朝的读书人都认为他们与牲畜是无异的,只是长得像人,会人语罢了,而且这种观点也在百姓中广为流传,只是不知道奴隶们是怎么想的,不过好像也没人在意过。

扯远了,只见孟轲一抖铁矛,在机关处一捏一扭,咔嚓一声响,手中六十八斤重的铁矛就轻了一截,变成了一杆五十斤重的大枪。

孟轲提着缩短了的大枪,把原来粗犷的的矛势一收,枪式变得灵活无比。

孟轲脚踏八卦步,身随枪走,满园游走,一杆粗长的大枪也好像变得轻轻巧巧,只见那矛尖银光灿灿,伸缩闪动就如同作画时用的毛笔一般灵活。仆役们早有准备,乘机退出了院子。

再一抖铁枪,在机关处又是一捏一转,咔嚓一声,枪尖便掉了下来,孟轲抬起脚来,一脚踹在脱落的短矛末尾,只听“呼”的一声,短矛就笔直飞了出去,一声巨响就扎到了一棵松树的树干上,把碗口粗的树干一击为二。

此时孟轲手中只剩下了一根近三十斤重的金箍棒,这下更是灵便,金箍棒绕身而走,如游龙一般,上剃下滚,中直打翦,招式连绵不绝,最后棍式收缩,在身边画起大圈小圆来。

“好!我来也,看招。”随这一声喝彩,一人持着双剑跳出场中,与孟轲战在一处。

来人身长七尺五寸,面如冠玉、目如朗星、鼻若悬胆、唇若涂脂,端的是器宇轩昂,只是脸色略显苍白。

此人正是长大了的孔瑜。

孔瑜使的兵刃名叫雌雄鸳鸯双股剑,来历不小。

这对宝剑是由先代鲁王命铸剑名师欧冶子取海外寒铁精英和白金玄铁铸就的,利可断金。

鸳剑长三尺七寸,由寒铁精英铸就,可避箭矢,剑柄装饰祥瑞黄龙一条,磨制九九八十一天,龙口位于剑柄上方,正对剑锋。

鸯剑长三尺四寸,由白金玄铁铸就,削铁如泥,剑柄装饰浴火凤凰一条,凤喙位于剑柄上方,也是正对剑锋。

这对宝剑以前一直是小心的被供奉在宫中,是两年前由鲁肃王在驾崩前下旨御赐给孔瑜的。

孟轲与孔瑜相交数年,又一起学艺,互相间十分了解。

论武艺,孔瑜万万不能与孟轲相比,别说孟轲持棒了,就是空手也拿不下。但孔瑜此时却大占着兵器上的便宜,孟轲知道他的剑利,自己手中的棍棒虽不是凡品,但也是一碰一个缺口,所以棍梢绕着他的剑锋走,不与他硬碰。况且孟轲武艺高强也怕伤着孔瑜,孔瑜当然自知,所以存心相碰,逼得孟轲退让。

于是两人呼呼喝喝,兵器却悄无声息的打了半天。

又打了三十几个回合,孟轲虚晃一棒跳出圈外,气恼道:“不打了,不打了,你这是欺负我舍不得损坏兵器,要是我狠下心来,一棒就打死你了。”

“哈哈,打不赢就打不赢吧,别小气了。”孔瑜掏出手帕擦擦额头的汗液,略有些气喘。

“你也算习武之人,只打了一会就吃不消了,要是在战场上杀上一整天,那你可怎么办啊。”孟轲大大咧咧地用袖口在脸上抹了一把,这是前世带来的习惯,打篮球谁还带手帕。

“我这是儒将风范,千里之外可决胜负,至于打杀的事,自有人代劳。”孔瑜大言不惭,不过此时偶有贵人参军,也不会冲杀在前列,不管有没有计谋,必是以儒将自居,像孟轲这样完全就是一格格不入的怪胎,也难怪世人侧目了。

“哼,我偏偏要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呔,敌将往哪里逃,哇呀呀呀。”孟轲摆了个poss,摇头晃脑,咧开嘴一阵怪叫。

“少爷,喝水。”一个俏丽的少女捧着一个陶罐,上面还倒扣着一个瓷碗,无声地走到耍宝的孟轲身后。

“啊。”孟轲吓了一跳,赶忙“嗯。”了一声,随手把棍子往旁边家将怀里一抛,接过少女手中的陶罐,把瓷碗掀开,对着陶罐仰头就牛饮起来。

“慢点喝,慢点喝。”少女抽出香喷喷的帕子,踮起脚尖给孟轲擦起了额头上的汗水,“没人跟你抢。”

这少女是孟母赐给孟轲的贴身侍婢,长得十分娇俏可人,明眉皓目,惹人怜爱,又善解人意,所以很受孟轲的宠爱。

“呦,这不是阿枝嘛,几天不见,被你家小公爷浇灌的愈发好看了。”孔瑜看到两人甜甜蜜蜜的样子,不由打趣道。

少女阿枝被孔瑜说得粉面通红抬不起头来,低下头绞了绞手帕,见孟轲喝得差不多了,一把抢过水罐,抱在怀里转身就走。

“哈哈。”见阿枝被羞走了,孔瑜开怀大笑起来。

“别羞她,女人脸薄。”孟轲使劲拍了拍孔瑜的肩膀,打断了孔瑜的笑声。

孔瑜被拍的前冲了半步,讨饶道:“停,停,我错了,我知错了。我不该当你面逗阿枝。”

“背着我更不行。没听说过吗?朋友妻,不客气。”孟轲甩了自己一嘴巴,“错了,是,朋友妻,不可欺。”

孔瑜被逗得前仰后合,险些趴下,口中狂笑道:“不可欺,不客气,好一个不客气。”

孟轲也尴尬得连连干笑,可叹自己重生一次不容易,可惜脑子里没装科学知识,却装了一脑门子乌七八糟。

“你现在这么宠她,大婚以后可也要好好护着她。”孔瑜停下笑声正色道。

孟轲明白孔瑜的意思,别看孔瑜现在开心,其实是心中有苦,苦中作乐。

前不久,孔瑜刚刚大婚。本应该再早两年的,但鲁肃王死后,他要服重孝,所以一直拖到了前不久才完婚。

孔瑜是个风流人物,虽然没有纳妾,但侍女收房了不少,他对这些女子十分疼爱,那些侍女也十分爱慕他的才貌。尤其是有一女,闺名梦娘,生的貌若天仙,更难得的是聪颖无比,教她的诗画文章一学就会,而且舞姿优美,孔瑜常常弹琴为其伴舞,孟轲也欣赏过几回,可以说孔瑜与梦娘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平时如胶似漆。

孔瑜本想着大婚后可以按照规矩将其收为妾室,哪曾想娶来的新妇梁氏在娘家时就对孔瑜的风流有所耳闻,深感厌恶,又见到了梦娘貌美,心生妒意,乘着孔瑜不备,偷偷将这梦娘不知打发到了何处。

大妇处置家中婢女,在普通人家也是无可厚非的。

孔瑜与新婚妻子大吵了一架,结果占不到道理。

孔瑜醒来后对孟轲说了此事,这几天孟轲发动市井间的那些混混找遍了镐京城,但如石沉大海,就是寻不到梦娘,只得出了要不是被藏在那个背景深厚的大户人家家里,要不就是已被送出了京畿。

找不到梦娘,梁氏娘家背景又大,孔瑜拿她毫无办法,最后只好不了了之,气苦之下索性搬出了府邸,回到国子监中的旧居居住,平时常来孟轲这里蹭饭。

孟轲轻拍孔瑜肩膀,以示安慰,说道:“早着啦,就我这歪瓜裂枣,有哪家高门小姐肯嫁我。”

孟轲的婚事是笔糊涂账。

小时候孟轲的爷爷就给他接了门娃娃亲,但还没等长大,那头的新娘子就病死了,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这也是常有的事。

按理说孟轲被立为吴国世子,以后前程远大,应该不缺婚姻对象,但当时他叔叔虽然没有子嗣,但还年轻,很难说什么时候就养出了一个小子,到时候就不好说了,于是就拖了下来。

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孟轲顽劣的名头便由国子监中传了出去。

别人长辈要结亲了,都会问问相熟的人,这人怎么样啊,当时孟轲呆在国子监中,对他最熟的,除了家里的亲人外,就属那些同学了。

当时孟轲可是国子监中的一霸,诨号响当当的,就算没被他打过,也至少见过他打人。

寒门士家倒是愿意,可孟轲好歹背着响当当的吴国小公爷的名号,若是娶一个小家碧玉作正妻,孟家的脸面还往哪里放。

于是拖了一年又一年,孟轲的名声也越来越差,直到后来连适龄的姑娘都没有了。

“走,吃早饭去。吃完早饭,我们去禁军校场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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